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行业评级
一、信托公司监管评级
(一)监管评级概述
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评级是信托公司风险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监管部门实现对信托公司持续监管、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一种重要的监管工具。监管部门通过对信托公司进行监管评级,可以使监管部门全面掌握信托公司的风险状况,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以实现对信托公司进行分类监管、扶优限劣,促进信托公司积极创新、做优做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评级结果,制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计划和政策,确定监管重点以及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频率和范围,同时还应当将评级结果作为市场准入的重要参考因素。
(二)监管评级内容
根据《信托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类监管指引》的规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评级应当从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合规管理、资产管理和盈利能力五个方面进行;评级结构分为综合评级1级、综合评级2级、综合评级3级、综合评级4、综合评级5级、综合评级6级,每个等级中可以再分为A、B、C三档。
(三)监管评级流程
信托公司监管评级的周期为1年。信托公司根据监管评级标准进行自评,并上报属地监管局,但自评结果不影响监管评级结果;属地监管局促成评级工作小组对信托公司进行初评,初评确定监管评级的级别,但是不确定各级别的档次,初评结果由部分主任或监管局(分局)局长主持的会议确定;银监会对各地银监局上报的评级结果进行最终审定,并确定评级结果和各级别的档次。
二、信托公司行业评级
(一)评级内容
中国信托业协会于2015年12月15日发布《信托公司行业评级指引(试行)》,中国信托业协会将组织对信托公司从行业角度进行综合评价的行业评级。行业评级内容主要包括资本实力(Capital Strength)、风险管理能力(Risk Management)、增值能力(Incremental Value)、社会责任(Social Responsibility)四个方面,简称“短剑”(CRIS)体系。
1.资本实力
评价:信托公司净资本充足程度及其与业务风险的匹配程度。
目的:引导信托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合理控制业务发展,确保固有资本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
2.风险管理能力
评价:信托公司信托业务的风险处置情况,以及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不良情况。
目的:引导信托公司强化“卖者尽责”的经营理念,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3.增值能力
评价:信托公司作为专业受托机构对资产的管理能力。
目的:引导信托公司通过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提供专业化服务,优化收入和成本结构、重视信托主业发展、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增强市场核心竞争力。
4.社会责任
评价:信托公司作为社会经济组织对国家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公共利益实现、自然环境保护和资源科学利用,以及对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
目的:引导信托公司与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实现行业可持续发展。
(二)评级实施
1.评级周期
评级周期为1年,即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评级工作涉及的财务及业务数据以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报表和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为准。
2.评级流程
评级流程包括信托公司自评、信托业协会秘书处初评、审议及复议、评级结果发布等环节。评级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信托业协会将评级结果发送至银监会及各银监局,供监管评级参考,同时由信托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结果对外公布事宜。
附件1
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短剑(CRIS)体系
注释:
A:当年新增信托资产中运用至信托公司注册地的金额。其中注册地范围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Ccr:信托风险项目净资本覆盖率
Di:年内向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
Dp:依据合同年内应向受益人分配的非事务管理融资类信托本金
Dnp:年内正常向受益人分配的非事务管理融资类信托本金
Eb:年初净资产余额
Ee:年末净资产余额
Ei:因增资、新发行股票、债转股等引起的净资产增加额
Ej:因现金分红等引起的净资产减少额
F:年末缴纳的信托业保障基金余额
Hb:年初员工人数
He:年末员工人数
IA cr:固有信用风险资产总额
Lhr:信托高风险项目累计发生额
Llr:信托低风险项目累计发生额
Lmr:信托中风险项目累计发生额
Mi: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年末的月份数
Mj: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年末的月份数
NC:净资本
NPA ia: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中不良资产余额
OE:营业费用,不含营业外支出、资产减值损失
OI:营业收入
P:净利润
Phr:高风险信托本金
Pia:为固有信用风险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余额
Plr:低风险信托本金
Pmr:中风险信托本金
Ptd:信托项目正常清算率
Pti:信托业务收入占比
RA:风险资本
Rca:资本充足率
Rci:营业费用收入比
RD:各项风险扣除项,含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Rhr:信托高风险项目累计化解额
Rlr:信托低风险项目累计化解额
Rmr:信托中风险项目累计化解额
Rnpa:固有信用风险资产不良率
ROE:净资产收益率
Rr:信托项目风险化解率
T:纳税额,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所得税
TFI:信托业务收入
TIPS:人均信托净收益
V:社会价值贡献度
附件2
信托公司行业评级短剑(CRIS)体系指标公式说明
续表
续表
续表
[1] 银监会要求信托公司制定生前遗嘱,也即恢复与处置计划,具体包括激励性薪酬延付制度、限制分红或红利回拨制度、业务分割与恢复机制、机构处置机制。
[2]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由证监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已变更)200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首次引进的一种表决制度,2005年修订《公司法》时,也吸收了这一表决制度。累积投票制的具体含义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3] 离任审计报告一般应当于该人员离任后的六十日内向其离任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报送。在同一法人机构内平行调动的,应当于该人员离任后的三十日内向其离任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报送。
[4] 面签制度是指信托公司和交易对手签署合同时,应当由信托公司指派的面签人员当面核实交易对手的签署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身份和权限,并应现场见证交易对手有权签署人员签署交易合同;核保制度是指信托公司应当指派核保人员与交易对手一起现场办理抵质押担保登记手续、公证手续等。
[5] 资产或收益的逾期天数是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指标。如果没有充足的理由,某资产的风险分类不能高于按照逾期天数所确定的分类级别;即使资产或收益的逾期天数未达到某一类别的标准,若该项资产的风险状况符合这一类别的标准,则该资产的分类结果也不能高于该类别。
[6] 本节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仅为笔者提供给读者参考的范本,其中的数据全部为虚拟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