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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至强者的权利
至强者总有一天会衰微,除非他们将自己的力量转化为权利,将他人的服从转变为责任。因此,至强者的权利,虽然听来颇为讽刺,却成为现实中的一个基本准则。这个说法的真正含义是什么呢?强制力是一种拳脚权力,我还未能看出它的道德影响如何。屈服于强制力只不过是无奈之举,至多是一次审慎行为,绝非出自意愿,怎么能成为责任呢?
假设这种所谓“权利”是存在的。我认为唯一的结果就是产生一堆没有意义的东西。如果强制力产生权利,结果就要随着原因而改变:任何一个更强大的强制力就可夺过这种权利。一旦反叛不会受罚,反叛就合法了,既然真理掌握在至强者一方,那么唯一紧要的事就是必须尽力让自己强大起来。什么样的权利会随着强制力的消失而消失呢?如果人是被迫服从的,他没有任何义务这样做。很显然,“权利”一词不会为强制力带来任何东西。这样看来,它毫无意义。
服从于既定权力,这意味着屈服于强制力。这个说法虽然有些肤浅,但还是成立的。我承认一切力量来自于上帝,但一切病痛也是源自上帝,难道我们就因此不能看医生了吗?如果我在森林边为匪徒所劫,被迫交出金钱,要是我还能保住这些钱,我是否还有义务把钱送给他们呢?毕竟,他手中的枪也是一种权力。
因此,我们应该看到一点:强制力并不产生权利,我们只有义务服从于合法的权力。这样一来,又回到了我的原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