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当代价值
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历史人物,生命是有限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是特定时空的经典文本,写作年代是不变的。但他们的生命价值和他们的思想能超越自己的时代,在于他们著作中所包含的基本原理。一个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绝不会把马克思和恩格斯文本中的每句话奉为金科玉律,也不会期望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为他们逝世后的一切新问题留下锦囊妙计。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从根本上说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当代价值,即它的真理性和有效性。
胡锦涛在《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思想保证。”[1]在当代,除马克思主义之外,没有哪种学说能对经济全球化时代世界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从理论和方法上提供一个既具有科学性又能推动社会发展和人类解放的思想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共同的
马克思主义是严整的科学体系。它的核心社会理念,是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它的核心理论,是对这个社会理念的具有严密性和完整性的科学论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不是基于道德原则,也不是基于信仰的宗教千年王国,而是由一系列基本原理的科学论证作为理论支撑的。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由他们的各国后继者继承、发展和实践的,以追求通过不同方式改变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最终达到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达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学说。
“马克思主义”不只是一种学说的名称,而是一种学说的本质。它不是任何乐意使用的学者、学说或学派都可以使用的。凡是反对马克思主义社会理想,即不主张以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为最终目标,不主张以社会主义社会取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理论不是马克思主义。它可以称为任何别的什么主义,就是不能称为马克思主义,因为它与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社会理念和基本原理是相背离的。同样,凡是摒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甚至以各种方式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人也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者。
马克思主义有其确定的本质。这种观点的最大障碍是唯心主义的哲学解释学。如果把马克思主义本质问题放在这种解释学视域范围内来研究,必然是多元的。因为它强调解释者的政治倾向、历史条件、时代背景以及个人的学养对确定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决定意义,而否定马克思主义文本自身所蕴含的客观价值。
按照这种观点,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马克思主义,存在的只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不同解释。例如,美国社会学家赖特·米尔斯在多年前写的《马克思主义者》一书中就说过,“正如大多数复杂的思想家一样,马克思并没有得到人们统一的认识。我们根据他在不同发展阶段写出的书籍、小册子、论文和书信对他的著述做出什么样的说明,取决于我们自己的观点,因此,这些说明中的任何一种都不能代表‘真正的马克思’”[2]。他还说,“在马克思死后发展起来的种种对马克思主义的解释中,究竟哪一种最接近他的原意?斯大林是不是马克思的唯一(甚或一个)合法的继承人?是列宁吗?是社会民主党吗?不言而喻,他们谁也不是,至少不完全是”[3]。显然,赖特·米尔斯提出的是一个寻找“真正马克思”的难题,这个难题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需要共同面对的。
“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是以阶级关系的历史形式及其政治的、道德的、哲学的以及其他的后果为基础的。”[4]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同样如此。它不仅是一种文本,而且是一种实践,是一种运动。它的本质不仅表现在似乎可以任人解读的以语言为载体的文本中,而且表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全部实践活动中。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不是可以任意解读的文本,它是与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和时代提出的问题,与他们的全部政治活动、学术活动和无产阶级政治活动不可分离的理论结晶。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与它的时代的、阶级的和文化的背景存在着因果制约性。如果离开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矛盾和时代问题,离开马克思恩格斯理论产生的思想土壤,离开他们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离开他们全部的政治和学术活动,就不可能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当恩格斯说,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者,用各种方法推翻资本主义是他毕生的事业时,就已经从根本上规定了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本质的最主要之点。
凡属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首要条件,应该是立足实践、面对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自己时代面对的问题和以不同方式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而奋斗。把判断是否真假马克思主义放在对文本的解读上,而不是放在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上,放在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自己时代面对的新问题上,放在实践上,只能陷于永无结论的烦琐争论。
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确定的,这并不意味着某一个国家或政党是唯一的马克思主义学派。马克思主义没有“世袭权”,也没有自奉为唯一正确的“解释权”或“唯一模式”。当年苏联曾经垄断马克思主义的“世袭权”和“解释权”,结果由于教条主义和后来对社会主义事业的背叛,失去了这种所谓“世袭”和“解释”的绝对权威。
事实证明,只有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才有资格称为马克思主义者。当我现在读到苏联原来红极一时的一些马克思主义权威们的文章,读到当代世界有些自称为马克思主义革新者们的著作时,从他们以某一文本中的某段某句为依据来否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感西方哲学解释论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南辕北辙,无法在“谁是真正马克思主义者”的问题上取得一致的看法。那些以解释学为据自称的马克思主义,往往不是“龙种”而是“跳蚤”。
