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设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规范市场秩序、改善信用环境、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济风险的重要举措,是减少政府干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增强社会诚信意识,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2014年,国务院发布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要求全面推进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5年出台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法规文件相继出台,它们都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监管作为重要内容。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初具规模。
(一)建设信用监管网络平台
过去几年中,我国各级政府大力建设现代信用监管平台。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为代表的网络平台逐步建成完善,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是建成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工商总局牵头建成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该系统将全国所有企业的信用信息归集到一张网上。打开公示系统,在查询框中输入企业名称,便能看到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企业年报以及违法不良记录等信息。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被移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经营名单的情况一目了然。通过该系统,各地执法部门可以发布检查、抽查的通知、结果,能方便地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2016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全国一张网”基本建成。截至2017年6月底,公示系统累计访问量354.84亿人次,累计查询量163.67亿人次,2017年上半年日均访问量1833.22万人次。公示系统在降低交易风险、加强协同监管、促进企业诚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网址为www.gsxt.gov.cn/index.html
二是建成“信用中国”网站。
2015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指导,国家信息中心主办的“信用中国”网站正式上线。该网站以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窗口”为目标,为社会公众搭建了“一站式”查询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服务、了解信用政策、学习信用知识的互联网信用服务中心。网站集中公示了全国各地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展示了各地区各部门认定的红黑名单,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供了有力支持。
2015年以来,网站浏览、查询累计突破4亿次,日均点击量达500万次。浏览过网站的地区包括国内90%以上的市县以及美国、日本、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图片来源:“信用中国”网站首页,网址为www.creditchina.gov.cn
(二)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失信者寸步难行。2016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出台。该文件对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安全监管总局、环境保护部先后与40多个部门联合签署了针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企业、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环保领域严重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数据透视 联合惩戒成绩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7月,我国对失信主体累计限制乘坐飞机411.5万人次,限制乘坐列车101.6万人次。仅工商银行一家银行就拒绝贷款申请1000余笔,涉及资金140多亿元。有关部门限制申报政府性投资上百亿元,对违法失信主体形成了强大威慑,10%以上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了对A级纳税人的联合激励备忘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税务总局与有关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税易贷”产品,为诚信纳税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有关部门还将继续签署对优秀青年志愿者、海关高级认证企业等的守信联合激励备忘录,以及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外资外贸、房地产、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等行业的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在更多的领域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
(三)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当前,市场主体多元化、经营业态多样化、营销方式现代化、市场竞争激烈化对市场监管提出了新的挑战。面对日益繁重的市场监管任务,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以企业信用为核心的分类监管,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
工商、海关、环保、食药等部门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将企业划分为A、B、C、D四类,再因“信”施“治”。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尝试建立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标准,对域内所有企业进行信用分类评价,根据不同的信用积分档次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
典型事例 分色标注轻松识别企业信用
江西省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的数据和企业3年内违法行为的轻重,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对企业进行自动分类和警示标注,将其充分运用在评先评优评级、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政府资金支持、政策扶持、荣誉授予等方面。对无违法记录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对轻微或一般违法企业依法予以限制;对情节严重的违法企业依法予以禁止。同时,依据颜色分类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对标注为红、橙、黄色的警示类企业,按比例扩大双随机抽查频率。
(四)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信用监督
发挥市场力量,加强行业自律,引入第三方征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是信用监管的重要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煤炭、钢铁、电力、盐业、石油天然气、企业债券、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引入符合条件的征信机构进行合作,引导征信机构建立信用记录、编制行业信用状况监测报告、开展信用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监管和决策提供了参考。
江西省明确政府采购招投标先看信用“成绩单”,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求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吉林省四平市评选2015年度“十大经济人物”“十大优秀企业家”“十大创业人物”,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了依法征信,出具了信用状况报告。
典型事例 芝麻信用助力浦东市场监管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与第三方征信机构芝麻信用合作,打通信用信息共享通道。该局向芝麻信用提供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罚款逾期未缴等多类企业信用信息,首批总计近6万条。截至2016年,已有5.9万家企业被纳入芝麻信用的“企业行业关注名单”,160多名个人被纳入“个人行业关注名单”,并披露给相关合作商户,在各种信用服务的应用场景中,对失信者酌情予以限制。同时,浦东市场监管局对关注名单上的企业采取了高风险预警、适当增加检查频次、实施全项彻查等重点监管措施。
延伸阅读
1.《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
2.《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
3.《 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
4.《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