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投资并购法律实务:操作细节与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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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海外投资的主要形式

一、绿地投资

绿地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法律建立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的行为。[10]绿地投资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海外独资企业,如国外全资子公司,二是建立海外合资企业。在我国企业早期海外投资中,绿地新建投资一直是主要方式。1979~2003年期间,绿地投资占海外投资80%左右[11]。典型的绿地投资是海尔集团,其1999年4月投资4000万美元在南卡莱罗纳州建立海尔工业园。

(一)绿地投资的优点

首先,采用绿地投资方式进行海外投资时,投资者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可以进行独立的经营管理,自己控制风险。其次,绿地投资方式不直接收购东道国企业及品牌,相对不容易激起东道国排外情绪,政治风险相对减少。最后,绿地投资方式可以更大程度地让投资者维持其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垄断优势,并利用这些优势占领东道国市场。[12]

(二)绿地投资的缺点

首先,采取绿地投资方式前期准备工作较多,建设周期长。其次,绿地投资方式需要创建新企业,新建过程中的所有风险都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最后,投资者新建的企业对东道国的商业、法律环境往往需要经历一个熟悉的过程,在开拓东道国市场时会面临一些阻碍,需要一定磨合时间。[13]

二、对外工程承包

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的活动。中国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通常以参加招标、议标等方式承揽境外建设工程,包括制造及加工业项目、石油化工项目、电力工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矿山建设项目、市政项目及其他行业领域的项目。承包的具体内容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他工程服务活动。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蓬勃发展。根据美国《工程新闻纪录(ENR)》杂志公布的2016年度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榜单,有65家中国企业进入榜单,上榜企业数量为各国榜首。在9大业务领域的前十榜单中,中国企业在交通运输建设、房屋建筑、电力工程、水利建设、废水物处理、通信工程、工业建设等领域均进入了十强榜单。

(一)工程承包的优点

首先,采用工程承包方式对前期资本投入要求低,无须进行股权投入,资金要求压力低。其次,工程承包企业主要负责项目工程建设,按照项目进度收到报酬,风险较为可控。最后,由于工程费用往往占项目成本非常显著的部分,可以带动设备、材料出口,也可顺势成为项目股东以及作为项目产品的购买商。

(二)工程承包的缺点

首先,海外工程承包多采取招标形式,容易陷入价格战导致实际收益有限。其次,海外业主多对工程本身有复杂要求,对未能达标有严苛的处罚措施。有的海外项目业主要求中国工程承包公司中标的前提是进行股权投资成为股东,甚至还要求承诺负责解决获得银行融资,一方面加大了企业的负担,一方面也是中国企业、金融机构联手进行海外扩展的机遇。

工程承包与绿地投资、跨国并购并不是并列概念。对外工程承包是海外投资的一个行业领域,实际上,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正是通过持续的跨国绿地投资和并购投资与工程承包结合的方式,实现海外投资。

三、海外并购

在海外投资活动中,海外并购形式是常见形式之一。海外并购也称跨国并购或跨境并购,是指一国企业基于某种目的,通过取得另一国企业的全部或部分的资产或股份,对另一国企业的产权及其经营管理实施一定的或完全的实际控制的行为。[14]与国内并购一样,跨国并购也分为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及合并等形式。过去十几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投资时,选择并购海外企业。例如2005年联想收购IBM个人电脑部门,成为全球第三大个人电脑生产商。近年来,随着中国深入实施“走出去”战略及跨国企业纷纷采取剥离非核心业务的策略,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蔚然成风。2015年下半年以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更加频繁,据并购市场资讯(Mergermarket)统计,2015年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总额达到1996亿美元。

(一)跨国并购的优点

首先,通过并购更容易直接获得现成的生产要素如土地、厂房和劳动力等,从而缩短建设周期和投资周期。其次,通过跨国并购,投资主体可以直接占有东道国的市场份额,减少竞争压力。最后,在投资主体并购东道国企业后,可以充分利用适合东道国商业环境的管理模式和管理人员,减少磨合成本。[15]

(二)跨国并购的缺点

首先,在跨国并购评估目标公司资产时,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投资主体难以评估目标公司价值。其次,投资主体收购东道国公司,可能容易激起保护主义情绪,而东道国也会对一些特殊行业进行并购限制。最后,由于目标企业的规模、行业和地点都是固定的,可能不容易与投资主体的需求完全匹配,整合后不能体现协同效应。[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