马克思主义肯定在不同国家和地区能有众多的拥护者、实践者,并在实践中形成各具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苏东剧变后,多次世界性的马克思主义会议和世界性的共产党与工人党会议证明了这一点。但也不能把马克思主义泛化。现在理论界常说的苏联马克思主义、东欧马克思主义、南斯拉夫马克思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或者其他各种名称的马克思主义,都还只能是个称谓,而不是实质。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不是按地区、按国别划分的,而是按它是否真正属于马克思主义学派来划分的。我们应该明白,在所有按地区和国别称谓的马克思主义中,具体人物的情况不尽相同。其中有马克思主义者,有对马克思主义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问题做出贡献的学者,但也有以马克思主义自诩而实际上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毫无疑问,马克思主义的队伍需要壮大,对马克思主义表示好感和同情的左派学者日益增多,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理论影响的扩大。我们非常乐意读到西方一些学者对马克思的赞扬。我们应该充分注意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人运动和左派学者对马克思主义的贡献,吸收它们有价值的思想,但不管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如何呈现多样化趋势,都不能鼓吹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多元论。抽象地倡导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体多元,很容易混淆马克思主义与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界限。
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方式不是解释学的而是实践的。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从根本上说是在实践中发展。在各国革命实践中,在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真正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思想指导的政党都可以在不同方面推进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具有时代和民族的特色。当然,理论研究也是推进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一种方式。除了与实践结为一体的理论研究外,即使没有直接参与革命实践,但着力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纯学术的研究,也可能从某一方面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和运用做出自己的贡献。马克思主义需要实践型的理论家,也需要学者型的专家。但这种学者型的马克思主义者同样应该具有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和革命精神,以自己的研究成果直接或间接服务于马克思主义伟大社会理想和实践。
(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应该坚持
任何一种思想体系或是学科,都有属于自己的基本原理或者说基本思想。它决定该学说的本质和学科的性质。马克思主义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科学体系,它当然包括自己特有的基本概念、范畴、命题和最基本的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体系的理论支撑。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各国实际相结合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这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也不符合社会主义运动的实际。
但究竟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是脱离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或凌驾其上的普遍原则。在马克思主义中不存在既不属于哲学,也不属于经济学,也不属于科学社会主义,而只属于作为整体马克思主义的所谓最一般的基本原理。其实,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它之所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因有二:
第一,对于揭示的对象而言具有普遍性。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揭示的是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普遍规律,它构成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规律,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作为广义经济学揭示的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作为狭义经济学揭示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规律,具有不同范围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关于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必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学说、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关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等等,对于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想来说具有普遍性。所有这些,都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离开了这些基本原理,就不存在马克思主义。试图在马克思主义学说中寻找超越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或者说非哲学、非经济学、非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所谓基本原理是没有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学科特点,但它们又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整体,彼此从理论上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不可分离,因此可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例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存在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如果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中,拒斥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就会失去它的马克思主义性质而沦为非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和其他形式的社会主义学说,同样,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和经济学说的主题。如果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为无产阶级解放和人类解放服务,它失去作为无产阶级解放大脑的功能,就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是思辨哲学、经院哲学。如果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离开了这个主题,就往往成为为有产者辩护、为利益集团辩护的所谓“发财致富”的学说。反过来说,劳动价值论与剩余价值论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说,而且它也完全深入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之中。离开它,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中许多重要原理就由于没有经济学依据而失去它的科学性。列宁关于马克思主义是“一块整钢”的说法是完全正确的。
