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李觏《周礼致太平论》
李觏(1009-1059),字泰伯,世称旴江先生,北宋建昌军南城(今江西省资溪县)人。他博通经术,俊辩能文,但仕进之路并不顺利,景祐年间(1034—1038)二次应试均不第,庆历元年(1041)举茂才异等,又不中。返乡后,李觏创立了旴江书院,以教授自资,四方学子前来就学者常数十百人,曾巩、邓润甫皆为其高足。后得范仲淹、余靖推荐,皇祐二年(1050)旨授李觏为将仕郎、试太学助教;嘉祐二年(1057),用国子监奏,召为太学说书;嘉祐三年(1058),除通州海门主簿,太学说书如故;嘉祐四年(1059),令其权同管勾太学,因迁葬祖母,请假还乡,卒于家,时年51岁。李觏一生著述颇多,包括《平土书》《富国策》《安民策》《强兵策》《周礼致太平论》《礼论》《礼论后语》《常语》《明堂定制图序》等。
李觏一生主要生活在以寻求变革之道为主旋律的仁宗朝,儒家诸经中,他特重《周礼》,这同他关心现实政治、积极探寻改革弊政的抱负是分不开的。《周礼致太平论》是李觏的代表作,也是他诠释《周礼》最为重要的著作,我们将从撰著流传、内容、体例入手,探讨李觏的《周礼学观点以及《周礼致太平论》一书的经学特点和学术影响。
一、李觏《周礼致太平论》的撰著流传情况
据宋人魏峙所撰《李直讲年谱》记载,《周礼致太平论》一书初作于庆历三年(1043),当时为30篇,此后近十年间,李觏又断续增补是书至皇祐四年(1052),《周礼致太平论》10卷以单刻本的形式刊行于世。
宋元时期,单刻本《周礼致太平论》流传较广,如《郡斋读书志》卷五记载曰:
李泰伯……《周礼致太平论》十卷……
《直斋书录解题》卷一一著录曰:
李泰伯……《周礼致太平论》十卷……
《文献通考》卷二三五著录曰:
李泰伯……《周礼致太平论》十卷……
至明代,左赞将李觏诗文合编为37卷,前列《年谱》1卷,后附《外集》3卷,名曰《旴江集》,其中卷五至一四即收录《周礼致太平论》但此后单刻本《周礼致太平论》就不再见于著录了。
现今传世的李觏《周礼致太平论》仍见收于文集之中,如《四库全书》本《旴江集》《直讲李先生文集》等。四川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编撰的《全宋文》第42册,卷九〇一至卷九〇五收录李觏《周礼致太平论全文,且施以现代标点,颇便省览。
二、李觏《周礼致太平论》的内容和体例
我们是以《四库全书》本《旴江集》中的《周礼致太平论》为例,介绍此书的内容和体例的。
(一)内容
李觏在《周礼致太平论序》中曾自述此书内容,曰:
天下之理由家道正,女色阶祸,莫斯之甚,述《内治》七篇;利用厚生为政之本,节以制度,乃无伤害,述《国用》十六篇;备预不虞,兵不可阙,先王之制则得其宜,述《军卫》四篇;刑以防奸,古今通义,唯其用之有所不至,述《刑禁》六篇;纲纪既立,持之在人,天工其代,非贤罔#,述《官人》八篇;何以得贤,教学为先经世轨俗,能事以毕,述《教道》九篇终焉。并《序》凡五十一篇为十卷,命之曰《周礼致太平论》。
据此可知,李觏《周礼致太平论》共10卷,51篇,包括《序》1篇、《内治》7篇、《国用》16篇、《军卫》4篇、《刑禁》6篇、《官人》8篇、《教道》9篇。我们下面介绍《旴江集》所收此书的分卷内容:
“卷五”包括李觏《自序》1篇和7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内治第一《内治第二》《内治第三》《内治第四》《内治第五》《内治第六》《内治第七》。
“卷六”包括5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国用第一》《国用第二》《国用第三》《国用第四》《国用第五》。
