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空间规划法治研究:基于生态城市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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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态城市建设

根据前文所述,城市文明显然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具体来讲,城市是人类工业文明的重要标志性产物和现代人类的最重要活动场所,近现代以来,它在世界各地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发展中都发挥着“引擎”的作用,它承载着人们追求美好生活和幸福的梦想。城市化是各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必经之路,这已经被历史和各国的实践所证实,这个进程在某些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完成,而某些后发展国家正在经历或准备迎接这个进程的到来,但无论发展程度如何,根据现有的实践经验来判断,任何一个发达的现代文明国家显然都无法拒绝或避免这样一个进程的到来。但是,在城市化的同时,其副产品也随之而来,人们的收获中既有“幸福果实”也有副产品带来的无尽烦恼,换句话说,人类在享受城市文明和其带来的生活便利的同时,不得不面对或者说忍受着快速到来的“城市问题”。

所谓“城市问题”,是指人们生活在相对狭小的城市空间内所不得不面对的种种困境。这在20世纪中期的工业发达国家体现得非常明显,有人对此作了总结,认为:“具体来说,城市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市人口增长过快,超过城市承载力;城市环境恶化,污染严重;城市水资源短缺;城市生物多样性减少;交通拥挤,不利于人们的出行;城市蔓延加剧,人们的通勤时间过长,在城市的居住舒适度迅速下降。”[19]

我国是工业后发展国家,城市化的起步较晚,但是起跑后的“加速度”非常快,城市规模、人口聚积程度以及城市的建设速度等方面已经不亚于发达国家,有些方面的指标甚至实现了超越,城市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中心作用日益凸显,与此相对应,我国的“城市问题”也接踵而来,在某些中心特大或超大城市中,“城市问题”已经变得特别突出。以城市环境和交通拥堵为例,近年来一些大城市和城市群的空气质量下降得非常明显,尤其是在东部城市密集的区域,每年都会出现雾霾和空气重度污染天气,有时雾霾和空气重度污染天气发生的频率之高、持续的时间之长已经到了“司空见惯”的程度,以2014年10月1日至24日这近一个月的时间为例,根据环保部对161个城市的监测结果,全国发生了三次较大范围的区域性灰霾污染过程,161个城市共发生155天次重度污染和31天次严重污染,其中,京津冀及周边城市共发生70天次重度污染和21天次严重污染。环保部监测司认为,京津冀之所以会成为重灾区在于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城市中电厂、锅炉和机动车保有量较大,城市运行带来的各类污染物排放量非常大。[20]相对于污染天气的司空见惯,而特大和超大城市的交通拥堵更为频繁,基本上是在“天天上演”,面对日益增多的机动车辆和人们改善出行方式——主要体现为更多人选择自驾私家车——的需求,城市道路交通设施明显的难以适应快速发展的需要。城市拥堵不仅严重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拥堵本身也会加剧城市环境空气的污染,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有研究显示,因交通拥堵和管理问题,中国15座城市每天损失近10亿元财富。[21]从以上事例中可以看出,我国“城市问题”已经不再是单一层面的城市发展问题,而是一个影响重大的社会问题,如何才能有效地改善或解决“城市问题”,已经成为世界性的课题。

若仔细分析上述“城市问题”,可以发现所有的问题都有一条核心的主线串联其中,即“城市环境”,问题产生的根源要么是城市环境改变带来的危害,要么是对城市环境的过度或不当开发。David Satterthwaite(1997)曾将城市环境问题分为5类:人类环境中的环境危害(在一定限度内);可更新资源的过度利用;不可更新资源的过度利用;产生过量的废物和过度使用可更新的环境容量。[22]从目前来看,“城市问题”涉及的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主要包括空气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和其他公共资源等。

为了解决“城市问题”,更好地保护城市资源,在20世纪60年代,生态城市理论和生态城市建设逐步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从实践来看,生态城市的概念是人们在寻求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诞生的,为了保障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生态城市规划也为人们所认知和重视,它可以被看成复合生态系统观念在各层次的城市及其区域规划中的体现,生态城市建设代表了国际城市的发展方向。[23]为了应对“城市问题”,更好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我国目前非常重视生态城市理论和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并把其视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且处于改革开放的经济转型期;人口基数大,人口相对集中于少数大城市的趋势严重,这样的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城市和环境问题较西方国家更复杂、尖锐。因此,寻求有效的对策来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是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及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是21世纪我国所面临的迫切任务。”[24]下面结合实践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基本问题做一下考察:

生态城市概念的出现源于人们对于工业革命以来城市发展模式的反思,在工业革命后,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快速发展和财富的迅速增加,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问题”变得让人越来越难以忍受,人类也更加关注如何才能打造一个更加美好、幸福的城市家园,生态城市建设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因此,作为一个正式的概念,“生态城市”一词出现的年代并不久远,一般认为可追溯至20世纪70年代初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的一项国际性的研究计划“人和生物圈计划”,该计划明确提出了生态城市思想,指出应该将城市作为一个生态系统来进行研究。[25]

