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哲学(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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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前言

《刑法哲学》自从1992年出版以后,有过一次重印、三个修订版,此次属于第五版,改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刑法哲学》成书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此后虽然经过几次修订,但只是局部的、个别的修订,大体上还是保留了初版时的原貌。这次改版,对于如何进行修订也颇为踌躇。现在看来,进行大规模的修订已经是不太可能。就像一座年代已久的建筑物,地基和框架是难以拆的,否则就是重建了。充其量,也只能对外观做一些装饰性的修补工作。对于一本书的修订来说,也是如此。《刑法哲学》一书是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刑法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写就的,本书所引用的资料,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外的,都是当时我所能见到的。我是根据这些资料建构本书的刑法理论体系的,现在这些资料都已经陈旧了,如果完全替换,则无异于该书的改写,但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因此,本书第五版只对个别法条进行了替换,其他内容基本保持不动。

《刑法哲学》一书可以说是我的成名作,代表了当时我的学术水平,同时也给我带来了学术荣誉。本书于出版后的第三年,即1995年,荣获国家教委全国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更意想不到的是,本书于出版二十年之际,即2012年,又荣获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基金委员会第六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当然,这些荣誉只能代表过去,而我国刑法理论却一路前行,早已使本书成为一本速朽之作。确实,虽然《刑法哲学》成书的年代至今只有二十多年,期间我国刑法学的进步却是难以想象的。在这个意义上说,一本书的速朽,恰恰是这个学科迅速发展的明证。《刑法哲学》一书见证了我国刑法学科的崛起和演进,这是令人振奋的。因此,即使本书已经落伍,不再是刑法学科的前沿性成果,这依然是值得高兴的。这种高兴,也许只有用毛泽东的诗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来表达。

《刑法哲学》现在之所以还有必要再版,是因为通过它可以还原我国刑法学所走过的这段崎岖之路。20世纪80年代我刚进入刑法这个学科的时候,可以说是一片学术荒芜。在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推动下,我国刑法学前辈开始了筚路蓝缕的创业,开启了我国刑法学的发展之路。我们这一代刑法学者就是在这样一个学术背景下,加入到刑法理论队伍中的。《刑法哲学》是我的一个作品,也是我在当时对刑法的感悟。当时的我虽然青涩,却也如初生牛犊般的胆大,在没有现成范本可以参考的情况下,试图建立一个刑法学体系。现在,年近六秩的我,早已抛弃了对体系的追求,更注重对德日刑法学的传承与发展。这就是从刑法哲学向刑法教义学转变的心路历程,这既是我个人的学术发展轨迹,也是我国刑法学的成长历史进程。在这个意义上,《刑法哲学》不仅对于我本人是一个刑法学术研究的起点,对于我国刑法学,也是在其学术发展过程中不能绕过的一个节点。这就是《刑法哲学》一书所具有的学术史的意义,这也是本书还有出版价值的原因之所在。

是为第五版前言。

陈兴良

谨识于北京海淀锦秋知春寓所

201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