“卷七”包括5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国用第六》《国用第七》《国用第八》《国用第九》《国用第十》。
“卷八”包括6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国用第十一》《国用第十二《国用第十三》《国用第十四》《国用第十五》《国用第十六》。
“卷九”包括4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军卫第一》《军卫第二》《军卫第三》《军卫第四》。
“卷一〇”包括6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刑禁第一》《刑禁第二》《刑禁第三》《刑禁第四》《刑禁第五》《刑禁第六》。
“卷一一”包括4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官人第一》《官人第二》《官人第三》《官人第四》。
“卷一二”包括4篇标题文章,分别是《官人第五》《官人第六》《官人第七》《官人第八》。
“卷一三”包括5篇标题文章,分别是《教道第一》《教道第二》《教道第三》《教道第四》《教道第五》。
“卷一四”包括4篇标题文章,分别是《教道第六》《教道第七》《教道第八》《教道第九》。
(二)体例
李觏《周礼致太平论》的撰著体例可谓独树一帜,既不同于汉代出现的传体、注体,也不同于南北朝以来大行其道的义疏体。此书解经不列经文,也甚少涉及对经文的训诂、考证,经文成为李觏表达思想的工具,不再是注解的中心,即全书的诠释重点不是注解经文,而是表达作者思想从目前传世的《周礼》学文献来看,李觏《周礼致太平论》是“别立标题,借经抒议”这一全新撰著体例的开创者,其后继踵者颇多,如北宋黄裳的《周礼义》,南宋叶时的《礼经会元》、郑伯谦的《太平经国之书等。以下从两方面分析此书体例。
第一,别立标题。
李觏《周礼致太平论》以“致太平”命名,其意在于从《周礼》这部古老的经典中寻找对现实政治有助益的政治资源和法度资源,期望能达成“兴致太平”的理想。因其如此,《周礼致太平论》一书突破了传统诂经之作的体例,全书不列经文,也甚少注解经文字句,而是分立6大主题《内治》《国用》《军卫》《刑禁》《官人》《教道》每一主题下再分若干篇如《内治》下分7篇、《国用》下分16篇、《军卫》下分4篇、《刑禁》下分6篇、《官人》下分8篇、《教道》下分9篇。
每一主题的表达主旨,李觏都有清晰的设计,他认为“天下之理由家道正,女色阶祸,莫斯之甚”,所以作《内治》7篇,阐述《周礼》中正家道,理天下的举措及其用意;“利用厚生为政之本,节以制度,乃无伤害”,故作《国用》16篇,阐发《周礼》中的理财制度;“备预不虞,兵不可阙,先王之制则得其宜”,李觏作《军卫》4篇是为了阐述《周礼中的军制,期待能对现实政治有所裨益;“刑以防奸,古今通义,唯其用之有所不至”,故作《刑禁》6篇阐发《周礼》中的刑罚制度;“纲纪既立,持之在人,天工其代,非贤罔#”,作《官人》8篇是想阐述《周礼中的君王纲纪和驭人法度;“何以得贤,教学为先,经世轨俗,能事以毕”,作《教道》9篇是为了阐述《周礼》中的教民之法。这些主题主要依据李觏的表达意图确立,而《周礼》经文及其注解被浓缩并打散,分置于不同主题之下,服务于李觏的议论。
第二,借经抒议。
李觏《周礼致太平论》的诠释重点不在于注解《周礼》经文,经文仅是李觏表达思想的工具,他主要是借经典阐释抒发议论,表达自己的思想。兹举一例以资说明:
