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吾爱(同名电影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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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四分钟,”一个声音说道,“五分钟,或者六分钟。他们下手肯定够快也够轻,都没让他叫出声。”

我睁开眼睛,模模糊糊望着一颗寒星。我发现自己躺在地上。我很难受。

那声音说:“可能还要再久一些,也可能有整整八分钟。他们当时躲在灌木丛里,就在车子旁边。那家伙胆子小,他们肯定才用手电照了一下,他就吓昏了。这个娘娘腔。”

一片寂静。我从地上跪起来,疼痛感从我的后脑勺直抵膝盖。

“之后他们中的一个上了车,”那声音说,“等着你回来。剩下几个躲回灌木丛。他们早知道这家伙不敢一个人来,要么就是他接电话的口气引起他们的怀疑了。”

我头昏脑涨地用双手撑住自己,认真听着。

“对,就是这么回事。”那声音说。

这声音是我自己的,是我本人在自言自语中慢慢苏醒了过来。我想在潜意识里弄明白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闭嘴,你这个笨蛋。”说完,我就不再同自己讲话了。

远处传来一丝发动机轰鸣的声音,近一些是蟋蟀的叫声和树蛙特有的“咿咿”长鸣。我觉得我再也不想听到这些声音了。

我从地上抬起一只手,甩了甩鼠尾草黏糊糊的汁液,又在外衣上抹抹。按照100块酬劳的标准来说,这份差事还不错。那只手到风衣内侧口袋摸摸。信封不见了,这是自然的。那只手又到套装外衣口袋摸摸。钱包还在。我想知道那100块还在不在,但估计已经没了。有个重重的东西顶在我的左肋上,那原来是套在我腋下的手枪。

点睛之笔。把我和我的枪留在了一起。真是点睛之笔,就像拿刀把人捅死后顺便抹上眼睛。

我摸摸后脑勺,帽子还在。我略感不适地把它摘下来,摸摸脑袋。那颗让人留恋的大好头颅还在,它已和我患难与共很久了。现在它有点软,有点稀烂,非常娇嫩。它竟然被轻轻敲了一棍。幸好有帽子挡着。这颗脑袋还能用,至少还能再用一年。

我把右手放回地上,把左手抬起来一转,露出手表,把鼻子凑上去看了看,夜光刻度盘上的时间是十点五十六分。

电话是十点零八分打进来的。马略特和对方谈了两分钟。之后我们花了四分钟出门。当你干正事的时候,时间总是过得很慢。我的意思是说,你可以在几分钟内完成很多动作。我是这个意思吗?谁他妈在乎我什么意思?算了,表达能力比我强的才不需要解释深意。总之,我的意思是说,出发的时间大概是十点十五分。我们距离目的地有12分钟车程,那到达的时间就是十点二十七分。我从车里出来,走到浅坑傻站了一会儿,接着回来让脑袋挨了一棍,整个过程顶多花掉八分钟,所以这时应该是十点三十五分。就算我用了一分钟倒下然后把脸摔到地上吧。我说把脸摔到地上,是因为我的下巴擦伤了。那地方很疼,感觉起来像是擦伤的——我就是这么知道的。不,我看不见它,没那个必要。那是我自己的下巴,我当然知道它是不是擦伤的了,你可能会认为另有原因。行了,闭上嘴,让我想想,是因为什么呢……?

手表上的时间是晚上十点五十六分。这意味着,我昏迷了20分钟。

用20分钟打个小盹儿。在这段时间里,我干砸了一份差事,丢掉了8000块钱。好吧,为什么不可以呢?用20分钟,你可以击沉一艘军舰、打下三四架飞机、处决两个人,你可以死去、结婚、下岗再就业、拔一颗牙、切掉扁桃体。用20分钟,你甚至可以在早上爬起床,或在夜总会要到一杯水喝。

