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老莫
五一节,班级组织登长城,集体活动,要求全班必须参加。
学习固然重要,但是因着那句“不到长城非好汉”,同学们也都欣然前往。
沈梦昔背着那个装过小狼饭包的劳动布双肩包,里面装着水壶、食物、毛巾、应急药品,一大早,跟着大部队出发了。
全班同学分乘了三辆公交车,转了两趟车,在八达岭长城脚下集合了。
同学们除了吃过苦出过力的,就是20岁左右的年轻人,各个脚力不凡,并无人叫苦,也无人掉队。
爬至一半,大家驻足休息片刻,后面一鼓作气登上北八楼,大多数同学都没有登过长城,如今看着宏伟的长城,有人流着热泪,对着崇山峻岭高呼“M主席万岁!”“祖国万岁!”,大家群起呼应,一时间呼声此起彼伏,响彻云霄。
过往游人都羡慕而宽容地笑望着这些天之骄子。
从知青到大学生,同学们的心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再苦闷和彷徨,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自信的光芒,脸上有光,眼里更有光。
这种喜悦,沈梦昔体会却不深,她像个局外的旁观者,最初下乡的时候,她不激动,没有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觉悟,也没有改变北大荒的雄心壮志;后来大家急着回城,她也不焦虑,她知道哪一年发生哪些大事;现在,她上了大学,也没有太多欣喜,她知道还需要一个漫长的改革过程,人们才能改变思维方式,改变生活方式。
她不缺钱,不缺吃喝。
对亲情不苛求,对爱情不渴求。
只是在读四叔的信时,激发了一丝热情,报考了师范。
往往,未知才是人生存的动力。
压抑了十年,沈梦昔现在只想着自由。
她渴望自由的唱歌,比如,此刻她最想高歌一首“万里长城永不倒”,但是不能。
文化极度贫乏的年代,每一首歌都是耳熟能详,这样陌生的歌曲一旦唱出,就会被人记住,四五年后,《霍元甲》一播放,要怎么解释?
她想买个房子自己住,但是现在每一家的房子都不够住,几代人挤在一起,因为没有房子不能结婚的人比比皆是。接下来几年,因为知青大批回城,住房紧张会更加严重。
即便是在户外吃东西,如果一个人边走边吃,都会被人指指点点,不成体统。更遑论其它。
可,一旦自由的种子感受到了土地的松动,就会变得生机勃勃蠢蠢欲动,不愿再继续忍受黑暗。
离开农场来到京城,沈梦昔已经闻到了自由之风的气息。
终于春天就要来了!
沈梦昔无比渴望着,春风春雨快快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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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世兰来找沈梦昔了。
一身淡蓝色布拉吉,俏生生地站在八号楼门前的大树下,沈梦昔尖叫着扑过去,一把抱住了她。
“孟大夫,你有个邮包,吃完饭去取一下啊!”贾世兰推开她笑着说。
“贾同志,你来卫生所吃麻婆豆腐吧!”
两人像对暗号一样说着话,然后再度拥抱,热泪盈眶。
沈梦昔带贾世兰回到宿舍,翻出郭大夫给做的红色布拉吉换上,两人相视一笑,携手下楼。
“你们学校没什么看的,跟我走吧!”贾世兰拉着沈梦昔不容拒绝就走。
来到一辆吉普车旁停下,沈梦昔说:“喂,你太高调了吧!”居然把车开进了学校。
“出去玩儿,没车多不方便!上车!”贾世兰拉开车门坐到后面。
“我来开车吗?”沈梦昔看看没有司机,疑惑又开心地问。
“我来开车!”身后传出韩援朝的声音。
“嘿,有司机那敢情好了!”沈梦昔拉开车门和贾世兰一起坐到后面。
“还真把我当司机了!”
“开车!”沈梦昔身子向后一靠,做领导状严肃地说。
贾世兰扬起下巴哈哈大笑,“只有你能制他!”
