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之翼:企业资本市场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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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托计划融资

1.信托:代人理财还是代人融资?

上海外环隧道工程是上海外环线北环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工程,是当时我国建设规模最大的沉埋管隧道,其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整个工程静态总投资(含建设期利息)为17.34亿元。2002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结合上海外环隧道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了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的规模和总量为信托合同不超过200份(包括200份), 每份合同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共计人民币5.5亿元,信托计划期限为3年,信托期满10个工作日后,向受益人交付信托资金和信托收益。这是信托业规范后,中国出现的第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业内称为“国内首个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产品”,虽然总规模达5.5亿元,原计划1个多月完成发售,实际上只用7天时间就销售一空,而且2/3被个人投资者所认购。

这就是信托计划融资。那么什么是信托计划呢?

要想弄清什么是“信托计划”,就必须先知道什么是信托。

信托,顾名思义,就是“信任+ 委托”。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它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这是信托的原意,事实上,我国目前的信托还没有做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而是“受人之托,代人融资”。这就是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即是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