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们对《资本论》中应用的方法理解得很差”的问题
《资本论》是一个“艺术的整体”,但是,由于马克思采用了全新的科学方法,人们对其中包含的革命性、科学性也理解得很不到位,因此,《资本论》问世并没有引起广泛的关注和社会反响,再加上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非常默契地采取了沉默抵制的方式,《资本论》几乎是以泥牛入海的方式进入社会中。
一、对方法的误解
马克思敏锐地发现了人们对方法理解得很差,因为人们还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资本论》中运用的方法的革命性。有的人把马克思的方法与黑格尔的方法混淆起来,甚至错误地认为马克思的方法就是黑格尔的方法。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简要地阐述了《资本论》的方法问题,然而,方法研究对于正确理解《资本论》的思想是至关重要的。
《资本论》的研究对象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就是要深入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从而把握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总体。透视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是不能依靠显微镜和放大镜的,也不能依靠化学试剂,而只能依靠抽象力。依靠抽象力来建立科学的概念、范畴体系,通过范畴的辩证运动把握事物的本质,这就要求创立全新的科学方法。马克思认为,《资本论》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唯物辩证法。“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创造并运用了很多具体的研究方法,这些方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种最有代表性的科学方法:
一是矛盾分析法,它贯穿了全部理论研究过程中。马克思运用矛盾分析的方法,揭示了资本主义的产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客观规律。《资本论》的起点就是商品,分析则是从商品的内在矛盾——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对立统一展开,上升到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劳动二重性,这种矛盾引起了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随着商品交换的扩大,出现了货币,货币把商品交换的内在矛盾转化为外在的商品与货币之间的对立,当劳动力也成为商品的时候,货币就转化为资本。资本也是以矛盾的方式运动发展的,马克思在分析矛盾转化的过程中,建立了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矛盾分析方法是《资本论》方法的精髓和核心。
二是“普照的光”的方法,它是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的具体运用。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与非资本的经济形式并存。“普照的光”的方法强调在研究纷繁复杂、形式多样的社会经济形式时,要抓住根本,即牢牢抓住占据主导地位的那一种生产方式,并以这种生产方式解释其他经济形式和经济范畴,从而准确把握该社会形态的性质和主要经济结构。在资本主义社会也同时存在各类非资本的生产方式,它们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制约和影响,那么,要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经济结构,就只有从占主导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发,才能理解其他非资本的生产形式的性质,从而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结构的整体。
三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人们对社会发展的认识往往是从最后的结果开始向前推进的,也就是说,科学研究的道路与实际发展进程的道路恰恰相反。要从理论上再现事物的发展过程,就只能采取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科学研究首先需要充分占有材料,并对这些材料进行整理分析,辨别真伪,认识事物运动的本质和规律,建立合理的抽象的范畴,让这些范畴从最简单的规定到越来越生动的具体。所谓的抽象就是对事物的本质的、简单的规定性,具体则是事物包含了抽象的、更加丰富的规定性,是许多规定性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就是范畴的辩证运动过程,不是客观事物的运动自身,而是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的运动。
四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历史的起点在哪里,思维的进程就应该从哪里开始,这是总原则。但是,从抽象上升到具体并非客观事物本身的运动,而是概念的运动。这种范畴的运动以经过修正的方式反映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客观事物运动中的次要的、受偶然因素影响的、非本质的运动形式就不会再现出来,而被舍弃了。这种舍弃是必要的,否则就会堕入无数偶然的历史事件中而无法得出科学的结论。
这里的历史起点并非简单意义上的、从时间角度看的历史起点,而是从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看的历史起点,并且这种方法还要与“普照的光”的方法联系在一起才是正确的。比如,地租这个范畴,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就已经存在了,从简单的物理时间的角度看,地租的历史要比资本更加悠久,似乎应该从土地、地租分析资本主义。这却完全错了。关键的问题在于,在资本主义社会,地租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支配下的地租,资本的生产才是“普照的光”,并赋予地租以特有的资本主义性质。不理解资本的生产就无法理解地租,不理解资本主义地租则并不妨碍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就是说,资本主义地租与前资本主义的地租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资本主义地租的历史起点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取得了统治地位,成为“普照的光”之后。因此,先研究资本,再研究地租,完全符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这也启示我们,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任何其他经济范畴只能从资本出发才是正确的。