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很难硬性划界。例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既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规律,又是经济学必须研究的规律,也是科学社会主义学说论证“两个必然”必须研究的规律。所以,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既具有学科特点又具有整体性。硬性规定马克思主义某一基本原理只属于某一学科是错误的,当然研究的角度和着重点可以不同。例如,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阶级斗争规律、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基本规律,等等,虽然对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都是普遍适用的原则,但又可以从马克思主义各个不同学科角度进行有特点的专门研究。依我看,我们当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工作的一大缺憾就是,既存在马克思主义整体视角的缺失,彼此隔绝;又缺少各学科深入研究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研究的理论支撑。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性不能简单化为最大公共性。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性程度是不一样的。它的哲学原理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规律性,具有最大的普遍性。关于资本主义经济学原理的普遍性,属于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和经济运行的规律。科学社会主义原理,则是一种以资本主义现实为依据的科学预测,具有很大程度的科学假说性质。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资本主义高度发达为依据的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特征的描述,具有自身严格的理论逻辑性,但缺乏实证性,在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会重新受到检验、纠正和发展。
基本原理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性质的规定,即它适用范围的有效性问题,而不是量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可能确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数量,指定只有哪几条是基本原理。随着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我们可能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中,从后来马克思主义者的发展中发现新的基本原理,也有些过去被错误认为是基本原理的东西,实践证明并不具有普遍性。普遍原理同样是发展的、变化的。但普遍原理的发展不能成为对普遍原理否定甚至对普遍原理采取虚无主义态度的根据。因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对客观规律的理论概括。只要客观规律和客观规律起作用的条件仍然存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仍然有效。
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并不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应该发展。毛泽东曾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向前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停滞不前。停止了,老是那么一套,它就没有生命了。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是不能违背的,违背了就要犯错误。”[5]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具有某种相对稳定性,但由于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永远面对自己的时代而不是面对自己既有的结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同样要与时俱进,它要根据新的问题,总结新经验,得出新结论,必须以新的原理代替过时的旧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包括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例如,改革开放是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动力,无产阶级执政党应该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等等,对于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发展。任何停滞、保守和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态度都是阉割马克思主义的批判的和实践的精神。
(三)应该重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研究
我们应该重视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但文本研究不能代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反过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也不能代替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它们各有特点和功能,应该相得益彰。要真正分清基本原理和个别论断,必须以科学态度研究文本。
文本的研究,偏重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说了什么,怎么说,是在什么条件下针对什么问题说的,一本书的整体限于这一本书。而基本原理的研究则偏重于整个学说的体系,它不限于某一本书,而是贯穿于全部著作的基本原则。文本的研究有助于全面、准确掌握基本原理,而原理的深入研究则有助于提高文本研究的高度。文本中包含在其他著作内以不同方式重复论述的基本原理,也包含针对某一具体问题具有时效性的个别论点;还包含在与对手论战中,由于辩论的需要而对某一方面、某一问题的过分强调。因此,要真正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实际加以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后人错误的附加和教条主义的理解,当然要研究文本,而且应该从整体角度,从文本的相互对照中研究文本。
在马克思主义文本研究中,我们可以明显发现一个特点,凡属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是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部著作中不断重复出现的,是全部马克思恩格斯著作中的核心观点。例如,关于唯物主义原则、辩证法原则、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以及资本主义必然为社会主义所取代等观点都是这样。当然,由于每本书写作时间和解决的问题不同,论战的对象不同,论述的方式不同,强调的重点可能不同,而且论述本身也在丰富、准确、发展,但其中有一点是不变的,即基本原理的根本原则不会变化。例如,在《共产党宣言》1883年德文版由恩格斯单独署名的序言中,他强调,“贯穿《宣言》的基本思想: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6]。其实这个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原则,不仅贯穿《共产党宣言》,而且可以说,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开始,无论是《共产党宣言》《哲学的贫困》《资本论》《反杜林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直到恩格斯晚年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著名通信,都遵循和论述了这个原则。马克思主义其他基本原理也无不如此。
