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欧洲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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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教士之息争及国王之得势

当十一世纪时,人心已现厌乱之象。大局虽纷扰异常,而一般进步亦殊不少。旧城中之商业、文化,日有进境,伏他日新城市发达之机。为商民者,鉴于当日政情之纷纠,莫不引领以冀和平之实现。基督教会中人,尤能致力于恢复和平之运动。主教中尝有《上帝停战条约》(Truce of God)之颁发。规定凡自礼拜四至礼拜一早晨,及其他斋戒之日,均应停战。主教及宗教大会亦每迫诸侯宣誓遵从《上帝停战条约》,否则逐之于教会之外(excommunication),争斗之风,为之稍杀。自一〇九六年十字军开始东征之后,为罗马教皇者类能移欧洲人私斗之心,转向以攻土耳其人。

同时中央君主——英国、法国两国国王,尤为有力——势力渐盛。争斗之风,渐渐减杀。兵力既强,每能强迫诸侯之就范。然明君如St. Louis(一二七〇年卒)虽尽力以求和平,亦终不可得。日后一般状况,均有进步,工商诸业,渐形发达,私斗之事,遂不能再维持永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