20分钟,眯了那么长时间,而且是在一个寒冷的夜晚,露天睡觉。这时,我不禁发起抖来。

我还跪在地上。鼠尾草的气味开始让我难受。这些黏糊糊的汁液是野蜂制作蜂蜜的原料。蜂蜜是甜的,有点太甜了。我的胃翻腾起来。我咬紧牙关,把肚子里的东西压在喉头。豆大的冷汗从前额冒出来,但我还在发抖。我用一只脚站起来,第二只脚跟上,站直,踉跄了几步。我感觉自己像一条截下来的腿。

我慢慢转过身。那辆车不见了,土路两头空荡荡的——背靠小山丘,面朝水泥路段即卡米诺·德·拉·科斯塔的终点。左边的白色栅栏,把一片漆黑挡在身后。在矮墙般的灌木丛远处的夜空中,有一抹苍白的亮光——那下边应该就是湾城。右边远近都被贝维德雷海滩俱乐部的灯光覆盖。

我走到车子原来停着的位置,掏出别在衣服口袋上的笔式手电,用微弱的光束照着地面。路面是红色的壤土,在干燥但又算不上干旱的天气中变硬。空气里泛着薄雾,路面刚好湿润到能留下车胎印的程度。我异常模糊地看到重型十层帘布指用强力股线做经,用中、细单纱做纬,织制的轮胎用骨架织物。经线排列紧密,纬纱排列稀疏,状似帘子,故名。“金边“金边轮胎橡胶联合有限公司”或“金边轮胎公司”成立于1914年,是一家专门供应高档定制轮胎和车轮等汽车配件的美国公司。”轮胎的胎印。我拿手电照着它,弯下腰看了看,这时,一阵剧痛让我眩晕起来。我开始跟着胎印走。胎印向前笔直延伸了十几英尺,然后突然偏朝左侧——并没有左转,而是直奔白色栅栏左边的缺口。之后胎印就不见了。

我走到栅栏前,用小手电照照灌木丛,发现一些刚折断的树枝。我穿过缺口,走到那条弧形小道上。这里的地面还是略微松软,地上出现了更多的重型车胎印。我继续往下走,绕过那道弯,来到被灌木包围的浅坑旁边。

那辆车就停在那里,合金包边和光滑漆面——即便身处黑暗——仍在微微发亮,红色尾灯反射片在笔式手电的照射下反着光。车子就在那儿,安安静静,灯光熄灭,门窗紧闭。我慢慢走过去,每跨一步都咬着牙。我打开一扇后排车门,用手电向里照了照。空的。前排车门后也是空的。发动机关着,车钥匙用细链子挂在启动锁上。内饰没有损毁,玻璃没有开裂,没有血,没有尸体,一切都显得整洁而有序。我关上车门,绕着车身慢慢转了一圈,想找到点线索,但一无所获。

一个声音突然让我僵住了。

一阵车声贴着灌木丛的树梢颠簸而来。我吓了一小跳。电筒熄灭了,我手里自动多出来一把枪。车子的前灯射向天空,又扫下来。根据马达声判断,应该是辆小车。那车子含蓄的声音和周围的湿气显得很般配。

灯光越来越亮,而且照射的角度越来越低。一辆车转过那道弯,逐渐接近这里。它走到土路的三分之二时,停了下来。手电咔嗒一声亮起,灯光扫到侧面,在那里停住片刻又熄灭。车子从山顶继续开下来。我从兜里掏出手枪,蹲在马略特那辆车的发动机后。

一辆外形和颜色不明的小型双人座轿车驶入浅坑,它的车头一扭,用灯光把豪华轿车从头到尾扫了一遍。我赶紧低下头。光束像剑一样在我头顶掠过,小车停下了,发动机熄灭了,前灯关上了,一片寂静。这时,一道车门打开,一只脚轻轻踩到地上。又是一片寂静,就连蟋蟀也沉默了。这时,一道光束在距离地面只有几英寸的地方,把黑暗横向劈开。那道光扫来扫去,我的脚踝根本来不及躲闪。光束停在我的脚上,一片寂静。光束抬了起来,再次扫过豪华轿车的引擎盖。

响起一阵笑声。那是女人的笑声,声音绷得紧紧的,像曼陀林琴弦。那地方又传来一阵奇怪的动静。接着,白色光束再次从车子下方射过来,固定在我的双脚上。

一个不太尖的声音说道:“好了,你,举起手,出来,别耍花招。我瞄准你了。”

我一动不动。

手电晃动了一下,应该是握着它的手在晃动。光束再次慢慢扫过引擎盖,这时,那声音再度刺向我。

“听着,陌生人,我现在手里拿着一把十连发自动手枪,随时都能打中你的双脚。你有什么要说的?”

