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纠纷:发生在你身边的99个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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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出了交通事故已经“私了”解决,但现在后悔了,该怎么办?

◎热线陈述

某社区的王某今年72岁,别看他上了岁数,身板那是非常硬朗,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他,看上去50多岁的样子。今年春节过后,当地的庙会正搞得如火如荼的,王某非常喜欢热闹的地方,所以庙会是他每年必逛的地方。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王某走出社区,准备步行去庙会公园的时候,不幸发生了,有一个骑着电动车的青年不小心将其剐蹭摔倒,从地上爬起来的王某非常生气,当时就和这个青年高某理论了起来,自知理亏的高某一个劲地给王某赔不是,在王某报警之后,更是愿意拿出两千元钱作为补偿。王某见自己身体并没什么异样,高某悔过的态度也非常诚恳,便同意和高某在交警的见证下,达成和解协议。之后,王某觉得出门就遇到车祸,很晦气,就回家了,也没再去逛庙会。当天晚上,王某突然出现头晕呕吐的现象,并昏厥。家人赶紧打了120,送到当地急救中心,进行诊疗,经过诊断,王某的头晕呕吐正是由于白天交通事故所致,由于病情出现恶化,颅内已经出血,王某一直昏迷不醒,并被送进了ICU重症加强护理房。经过三天两夜的抢救,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全身意识丧失,处于植物人状态。后来,王某的家人拿出王某和高某签订的和解协议,了解了交通事故的来龙去脉,认为和解协议无效,拨通了我们的法律服务热线,咨询了相关事宜。

◎律师答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本案的特殊之处在王某的“植物人”身体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所致,并且损伤是发生在当天晚上,因此应当对本案进行重新调查处理,在调查的基础上,认定交通事故的事实与责任,追究高某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