内小臣,奄上士四人。寺人,王之正内五人。内竖,倍寺人之数。酒人,奄十人。浆人,奄五人。笾人,奄一人。醢人,奄一人醯人,奄二人,盐人,奄二人。幂人,奄一人。内司,服奄一人。缝人,奄二人。舂人,奄二人,$人,奄二人。%人,奄八人。守祧奄八人。内小臣称士者,异其贤,其余盖皆不命也。夫宦官之位,天象所有。指其居次,则或在帷薄之内,论其职掌,则或闻床笫之言固不可以诎辱俊#,浑淆男女。其用腐身之类,是乃制事之宜矣。然而先王不以恩夺义,不以私废公,虽其亵臣,无得过宠。奄称士者止于四人,况可为卿大夫乎哉?汉文帝时,赵谈骖乘,爰盎伏车前曰:“天子所与共六尺舆者,皆天下豪英。今汉虽乏人,独奈何与刀锯之余共载?”如使之尸天官,又非骖乘之比也。自郑众谋诛窦宪为大长秋,封侯,其后孙程定立顺之功,曹腾参建桓之策,续以五侯合谋,梁冀受钺。高冠长剑,纡朱怀金者,布满宫闱;苴茅分土,南面臣人者,盖以十数。故曰:“三世以嬖色取祸,嬴氏以奢虐致灾。”西京自外戚失祚,东都缘阉尹倾国,岂不哀哉!唐之北司,同归于乱。《说命》曰:“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信矣![1]
此篇是“官人”这一主题的第八篇,主要论及《周礼》中驾驭奄官的方法。文章开篇首先一一罗列《周礼》中的奄官,而后指出除了特别突出的贤能之士,奄官皆没有爵命,即便有爵命,也仅为士,这体现了先王不以恩夺义,不以私废公的设官意图,所以奄官虽为王左右之亵臣,但没有发生因奄官受到过度宠信而引发统治危机。而后,李觏结合后世历史展开议论,指出西汉时文帝与宦官赵谈骖乘,爰盎尚能直言不讳,而自东汉郑众开宦官封侯之始,宦官势力日大,甚至可以参与皇帝的废立,这种宦官专权的局面最终导致了东汉的覆灭,唐代的宦官专权也同样严重,最终也使强盛一时的唐王朝日趋没落。最后,李觏发出“事不师古,以克永世,匪说攸闻”的感叹,希望统治者能从《周礼》中吸取驾驭奄官的为政策略同时吸取历史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周礼致太平论》中其余49篇也大体类此,《周礼》经文不再是解释的核心,不被一字一句地加以训诂、疏解,李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图择取《周礼》中的内容,提炼其间的政治思想,再结合历史或现实展开议论当李觏围绕某一主题开展纵横捭阖的议论,《周礼》经文及其注解就成为辅助议论的工具,而李觏的这些议论,并不是为了单纯地解经,而是有着鲜明的现实政治针对性,可以说是借经论发表的政论。
总之,李觏《周礼致太平论》采用“别立标题,借经抒议”的体例摆脱了经文的束缚,能更灵活自由地表达思想。由此体例引出的以议论解《周礼》的解释方法更是开创了宋代研究《周礼》的新途径,影响深远。
三、从《周礼致太平论》看李觏对《周礼》本经的认识
以下我们以《周礼致太平论》为主要资料,分析李觏对《周礼》本经的态度和对《周礼》作者的认识。
(一)对《周礼》本经的态度
西汉刘歆在王莽的影响下,推崇《周礼》,曾曰“其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2]。东汉郑玄承其说,主张:“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谓之《周礼》,营邑于土中,七年致政成王,以此《礼》授之,使居雒邑治天下。”[3]李觏以《周礼致太平论》命名其论解《周礼》的精心之作,可知他赞同刘歆、郑玄的见解,对《周礼》抱持着尊崇的态度,主张《周礼》乃周公兴致太平之书。
《周礼致太平论》一书中,李觏也一再表达对《周礼》一经的推崇之情。其曰:
故圣人设官,必于谷之将熟,巡于田野,观其丰凶而后制税敛焉,丰年从正,亦不多取也,凶荒则损,何取盈之有哉?然则龙子所见盖周之末世,周公虽贡,未尝闻其不善也。[4]
