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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切有为法
《金刚经》里,有一首很有名的偈语:“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佛陀用几个譬喻说明了“一切有为法”的真相。
“有为法”和“无为法”是相对的。所谓“有为法”,就是有形、有相、可思议、可以想象、可以形容,好的、坏的……世间上的大地、山川、河流、房屋,社会上的你、我、他等等,都是“有为法”。
“无为法”则是超世间的,所以也称“出世法”。比方说,我们的法身慧命,我们的真如自性。“无为法”并非人工装饰,也不是经过加工的东西;不受时间限制,没有成住坏空,不像人有生老病死,世间一切有生住异灭。
“有为法”是无常、无我的,是变异、变化,不实在的。人生当中遇到的种种人和事物,都是“有为法”,比方说,金钱赚了会花,感情来了又去,衣服穿了会旧,好好坏坏,无有定数。生活在“有为法”里,我们感觉到不真实、不究竟,心常常随之七上八下、起起伏伏,不得安宁。
《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一般。永嘉大师《证道歌》说:“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即是说明身处梦中,所见、所闻、所感受的,好似真实,可是一觉醒、一睁眼,却如晨露消失无影。因此说,有为法如“幻”,幻化好像魔术,能变出千奇百怪的事物,却不真实;有为法如“泡”,水上的泡沫,美丽却短暂;有为法如“影”,影子是假的,不是真有;有为法如“电”,速度很快,刹那即逝;有为法如“露”,太阳一出来,露珠便消亡了。
面对世间、面对我们的生命,因为是“无常”,所以要了解“恒常”;因为是“无我”,所以要探得“真我”。
一旦懂得“有为法”不究竟,便能找到自己的“无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