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 务实 创新: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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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12]

陈重喜

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上,曹建明检察长站在检查工作科学发展的高度,强调新时期检察工作必须要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努力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牢固树立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下构建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对于培育高素质检察队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牢固树立“六观”,主动承担举旗铸魂、坚定信念的政治责任

始终坚持把树立“六观”作为推进检察事业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引导检察人员自觉用“六观”统一思想、指导实践,主动承担举旗铸魂、坚定信念的政治责任。

培育服务意识,树立正确大局观。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观念,围绕汉阳“一城、两园、二圈、四线”发展格局,进一步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深入查办和积极预防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发生的犯罪案件,积极促进汉阳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培育忠诚意识,树立正确核心价值观。以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年等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专家讲坛、领导授课、以案析理、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引导检察人员自觉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检察工作中,凝聚为团结奋斗、攻坚克难、开拓进取的精神力量,转化为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实际行动,更好地推动人民检察事业科学发展。

培育群众意识,树立正确执法观。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群众工作能力,始终把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促进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阳光检务”,拓宽服务途径,主动深入社区、企业、学校、机关、乡村、重点工程等,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及检察职能,认真办理群众举报、申诉,举办法律咨询、法制讲座、警示教育,开展维权帮教,加强犯罪预防,积极探索下访巡访、检察官服务站、预防工作室、被害人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新举措,不断密切检察机关与老百姓的联系,增进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夯实人民群众司法认同的社会基础,展示检察人员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精神风貌。

培育监督意识,树立正确业绩观。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围绕建设“人文名镇、宜居家园、繁荣都市、幸福新城”,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培育廉洁意识,树立正确权力观。大力弘扬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的优良作风,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检查。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创新教育载体,丰富教育形式,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监督制度体系;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汇报检察工作情况,积极推进“阳光检务”,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

培育人本意识,树立正确发展观。努力将“体现人的尊严,保护人的权利;塑造人的品格,启迪人的智慧;彰显人的价值,尊重人的情感;包容人的个性,提升人的素质”的人本理念融入检察工作之中,更好地激发检察人员的工作活力、建立健全年轻干部竞争激励选拔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提拔任用能够担当重任、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主动夯实科学发展、稳中求进的检察根基

坚持用“六个有机统一”引领检察人员思想和行为,严格检察人员行为准则,倡导文明执法方式,引导检察人员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行为习惯,确保检察事业始终保持强大的推动力。

强化理想信念,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坚持以人为本,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使法律监督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民生、维护民生、保障民生上。

践行科学发展,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始终,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思想,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检察工作自身发展。

依法履行职能,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坚决纠正有罪不纠、裁判不公、违法办案等问题。突出抓好犯罪预防,更好地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构建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格局。

全面协调发展,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以学习贯彻“六观”为切入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教育、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积极开展“职业理想、职业理念、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精神”教育;健全完善符合检察官培养规律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严格执法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注重严格依法办事,严明办案纪律,严守文明执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办案质量,做到不枉不纵。既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注重法律效果,又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当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实践,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注重工作方法和管理模式的创新,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始终坚持把解放思想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善于从破解检察工作难点问题中提出创新的思路与举措,全面总结机制创新的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机制建设不断深化、取得更大成效。

三、切实做到“四个必须”,主动担当严格执法、维护公正的根本责任

“四个必须”作为科学筹划顶层设计,紧贴时代要求、反映时代特征、紧密结合实践,为检察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可操作的具体操作标准。

第一,严格依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牢牢把握法律监督这条主线,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运用法律规定的手段,依照法定的程序实施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倾听人民群众意见,切实防止检察权滥用,确保执法办案工作公正廉洁,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第二,强化自身监督是检察事业的发展之基。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加强自我约束,增强检察干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养成规范执法的良好习惯,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第三,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是检察事业的根本体现。努力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公平公正,消除社会对检察工作认识的白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第四,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是检察事业的现实要求。抓住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与法律监督相适应的机制,使之遵循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保证诉讼活动有序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