盖帝道宽简,抑时世之然,未若周公之典,垂后昆之韪也。[5]
在李觏看来,《周礼》是周公为后世垂范的经典,而其中所载的圣人之法未尝不善。
(二)对《周礼》作者的认识
儒家诸经之中,《周礼》最晚出,始见于西汉,历代学者就其书之真伪及成书时代问题一直聚讼纷如。刘歆推尊《周礼》,认为“周公致太平之迹,迹具在斯”,而何休、林孝存怀疑《周礼》,斥其书为“六国阴谋之书”“末世渎乱不验之书”[6]。由于郑玄的《周礼注》由汉迄唐久立学官成独尊之势,故他所力主“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谓之《周礼》的见解被普遍接受,代表着颇具权威性的官方意见。
李觏赞同刘歆、郑玄的主张,旗帜鲜明地维护传统之见,力倡《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书。其曰:
觏窃观“六典”之文,其用心至悉,如天焉有象者在,如地焉有形者载。非古聪明睿智,谁能及此?其曰周公致太平者,信矣。[7]
他还斥责何休、临硕,曰:
鄙儒俗士,各滞所见,林之学不著,何说《公羊》诚不合礼,盗憎主人,夫何足怪?[8]
在李觏看来,何休、临硕等人对《周礼》的怀疑不过是狭隘之论,实不足信。
在《周礼致太平论》中,李觏从《周礼》文本的内容和思想入手,认为《周礼》“言其大则无事不包,言其小则庶事之一”[9],可谓文繁事富,体大思精,非周公无人能及此,故相信《周礼》是周公所作治国平天下的圣典。李觏之后,郑伯谦、王与之等皆尊信《周礼》为周公致太平之书,推崇《周礼》所载诸制度,由此形成宋代《周礼》研究中尊《周礼》的一派。
四、李觏对郑玄《周礼注》的态度[10]
李觏是北宋杰出的平民思想家,他“善讲论六经,辩博明达,释然见圣人之旨”[11],乃至“东南士人,推以为冠”[12]。诸经之中,李觏“尤长于《礼》”[13],而《周礼》最受其推重。翻检李觏之著述,《周礼致太平论》10卷是专门诠释《周礼》之作,而在《礼论》《富国策》《安民策》《强兵策《平土书》《常语》《明堂定制图序》等带有政论性和学术性的文章中,《周礼》也是李觏在阐述自己观点时最常援引的儒家经典,以下我们就通过这些资料探讨一下李觏对郑玄《周礼注》的态度。
(一)对郑玄《周礼注》的采纳
在经学研究上,李觏坚决反对完全摒弃注疏、以己意解经的空疏之学。在《答宋屯田书》中,他说:
然六经近为狂妄人所椎埋,如是者甚众,且使觏坚其壁,主其盟,执事当奇所谋,鸣鼓而阵焉。主盟之命,虽不可当,若狂妄椎埋,岂惟执事患之,抑愚心未始释然也。
李觏斥责当时学者“专肆己欲,弃传违注”的解经之学为狂妄,并清晰地表明立场,要与此派学者鸣鼓对阵。
在《周礼致太平论》中,李觏就大量引用他认为精当的郑玄《周礼注》之说讲论《周礼》中的制度。如《内治第一》,李觏论解《内宰》“以阴礼教六宫”“以阴礼教九嫔”两句,曰:
六宫,谓后也。
不言教夫人、世妇,举中以见,上下省文也。
此处李觏对“六宫”的注解、对言“九嫔”而不言“夫人”与“世妇”的解释就采纳了郑玄之说。
再如《内治第六》,李觏论解《春官》“内宗,凡内女之有爵者”“外宗,凡外女之有爵者”二句,先解释“内女”“外女”曰:
内女,王同姓之女,有爵,其嫁于大夫及士者。
外女,王诸姑姊妹之女。
李觏此处对“内女”“外女”的注解也采纳了郑玄《周礼注》之说。
郑玄《周礼注》囊括大典,网罗众家,是汉代《周礼》学集大成之作,书中对《周礼》名物的训诂、制度的考证都取得了后人难以超越的成就,被后世学者奉为圭臬,成为研究《周礼》的必读书。李觏研究《周礼》能注意吸收郑玄的训诂考据成果,是较有见地的,唯其如此,李觏关于《周礼》纵横捭阖的议论才能建立在扎实的学术基础之上。
(二)对郑玄《周礼注》的驳斥
另一方面,李觏也承认汉唐注疏之学有缺陷,其曰:
