法律枕边书:女性智慧生存维权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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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恋爱期间双方积攒大量Q币,分手时能否进行分割?

北京女孩饶盼盼是个游戏迷,在工作之余经常沉迷在网络游戏里不可自拔。由于她对游戏钻研比较深透,花在游戏方面的时间比较多,加之经常购买点卡充值,升级装备,因此,在网游世界里绝对是个“人物”。在一次网游比赛中,她结识了有着同样志趣的本地青年杨某。两人爱好相同、年龄相仿,很快就发展成了恋人关系。此后,两人联手在网游世界里拼杀,升级速度更快。渐渐地,他们在网游世界里积攒了大量的Q币。但由于把大量精力花在游戏上,忽视了双方感情的交流和思想的沟通,两人开始产生隔阂。现在他们两人准备分手,但在Q币的归属问题上发生分歧。请问:Q币能作为财产分割吗?

律师解答

本案涉及网络虚拟财产的分割问题。公民的财产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无形的,网络虚拟财产属于无形资产的一种。所谓网络虚拟财产,是指以电磁形式存在于网络空间、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可人为控制的财产性利益,是对客观现实财产的模拟再现。主要包括两点:一是长时间虚拟生活中形成的人物形象,这是不能转换到现实生活中使用的虚拟财产;二是狭义的数字化、非物化的财产形式,它包括网络游戏、电子邮件、网络寻呼等一系列信息类产品。由于目前网络游戏的盛行,虚拟财产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网络游戏空间存在的财物,包括游戏账号的等级、游戏货币、游戏人物拥有的各种装备等。这些虚拟财产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获得,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现实中的财产,具备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具体到本案,饶盼盼和杨某完全可以将Q币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分割的具体数额要综合考虑双方投入的时间、金钱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