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建设合同的审查要点
在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能源、基础建设项目中,建设合同多采用EPC合同。EPC合同是在项目开发和施工过程中核心法律文件之一,具体通过技术、财务、法律条款规定承包商的“交钥匙”责任,即统一负责项目的设计、施工、测试并在规定日期完成工程建设,以此可从业主获得约定的报酬。EPC合同的条款必须与项目的其他法律文件(如产品销售协议、融资协议等)在细节上达到统一,以确保项目依许可、供货规格和参数、融资的财务限制及产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完工。
审查EPC合同是项目公司(即“业主”)、EPC承包商以及融资方的律师在项目开发与融资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以下介绍审查EPC合同时应考虑到的一些关键问题,并为合同中不同当事方的需求提供不同的审查建议。
(一)工作范围
一般情况下,项目公司作为业主,会要求EPC承包商独立承担项目施工的所有风险,以避免EPC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之间推卸责任。EPC合同中需明晰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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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地点
为了防止潜在的和未知的风险,例如:环境问题、许可问题、不动产问题、地下条件、通往主要运输和供应地的路线等,各方需要提前确认项目的具体地址。
(三)合同价格
项目的融资金额通常建立在对项目建设费用预估的基础上。工程建设的最大项目开支将在EPC合同中写明。同样的,应注意确保EPC合同价格与测算项目负债的假设保持一致。
(四)项目许可
一般情况下,项目公司需要负责取得大部分项目许可,但是有一些许可需要承包商来负责。通常需要聘用专家,以确保所有许可与法律程序已经正确处理。
(五)承包商的信用及建设担保
基于合同对信用水平的要求以及合同履行时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在承包商为较大母公司的子公司时,其可能需要在履行合同时对其信用水平进行披露。从业主和贷款人的角度来看,他们希望母公司可以为承包商的责任义务进行担保。
(六)业主的监督权
一般情况下,承包商控制项目现场,业主和贷款人希望承包商的工程建设能够按计划进行,并且希望可以有权监督并获得施工信息。
(七)采购和分包商事宜
事实上,业主和融资方希望有权审批由EPC承包商雇佣的分包商和供应商,对于项目中重要的分包合同(如主要设备供应合同)亦然。
(八)工程建设时间表
EPC合同中应明确,工程建设应在融资和项目文件中的截止日期之前圆满完成,尤其是能源项目的购电协议(PPAs)或者原料供应协议、产品销售协议要求的日期。
(九)测试、验收与违约
EPC合同中,承包商若未及时完成建设计划,需承担约定的“工期延误违约金”,若履行其未达到所约定的性能标准,需要承担“性能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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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十一)不可抗力
若因不可抗力(如天灾、洪水、火灾、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导致一方的不履行,则该方不负赔偿责任。由于承包商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业主(和贷款人)希望在EPC合同中承包商免责的事项范围尽量缩小,特别是免责事项应不宽于其他项目文件下允许业主免责的范围,避免出现承包商可以免责,带来的项目等后果导致业主在供应协议、销售协议项下的违约,且不能免责。
(十二)变更
承包商希望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对履约时间表得到宽限或在合同价格得到补偿。从业主/贷款人的角度,此类情形应限于不可抗力、业主的变更等情况。
(十三)中止与终止
取决于贷款人的同意,业主通常希望保留中止EPC合同和撤离项目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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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工程质量保证
承包商在特定期间内对工程建设负责,并对有缺陷的部分进行维修。
(十五)赔偿与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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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责任限额
承包商的总责任金额一般以合同标的额的一部分作为上限(例如:合同标的额的50%)。
(十七)合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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