单纯地从字面意义上理解“生态城市”这一概念,很容易解读为“自然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其实这是一个不准确、不全面的理解,保持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只是生态城市内涵的一个方面,而远远不是其内涵的全部,如果只是从这一个层面进行理解的话,生态城市更应该被称为“园林城市”或“环保城市”。从生态城市的起源来看,最初很大程度上是从打造“自然生态环境优美的城市”而开始的,但是随着人们对于城市生活和城市发展的理解不断加深,生态城市所承载的人类美好追求已经大大超越了“自然生态环境优美”这一概念所能包含的内容。“从其概念的产生过程来看,‘生态城市’是以反对环境污染、追求优美的自然环境为起点的,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和思想的发展,这一概念已经远远超出其初始意义,成为最恰当的全面表达人类理想城市的综合性概念。”[26]在现代社会,当人们谈到“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时,其“生态”内涵主要指的是包括自然生态环境在内的,融合了城市经济、社会、人文等各个层面的复合系统,在这个系统内各个层面城市内容的实现类似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荣、协调共生。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生态系统是指生物群落中的各种生物之间,以及生物和周围环境之间相互作用构成的整个体系。[27]我们在谈到现代生态城市时实际上借用了上述生态系统的表述,把其运用到了城市生活的领域范畴内,主要指城市生活的人类要和周围的自然、人文社会环境等相互作用,构成一个和谐、有序的城市生态系统。“生态城市已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的概念了,而且不是仅仅出于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目的,单纯追求自然环境的优美,即狭隘的环境观念,它还融合了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生态等方面的内容,强调人-自然系统整体协调的基础上考虑人类空间和经济活动的模式,发挥各种功能,以满足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实现自身的发展,即社会-经济-自然复合共生系统的全面持续发展,体现的是一种广义的整体的生态观,而且是深层生态学(Deep Ecology)意义上的。”[28]

那么,怎样给生态城市下一个定义呢?自从20世纪70年代提出生态城市概念以来,人们对于生态城市的理解不断深化,有关其定义的表述也在演进,从最初人们更为强调自然生态环境的优美,直到现在人们更为全面地描述城市生态系统的和谐。有的学者对生态城市内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解析,可作为一个描述性定义,即从内涵上来讲,生态城市是一个包括自然环境和人文价值的总和性概念,具体来说,生态城市是一个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行政区域,是在一个市域范围内,以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统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全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环境质量,同时遵循经济增长规律、社会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的文明城市,在城市内会形成一个以人为主导、以自然环境系统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社会、环境协调统一的复合系统。[29]笔者认为,上述表述对生态城市的内涵把握是比较全面、细致的,但是略显繁复,为了更为简洁地理解这一概念,可以作以下的定义:生态城市,是指人类和周围的自然、人文社会环境等相互作用,构成的一个有和谐、有序生态系统的文明城市。

关于生态城市的特征,相关学者有不同的总结,其中核心内容有一致性,但也有不同层面的解读,下面分别简要列举一下有关的观点,以利于问题的理解。

有的学者把生态城市的特征概述为以下六个方面:[30]

一是整体性和复合性。城市是以人为主体的复合生态系统,生态城市不是单个追求环境优美或经济繁荣,而是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利益,注重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二是和谐性和耦合性。和谐是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包括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自然系统的和谐三个方面的内容。人、生物与环境之间在交感耦合的基础上演变。三是高效性和内源性。生态城市科学高效的利用各种资源,提高一切资源的利用效率,寻求建立一种良性循环发展的新秩序,而且其发展的动力源自于城市内部,源于构成生态城市的人、物、理化空间环境及相互作用产生的意识、制度、资本的驱动,而不是其他外部条件。四是可持续性与协调性。生态城市充分体现自然资源与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可持续的开发利用,兼顾不同时间、空间的合理配置资源,公平地满足现代与后代在发展和环境方面的需求。五是均衡性与安全性。生态城市是由相互依赖的经济、社会、自然等生态子系统组成,各子系统在“生态城市”这个大系统整体协调下均衡发展。生态城市在形态、构造和功能上是集中与分散的均衡,应避免任何一个组分(或要素)在时空上的过分密集或分散,以免造成生态城市的过度发展或衰退,危及生态系统的安全。六是区域性与开放性。生态城市是在一定区域空间范围内,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资源利用完美结合的产物,是建立在区域平衡协调的基础之上,同时与周围或世界其他城市保持较强的关联度,维护全球生态平衡,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

另有学者总结为以下五个方面:[31]

一是和谐性。生态城市要实现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自然与人共生,人类回归自然,自然融入城市,和谐性是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二是高效性。在生态城市中要采用可持续、可循环的生产、消费模式,经济发展强调质量与效益的同步提高,努力提高资源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实现自然资源“外在化”生产向“内在化”生产的转变。三是生态持续性。生态城市要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指导,以保护环境为基础,最大程度地维持生态系统的稳定,保护生命支持系统及其演化过程,保证人类的开发活动都限制在环境承载能力之内,合理分配资源,平等地对待后代和其他物种的利益。四是整体性。生态城市强调的是人类与自然系统在一定时空整体协调的新秩序下共同发展,兼顾社会、经济和环境三者的整体效益。五是全球性。生态城市以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为价值取向,为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全球的共同努力与合作,共同保护自然生态,共享技术与资源。