五是人体解剖法。马克思认为,要认识古老的、已经覆灭的社会经济形式,就要坚持人体解剖的方法。“资产阶级社会是最发达的和最多样性的历史的生产组织。因此,那些表现它的各种关系的范畴以及对于它的结构的理解,同时也能使我们透视一切已经覆灭的社会形式的结构和生产关系。”[2]因为,“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反过来说,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因此,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等提供了钥匙”[3]。这种思路同样适用于研究社会经济形态的演变过程。人体解剖法也暗示了另外一种极其重要的研究方法,即社会有机系统论方法。
六是社会有机系统论方法。马克思用自己的批评者考夫曼的批评来说明自己的社会有机系统论方法:“各种社会有机体像动植物有机体一样,彼此根本不同……由于这些有机体的整个结构不同,它们的各个器官有差别,以及器官借以发生作用的条件不一样等等,同一个现象就受完全不同的规律支配。”[4]马克思研究的“科学价值在于阐明支配着一定社会有机体的产生、生存、发展和死亡以及为另一更高的有机体所代替的特殊规律”[5]。马克思把社会视为一个有机整体,其中资本也作为一种具有边界的社会有机体而存在,并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起到主导的作用。
这六种方法是唯物辩证法的具体化,也是具有开创性的研究方法。当然,不能忽略的是马克思也运用分析和综合的方法、实证方法等,而实证方法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其实,实证方法与其他方法一样,也贯穿于《资本论》及其手稿的始终,具有重要的地位。比如,马克思利用大量的官方统计数据、历史材料创建数学模型,以事实为根据,阐明和论证自己的理论观点。同时,也要注意,“对人类生活形式的思索,从而对这些形式的科学分析,总是采取同实际发展相反的道路。这种思索是从事后开始的,就是说,是从发展过程的完成的结果开始的”[6]。这就是说,全部方法的重要特点是从事后开始的,即在面对即成的社会结果,进行理论思考和研究,而不是上帝般预言,用理论裁剪历史和事实。
《资本论》的根本方法——唯物辩证法,能够针对不同的情况和对象,具体化为许多具体方法而非一成不变的教条。只有正确地把握了方法,才能更好地理解和研究《资本论》。同样地,唯物辩证法对于科学理论,尤其是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的方法论具有根本性的指导作用。
二、对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关系问题的再审视
《资本论》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交换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目标是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运动规律,这是一个极其宏大的目标。不仅需要透彻地研究资本,还直接涉及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研究,或者说,需要以整个人类发展史为基础。因此,不仅需要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以求科学的结论,同样重要的是,需要以合理的方式把研究的过程和结果展示出来,才能被人们所理解和认识,这就直接涉及研究方法和表述方法的关系问题。
本来,马克思没有过多地注意这个问题,可是,《资本论》第一卷出版以后,他发现,人们把《资本论》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混同起来,妨碍了对文本的理解,甚至连恩格斯也对《资本论》的叙述方法表示了疑问,可见,这确实是一个大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在第二版跋中专门谈及叙述方法与研究方法的关系问题,以使读者更容易进入文本的思想中。
马克思认为,“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7]。因为,根据研究的对象不同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依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马克思从物质生产出发研究社会的本质。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则需要从资本出发来理解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揭示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不仅要阐明各个社会要素静止的、横向关系,也要阐明其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要达到这个要求,采用通常的研究方法就无法达到,采取一般的叙述方法也会导致混乱。
要达到这个目标,关键是“整体”问题。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研究的目标是揭示资本主义的整体。他从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首先区别了两类不同性质的整体,从而把自己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整体观区别开来。马克思认为:“具体总体作为思想总体、作为思想具体,事实上是思维的、理解的产物;但是,决不是处于直观和表象之外或驾于其上而思维着的、自我产生着的概念的产物,而是把直观和表象加工成概念这一过程的产物。整体,当它在头脑中作为思想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是不同于对于世界的艺术精神的,宗教精神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8]这里,马克思区别了两种整体,一是客观事物的整体,二是人们在思维中构建的对客观对象认识的整体,这是两种不同性质而又相互联系的整体,前者是后者的根源,后者是对前者的反映。
黑格尔站在唯心主义的立场上,错把思维的运动所形成的思维整体当成事物运动的本源,而把客观的整体当作思维整体的产物,颠倒了二者之间的关系。马克思则针锋相对地认为,思维的整体根源于社会整体,是社会整体的理论表现,从而把颠倒的关系再颠倒过来,划清了自己与黑格尔的界限,创立了唯物主义的整体观。作为思想总体的具体总体,即在思想中作为整体而出现的社会整体,仅仅是头脑的产物,绝不是社会有机体本身的产生过程。从社会整体的角度来掌握资本主义社会,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独特内容,从而把这种研究与那些从艺术、宗教等方面来把握资本主义社会的方式区别开来。
