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常生活伦理的几个价值追求
(一)生命和生活的完善
生活行为必有其生命主体,生活行为是生命展开的过程,生活行为的自我完善追求就是对生命与人生完善的追求。生命与生活离不开道德。一切有利于增进生命和人格完善的行为,就是日常生活伦理中生命完善的德行,如健康、养生、运动是有益于延续人生过程并增进人生幸福的行为,因此是生命完善的德行。
日常生活伦理是主体人生论的,而非社会政治论的。它所关怀的是主体人生与生活幸福,而非社会秩序与社会治理。日常生活伦理是主体生命的和谐与人生的艺术。所谓生命的和谐,即个体的身心、心理的知情意的和谐,是人和社会上其他人生命的和谐。
所谓人生的艺术,就是让生命和谐、生活幸福。它基于人的生命自觉和自我完善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基于纲常伦理的外在约束。日常生活伦理是生命自我完善的内在力量,它是“德者得也”的内在德性,是完善的人生和有道德需要的人的最有趣味的事。社会政治伦理学往往更加关注社会秩序与政治秩序,它能为人们的生活与幸福提供一个“好社会”的社会环境和基本保障,但人们在此环境与保障之下,能获取什么,能否实现人生幸福,则取决于个人。正如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西蒙·布莱克本所说:“政治秩序不是万能的:它不能保证人们没有抑郁、没有疾病、没有失望地生活;但它能保障人们远离暴力、免受歧视、不被随意抓捕,免受残酷的或侮辱性刑罚、不公平审判以及其他厄运。你(就某些话题)陈述自己的观点或(有时)和平示威时,它用法律保护你的权利。就此来看,道德、政治或社会秩序给人们提供基本保障。而人们在此基本保障之下能获取什么、能否实现人生幸福则取决于人本身。”[1]“道德哲学的主流同样研究幸福或自我实现等更积极的概念也在情理之中。”[2]
个人是日常生活伦理的主体,个人的人生幸福只能靠自己去争取,自我完善也只能靠自己去努力实现。成为好人,过美满幸福的好生活,这固然离不开社会提供的环境与保障,但也离不开主体自身的努力。相对于对一个好社会的追求,日常生活伦理更加重视对成为好人、过好生活的追求。
日常生活伦理强调主体应该具有做好人、过好生活的善的责任与能力。在伦理学的古典传统那里,如在印度的《奥义书》作者、中国的孔子、西方的柏拉图以及基督教的创始人那里,主要关注的是人的精神状态,也就是关于正义或和谐的个体状态。现代伦理似乎更强调权利,道德主权成为维护自己权利的辩护词。“像其他许多社会主义思想家一样,马克思认为,‘权利’意识的核心在于原子式的和个人主义的道德体系。它强调个人需求,却忽略了个人赖以生存的社会的普遍利益。”[3]
(二)日常生活交往之道
道德不仅包含心灵之素、行为之方的个人德性要素,而且包括待人接物的处世之道,道德就是协调人与人之交往关系的行为规范。虽然这些规范包括处理人与团体、族群、国家、世界之关系的原则和规范,但大多数的规范却体现在人际间性的日常生活交往之道中,这是道德经常发生作用的领域。另外,人的生活虽然有个体性的行动,但人的生活行为却是在与他人的交往过程中实现的,因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
吃饭、喝水是人维持生命存在的个体活动,但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的交往活动。在平淡的岁月里,我们有时会花钱与别人吃饭、喝茶、聊天,追求在一起的人的生活。我们的穿衣,不仅有抵御风寒的自然养生意义,而且有展现个性的审美意义,更有“女为悦己者容”和日常生活交往之道的文明礼貌与道德意义。比如,在中国文化环境中,人家举行婚礼,你总不能穿一身白色衣服去吧?人家举行丧礼,你总不能穿一身大红衣服去吧?因为住,我们总要与邻居以及社区其他的人打交道。你不能很晚了还在家里唱歌而影响他人睡觉吧?行,在现代社会,就更是一个交往之道的伦理问题,如在城市生活中,无论步行还是开车,都要守交通规矩,否则,就会危及生命安全。另外,去旅游,就要遵守旅游区的传统习惯、风俗道德。看来,我们的衣、食、住、行这些日常生活行为,大多是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实现的,因此,遵守日常生活交往之道,是日常生活伦理的追求!
