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合同和合同纠纷概述
当今社会,以分工协作为基础,以开放交流为特点。[1]大到世界经济贸易、国家经济运转,小到日常生产、交易、生活和消费,大都通过合同实现,合同的身影无处不在。在我国的法律语境下,合同有行政法上的合同、劳动法上的合同、民法上的合同等[2],但本书讨论的范围限于民法上的合同,即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基本的规范依据是《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本书的体例亦基于《合同法》的立法体例,分为上、下两篇,上篇为合同一般纠纷,即合同法总则中予以规范和调整的适用于各类合同纠纷的一般性问题;下篇为常见合同纠纷,这些纠纷与日常生活联系紧密,适用频繁,大都在合同法分则中有相应的规范,但本书中也包括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但实践中常见的其他合同纠纷,如旅游合同纠纷、悬赏广告纠纷等。对于合同法分则中规定的某些专业领域的合同纠纷(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考虑到另有书籍专门系统研究,本书中则未予探讨。
合同纠纷是律师诉讼代理实务中最为常见的一类诉讼纠纷,在各类诉讼纠纷中占比最大。2014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案件(含减刑、假释)1438万件,民商事一审案件830.7万件(占比57.8%,笔者注)。在民商事一审案件中,合同纠纷案件458.9万件(占民商事一审案件的比重为55.2%,占全国各类案件的比重为31.9%,笔者注),同比上升11.4%,增幅较2013年扩大2.3个百分点。[3]可以说,合同纠纷是律师诉讼业务的核心领域,要做一名优秀的诉讼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诉讼经验必不可少。实际上,在非诉讼领域,不论是公司并购、股权转让还是私募基金、投融资业务,都是依靠一系列的合同(组)来构建的交易模式和交易框架及规则。诚如很多资深律师所言,要做好非诉讼业务,必须要有扎实的诉讼功底。进一步可言之,要做好民商领域的非诉讼业务,必须要有扎实的合同纠纷诉讼功底。从这个角度而言,扎实的合同纠纷诉讼功底,是做好律师业务的基础和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