个别论断不同,它往往只出现一次。例如,《188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人性异化与复归的观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关于共产主义社会里,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可以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之类的极具浪漫主义色彩的描述,以及19世纪中叶恩格斯关于英国即将发生社会主义革命和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丧钟已经敲响的论断等,都是如此。它后来都为具有科学性的普遍原理所取代,如以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决定力量取代人性异化与复归的观点,以人的全面发展取代特定活动领域无须分工的浪漫主义描述的观点,以“两个决不会”取代西欧即将发生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的革命的观点等。这表明,基本原理比个别论断具有理论的普遍适用性和实践的生命力。
在区分基本原理和个别论断时,应该更加注意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附加。所谓错误附加,就是把具有特定场景和具体对象的个别论断,脱离特定的历史条件,当作具有普遍性的基本原理,而对其他文本中的论述不予理睬。例如,恩格斯晚年在为马克思所著的《1848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所写的导言中,论述过和平过渡的可能性问题,但并不是作为普遍规律而是针对具体国家的个别论断,可它被第二国际理论家们曲解为普遍规律,为此恩格斯在给拉法格的一封信中说,有人“从我给马克思关于1848—1850年的法国的几篇文章写的导言中,摘引了所有能为他的、无论如何是和平的和反暴力的策略进行辩护的东西。近来,特别是目前柏林正在准备非常法的时候,他喜欢宣传这个策略。但我谈的这个策略仅仅是针对今天的德国,而且还有重大的附带条件。对法国、比利时、意大利、奥地利来说,这个策略就不能整个采用。就是对德国,明天它也可能就不适用了”[7]。
《共产党宣言》曾经提出著名论断:“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这个论断被简化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完全撇开了具有决定意义的社会条件,即消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即自由人的联合体。没有这个前提,把抽象的个人自由当作一切人自由的前提,马克思和恩格斯就由共产主义者变为个人自由至上主义者。
当一个有条件的、针对具体对象的论断,被解读为无条件的普遍论断时,就是错误附加。一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如果迷信哲学解释学,往往会成为错误附加的制造者。
(四)正确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本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形态,但不能由此推论出应该把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归为所谓经典马克思主义、传统马克思主义,甚至什么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也不能以它产生于19世纪上半叶为由而否定它在中国共产党指导思想中的地位,割断它与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一脉相承的理论关系。
马克思主义当然是发展的,但它的发展与社会形态的发展不同。它不像社会形态的更替那样,是以一种马克思主义形态完全取代另一种马克思主义形态。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可以表现出多样性和民族特色,但它都是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每个时代和国家的实际相结合的方式发展的,是沿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方向发展的。正像列宁说的:“沿着马克思的理论的道路前进,我们将愈来愈接近客观真理(但决不会穷尽它);而沿着任何其他的道路前进,除了混乱和谬误之外,我们什么也得不到”。[9]
我们不能把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划分为三种形态:原生态,即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次生态,即列宁主义;再生态,即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形态。这种称谓和区分并不能表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的真实本质和历程,而只能引起混乱。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来说,这种区分难以成立。我们不能断言,由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它就根本不同于所谓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和次生态的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它与所谓原生态和次生态的马克思主义,各自拥有根本不同的基本原理,或者说原生态和次生态的马克思主义不再具有当代价值,这是一种变相的马克思主义“过时”论。
在艺术中,凡属原生态的东西都是指称非当代的东西,如原生态音乐、岩洞中的壁画之类,是极为粗糙的历史的陈迹或历史化石。当代艺术家们、音乐家们都喜欢寻找原生态的东西,也就是寻找原本如此,没有受当代“污染”的东西。艺术领域可以这样做,在马克思主义研究领域中可不能这样。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可不是什么原生态,而是具有原创性的思想理论体系,它是人类思想理论上的一次伟大革命,可以被比喻为跃出人类思想地平线的一轮红日。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中,凡属基本原理而不是个别论断或词句的思想,都既属于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又同样属于当代,具有当代价值。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学说,就其本质来说是一个整体,并不包括两个不同的部分,一部分属于当代,一部分属于非当代。马克思主义是具有实践性、开放性的体系,它必须面对当代。不具有当代价值的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终结。
任何一个严肃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都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并不是根本不同于所谓“原生态”的马克思主义的另一种马克思主义。可以说,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始终包括作为马克思主义缔造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贡献。如果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剔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那么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就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没有马克思、没有恩格斯思想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同没有哈姆雷特王子的《哈姆雷特》一样不可思议。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特性,不是它坚持的基本原理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过程中表现的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民族特色,以及由此而得出的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新结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经济全球化成为发展趋势的时代背景下进行的。对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来说,改革开放就是具有时代性的课题。改革开放是在当代背景下推动调整社会主义社会内部基本矛盾的动力。脱离我们时代的大背景和课题,就无法理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新成果和创造性发展的时代依据。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既充分考虑中华民族从鸦片战争以来的社会性质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发展水平,又高度重视继承和吸收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与充分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相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应用与发展具有中华民族的风格和气派。
