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合同具有相对性,相对性是指合同的效力只及于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不得及于合同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因第三人原因造成的违约,当事人仍应向对方承担责任。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进一步追究责任。据此,丙公司未能按期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乙可以要求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但是乙公司不能以丙公司的问题来对抗无过错的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