以研究资本主义的整体为目标,就要以整体的方式再现资本主义整体及其形成过程。运用一般的方法难以处理这种复杂性,因此,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形式上,叙述方法必须与研究方法不同。”[9]二者的区别在于: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深入内部分析社会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的、本质的联系。为了研究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首先把资本与非资本区别开来,进而科学地划分资本主义时代资本的发展阶段,正确地揭示每个阶段的本质特征;深入资本体系的内部,研究资本的各种演化形式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牢牢把握工人与资本家这对矛盾及其变化过程,对各种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说和其他理论展开全面的分析和批判,把自己的理论建立在以往人类思想发展史的基础上。马克思还把资本主义置于整个人类发展史中加以考察,先后创立了人类社会五形态、三形态学说,从而把资本主义与非资本主义准确地区别开来,科学地研究封建时代的“等级资本”、远古时期的商业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等,把握传统时代的资本与当时其他经济形式之间的关系。这样,把现代资本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资本联系起来进行比较,分析其异同,更加全面地把握现代资本的本质。
这些材料及其研究结论都是极其丰富而复杂的,如果按照传统的叙述方法,必然会造成各种材料机械地罗列在一起的状况,毫无生气,也会让人们无法把握,不知所云。马克思的目标是让这些“死”的材料“活”起来。因此,他借鉴和改造了黑格尔的叙述方法。马克思把资本视为有边界、有独特精神意志的有机整体,以资本为中心构建了一种全新的理论叙述体系。作为整体的资本及其各个要素都具有了鲜活的生命,也就是说,现实的资本通过这种叙述,表现为理论材料和思想的生命,表现为理论上的、思维中的整体。三卷《资本论》的逻辑关系就是资本从抽象走向具体的一个发展过程:第一卷,把总体资本与单个资本抽象为“资本”;第二卷则出现分化,有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业资本,有单个资本、总体资本,有第一部类、第二部类的区分,等等;第三卷就更加复杂,不仅引入虚拟资本、银行、信用、股份制,还有地租等,资本概念和种类更加接近现实了。这个叙述过程,决不是由于某种思想推动资本的演化,而是通过这种叙述方式,资本才能运动起来,关于资本的研究成果才能以活生生的方式反映到人的头脑中来。资本运动的这个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程,看似一个先验的结构而存在,实质则仅仅是思想的表达,是以活的思想反映活的资本。
黑格尔认为思维是一种独立主体,创造了现实事物,现实事物不具备主体性,不过是思维的外在表现而已。针对黑格尔的观点,马克思明确指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0]从而把自己的观点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当然,马克思也充分肯定黑格尔的伟大功绩,“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11],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在黑格尔那里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结合在一起。马克思则扬弃了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恰恰表明他与黑格尔的内在的思想关系:“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12]
由于马克思采用了全新的叙述方法,研究过程、获得概念的过程、获得结论的过程都没有被展现出来,因此,在《资本论》的理论体系中,人们看到的是概念的运动,概念的运动与现实的运动实现了统一,这个概念体系就好像一个先验的体系呈现于人们的面前了。这个先验的结构,就是思维整体、具体总体。也就是说,从思维的进程上说,研究方法与叙述方法走的是相反的两条道路,研究方法需要从丰富的材料中获得科学的概念和结论,叙述方法则用科学的概念表达客观事物的历史进程,只有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构成完整的科学研究。
三、对各种范畴的误解
《资本论》中的资本、资本家、资本家阶级、工人、工人阶级、地主、地主阶级等概念都是经济范畴,并且构成了一个全新的、完整的概念体系,这些概念构成了理论大厦的基础。在理解和运用这些概念时,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从而导致人们对马克思思想的误解。马克思已经清晰地认识到这些问题,因此,他在短短的序言中阐述了这个问题,也足见这个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马克思说:“我决不用玫瑰色描绘资本家和地主的面貌。不过这里涉及的人,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我的观点是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一种自然史的过程。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同其他任何观点比起来,我的观点是更不能要个人对这些关系负责的。”[13]在这段重要的论述中,马克思以资本家和地主这对范畴为例,要求读者在正确地理解这些概念的基础上,深入理解《资本论》中包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
马克思首先阐明的是,需要站在科学的立场上来看待资本家和地主,这两个概念只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不能从其他的角度,比如,不能从道德上的善恶或者政治上的权力等角度来理解这两个范畴。资本家只是一种理论抽象,在不同的场合下有不同的含义,有时指称资本家总体,有时指称单个资本家,有时指资本家阶级,具体的含义需要看具体的语言背景才能确定。无论是单个资本家还是资本总体,资本家在资本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利润,其利润来源于工人阶级的无偿劳动,其行为方式与其他资本家具有共性,也只有在这个共性的基础上才能界定资本家。离开了资本体系,资本家这个范畴就不再存在了。
资本家只是经济范畴,而不是个人的范畴。因此,作为个人的资本家在经济体系中发挥的是经济的职能;而在另外的体系中,比如在家庭体系中,可以是父亲或母亲、子女;在市场体系中,就是一个纯粹的消费者;在一般社会生活中,可能是同学、朋友;在文化体系中,可能是文化的研究者、创造者;等等。也就是说,所谓的资本家仅仅是一个经济范畴,发挥着经济职能,不能做任何扩大化的理解。同一个人,在经济领域中是资本家,一旦离开经济领域,这个人就与资本家这个概念没有关系了。