改革开放不仅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样是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强大动力。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成就应该为所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者所高度重视,但这种重视不能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断裂。任何稍懂一点马克思主义的人,都能从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读到被创造性地运用于中国当代实际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读到被娴熟地运用于中国实际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思维方法原则。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两次飞跃,都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时代相结合、与中国当代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说得很明白,“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10]。
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之所以属于马克思主义,就是因为它在当代中国依然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时代不是已经结束,而是正当其时,有人认为,从德国传来的19世纪德国的马克思主义没有用,从俄国传来的列宁主义也没有用,唯一能作为指导思想的就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此说貌似高度评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实际上容易架空、贬低和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本质。没有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何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视为两个可以分离的不同过程,既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也曲解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本质。
毫无疑问,在当代中国,只有中国马克思主义而不能有别的什么主义能作为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这里所谓别的“什么主义”指的是非马克思主义,如西方民主社会主义、新自由主义或者新儒学之类,而不是指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就属于必须坚持的同一个马克思主义之内,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中国共产党再三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正在于强调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本质。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不会终结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是一个不断与时俱进的过程。只要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不要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是不可能存在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一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剥离,把马克思主义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清洗”出去,就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终结。
(五)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用的条件性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性和它应用的条件性是相结合的。这种条件,既可以是不同国家和民族的不同条件,也可以是一个国家自身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条件。因此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应用,应该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普遍性永远是与特殊性相结合的,一旦变为抽象的共性就会转变为百无一用的教条。
国家和民族条件不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应用必然各具民族特色。列宁说过:“只要各个民族之间、各个国家之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还存在(这些差别就是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也还要保持很久很久),各国共产主义工人运动国际策略的统一,就不是要求消除多样性,消灭民族差别(这在目前是荒唐的幻想),而是要求运用共产党人的基本原则(苏维埃政权和无产阶级专政)时,把这些原则在某些细节上正确地加以改变,使之正确地适应于民族的和民族国家的差别,针对这些差别正确地加以运用。”[11]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的民族特色问题。
即使在同一个国家,由于条件变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应用也是不同的,我们可以以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原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规律为例。列宁和毛泽东在革命时都曾经大力批判过“庸俗生产力论”。在俄国,这种理论的主张者认为,俄国的工人阶级不应该夺取政权,不应该进行十月革命,因为俄国的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高度。列宁曾经痛斥过这种理论,称之为“庸俗生产力论”。在中国,毛泽东当年也批判过党内反对中国革命的这种理论的主张者。俄国和中国最终都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在革命胜利以后,本应该利用自己手中的政权,大力发展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新制度创造牢固的经济基础,可是,有些理论家们还以反对“庸俗生产力论”为理由,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发展生产力诬为“庸俗生产力论”。他们完全脱离了两种不同社会环境、抛开了革命和建设两种不同任务,把批评“庸俗生产力论”当成永恒不变的原理。
在如何对待反对“庸俗生产力论”的问题上,列宁曾根据历史条件的变化采取完全不同的态度。在革命前坚持反对“庸俗生产力论”的列宁,革命后是“生产力论”的坚定倡导者。列宁认为无产阶级取得国家政权以后,它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增加产品数量,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12]这是列宁关于发展生产力重要性最著名的论断。前后没有几年,只是由于革命前和革命后条件的变化,列宁由“庸俗生产力论”的坚定反对者变为发展生产力的倡导者。
