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气恶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热线陈述
周某和吴某合伙跑长途,运送货物,一般情况下都是去的时候,由周某开车,吴某负责押车。回来的时候,吴某开车,周某休息,所以在这种相对合理的开车安排下,一直没有出过交通事故,家里人对此也很放心。某天,周某接到南方某市一个老板的电话,请其将一批生产皮鞋的原料,送至南方某市。在价格谈好后,这哥俩就准备开车上路了,在上路之前,他们都会对车辆进行相应的监测,在这个过程中,吴某发现大货车的雾灯出现故障,建议修一下,遇上下雾是很危险的。周某却说,时间紧,来不及修了,再说了,这艳阳高照的天气,不可能下雾,这年头钱不好赚,咱们还是能省则省吧。于是二人拉上这批皮鞋原材料,就匆匆上路了。当车辆行驶至南方某市境内之时,突然遇上百年难得一见的大雾天气,在车辆雾灯失效的情况下,路面的能见度极低,吴某建议将车靠边,等雾散了再走,周某却对吴某说:“你怎么这么磨磨叽叽的,咱们时间很紧,这么大的雾天,路上没几个人的。”于是就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继续向前行使,当车辆又行驶到一条尚未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公路上时,悲剧发生了,周某驾驶的车辆撞上一辆农用三轮车,导致农用三轮车驾驶人重伤。周某认为,之所以出现交通事故,是当地恶劣的天气原因造成的,真的是这样吗?他的哥儿们吴某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据此可知,本案中虽然遇见了大雾天气,但机动车驾驶人周某在明知车辆雾灯故障无法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上路,且旁边的吴某也提示过周某,如果不修雾灯,会出现危险。这说明周某能够预见到因雾灯故障可能导致的交通事故危险,因此,本案中出现的交通事故,不能以天气原因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