“今天带你们去老莫!”韩援朝驱车直奔莫斯科餐厅。
下了车,沈梦昔注意到韩援朝今天穿了西装,她歪头欣赏了一会儿,毫不吝啬地竖起拇指,“帅!”
“那是!”韩援朝一甩头,带头朝餐厅走去。
貌似现在还不能随便和外国人接触,穿西服的人也极少,一般都是搞外事工作的。所以来老莫的国人极少。
从旋转门进去,拾阶而上,仿佛进入一座俄式的宫殿。高高的屋顶,镀金的大吊灯,还有四个青铜柱,雕饰精致,古朴华贵。
他们坐在靠着壁炉的位子上,韩援朝绅士地替两位女士拉开椅子坐下。
壁炉上摆放着相框、雕像之类的饰物,餐桌上放着烛台,和三套餐具。
韩援朝请女士点餐,贾世兰点了首都沙拉,罐焖牛肉、奶油蘑菇汤和两片面包。沈梦昔点了马车夫沙拉,红烩泥肠,红菜汤和两片面包。韩援朝点了烤肠,马车夫沙拉和红菜汤,以及四片面包。又替她们点了红酒。
贾世兰看沈梦昔刀叉使用熟练,有些惊奇,“在哈市没少吃西餐啊?”
“和家人去吃过。”
贾世兰想到她的五叔,了然地点头。
红菜汤酸甜适口,牛肉入口即化,美味香浓,撕一块列巴蘸着汤汁,沈梦昔吃得酣畅淋漓,连声叫好。
“这红菜汤可是克里姆林宫国宴上的一道菜。”贾世兰说。
“名不虚传!点赞!”沈梦昔说。
“比起卫生所的猪肉炖粉条和麻婆豆腐还差一点。”韩援朝怀念地说。
沈梦昔笑笑,“有机会做给你们吃。”
“小西,你真的是吃了很多苦。”贾世兰看着沈梦昔左手的手背,那上面隐隐的还有一块椭圆形疤痕,几乎覆盖了整个手背。手是女人的第二张脸,她替沈梦昔惋惜。
沈梦昔坦然地把手放到桌布上,让他们看,“已经恢复得很好了,脸颊上的过了一个夏天就恢复原样了,手背上的大概就这样了。有人在那场大火中毁容,有人死去,我已经很幸运。”
“穿越火场的时候,是不是害怕了?”韩援朝问。
“是。”想起那浓烟和火焰,沈梦昔还有些心悸,“宣传稿把我写成一个傻大胆儿了!”
说完她笑起来,举起酒杯说:“今天非常高兴,干杯,为了我们能够重逢!”
三人轻轻碰杯,“为了重逢!”
刚放下酒杯,就听有人说:“援朝,你也在这里?”
沈梦昔回头,见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大约二十五六岁的样子,也穿着红色布拉吉。真是无奈,这个撞衫的时代。韩援朝站起来为她们做了介绍,原来这位是外事办的姚安,但韩援朝称她为安娜,沈梦昔猜测和维拉一样,前些年改了名字。
与沈梦昔的黑色拉带布鞋不同,姚安穿的是一双黑色半高跟皮鞋,一般来西餐厅,女生要穿裙子和带跟的鞋子,沈梦昔事先并不知要来老莫,所以只穿着平时的鞋子。
姚安只上下刷了一眼沈梦昔和贾世兰,笑着和她们握了一下手:“很高兴在这里遇到你们!”然后称自己今天是陪外国友人来用餐,不好离开太久,以后有机会再聊,就施施然走了。
沈梦昔并没有被打扰,开心地吃着姚安让服务生送来的樱桃冰激凌,但韩援朝却似乎受了一些影响,他微微皱眉,心不在焉地吃了口面包。
贾世兰问他:“你当年回来跑哪儿去了,我怎么一直没有你的消息?”