邓小平同样是把革命和建设分开的。在中国要不要进行革命战争的问题上,他坚决反对“庸俗生产力论”,在社会主义建设问题上他坚持生产力起最终决定作用的理论,极力主张大力发展生产力。1977年10月,邓小平在与加拿大麦吉尔大学东亚研究中心主任林达光夫妇谈话中,非常赞同列宁和毛泽东在革命时期反对“庸俗生产力论”的态度。他说:列宁在批判考茨基的“庸俗生产力论”时讲,落后的国家也可以搞社会主义革命。我们也是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我们采取了和十月革命不同的方式,农村包围城市。当时中国有了先进的无产阶级的政党,有了初步的资本主义经济,加上国际条件,所以在一个很不发达的中国能搞社会主义。这和列宁讲的反对庸俗的生产力论一样。[13]
中国革命战争胜利后,在党的八大报告中,邓小平强调发展生产力,指出我们面临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在“文化大革命”后期复出后,邓小平大力恢复经济、发展生产,被“四人帮”诬为“以三项指示为纲”,鼓吹“庸俗生产力论”。在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提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把发展生产力放在中心地位,提出“三个有利于”标准,采取了与革命时期批判“庸俗生产力论”完全不同的态度。这是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态度。
可以说,对待马克思主义所有基本原理都应该采取这种态度,这才是真正唯物辩证的态度,真正坚持实事求是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态度。例如,对待资本主义私有制、对待剥削、对待外国资本的进入等问题都应该根据条件和情况的变化采取不同的政策。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笔记中说过,我们现在消灭资本主义,将来还可以搞点资本主义。在革命时,我们反对剥削,反对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出。可革命战争胜利后,在奠定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并发展私有制,允许剥削,允许、欢迎并尽可能多地吸收西方资本的进入,这叫吸收外资,包括跨国公司和境外的私人投资。其实,这个既消灭资本主义又发展资本主义的做法,当年列宁在俄国新经济政策时就提倡过。他说,“我们要懂得,这是一种我们可以而且应当容许其存在、我们可以而且应当将之纳入一定范围的资本主义,因为这种资本主义是广大农民和私人资本所需要的,而私人资本做买卖应能满足农民的需要。必须让资本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流转能够像通常那样运行,因为这是人民所需要的,少了它就不能生活”[14]。
当代中国的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是中国共产党在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在经历了20多年以后自己搞起来的。当年我们党领导“三大改造”,反对资本主义私有制,敲锣打鼓,叫社会主义胜利,现在资本主义私人资本在整个国家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真是此一时彼一时也。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采取教条主义态度是无论如何也无法理解的。这就是我们现在一些对改革开放持怀疑态度者的“理论心结”。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运用的具体性,最根本的是规律性起作用的条件性。普遍规律当然具有普遍性,可普遍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并不是普遍的,而是各具特点的,因而对普遍规律作用的认识和运用就不能脱离它起作用的条件。这个条件最集中的就是历史过程本身。规律自身不能说明自身,规律存在于历史发展过程中。应当从历史过程的分析中来发现和证明规律。不从历史发展过程的分析下手,规律的要求和作用是难以把握的。中国共产党在“三大改造”中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现在又重新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只要放在中国历史发展过程来思考就容易理解。如果中国革命胜利后不消灭官僚资本主义,不进行资本主义改造,就不可能形成强大的国有经济,那以后邓小平所倡导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就没有可能和依据。因为一个没有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就不存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的任何可能性,存在的只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一统天下或占绝对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
如果不经过“三大改造”,中国整个社会性质仍然没有变化,唯一的变化是共产党打败了国民党,夺取了政权。可是这种政权是不可能持久和巩固的。没有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共产党领导地位的经济基础就不存在。一个在经济上处于无权地位的阶级,在政治上不可能处于领导地位。这是最起码的道理,也是最起码的历史事实。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来,没有任何国家出现过经济上处于被统治地位而在政治上处于当权地位的阶级!一个阶级在政治和思想上的领导地位,是它在经济上主导地位的反映。
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放在中国发展历史过程来考察,我们可以发现它不同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特点。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旧中国,虽然生产力发展水平远远低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但帝国主义经济、官僚资本主义经济和封建地主经济的生产关系没有可能容纳生产力发展的任何空间,中国除了革命以外,别无他途。因此,在旧中国生产力长期萎缩,而它的迅速发展是在生产关系改变之后。
西方国家生产力水平高,但生产关系容纳生产力发展的空间也大,特别是它注意不断调整自己的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从而可以继续容纳生产力的发展。这样,由于历史条件不同,生产力水平低的中国,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尖锐程度远远高于生产力水平高的西方国家。因而西方国家没有革命,而中国非革命不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规律的本质是一样的,但历史条件不同,即规律起作用的社会条件不同,它的表现方式和结果也不可能完全相同。
中国社会主义时期消灭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又重新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消灭了剥削又允许剥削,消灭了雇佣劳动又把几千万甚至上亿农民变为雇佣劳动者。这是不是庄子说的“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不是。马克思主义有灵活性,它必须从实际出发制定自己的政策,但它又有原则性。灵活性是它的条件性,而原则性则体现为它的最终目的性。真正的马克思主义不会脱离实际可行性,置13亿人民的实际生存和发展的状况于不顾,固守抽象原则。但也不会背弃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这个马克思主义的主旨,最终建设没有剥削、没有私有资本制度和雇佣劳动制度,一切成果由社会全体成员共享的社会,建设个人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这个社会理想和方向不会变,也不能变。但在这个过程中,或曲折或绕行,或进一步退两步都是可能的。
发展资本主义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社会分成私有企业主和被雇佣者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老板”这个称号是特定条件的产物,也会随着条件的改变而消失。我们需要资本主义是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不是为了在中国建设西方推荐的资本主义制度。任何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说成是通向资本主义的“跳板”的理论都是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理论,是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理论,不是随便玩弄的魔棍。我们不把最终目标当成现行政策,也不把现行政策当成最终目标。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裁决现实和裁剪现实,都是对马克思主义教条式的理解。