五经传注及正义,诚有未尽善,志于道者宜其致诘。[14]
李觏不仅号召宋儒驳斥汉唐注疏的不合理之处,他本人也身先士卒,论解《周礼》时,不再亦步亦趋地谨守郑玄《周礼注》之说,而是依据己意批驳他认为失当的郑玄《周礼注》之说。
如《考工记·匠人》记载了“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郑玄注解认为“夏后氏世室”“殷人重屋”“周人明堂”三者制度相同,皆为五室。后学多承其说,莫有异议,李觏却不以为然,他在《明堂定制图序》中驳斥郑玄提出的明堂五室说。曰:
既曰明堂将以事上帝也,宗庙将以尊先祖也,而以己之正寝与之同制,盖非尊祖事天之意也。矧郑之此说,并由胸臆,必谓明堂、宗庙、路寝同为五室,三代皆然。
在李觏看来,郑玄的注解不过是臆断之说,与经义不合。所以,他在博综经籍、调和众说的基础上,对明堂制度做了全新的阐释。
总之,李觏论解《周礼》,对郑玄《周礼注》之说有取有驳,他取舍郑玄《周礼注》的标准固然是以己意裁断其是否符合经典本义,有武断之弊,但较之一味弃传违注的解经者,其说确有高明之处。此后,王安石王昭禹、王与之等人的《周礼》学著作皆对郑玄《周礼注》之说据己意加以裁断,或引或驳,这也成为宋代注解《周礼》的特色之一。
五、李觏《周礼致太平论》的解经特色
李觏所处之时代,疑经惑传、直探经典义理的新儒学方兴未艾,作为此学风的推波助澜者,李觏论解《周礼》已迥然有别于汉唐经师。以下将从三方面对《周礼致太平论》的解经方法做一分析。
关于此方面,本节第四部分“李觏对郑玄《周礼注》的态度”论之详矣,兹不赘述。
第二,以议论解《周礼》。
李觏的《周礼致太平论》不是以经典为中心、亦步亦趋的解经之作全书未从文字、音韵、训诂和名物制度考证方面注解《周礼》,仅是选择《周礼》中与齐家治国、利用厚生密切相关的官制,分立主题,诸如《国用》《刑禁》《官人》《教道》等,再以各主题为中心议题,述论《周礼中相关的制度与思想,再重点阐发李觏对经典中所蕴微言大义的领悟、对历史事件的评价、对时政的建议。
如《周礼致太平论》中的《内治第二》,李觏先述天官首长冢宰统属九嫔、世妇、女御等六宫女官,而后对如此安排职官体系提出质疑,曰:
且夫六宫内也,如家人,家人私也;六官外也,乃国事,国事公也。外内异处,国家异分,公私异宜。然而使嫔妇属天官,无外内国家、公私之辨者,何哉?
天官冢宰位高职尊,能统御百官以辅佐王,但九嫔等女官身居六宫,又为王所爱幸,她们隶属于六官之长冢宰确有外内不分、公私不辨的嫌疑,此问一出,令人疑云顿生。李觏于是笔锋一转,自答曰:
圣人之意,于是深矣!彼妇人女子,而当于至尊,幽居九重,人弗得见,则骄蹇自恣,无所不至也。是故使之分职于内,而附属于外。有职则当奉其法,有属则必考其功。奉法则不敢不谨,考功则不敢不慎。举宫中之人而知所劝勉者,官有其长之效也。
李觏认为,九嫔等女官隶属于冢宰,正是先王设官分职的精义所在,因为家道正则天下理,九嫔等既得王之爱幸,其言行举止足以旋转天地,引来祸福,故更应对她们有所约束。而先王设官分职之时已对此有所考虑了所以授予九嫔等女官职务,且使其隶属于天官冢宰,防止她们因得王之宠幸而骄横妄为,促使她们谨言慎行,成为宫人效仿的典范。李觏还进一步征引汉高祖欲废太子,立戚夫人之子为储君的历史掌故,评价后世人臣不得参与内事的制度确有其弊,进而赞叹先王设官的寓意实在深远。在此基础上,李觏又抒发己见,曰:
天子所御,而服官政,从官长,是天子无私人。天子无私人,则群臣焉得不公?庶事焉得不平?“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此之谓也。
通过对先王设官分职所蕴精义的阐发,李觏描绘了公正无私的王道政治这未尝不是他所怀抱的政治理想的别样表述。