“把枪拿稳了,不然我会把它打掉!”我咆哮道,听起来像有人正在拆鸡笼上的木板。

“噢,原来还是位硬汉先生。”那声音有点颤抖——悦耳的颤抖,接着它又绷了起来,“你不出来?我数到三,你自己掂量掂量,我有十二发家伙事儿,也可能是十六发。你的脚会受伤,踝骨得用很久很久才能复原,或者也可能你就从此残废了——”

我慢慢站直身子,正对着手电的光束。

“我害怕的时候话也会变多。”我说。

“别——别再动了!你是谁?”

我从车子前方朝她绕过去,等走到距离手电后的纤瘦黑影只有六英尺时,我停了下来。手电稳稳地照着我。

“就待在那儿别动。”我停下来后,那女孩突然生气地说,“你是谁?”

“先让我看看你的枪。”

她把枪伸到光下,那把枪正对着我的肚子。一把小手枪,看样子应该是柯尔特袖珍自动手枪。

“噢,就这个啊,”我说,“就这玩意儿啊。它不能十连发,只能六连发。这就是玩具枪,蝴蝶枪,人家拿来打蝴蝶的。你这个谎撒得可真丢人。”

“你疯了吗?”

“我?我刚被抢劫犯揍了一棍,所以现在可能有点傻。”

“这,这是你的车吗?”

“不是。”

“你是谁?”

“你拿着手电在那后面看什么?”

“我明白了,你是用问题来回答,男的都这样。我在看一个男人。”

“他是不是一头波浪金发?”

“现在不是了,”她轻声道,“原来可能是。”

我心里一惊。不知为何,我没料到会发生这出。“我刚才没看到他,”我生硬地说,“所以我才拿手电跟着胎印找到这里来了。他伤得严重吗?”我又向她跨出一步。小手枪猛地对准我,手电稳稳地照着我。

“别乱来,”她轻声道,“放轻松。你朋友死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道:“那好吧,让我瞧瞧他。”

“你还是待在原地别动,告诉我你是谁,再讲讲发生了什么事吧。”那声音很干脆,没有一丝恐惧,给人一种说到做到的感觉。

“马洛,菲利普·马洛。我是个侦探,私家侦探。”

“这是第一个问题。如果你没撒谎,拿出证据。”

“那我得把钱包拿出来。”

“那我看免了。把手举在原处别动,为了节省时间,我们先把这事放一放。说说发生了什么。”

“那人可能还没死。”

“绝对死了,一脸脑浆。事情的经过,先生,赶快交代。”

“我说了,他可能还没死,让我去瞧瞧他。”说完,我向前跨出一步。

“再动就开枪了!”她突然喊道。

我又往前跨了一步。手电筒晃了一下,我猜是她往后退了一步。

“你胆子可真够大的,先生。”她轻声道,“那好吧,你走前面,我跟在后头。要不是你看起来有点虚弱的话,我早就——”

“你早就开枪了。我刚才挨了一棍子,我这人挨了棍子后总是两眼发黑,什么都看不清。”

“你的幽默感真特别,像太平间管理员。”她的声音听起来几近哀号。

我转身背对手电筒,光束立即照到我前方的地面上。我经过那辆双人座轿车。一辆很普通的小车,干净的车身在雾蒙蒙的星光下闪着光。我继续往前走,上了土路,拐过弯道。脚步声紧跟在我身后,电筒照亮我前方。除了我们的脚步声和那女人的呼吸声之外,四周一片寂静。当然,我没听到自己的呼吸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