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随机应变解决问题案例
逃脱的女贼
最近,洛克侦探正在为一张通缉令发愁,通缉令上是全国侦探都为之发愁的女贼。
她专挑有钱的中年人下手,且来无影去无踪,不但资料库里没有她的指纹信息,就连通缉令上的肖像画都是一张模糊不清的侧影。
洛克来到酒吧,打算点一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清醒一下头脑。刚坐定,他就被吧台旁的一位美女吸引了。
这名女子把头发挽在脑后,身材高挑,姿容清丽。她有意无意地看了洛克一眼,纤长的手指刚要拿起酒杯却停住了。女子决定先拿着化妆包去洗手间补个妆。她去洗手间的时间很短,之后匆匆喝掉杯里的马提尼就走出了酒吧。
洛克遗憾地回味了一下女子的风情。突然,他脑中灵光一闪,刚才那名女子就是通缉令上的女贼。洛克立刻戴上手套,把马提尼杯子装在密封的小袋子里,然后追出了酒吧。可是,女贼已经消失无踪。
回到警察局,洛克把杯子拿去鉴定指纹,却发现杯子上根本就没有女贼的指纹。要知道,女贼并没有戴手套,也没有抹掉杯子上指纹的动作。试问,杯子上的指纹去哪儿了?
案例分析
案例中,女贼意识到洛克可能是想要抓捕自己的侦探,如果立刻逃走或继续待下去,都可能被洛克发觉,然后被逮捕。
于是,女贼随机应变,拿出化妆包里的透明指甲油涂在手指上,这样就不会在杯子上留下指纹了。
女贼的行为不可取,但她随机应变的能力却是值得深思并学习的。生活中,随机应变的能力不仅能让你在解决问题时如鱼得水,还能有助于你升职加薪,甚至摆脱危机。
侦探霍尔的案件
凌晨1点,刚刚下班的大卫拖着疲惫的身体走进家门,他简单地洗了把脸后准备上床睡觉,这时门铃响了。
大卫打开门一看,到访者是自己一直躲避的债主彼得。
彼得长得又高又瘦,站在门口死死地盯着大卫,让大卫感觉非常不舒服。两个人在门口对视了一会儿。
这时,彼得轻蔑地说:“不想请我进去坐一会儿?”说完就推开大卫,走进屋里。
彼得走进房间,扫视了一下,冷笑着说:“你的房间不错啊,欠着别人的钱还住这么舒适的地方,你还真是了不起呢?”
这句话让大卫脸上露出不安的表情。
“你以为住在这么隐蔽的地方就能躲得过去吗?赶快把钱还给我,否则后果很严重,我可是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的。”彼得说完就拿出一把刀放在桌子上。
大卫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他慌张地说:“再给我一天时间,明天就把钱还给你。”
“不要骗我,你要是敢骗我的话……”说完,彼得看了看桌子上的刀。
“我怎么可能骗老朋友呢,这么长时间没见了,要不要先喝一杯?”大卫连忙说道。
说完,大卫从冰箱里拿出一瓶红酒,两人喝了起来。
两人将整整一瓶红酒都喝完了,不胜酒力的彼得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大卫却很清醒。他见彼得睡着了,便拿起桌上的刀向彼得刺去……
大卫将彼得杀死之后,将尸体扔到郊外的河里,回到家里进行了一番大扫除,将门把手、地板、椅子、桌子、衣服、酒杯都清理得非常干净,将杀人的刀擦干净扔进垃圾桶。大卫觉得彼得“所有的”痕迹都被擦得一干二净了,才放心上床睡觉。
第二天,酣睡的大卫被敲门声惊醒。他打开门一看,门口站着警察和侦探霍尔。
警察非常严肃地说:“昨天晚上,我们在郊外的河里发现了彼得的尸体,在他的衣袋里发现了一个火柴盒,上面写着你的地址。他昨天是不是来找过你?”