除了衣、食、住、行,实际上人的生命活动形式还有工作、休闲、娱乐以及生死,这些行为都是要与人打交道的,也是会对人际交往产生影响的,因此,也就需要日常生活交往中的合道德的规范来加以调节、约束。
人的大多数生命活动与生活行为都是在人伦关系中发生的,或者说都会对他人产生影响。因此,在一切生命活动与生活行为中,每一个生命与生活主体都要考虑自己的角色身份,考虑自己对他人应该承担的义务,以及自己的行为是否合宜正确、是否守礼文明。
(三)社会风俗的善美
生活行为不仅产生于人与人的交往中,而且作为一种群体行为,可能会因时代、民族、国家、文化传统的不同而不同。日常生活伦理不仅追求人格德性、人伦礼义,而且追求良风美俗。风俗从广义上讲,可以被看作一个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伦理态度等各个方面综合表现出来的习俗风尚。风俗实际上是一定社会价值观、道德观、行为方式、社会心理的显性综合表现。风俗具有群体性特点,具有约定俗成的特点,所谓“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说的正是风俗这种实然性、多样性的特点。但是,从价值论上分析,风俗必有善恶、美丑之分。是否良善是衡量社会风俗的价值标准,另外,风俗对大众的行为也会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因此,对社会风俗进行价值批评,追求社会风俗的美善,是日常生活伦理追求的目标之一。
我国古代思想家和统治者都把化民成俗、移风易俗看作政治治理的重要目标,汉代大儒董仲舒在其《举贤良对策》中说:“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立大学以教于国,设庠序以化于邑,渐民以仁,摩民以谊,节民以礼。故其刑罚甚轻而禁不犯者,教化行而习俗美也。”应劭在《风俗通义·序》中说:“为政之要,辨风正俗,最其上也。”宋人楼钥在《论风俗纪纲》中云:“国家元气,全在风俗。风俗之本,实系纪纲。”明人郑晓在《论风俗》中说:“世之所谓风俗者,施于朝廷,通于天下,贯于人心,关乎气运,不可一旦而无焉者。”清朝黄中坚在《论风俗》中说:“天下之事,有视之无关于轻重,而实为安危存亡所寄者,风俗是也。”把风俗好坏上升到关乎国家安危的高度,这是高度的自觉认识。这与我国执政党经常说的党风是关系到党生死存亡的表述是一致的。
社会风俗一般来说表现为政风和民风两个方面,以政治哲学的角度看,社会风俗主要是指向执政者的,这不仅意味着执政者要发挥风行草偃的模范带头作用,而且要以正确的价值导向引领风俗和风尚变化即化民成俗、移风易俗。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上之化下,风化行而习俗美,故称为风俗。当然,日常生活伦理学虽然非常重视政风,但主要着眼点还是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关注社会和民众的时尚风气,对之进行价值批评,从而达到“移风使之雅,易俗使之正”(刘昼《新论·风俗》),使人民群众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社会形成良善美俗。《荀子·乐论》载:“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其养生无度,其送死瘠墨,贱礼义而贵勇力,贫则为盗,富则为贼。治世反是也。”今天我们读荀子这段话,感到它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日常生活伦理旨在引导人民群众过上一种良善雅美之生活,因此,对日常生活行为中所体现的风俗进行反思批判,并在此基础上指出风尚时俗发展的正确方向。近年来,由官方和民间共同推动的餐桌光盘行动,就是饮食伦理方面的社会风俗的一大进步,甚至,随着与西方人打交道越来越多,分餐制由于比较卫生文明,也为越来越多的国人所接受。批判陋习、反思现实习俗、建构文明新风尚,使我们的社会生活更健康、文明,这是日常生活伦理的价值追求之一。
注释
[1][英]西蒙·布莱克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梁曼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81.
[2][英]西蒙·布莱克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梁曼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84.
[3][英]西蒙·布莱克本.我们时代的伦理学.梁曼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