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滥杀·酷刑·皇帝
滥杀与酷刑,从来都是被人谴责的。秦朝的两代皇帝,一世和二世,都喜欢酷刑,自然也难免滥杀。被人骂了两千多年,直到晚近,才有人为之大规模平反,还是没真的平反过来。但是,明朝的两个皇帝,模糊地说来,也是一世和二世(把建文帝忽略掉),也都酷爱酷刑和滥杀,可后来的史家却对他们相当宽容。秦始皇和秦二世,就是暴君,但明太祖和明成祖,却不是。不仅不是,有时还被称为明君和贤君。
说起来,秦始皇的酷刑,是根据法度来的。虽说光是一个处死,就有二十几种死法,个个让人死得悲惨无比,痛楚无比,当然也残忍无比,腰斩、凌迟、车裂、烹、醢、醯。但是,犯了哪条,怎么处罚,都清清楚楚。除了二世和赵高为了稳固皇位,剪除异己,冤杀了蒙恬和太子扶苏,最后连苟且的宰相李斯也一并腰斩,其他人,大体还是按律行事。皇帝口衔天宪,率性杀人这种事,在秦朝并不多见。你可以说他法律过于严苛,却不好说他们乱来。但是,明朝初年的这两个皇帝,却名副其实地乱杀人,根本无视自己定的法律,而且对残忍有着莫名的偏爱。
中国自汉文帝之后,剕(砍脚)、劓(割鼻子)这样特别残忍的肉刑,逐渐被废除了。即使还有阉割,但也被严格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后世的宦官,多半不是从刑徒中出。而人殉制度,在春秋末期已经废除,殉葬的人被陶俑和木俑取代。可是,到了朱元璋做皇帝,这些早已消失的残忍,就都堂而皇之地回来了。朱元璋在争天下的时候,还能忍住不滥杀,但是一朝坐了天下,就变成了一个滥杀的精神病,尤其喜欢酷刑。古已有之的剕、劓、阉割与凌迟,已经属于小菜了,明朝有自创新玩意。一种叫刷洗,把人放在蒸笼里蒸到半死,皮肤已经半熟,然后放在铁床上,用铁刷子刷,或者边浇开水,边用铁刷子刷。一种叫做剥皮,活着的人,成张的人皮给剥下来,剥完之后,人还活着。一种叫做抽肠,把人钓在钩子上,用一根特制的铁钩,捅进肛门,把肠子慢慢钩出来,钩完了,人也疼死了。一种叫做枭令,把人用铁钩钩住脊梁骨,挂在竿子上,一直挂到死。算了,不罗列了,反正,在明太祖手里,人的死法,在数量上一点都不次于秦朝,但多数都没有列入法条。
在朱元璋时代,几乎每天都要杀人。如果上朝的时候,皇帝的玉带翘起来,可能心情会好点,杀人就少点,如果玉带低下去,埋在了肚皮底下,那就坏了,肯定要多杀人。朝臣们每日上朝,都要跟家人诀别,吩咐好后事,如果安然回来,就大小相庆,总算是多活了一天。在朱元璋统治的四十年里,大狱不断,人头滚滚落地。著名的胡蓝之狱,就杀了七八万人之多。沾边的人,一家一家地杀光,没有罪证,没有法律,连苦主都没有,反正朱元璋想杀就杀。不仅官员、读书人、富户,甚至贩夫走卒,只要办案的人想办你,就肯定没命。曾经跟他打天下的功臣宿将,几乎没有幸免的,后来的臣子,只消有一点不对劲,就是一个死。想辞官不做,也不行,不为皇朝办事,也是死罪。一个沈万三,仅仅因为人家想犒劳朱元璋的军队,口气大了点,也要被杀掉,经多人求情,才改成流放。
直到临死的时候,朱元璋才算良心发现,下令不许肉刑了,说是坏人已经都被他给杀光了。可是,燕王朱棣篡位之后,皇帝眼里的坏人更多了,还是得杀。建文帝的忠臣,方孝孺被破纪录地夷了十族。而齐泰、黄子澄等人,不仅家族的男人被谪戍或杀害,女眷悉数发配教坊做官妓和军妓。朱棣还特别指示,要众多的军人轮奸这些女眷,弄死了,抬去给狗吃了。再后来,因为一个莫须有的谋逆案,两千七百多宫女都被打成罪犯,全都被凌迟处死,朱棣居然亲眼看着这些女孩子一个个被割碎。
在古代,像朱元璋、朱棣这样的人,被称为忍人,具有豺狼之性。其残忍程度,比起秦朝嬴家两个皇帝,酷到不知凡几。魏晋转移,司马家的人仅仅对曹家的皇帝动了刀,他们的后代听到这个故事,还掩面而泣,感慨皇祚会因此而不永。明初的两个皇帝干的事,即使在古代,也不是人能做出来的。但其残忍的罪行,却被后人轻轻放过,道理何在?现在想来,无非这两个人,对于驱逐蒙古人,有特别的功劳。经过朱家人的手,汉人终于换回了自己的王朝。一白遮百丑,不信也得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