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清末一桩跟捕快有关的冤案
清朝各县的衙役,尤其是快班和皂班这两类,在名头上地位很低,属于三代不能参加科举考试的贱民。但是在实际上,由于他们是县衙的“工作人员”,跟权力沾边,往往威风八面,街上的平头百姓,见了都得尊称一声“爷”。尤其是捕快,负责破案拿人的,类似今天的警察,权力更是大,酒楼茶肆,人见了都得叫捕翁。这样的工作岗位,套用一句《儒林外史》里胡屠户的话,绝对要比那些种菜担粪的牛上一百倍。即使一般的买卖人,也得让他们不止三分,到你家白吃白拿,你一句都不敢多说。
正因为如此,各地的衙役队伍,实际上一直在扩张,除了正经制役之外,还有不拿补贴的帮役,帮役之外,还有白役。其实,即使正经制役,每年的补贴也少得可怜,大家讨生活,都是靠县衙附带的权力。所谓帮役和白役,今天的语言,就是临时工。在衙役堆里做不拿工资的临时工,也比在家做工种田要强。到了清朝中叶,小县的衙役也有几百,大县则上千,甚至几千。表面上国库一文钱不费,但他们吃的都是国家的饭。
到了晚清,这种状况愈演愈烈,官员队伍扩张,衙役队伍更扩张。河南多盗,警察势必扩编,像滑县杞县这样的大县,衙役动辄数千人。但是,警匪一家,自古皆然。大的盗贼,或多或少得跟捕快有些联系。河南这样盗贼成群的地方,一些捕快,本身就是盗贼的瓢把子(首领),如果出了人命大案子,上面指令要破案的,买几个贫民,出面顶杠,真要是犯了死罪,处决之前,再用囚犯给他们换出来,或者干脆花大钱买命,顶杠的顶到死。说出真相,也活不了,不仅自己活不了,家人也一并活不了。即使有官员看出问题,为了能早日破案,对上面有个交代,也装不知道。所谓命案必破,破了也就是了,谁管他真假。
同治末年,河南南阳府镇平县有个捕快,名叫胡体安,实际上就是当地的贼头,门徒广布。同治十三年五月,到百里之外的光山县做了一个大案,将一巨室,退休的京官尹文法家洗劫一空。但凡称得上巨室的人家,都不一般,人家也有来头。这家人家很快就查清案子其实就是胡体安做的,一个状子,告到当时的巡抚涂宗瀛那里,涂宗瀛遂下令要镇平县抓捕胡体安归案。这边刚刚下令,那边胡体安已经知道了,一边厢潜逃,一边厢安排人顶杠。顶杠之人,就是胡体安的童仆王树汶。王树汶初时不肯,但胡体安的党徒连唬带打,说顶了,保你不死,以后还可以得一大笔钱,如果不答应,马上就没命。没办法,王树汶只好答应。就这样,来办差的人,抓到了假的胡体安,当时镇平县的县令是两榜进士马翥,自己县里的捕快,身为县令的居然不认识,可见衙役之众。进士老爷审理此案,见此人当堂认罪,不辨真假,草草结案。南阳知府任恺明知有异,也认了账,报到按察使吴直那里,吴直也没有深究,上报刑部,过道手续,就定谳了。其实,王树汶当年年方十五,又瘦又小,见人怯生生的,怎么看都不像一个贼头。但是,官场的事就是这样,出了案子,只消有人顶罪,案子就算破了,至于贼赃能不能拿到,不是硬指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定谳之后,由于案情严重,盗窃财产数额巨大,上报之后,首犯定了个死罪。就这样,王树汶的小命,眼看到了秋天,就要归西了。
到了问斩这日,王树汶才知道,原来自己受骗了,于是大呼上当,说我是王树汶,不是胡体安!他们许我不死,怎么还要死,冤哪!另有一说是,行刑那天,拉刑车的两头骡子突然发狂,钻进了城隍庙。清朝体制,监刑官如果临刑发现有冤情,可以停刑。还算监刑官恪尽职守,于是,王树汶没死,案子报了上去,重新审理。
