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干部德的考核内容
德的考核往往由于缺乏硬性的测量方法备受争议。由于德的表现具有隐蔽性、内在性等特点,加上社会处于剧烈的变化之中,许多传统道德观念已被遗弃,新的观念还没有很好地深入人心,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的测量也没有很好的指标体系或考试办法,考核和被考核官员常常会莫衷一是,考核也易流于形式。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有关部门陆续颁布了公务员和干部考核的要求,特别提出了德的要求,如表3-1所示。
表3-1 我国陆续出台的领导干部德考核的相关内容
续前表年份
近年来,各地严格按照中央的相关要求,在借鉴以往选任干部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积极采用科学、全面、实效的考核办法来加强干部德的考核。如,浙江出台了《浙江省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考察评价办法(试行)》,重庆、河北、江苏等地则细化德的考察标准,探索反向测评办法。这些探索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实践意义。现阶段,党员干部品德的共性标准体现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四个方面。目前全国各地围绕如何解决干部道德“无从识察”“无法考察”的普遍性难题,积极探索细化道德标准、改进考察方法、显化考评结果的新途径。宁波市江北区的探索较有代表性。该地区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干部道德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引入量化、质化、半质化三类特性指标,按照关键业绩指标法,具体围绕干部的“四德”进行考察评价。该体系设置了4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22个三级指标,并确定了三级指标体系的权重系数,制定了全面的干部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形成了道德考核的三级指标和“优、良、差”不同等次,并对每个指标和等次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衡量标准,切实提高考核评价的操作性。这种机制设计将抽象道德具体化、显性化,让测评者好理解、可把握、易评价,让道德的考评结果精准化、数据化。2011年,浙江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乡镇换届过程中,首次设置15个反向测评指标,对干部道德开展正反双向测评。反向测评表采用求证式补充法,列举了“存在违纪行为”“吃拿卡要”“拉帮结伙”等15项既具个性又具代表性的问题,由干部群众逐项对照填写,对情况属实的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