“哦”,韩援朝回过神来,放下面包,“回来待了几个月,后来到外事办了,去沪市待了几年。”一语带过,似乎不想多说,贾世兰也不再多问,转头看看沈梦昔,她似乎一点好奇心也没有,连自己回城后的情况也一字不问。
“小西,我和李家伦走的时候,都没来得及和你告别,你是不是在怪我们啊?”贾世兰犹豫一下问。
“怎么会这么想?”沈梦昔停下吃喝,有些惊讶。
“你都不关心我们的现状!”贾世兰埋怨道。
“我是尊重你们的隐私,想说的你自然会告诉我。”沈梦昔吃完冰激凌,放下银勺,用餐巾擦擦嘴角,“好吧,我其实很想问,离开农场六七年了,你们俩都结婚了吗?”
“问别的!”贾世兰忽然沮丧。
“就想问这个!”
贾世兰一口喝干了红酒,“我大概快要订婚了。”
“难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差不多吧。我姐前年结婚了,我如果不上学最迟明年也得结婚了。”
看来这婚姻自由,在高干子弟身上还体现不出来。
“结婚是结两姓之好,你父母不会把你嫁给差的人家,你也不小了,往后好好过日子吧。”沈梦昔安慰贾世兰。
“我不开心,当年的临江农场,现在的学校和专业都是他们给我安排好的,我自己的事情,却一件也不能做主,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服务生!再来一杯红酒!”贾世兰忽然激动起来。
“世兰,这世界上又有几人可以随自己心意生活呢,谁不是一边不想活了,一边努力地活着?”
贾世兰听了一呆,抱住沈梦昔无声地哭泣。
“你还喜欢那个人?”沈梦昔小声问。
贾世兰摇摇头。
“我只是不甘心。”贾世兰擦擦眼泪,整理了一下裙子,不肯在这样的场所失态。
“我无法体会你们这样家庭的子女的心情。你们知道我后来去了嘉阳农场,五叔那时候遇到一点困难,我受了点池鱼之殃。五叔很愧疚,但我没有埋怨。我虽受了一点牵连,但之前更多的是享受了他的庇护啊。你生在这个家庭中,是无法完全跳脱出来的。”
贾世兰又喝了一口红酒。
沈梦昔看着贾世兰,握住她的杯子,“爱情和婚姻是两回事。真的是两回事!有人说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我也认同。但是,这世上还缺少不道德的事情吗?有几人可以如愿得到爱情,又有几人可以和相爱的人结婚呢。”
“我爸妈老是说,当年他们根本不认识,组织介绍了就结婚,现在不是照样过得好好的。他们那个年代的人,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情,一辈子就是柴米油盐工作孩子。”
“其实那也未尝不是好的人生。爱情并不是生活的全部,还有亲情友情,还有责任和理想,你还有很多爱好,你可以读书可以旅游。世兰,你也爱过,你知道,一旦爱了,伴随着的就是伤心。
世兰,如果你真的不想结婚,一定要和你父母说清你的想法。如果实在无法抗拒,结就结吧,你至少还可以做主你自己的心情,世兰,无论如何你要努力让自己快乐!”
“我不甘心!”贾世兰眼睛都哭红了,忽然看着韩援朝,“你呢,该你说了!”
“我?七五年在沪市,长辈介绍谈过一个对象,性格不合,一年后分开了。”
“就这么几句?”
“就这么多。”
“我不信,你快三十了,你家肯定做好打算了。刚才那个姚安看你的眼神就不对,肯定是打你的主意呢!”贾世兰红酒喝得急了,脸色微红,说话也不加控制。
“你呢,孟繁西?”韩援朝转移目标。
“没有。”沈梦昔摊开双手。
“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姐姐给你留心介绍一个!我们学院有很多品学兼优的男生!”贾世兰问。
“找个知冷知热不离不弃,能聊得来的。”沈梦昔想了一下说。
“就这些?”贾世兰和韩援朝都盯着她,等她继续说下去。
“已经很难找了。”尤其是聊得来的。
两人想想,也赞同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