重新审理的关键,是查清到底这人是不是胡体安。据王树汶讲,他系邓州人氏,父亲名叫王季福,现还在邓州种田。就这样,审理案子的官员,遂发函要邓州知州朱光第把王季福找到,好来对证。可是,偏在这个时候,河南巡抚换人了,涂宗瀛改任湖广总督,接任的是河道总督李鹤年。而当年参与此案的南阳知府任恺,已经升了道台。案子一旦复审,当年糊涂断案的人,当然知道经不起追究的,真的要是查清楚了,自己肯定有罪过。所以,任恺马上发函给邓州的知州朱光第,要他别管了,就说找不到王季福这个人。当时,由于巡抚换人,新巡抚对这个案子已经不大上心了。任恺身为道台,是朱光第的上司,跟新任巡抚的关系又好,朱光第就坡下驴,本是最省心,也最讨好的事儿。但偏偏这个朱光第,是个死心眼,就是不买任恺的账,活生生地把个王季福给找到了,两下一对,王树汶不是胡体安,真相大白。
但凡地方有事,御史们都要掺和的。王树汶案,由于跟盗案相关,跟衙役作案相关,河南士绅有切肤之痛,自然引起他们的关注。这样一来,御史,尤其是河南籍的御史,弹章交加,声色俱厉,有的言论,也涉及到了当时的河南巡抚李鹤年。按道理说,李鹤年不管这事也可以,反正这案子也不是他任上办的。但偏偏此时的他,受了任恺的蛊惑,又被御史的言论所激,居然自己站起来反击,坚持要办王树汶的死罪。当然,此时再强调王树汶就是胡体安当然不行了,但他还有另外的借口。按大清律,入室盗窃案无论主从,都是死罪。王树汶是胡体安的童仆,原本不过伺候主人的,但李鹤年却坚持说他也是胡体安的党徒,论罪也该死。原案即使有错,错也不大。反过来,另一边的人则坚持认为,王树汶完全是无辜的,此案,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就这样,围绕王树汶案,朝野分成了两派,互相攻讦,吵成一片。而元凶胡体安到底去了哪里,反倒没有人过问了。朝廷派了钦差大臣下来查案,也没有查清楚。幸好,那时朝廷的当家人,从两宫太后到掌控军机处的恭亲王奕訢还有文祥,都是明白人,知道要想查明这个案子的真相,得依靠专家。清朝的惯例,所有的死刑案,最终审理是要由皇帝一锤定音的,但实际起作用的,是一个由刑部专家组成的班子秋审司,秋审司里面八个人,都是品行端正、精通法律的官员,人称八大圣人。清朝两个顽固派大臣,一个刚毅,一个赵舒翘,都是秋审司的人。这个案子,就落到了赵舒翘手里。一度,李鹤年动用他的关系,游说朝廷,赵舒翘的压力很大。但赵舒翘在调集所有卷宗、研究了案情之后,力主此案就是冤案,无论谁来说情,他都给顶回去。声言,只要他还在秋审司,这案子非翻不可。
就这样,案子最终的结果,差强人意。王树汶无罪释放,而审理此案的马翥和任恺等人都被发配,李鹤年也因此丢了官。此时,离王树汶入狱,已经有三年之久了。案子平反,所有主张王树汶无罪的人都松了一口气,人们竟然忘了,真凶胡体安还逍遥法外。胡体安也就一直逍遥法外,据说,他换了个地方,换了个名字,依然做他的捕快。
这个时候的清朝,虽号称中兴,但实际上,朝廷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老问题仍在,新的问题却来了,西方的压力逐渐增加。但由于太平天国的战乱,人口减少了一个多亿,严重的人口问题、土地问题为之缓解。由湘淮军兴起而伴随的军事现代化,也使得朝廷的镇压能力大大提高,传统农民起义式的反抗,被极大地遏制了。由湘淮军兴起而导致的朝廷政治格局的改变,汉族士大夫的权力份额大幅度增加,也调动起了汉族士大夫维护朝廷的积极性。因此,尽管实质意义上的中兴,并没有出现,但清政府解决问题,尤其是处理问题的技术手段,还是大大提高了。此时的朝廷,对如何应对李鸿章所谓的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并没有太多的关注。但面对战后朝小野大、地方督抚专权的局面,倒是忧心忡忡。朝廷之所以在这一时期对平反冤狱十分热心,其实,无非是想借端打击地方督抚而已。杨乃武小白菜案如此,王树汶案也是如此。难怪都察院副都御史张佩纶在该案疏稿后题写道:“长大吏草菅人命之风,其患犹浅。启疆臣藐视朝廷之渐,其患实深。”正因为如此,胡体安才没人过问了。要整的,就是巡抚,杀鸡儆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