“没有啊,昨天就我一个人在家。”大卫连忙否认。
这时,霍尔指着一个地方说:“他昨晚肯定来过,还在你家留下了指纹。”
大卫朝霍尔指着的方向看去,瞬间瘫倒在地上。
案例分析
大卫自认为做得滴水不漏,最终还是没能逃脱霍尔的“法眼”。霍尔想到大卫肯定会将明显地方的指纹擦掉,于是就运用逆向思考的方式,仔细回想整个案件的发生过程,发现了大卫最可能遗漏的地方——门铃,最终将案件破获。
霍尔侦破案件的过程带给我们的启示是:如果我们做事情时陷入僵局,不如换一个角度,事情的转机也许会在瞬间出现。
到底该追踪哪名嫌疑人
珍妮是纽约某高级中学的一名语文老师,昨晚被杀害了。爱德森警官接到报案之后立刻驱车前往案发现场。
案发现场惨不忍睹,身材高挑的珍妮躺在血泊中,身上的睡衣被鲜血浸透,胸口插着一把尖刀。
爱德森仔细检查了案发现场,发现珍妮家的门上有猫眼,并且是自动锁,门没有丝毫损坏,家中没有任何打斗、翻东西或遭遇抢劫的痕迹。
爱德森认为,这起案件肯定是熟人作案。经过调查取证,爱德森锁定了两名嫌疑人:一个是珍妮的男朋友艾伦,一个是珍妮的同事盖尔。因为警方从小区的监控中发现,两人在案发当晚都来过珍妮家。
爱德森对两人进行了讯问。两人均对当晚来过珍妮家供认不讳,都说自己按了门铃,但没有听到应答,以为珍妮没在家就走了,并没有进入珍妮家。
听了两人的回答,爱德森有些困惑。因为并没有实际证据证明两人谁在撒谎,到底该追踪哪名嫌疑人就成了一个难题。
这时,没有头绪的爱德森对案发现场又进行了一番仔细观察。这次,他注意到珍妮家的门锁,很快就推断出到底应该追踪哪名嫌疑人。
那么,到底谁是凶手呢?
案例分析
凶手就是珍妮的男朋友艾伦。爱德森经过分析认为,珍妮家的门锁是自动门锁,一旦关上,门就会自动锁上,外人是很难进入的。而且门上有猫眼,凶手敲门的时候,珍妮可以透过猫眼看到外面的人。
而且珍妮在被害时穿的是睡衣,从这一点可以进一步判断出凶手是艾伦。如果凶手是珍妮的同事,她肯定会注意自己的穿着。家中没有打斗和被翻过的痕迹,就更加可以断定凶手是珍妮的男朋友。
在案件侦破过程中,面对嫌疑人相似的回答,爱德森发散了思维,从另外一个角度进行深度挖掘,最终让案件的真相水落石出。
剧毒料理案
琳达和艾瑞克是一对异地情侣,两个人在不同的城市工作,要经过很长时间才能见上一面。每次见面的时候,琳达都会亲手给艾瑞克做一顿饭菜。
但最近一次,两个人见面几天之后,艾瑞克突然意外死亡。法医初步判断艾瑞克死亡的原因是中毒。经过尸检,法医并没有从死者的肠胃中发现任何有毒物质,也没有发现任何导致死者猝死的迹象,结果和初步判断大相径庭。
因此,警察怀疑艾瑞克死于谋杀,就特地请来神探克里斯协助调查。
克里斯看了法医的尸检报告后问道:“死者生前和什么人联系过吗?”
警察说:“据调查,死者生前和他的女朋友见过面,女朋友说那次见面时给他做了他最喜欢吃的牛排,还送给他一本喜欢的书。”
听到这里,克里斯来了精神,他说:“你们检查过那本书吗?”
