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要知道的劳动法:职场法律常识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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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法》给予的保护

人这一生会演绎很多个角色,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角色可以选择,但不管你未来的角色是丈夫还是父亲,是同学还是朋友,有一个角色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的——劳动者。那么,你是否知道,在自称或者被他人称为劳动者的时候,你是否能够真正获得《劳动法》给予劳动者的保护呢?劳动者是谁,什么样的劳动者才可以获得保护呢?

小贴士

从劳动法基本原理角度,《劳动法》是倾斜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主要由《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予以保护。

所谓劳动者,即每一个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的人。但是否每一个所谓的创造价值的“劳动者”都是《劳动法》的保护对象呢?显然,在这里作出这样的提问,想要告诉大家的往往是一个相反的答案。

是的,并非所有的“劳动者”都可以得到《劳动法》的保护。比如农民,其属于宪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却不属于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假设某个农民进城打工,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

每一部法律都有自己调整的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

接下来,关于《劳动法》、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关系的故事,且听我们一一道来。

(一)为什么一定要受《劳动法》保护?

《劳动法》中有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规定大多数系强制性规定,通过约束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管理,使得劳动者能够获得最基本的保护。

没错。其中最为明显也最广为人知的一个强制性规定,就是最低工资的要求。根据各地经济发展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各不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基本的收入,《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相应薪酬的时候,不得低于各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为什么要强制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以自己的劳动换取来的物质上的回报如果被克扣,那么劳动者的劳动对于其本人来说就是一种不正当的负累。此时,本来应该公平的交换变成了一种不该有的损害。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很难以其个人的力量去与单位谈判获胜,最终就可能会出现普遍的不公平。《劳动法》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抑制住了这种最基本的不公平,对于劳动者的回报可以做到最基础的保护。当然,薪酬方面的要求只是举的关于《劳动法》提供的保护的一个例子,除了最低工资的要求,《劳动法》对劳动者还有更多、更全面的保护。

《劳动法》还通过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经济补偿等进行不断完善的规定,让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可以获得最基本和越来越全面的保障。从这些保护性规定中可以看到,《劳动法》存在的目的就是要避免用人单位以其地位上的优势不合理地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所以,成为《劳动法》上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对于劳动者来说非常必要。

但是,我之前不知道这些,所以工资报酬和工作时间是我自己和用人单位私下商定的。即使不太合理,我为了得到这份工作也事先同意了相关约定,现在反悔说这样的约定无效,人家不同意怎么办啊?而且,仔细一想,我个人反悔,对于用人单位会不会不公平啊?

不用担心,用人单位作为依法成立的组织,有义务遵守法律的规定,尤其需要遵守强制性规定。

另外,你说的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公平的事情,其实也是不会存在的。

因为法律想要维持的公平是合理合法的公平,劳动者应允了不合理的待遇并不代表这种交易或者交换就是公平的。

(二)《劳动法》的保护对象

并非所有所谓的“劳动者”都能获得如此这般的倾斜保护,要想成为《劳动法》的保护对象,首先得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即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基于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经过劳动法的调整,就成为劳动法律关系。

其实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通过“肉眼”即可辨别,因为我们起码都知道,劳动法保护的是劳动者,而劳动者也就是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找到了正确的劳动者就能辨别出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对于一般的劳动关系的辨认,有时候并不复杂。

案例速览

王敏和宋珍合伙开了一个花店,王敏每天都在花店努力地工作,希望花店生意可以更好一点,虽然王敏也在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但她完全是自己给自己赚钱,跟宋珍不是上下级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不是以劳动者的身份给人打工,而是平等的合作关系,所以就能判断作为花店的工作者,王敏并不是《劳动法》保护的对象。但是,如果王敏为了赚足开花店的经验,去一家花艺公司应聘,每天遵守花艺公司的规章制度上下班,听从公司的指挥和安排,依约定的方式从花艺公司领取工资,这个时候的王敏才是《劳动法》保护的对象。

小贴士

根据劳动法的基本原理,其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予以倾斜性保护。但《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所坚守的这种价值取向遭到了雇主群体的强烈反对。最后博弈的结果是用人单位在一定情况下也成为《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对象。《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的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表现:首先,用人单位有自主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权利;其次,当劳动者在服务期内违约时,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最后,当工作有需要保密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遵守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