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本题考查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国际组织、不同国家的法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关系。
2.答案:A。国际贸易术语属于商业惯例,而不是国际公约。
3.答案:A。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调整范围包括: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规范与制度;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与制度;有关国际经济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4.答案:A。A对,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
B错,国际公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里的国际习惯是指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所产生的习惯,而非商业惯例;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等。据此,惯例既是国际公法的渊源,也是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C错,国际公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国家主权平等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互不侵犯原则、平等互利原则、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诚实履行国际义务原则。D错,国家是国际经济法的主体之一。
5.答案:B。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对国际经济法的各个领域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包括: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国际合作与发展原则主要强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合作,承认和尊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在此基础上,加强各国间在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6.答案:B。跨国法理论的提出者是美国学者杰赛普。
7.答案:B。《洛美协定》的产生,体现了南北合作。
则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适用的法律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问:当事人对上述合同作出的法律适用方面的选择是否正确?
8.答案:A。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首要基本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B、C、D。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经济法的创立方式和表现形式,包括国际渊源和国内渊源。国际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国际惯例以及重要国际组织的决议;国内渊源主要是指国内的相关立法,在普通法国家还包括法院的判例。
2.答案:B、D。国际商事惯例,是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国际商事惯例属于任意性的规范,而且当事人可以对该国际惯例的内容进行修改。
3.答案:A、C。B项由国际私法调整,D项则属于国内法调整范围。
4.答案:B、C。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交往过程中形成的习惯性做法。
5.答案:B、C、D。
6.答案:A、B。A对,国际经济条约,是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为确定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条约分为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多边国际经济条约是国际经济法最主要的渊源。
B对,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被国际社会公认的、对国际经济法的各个领域都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
C错,国际商事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规则。国际商事惯例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适用时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而且当事人还可以对其选择的商事惯例进行修改。
D错,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的法律关系中(而非国际关系中),可以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
7.答案:A、B、D。国际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法领域内的体现,主要表现为国家对其全部财富和资源的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以及对经济活动的支配权等。
8.答案:B、D。
9.答案:B、C、D。1974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重要国际经济法律文献有《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宣言》、《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以及《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行动纲领》。
10.答案:A、B、C、D。
三、名词解释
1.答案:有两种不同观点,观点一:国际经济关系专指国家政府之间、国际组织之间或国家政府与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仅限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公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实体。观点二: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含上述内容,而且包含属于不同国家的个人之间、法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以及他们与异国政府或国际组织之间由于经济交往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国际经济关系的主体,不仅限于国家、国际组织以及在国际公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其他实体,还包括在国际民商法、国际私法上具有独立人格的个人或组织,即属于不同国家的国民个人(自然人)以及各种法人。换言之,某种经济关系,其主体不论是国家政府、国际组织、个人或法人,只要这种经济关系的各方当事人分属于两个以上不同的国家或其所涉及的问题超越出一国国界的范围,统称之为国际经济关系。
2.答案: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既含有国际法规范又含有国内法规范的综合的法律部门,其法的渊源既包括国际法方面的渊源,如国际经济条约、国际惯例、重要国际组织决议、有关国内立法以及其他辅助性渊源,又包括国内法方面的渊源,如各国涉外经济法和有关的冲突规范等。
3.答案:国家的法律确信即国家同意把一些决议和宣言等作为法律规范予以接受。国家的法律确信可以通过明示或默示的协议、国家实践以及决议本身表现出来。
4.答案: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在国际经济领域表现为国家对自然的永久主权。国家的经济主体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的部分,是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础。
5.答案:国际经济法学是法学中的一门新兴学科,它是以研究国际经济关系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科学。国际经济法学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律科学,是与国际经济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密切相关的。国际经济法学又是一门综合性的新兴学科。
四、简答题
1.答案:杰克逊认为国际经济法这一词语包括非常广泛的内容:包括经济交易的法律;有关经济事务的政府规章;以及包括诉讼和国家经济关系组织的相关法律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国际经济法可以分为两种宽泛的模式,这两种模式贯穿了国际经济法所包括的几乎全部内容。我们大致可以称为“交易性”的话“管理性”的。