警察说:“没有。”
“这就对了,”克里斯胸有成竹地说,“毒品就在那本书里。我建议你们把那本书拿去让法医进行化验。”
经过法医鉴定,琳达送给艾瑞克的那本书每一页的右下角都含有一种剧毒物质——氰化钾。由此可以判定,琳达就是杀害艾瑞克的凶手。
琳达知道艾瑞克的生活习惯——在翻页的时候会习惯性地舔一下食指。
案例分析
克里斯在破案过程中采用的是从“瓶颈”到已知的逆向思维。当案情遇到“瓶颈”,就要回过头来仔细研究已知线索。就好比我们在迷宫里迷路了,就要重新走一次,如果继续走下去的话,将会一错到底。与其在迷宫中彻底迷失方向,还不如原路返回,重新寻找路径。
在这个案件中,已知线索是死者生前曾和女朋友见过面,女朋友给他做了牛排,还送给他最喜欢的书。几天之后,死者中毒身亡,但法医却没有在死者的肠胃中发现任何有毒物质,案件陷入“瓶颈”。然后,克里斯将案件重新退回到原点,从中发现了可疑细节,进而做出相关假设,最终找出元凶。
神秘的口红
警长拉姆接到一位名叫普利菲的年轻人的报案,说自己的妻子死在家里的床上。拉姆赶到现场时,看到死者安静地躺在床上,她化着精致的妆容,没有任何外伤。床头柜上放着一个杯子,压着一封遗书。根据现场情况判断,死者死于自杀。但拉姆觉得事情十分蹊跷,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自杀事件。他在现场仔细地检查起来,并反复看了遗书的内容,并没有发现破绽。这时,床头柜上的杯子引起了他的注意。他拿起杯子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又看了看躺在床上的死者。
这时,他突然对普利菲说:“说说吧,你是怎么杀死妻子的?”
拉姆的话让普利菲感到非常惊讶,他想要为自己辩解。但在看到拉姆坚定的眼神后,他只能如实交代事情的经过。
事情的起因是普利菲发现妻子有了外遇,心中的恶气总是难以消退,便决定杀死妻子。他用了几天的时间策划出这场近乎完美的谋杀案。
普利菲在妻子下班前亲自调制了一杯有毒的咖啡,等到妻子回家后就将这杯咖啡端给妻子。妻子没有任何怀疑就喝下了咖啡。
妻子中毒身亡后,普利菲将妻子放在床上,给她盖上被子。处理掉装有毒咖啡的杯子,在床头柜上放了只妻子使用过的杯子。普利菲知道妻子很爱美,为了不引起警方的怀疑,他又给妻子化上精致的妆容,涂上睫毛膏、粉底以及颜色鲜艳的口红。普利菲是一名化妆师,做起这些来得心应手。做完这些,他小心翼翼地将妻子患抑郁症时写下的遗书放在杯子底下。
做完这一切,普利菲才放心地拨打了报警电话。可是,他精心策划的自杀案,却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就被警长拉姆识破。
那么,警长拉姆是如何判断出这不是一起自杀事件呢?
案例分析
答案就是死者的妆容。普利菲为了不引起警方怀疑,为妻子化上了精致的妆容,尤其是扎眼的口红。可他却忽略了一个细节,如果妻子是喝毒药自杀的话,杯子上肯定会留下口红印,而床头柜上的杯子却只有妻子的指纹,并没有口红印。拉姆正是从这个细节断定死者不是自杀,又通过她的妆容判断出凶手是一个死者非常熟悉的人,而死者家中并没有外人来过的痕迹,因此断定凶手就是普利菲。
在整个过程中,拉姆没有被现场的假象所迷惑,而是不断寻找细节,通过一个小的细节随机应变,断定死者并非死于自杀。
雨刷器的秘密
一场大雨停了大约15分钟后,乔治的妻子琳娜从外地出差回来了。当她拿出钥匙准备开门时,突然从屋里慌慌张张地闯出一个人。琳娜定睛一看,说:“艾伦,你这么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琳娜,乔治被人杀害了。”艾伦用颤抖的声音大声说。
琳娜马上跑进屋,被眼前的惨象惊呆了:乔治躺在血泊中,一把水果刀正插在胸口的位置。
琳娜失声痛哭起来。
“我们还是报警吧!”站在一旁的艾伦说,并拨通了报警电话。
警方经过对现场的勘查,发现死者的死亡时间在半小时以上。这时,大卫警官看着站在一旁瑟瑟发抖的艾伦问道:“你是什么时候到这里的呢?”
“比琳娜早到3分钟。”
“那你当时为什么不选择报警,而是准备直接溜走呢?”
“我害怕受到牵连,遇到这种事情通常是有口难辩啊。”
“不管你是不是凶手,都要协助我们回警察局进行调查。你是开车来的吗?”
