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BIM模型拆分及搭建原则
3.1 BIM模型拆分原则
BIM在设计中的应用流程如图5-17所示。
图5-17
为了更好地管理模型和适应硬件设备条件,应根据项目类型特点与大小进行模型的拆分和组织,其基本原则如下:
1)先按项目子项进行拆分,每个子项再按照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进行模型拆分,各专业模型应按相同的轴网标高系统相互链接。
2)对于建筑专业,子项里可根据项目特点再次拆分为“内部”“外部”两部分,使平面空间等技术设计相关模型与立面造型等细部模型进行区分管理。
3)对于公建类型,建筑专业基本按照“塔楼”“裙房”“地下室”的原则进行模型拆分组合,如果规模特别大,则进一步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进行拆分。
4)对于住宅类型,基本按照“户型”“单元栋型”“地下室”进行拆分组合。
5)对于结构专业,基本按照“塔楼+裙房+地下室”“塔楼+地下室”的原则进行模型拆分组合,如果规模特别大,则进一步按结构分缝分区进行拆分。
6)对于规模庞大的综合体项目,经过拆分后的模型文件大小不宜超过100MB。
3.2 BIM模型搭建原则
1)应保证BIM模型在各个阶段的完整性,对于实际建筑物中土建部分均应搭建模型,粉刷层、砂浆层等小于20mm厚度的,若不做预算深度应用要求的,可用二维图形表达,其工程量依据土建模型计算。
2)屋面、楼板等结构找坡、大面积建筑找坡,必须通过建模反映真实坡度。
3)建筑墙体应该根据立面材质分类建立,最少应区分内、外两种类型。
4)建筑围护结构的定位线必须为核心层(核心中心、核心外、核心内)。
5)所有专业均使用建筑标高,结构专业所有构件建模均依据建筑标高偏移,不另做结构标高系统。
6)所有模型二维注释的添加原则上使用模型信息的自动注释提取,以保证项目信息模型的关联性。
7)构件族内的细小零件模型,如门窗把手等,不应过度细致,曲面宜用多边形代替。
8)建模过程中应注意对物体进行连接处理,消除不必要或不符合图纸表达的交线。
9)除阳(露)台、中庭上空等非闭合或进行功能描述补充的使用文字注释外,其余均应使用放置“房间”来对功能房间进行注释。房间高度设至上层楼板底或吊顶。
10)模型建立方法应以高效修改、能逐步深化的思路完成。不应使用速度快但通用性差、修改难的建模方法。
11)结构楼板与建筑楼板(含填充层、面层)应分开建模。
12)除展示用途进行替换外,机械设备、卫生洁具模型应大致反映实际尺寸与形状,避免精细化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