还有的学者把生态城市的特征总结为和谐性、高效性、整体性、多样性和全球性。该学者有关和谐性、高效性、整体性和全球性的内容表述和前述学者基本相同,在解释多样性特征时,认为生态城市改变了传统工业城市的单一化、专业化和理性化分割,进行多样性重组,它的多样性不仅包括生物多样性,还包括文化多样性、景观多样性、功能多样性、空间多样性、建筑多样性、交通多样性等更广泛的内容。生态城市不可能是单一的发展模式与类型,而是充分体现各地域自然、社会、经济、文化、历史特征的个性化城市。[32]

通过列举以上学者有关生态城市特征的描述,在比较整合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把生态城市的特征定位在以下几个方面:和谐性、整体性、高效性、可持续性、多样性和开放性。其中,和谐性是生态城市系统的核心,整体性是生态城市系统的基础,高效性、持续性和多样性是生态城市系统的内在要求,开放性是生态城市的外在表现。

自20世纪70年代生态城市概念提出以来,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活动,并在部分城市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效。例如,美国的伯克利和克利夫兰、丹麦的哥本哈根、巴西的库里蒂巴、澳大利亚的怀阿拉和阿德莱德市等城市都启动了生态城市建设规划,经过多年的努力,在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并积累了众多的成功经验。[33]这些经验可以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34]

一是相关国家在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的时候都制定了明确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指导原则和发展措施。生态城市建设不是一个城市改良的过程,而是在城市中进行的一场生态革命,它不仅包括物质环境“生态化”,还包含社会文明“生态化”,同时兼顾不同区域空间、代际间发展需求的平衡。二是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生态城市建设应该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创建理想的人居环境。三是重视与区域的协调。国外的生态城市建设基本上都非常重视区域内的协调工作,在与城市周围区域规划乃至国土规划相协调一致的基础上寻求发展。四是以强大的科技为后盾。各国在建设生态城市时都非常重视科技的应用和推广,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使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有更高的科技含量。五是以政策和资金为支撑。各国为了进行生态城市建设都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并在理论和应用研究方面进行资金支持。六是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公众的参与是十分必要的,有助于集思广益,促进生态城市的建设和发展。

国外的生态城市建设取得的经验对我国有巨大的借鉴作用,我国近年来的生态城市建设也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下面做一下简单的考察:

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大体上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末期,江西省宜春市在1986年提出了建设“生态市”的发展目标,并于1988年开始了生态城市建设的试点工作,迈出了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第一步。[35]随后有众多的城市提出了建设生态城市的目标。但是在早期,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大多局限在创造优美的城市自然环境,如大量增加绿地、树林的面积等,近年来,这种观念已经有了极大的转变,各地在编制生态城市规划时,已不再仅仅限于自然生态规划,还包括生态社会规划、历史文化保护规划等,使得生态城市建设更具整体性和综合性,如天津的中新生态城建设就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涵盖了生态环境健康、社会和谐进步、经济蓬勃高效等各个层面,凸显了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理念进步和发展。

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城市和城市化认识的提高,生态城市建设的理念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生态城市建设的步伐也明显加快,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综合考察,总体建设水平仍然较低,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相对而言,生态城市建设的区域面积仍然较小,与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难以形成正比例增长的相应关系;生态城市建设的基础仍然不够扎实,在地方经济发展的压力下,经济和发展的需求往往会在城市建设过程中超越生态系统维护的需求,从而使得生态城市建设的成效大打折扣。

(2)如上文所述,虽然人们的生态城市观念有了很大转变,但在很多地方对于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局限和偏差,过于关注自然生态建设,甚至有的不惜为此做一些“面子工程”,使得生态城市的内部要素难以得到平衡发展。“生态城市的实践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在建设速度上急功近利,追求短期效应;盲目追求城市美化、美观,忽视城市发展的实际要求及周边环境的协调;有的城市将生态城市建设当作政府的形象工程,做表面文章,只有生态城市之表而无之实。”[36]

(3)由于历史积累的原因,我国长期以来对于城市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关注不够,导致目前生态城市建设的成本较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水平,尤其是在我国长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老的工业城市和资源开发型城市,对这些城市而言,转型的难度非常大,生态城市建设的愿景任重而道远。

但是应该看到,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加和城市发展理念的转变,有些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做法在我国已经基本没有了实现的障碍,借鉴国外经验的条件正变得越来越充分,如“以强大的科技为后盾”、“以资金为支撑”等可能带来的困难正在逐步被解决或已不复存在,目前更重要或者说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建设理念和政策的转变。前述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经验中,有四条都是有关理念和政策层面的,即生态城市建设应该有明确的生态城市建设目标、指导原则和发展措施;应该以可持续发展为理念;应该重视与区域的协调;应该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等,这些显然也是我国目前推进生态城市建设时应该努力的方向。作为城市化的后发展国家,人们有理由相信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在城市化过程中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