交易性的国际经济法涉及在国际贸易或者其他经济活动中进行的交易活动。其关注的主要方面是私人企业或者其他主体的行为。管理性的国际经济法,关注的是政府机构(国家的、地方的或者国际的)的角色。
另外,国际经济法的特点是:国际经济法不能从一般或者“公法”的国际法中分割或者分离开;国际经济法和国内法或者“域内”法的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对从事国际经济法项目工作的人来讲,需要不同学科的综合训练方式的研究和思考相结合;从事国际经济法工作,与从事其他国际法学科工作相比,似乎经常需要更多经验性的研究;国际经济法经常遇到搜集信息这一问题;当国际经济法学的主题越来越为政府决策和政策研究的中心时,这些问题也越来越成为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与政治团体和机构的联系也越来越密切。
【参考资料】约翰·H·杰克逊:《GATT/WTO法理与实践》,新华出版社2002年版。
2.答案:(1)国家经济主权原则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是指每个国家对其全部财富、自然资源以及经济活动享有永久主权,包括拥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在内,并且自由行使此项权利。
(2)国家经济主权原则包括三个方面:国家对其自然资源享有永久主权;国家有权对其境内的外国投资以及跨国公司的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国家有权将外国财产收归国有或者征用。
【参考资料】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3.答案:二战以后,新独立国家的兴起,形成第三世界,它们运用集体力量,谋求本国经济的发展,改造旧的国际经济秩序,促使各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尊重国家对其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坚持公平互利,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并促使联合国先后通过一系列宣言、决议等,如1962年《关于自然资源永久主权宣言》,1974年《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及《行动纲领》,1974年《各国经济权利义务宪章》等,这些文件反应了新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原则,构成新的国际经济秩序的基本文件,也是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主要渊源,对国际经济法形成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和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
【参考资料】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4.答案: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即个人、法人、国家与国际组织间由于从事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在国际经济关系的范围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仅指国家、国际组织间的经济关系,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上述内容,而且也包括不同国家之间的个人、法人、个人和法人与国家或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可称为跨国的经济关系。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不仅包括当事人间以等价有偿为基础的横向经济关系,也包括国家对法人及个人的国际经济交易活动进行管理和管制的纵向关系。
5.答案:国际经济法是一个既包括国际法规范,又包含国内法规范的综合的法律部门,其法的渊源也具有双重性,即国际渊源和国内渊源。主要包括下述几项:第一,国际经济条约,国际经济条约是国家、国际组织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并确定其相互经济关系中权利和义务的国际经济书面协议,对缔约国具有拘束力,因而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渊源。国际经济条约包括双边的和多边的,世界性的和地区性的,普遍性的和特殊性的,造法性的和契约性的。第二,国际商业惯例,国际商业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经济交往中经过反复使用而形成的不成文的规则。为了使不成文的国际商业惯例更便于掌握和查找,一些民间性的国际组织或协会对不成文的惯例进行了整理和编纂。国际商业惯例属于任意性的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明示选择适用的情况下才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也可以对其选择的商业惯例进行删、减、改和补充。第三,联合国大会的规范性决议,国际组织通过的决议本来只属于建议性质,并不对其成员国产生必须遵守的强制力。但是随着国际实践的发展,理论界已倾向于肯定大会决议的法律拘束力,特别是有些联大决议是旨在宣告国际法原则和规范的,应具有法律效力,且有的决议在国际实践中已逐渐被接受,成为各国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应遵守的准则。第四,国内立法,各国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是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各国在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国内立法上主要采用统一制和分流制。前者指所制定的国内经济立法既适用于国内经济关系,又适用于涉外经济关系。后者指分别制定不同的法律以调整涉内及涉外经济关系。此外,国内判例在普通法国家是重要的国际经济法的国内法渊源,但判例在我国不属于法律的渊源。
五、论述题
1.答案:国际经济法与国际公法的联系表现在多方面,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而国际公法的主体主要为国家和国际组织,自然人和法人则不能成为国际公法的主体。(2)在法律渊源上,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包括国际经济条约、国际商业惯例、联合国大会的决议和国内立法等。而国际公法的渊源则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这里的国际习惯与国际商业惯例不同,前者源于国家间的政治和外交活动,而非产生于商人的商业习惯。(3)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不同国家的自然人、法人、国家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而国际公法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政治、外交和军事等非经济关系。
关于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的区别与联系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1)在主体上,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如前所述为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而国际私法的基本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可以是国际私法的主体,但主要是以民事法律关系当事者的资格从事一般民事活动,而在国际经济法中国家可以主体的身份从事国际经济交往,并承担一定的权利和义务。(2)在法律渊源上,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均包括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内立法,但侧重有所不同,国际经济法的主要渊源是国际条约,而国际私法在渊源上更侧重各国国内法中的冲突规范,并辅以涉及法律适用方面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3)在调整对象上,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主体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对于自然人的身份、婚姻、继承等人身方面的法律关系并不涉及,而国际私法则主要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问题和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的问题等。
六、案例分析题
1.答案:国际经济法是调整跨越国境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说,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必须是具有国际性。或主体在不同国家,具有国际性;或标的具有国际性;或经济关系发生在不同国家;等等。而本案中合同在签订主体、合同订立与履行地点、买卖标的物的移动等方面均不具有国际性。特别是在签订主体方面,虽然签约的一方为外商独资企业,但它仍然是中国法人。因此,该合同的法律适用不应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而应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