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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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是名司机,现在发生了连环撞车,责任该如何承担?

◎热线陈述

今年是赵某和刘某两人结婚十周年,二人准备好好庆祝一番,召集了一众好友在酒店里面聚会。但就在聚会进入高潮大家都很嗨的情况下,突然闯入一名女子,声称是男方赵某的情人,这让原本热闹的聚会气氛变得尴尬。女方刘某和赵某的情人在质问和咒骂声中扭打在一起。过了好一阵子,在众人将二人劝开后,刘某驾驶着机动车怒气冲冲地驶离了酒店。在路上,怒气未消的刘某又遇上了爆胎,平日里都是刘某看赵某更换轮胎,而此时刘某心中暗想:“赵某,别以为我离开了你,就没法活了,新生活就从我自己更换轮胎开始。”由于刘某是真的没亲自换过轮胎,所以她更换的时候,都是凭着记忆在操作。首先她将汽车停在小型车的车道内,在未开启前后闪光灯的情况下进行更换。由于此时正处于晚上,加上光线并不是很好,郭某驾驶着一辆未开启远光大灯的机动车,正朝着刘某机动车的方向疾驶了过来,等到眼前三四十米的时候,郭某虽然采取了刹车措施,但也无济于事,只听“哐当”一声,郭某的车辆着实地撞在了刘某的车身上,所幸的是刘某年轻的时候是运动员出身,身手还算敏捷,但在躲闪的时候,还是被撞伤了。而郭某的后面,是张某驾驶着机动车也在采取紧急制动,同样存在未开远光大灯的情况,由于来不及躲闪,也撞到了郭某的机动车尾部,最终导致三辆机动车发生了连环撞车事故。现在刘某的老公赵某致电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采取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据此可知,本案中刘某在出现车辆故障后,原本可以将车移动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但却继续将故障车辆停在机动车车道内,违反了上述规定,造成了交通安全方面的隐患,阻碍了畅通的交通秩序,虽然刘某在此起交通事故中也受到了伤害,但正是刘某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造成此起交通事故,因此她的过错行为是该起交通事故的决定性因素,在此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郭某在驾驶机动车过程中并未按照规定开启远光大灯,且在行车过程中精神不集中,在发现危险的时候,为时已晚,属于未履行注意义务的违法行为。郭某车后的张某也同样存在不开远光大灯,精神不集中等违法行为,但郭张二人的违法行为并非决定性原因,所以郭张二人应当负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