(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当代价值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思想具有历史价值,19世纪中叶创立的马克思主义学说,是人类历史上的伟大变革,是思想天空出现的最耀眼的理论智慧之星。但马克思和恩格斯思想中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东西,不仅具有历史价值,同样具有当代价值。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不是语录式的价值,不在于寻章摘句、咬文嚼字或对号入座。原则不是出发点。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突出地表现为作为观察当代问题和解决当代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当代价值问题是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这个问题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否会过时或已经过时的问题。时代会变化,会出现新特征,会出现新的问题,这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过时的原因,而是马克思主义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实践根据。只要马克思主义能继续为观察和解决新的问题提供科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它就不会过时,就没有过时。马克思主义不可战胜的力量不在于它包含所有问题的现成答案,而在于它提供的寻找答案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文本具有时代特性,它的写作年代就是它的时间限定,但它的基本原理与文本不同,基本原理包含有超越文本时间限定的普遍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著作出版的时间可以是分离的。可以说,任何一本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如果其中阐述的理论不能超出它的出版时间,就没有任何学术价值。超出的时间愈长,学术价值愈大。
当代世界,虽然发展中国家正在崛起,但仍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占据强势地位的经济全球化的时代。和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相比,当代资本主义当然具有新的特点。但当代经济全球化趋势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充分显示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理论观察力。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扩张,是在《共产党宣言》中已经预见的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社会并没有因为全球化而改变它的本性和矛盾。国内两极化的加剧和富国与穷国矛盾的加剧,资本主义危机,包括政治危机、经济危机和影响世界的资本主义金融危机,正是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之一——美国内部社会生产社会性与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矛盾激化的外在表现。资本主义矛盾和危机没有因科学技术迅速发展而消失,证明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分析的科学性。马克思《资本论》的手稿写作和成书是在19世纪中叶以后,但书中所揭示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资本运行的规律至今仍然是我们考察和理解当代资本主义新特征的钥匙。
在中国,我们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产生和形成,同样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当代价值的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关于生产力最终决定作用、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等一系列基本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如果我们从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中,从以改革开放推动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解决中,看不到其中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看不到马克思主义一系列基本原理的创造性运用,就不能真正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马克思主义本质。
全部人类思想史表明,任何对人类思想做出贡献的思想,在人类文明史上具有永存的价值。至今人们仍在阅读《论语》《道德经》《庄子》,阅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在物质生产领域,人们可以抛弃旧的生产工具,可以以拖拉机彻底代替耕牛,以火车代替牛车;但在思想领域,人类不会抛弃已经获得的精神成果,何况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不用说我们当代,即使多少世代以后世界上资本主义已不再存在,马克思主义的全人类解放的社会理想成为现实,马克思主义作为精神财富仍然是人类最宝贵的文化积累,是人类发展史上永远不可能磨灭的光辉篇章,马克思主义以其真理性和文化内涵的丰富性深深融入人类的思想文化之中。
福山宣扬资本主义社会是历史的终结,但历史并没有终结,也不可能终结。苏联解体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蜕变,被一些西方学者视为马克思主义的死亡,但历史证明,马克思主义仍然具有最强大的生命力。无论我们观察当今处于经济全球化下的世界,还是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都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事实能驳倒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世界上,预言一再破灭、声名狼藉的不是马克思主义,而是马克思主义的顽固反对者以及马克思主义阵营中一些对马克思主义教条主义的理解者。立足实践、面对时代的马克思主义永远具有当代价值,永远与新世纪同行。
注释
[1]胡锦涛.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14.
[2]赖特·米尔斯.马克思主义者.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39.
[3]同[1]103.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44.
[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81.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5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36.
[8]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94.
[9]列宁.列宁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03-104.
[10]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七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9.
[11]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200.
[12]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6.
[1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年谱(一九七五—九九七)(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223.
[14]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