既然资本家、地主都是经济范畴的人格化,也就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诞生,随着经济的变革而变化。资本家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诞生而产生的重要的经济范畴,也必然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消亡而消亡。地主本来是前资本主义时代的经济范畴,但是,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地主与前资本主义时代的地主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字同义不同。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地主凭借着土地所有权以超强制的方式剥削农民和农奴,其生产方式是以人身依附关系为前提的。在资本主义时代,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只是资本体系中的一个要素,作为生产要素而分享工人的剩余价值,其前提是以工人的人身自由为前提,在资本体系内,地主与资本家构成了利益矛盾的关系。
资本家的首要目标是利润,因为利润对资本家的重要性就如血液对人体的重要性一样,须臾不能离开。因此,资本家的核心职能就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的基本途径是为不同的市场提供不同的商品和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资本不仅需要面对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从而需要构建与资本体系之外的各种社会要素之间的关系,同时也需要处理资本体系内部各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这一切都是以利润为目标而采取的相应决策和行动。从这个角度说,资本家为了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采用无限制地延长工人的工作时间、加大工作强度、压低工资等恶劣手段,不是由于某个资本家的个人道德低劣,而是因为在这样的经济体系中,资本家只有通过这些方法才能生存下去,因此,这些行为的结果是由这种特定的经济关系所导致的。
在传统的理解中,资本家基本上是一个内涵固定的概念,实际上,资本家在不同的语境下,其含义是不同的。结果,人们经常把作为经济范畴的资本家与作为个人的资本家角色混淆起来,把资本家与资本家阶级混淆起来,使得各种理解出现偏差,甚至出现矛盾。类似地,人们也就会把工人阶级与资本家阶级之间的利益对抗简化为某个工人与某个资本家之间的对抗,从而导致对某些具体个人的人身攻击,这个历史教训是非常惨痛的。马克思预见到,由于错误理解而导致可能发生的个人之间的对抗。因此,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从阶级利益关系的角度出发,特别强调,所谓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对抗性只有在总体上,或者作为阶级的时候才是成立的。因为剩余价值的瓜分、阶级利益的对抗绝不是某个资本家个人与某个工人之间的利益对抗,更不是某个资本家与某个或者某些具体的工人之间你死我活的关系。现实中,看到的更多情况是,那些典型的资本家在生活上十分节俭,特别注意自己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也经常会主动承担更多、更大的社会责任。
再列举一例——资本,在不同的场合下,资本的内涵是不同的。有时候指称的是资本的整体,有时候指称的是资本的物的形式,有时候指称的是资本的主体——资本家。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所运用的资本概念是全部资本的高度统一。在第二卷中,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出现了分化,比如,根据周转形式把产业资本区分为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业资本三种基本形式,这些资本与产业资本构成了个别与一般的关系。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体的不同,把资本划分为总资本和单个资本两个大类。根据产业性质的不同,把资本划分为从上到下的总资本、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奢侈品生产和必要生活资料生产、单个资本四个层次,每个层次的资本都有各自不同的具体含义。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引入了银行资本、虚拟资本、农业资本等资本概念。这就需要我们特别注意,在某种场合下马克思所探索的资本运动规律,不能任意扩大或者推广,而只能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才是正确的,否则就可能犯张冠李戴的错误,或者犯任意推论的错误。
《资本论》中,随着理论假设条件的变化,概念和原理都会发生相应的改变,也就经常出现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语言背景下具有不同含义的现象,这是研究过程中需要格外注意的一个问题。
[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2.
[2]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6.
[3]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7.
[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1.
[5]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1.
[6]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93.
[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1.
[8]马克思.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2 43.
[9]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1.
[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2.
[11]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2.
[1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22.
[1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