“是的。”
“好的,你开车跟着我们走就可以。”
大卫让其他警员继续对现场进行勘查,自己和艾伦来到公寓的停车场。当艾伦发动汽车时,挡风玻璃上的雨刷器也随之动起来,他急忙关掉雨刷器。
这时,大卫走到艾伦的车旁边,打开车门,拿出手铐将他铐了起来。
那么,大卫为什么要逮捕艾伦呢?
案例分析
大卫看到艾伦在发动汽车时,雨刷器也随之动了起来。这就说明,艾伦是在下大雨的时候来的。艾伦却说自己只比琳娜早到3分钟,由此可以证明他在说谎。大卫通过观察转动的雨刷器和当时的天气情况,应用随机应变的思维,断定艾伦在说谎,进一步推断出他就是杀害乔治的凶手。
丢失的吸尘器
早上,刚刚上班的警员韦斯就接到了某小区物业公司的电话,说在该小区的一个房间里发生了一起命案。韦斯马上提起精神,赶往案发现场。
死者是一名叫梅丽尔的女性,30岁左右,死于煤气中毒。她穿着睡衣躺在床上,面容安详。房间十分整洁,没有任何打斗痕迹,门窗紧闭,没有被撬过的痕迹,门内有清晰的封条痕迹。这也证明了死者是开煤气自杀的,如果是被谋杀的话,封条应该贴在外面。正当韦斯想要结案的时候,围观人群的议论引起了他的注意。
从人群的议论中得知,死者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项目主管,为人和善,性格开朗,有着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韦斯顿时产生了一个疑问,这样优秀的一个人,为什么要选择自杀呢?梅丽尔家中没有发现遗书,由此分析她可能是死于他杀,而且是一起手段高明的谋杀。韦斯决定改变调查的方向,向邻居详细了解案件相关的线索。
很快,他就获得了一条重要信息。一位邻居和韦斯说,案发当晚,他看到梅丽尔的男朋友来过,两个人一边看电视一边聊天,看起来非常和谐。梅丽尔独自居住,家里很少有人来,因而一向很安静,只有男朋友来的时候,家里才会有比较大的动静。
这位邻居还提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当天晚上,在楼道里响起了一阵低沉的电动机的声音,既像吹风机,又像吸尘器。声音持续几分钟就停止了,之后再也没发出任何声音。他也没有在意,就直接睡觉了。听到这里,韦斯就更加断定这是一起谋杀案。那么,凶手是如何杀人的呢?
韦斯不断在脑海中重复着案件的细节和邻居的证词,突然有了一个想法。他急忙问邻居:“梅丽尔家有吸尘器吗?”
“有,我还去借过几次呢。”邻居肯定地说。
韦斯在梅丽尔的家中找了好几遍,并没有发现吸尘器,他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案发后48小时,韦斯和其他两名警员逮捕了凶手——死者的男朋友莫瑞。审问之后,莫瑞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那么,凶手是如何杀人的呢?韦斯又是如何看穿这一切的呢?
案例分析
通过现场来看,这是一起煤气自杀案件。可是,在邻居的议论声中,韦斯得知死者没有遇到感情和工作上的难题,没有自杀的动机。而且死者没有留下遗书,自杀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韦斯便随机应变,调整侦破方向。
当邻居说楼道中传出类似于吹风机或吸尘器的声音,而在死者的家中没有发现吸尘器时,莫名消失的吸尘器让韦斯猜到了凶手的作案手段。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莫瑞想要继承叔叔的一笔遗产,但需要答应叔叔一个条件——和梅丽尔分手,与叔叔指定的别的女人结婚。莫瑞并不爱那个女人,可是为了得到遗产,他还是选择和死者分手。死者不同意分手,死死地缠着莫瑞。为了尽快得到遗产,莫瑞起了杀人的念头,经过一个多月的策划,最终制造了这起近乎完美的谋杀。
那天晚上,他来到死者家中,和往常一样与她一起吃饭、看电视。等到死者熟睡以后,他关上窗户,擦拭掉指纹,接着将煤气打开,拿着死者家中的吸尘器来到门外,在门外用吸尘器将没有贴紧的封条吸紧,做完这一切就拿着吸尘器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