第三,寓通经致用思想于经文论解之中。
李觏论解《周礼》,尤其重视挖掘书中具有先王政治经典意义的制度资源和思想资源,想从《周礼》中寻求解决现实问题的出路,诚如他在《周礼致太平论序》中所言:“岂徒解经而已哉!唯圣人君子知其有为言之也。”一语道破了他论解《周礼》的真正意图,是想借诠释经典提出对现实政治的建议,而不是单纯为了解经而解经。
如《周礼》中大宰、宰夫、司会诸官在考核官吏方面彼此关联,李觏在《周礼致太平论》之《官人第三》中就总结先王的考官制度。他指出大宰、宰夫、司会每逢岁终都要考核各级官吏,依据官吏们的政绩决定废置,置者进其爵禄,废者退其爵禄,每三年,大宰再从总体上考核各级官吏的政绩以行诛赏,无功者不只是退其爵禄而已,还要问罪;有功者也不仅仅增禄进爵,还予以嘉奖赏赐。李觏对此考官制度甚为推崇,评价曰:
先王所以课吏考功,如是其密也。日入其成,是无一日而可敖荡;岁终废置,是无一岁而不劝惩。三年有成,则申之以诛赏。有功者骤获其利,无功者卒伏其辜。虽能言之类,亦知劝勉愧耻矣,况智者乎?[15]
他认为先王考官制度周密而严格,能促使各级官吏勤政廉洁、奋发有为有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李觏诠释大宰等考官职事,当然不只是为了论述《周礼》中的制度而是想对当朝不合理的考官制度有所建议。宋朝的考官制度是无功无过者升、有过有罪者不废黜其位,在这样的制度下,各级官吏多因循守旧,不思有所建树,但求三年能升一官。有鉴于此,李觏才对先王考官制度的精义进行阐发,并引用董仲舒之论:
古所谓功者,以任官称职为差,非谓积日累久也。故小材虽累日,不离于小官;贤才虽未久,不害为辅佐。[16]
他赞同董仲舒的观点,主张擢升贤材,斥退庸人,反对不论政绩好坏,仅凭年资升官的弊政,他说:
不求功实,而以日月为限,三年而迁一官,则人而无死,孰不可公卿者乎?[17]
可见,李觏对当时不辨贤庸,不求功过,只讲论资排辈的考官制度深感愤慨,视其为误国害民之政。
再如宋代承唐代土地变革的现实,实行“田制不立”“不抑兼并”的新政,土地兼并日益严重,甚至达到贫者无立锥之地,富者地连阡陌的程度。李觏一生贫困坎坷,对土地问题和民间疾苦深有感触,他尖锐地指出,虽然生民之道食为大,但生民之本在于土地,土地对于农民生存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意义。在《周礼致太平论》中,李觏论解《周礼》中与井田制度密切相关的职官职事,如“大司徒”“小司徒”“载师”“遂人”“匠人”等,对他理想中的周代的平土之法———井田制度加以阐释。他还言及井田之善,曰:
皆以均则无贫,各自足也。此知其一,未知其二。必也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谷出多而民用富,民用富而邦财丰者乎![18]
在此李觏不仅明确指出井田制度有安民之效,还自信地认为推行井田之制必可富民富国。他甚至认为后世惰民增加、土地荒芜、饥馑不断、贡赋减少等祸患皆因“阡陌之制行,兼并之祸起”,即将其归罪于井田制度的破坏。
李觏诠释《周礼》中的井田制度,当然不仅仅是阐发经义而已,他更想从中找到解决当时土地不均问题的良方。因此,与苏洵所主以限田之策逐渐解决土地兼并问题的观点相左,李觏主张恢复井田制度,用平土均田的办法抑制土地兼并的恶性膨胀。李觏的井田之议虽然得到张载、胡宏杨简等人的拥护,甚至林勋还试图在桂州践行井田之法,但寄希望于理想化的井田制度以抑制无节制的土地兼并,均平土地,在宋代只能是一场梦。
六、李觏《周礼致太平论》的学术影响
李觏的《周礼致太平论》无论是撰著体例还是解经方式,对宋代的《周礼》研究皆产生了较大影响,以下拟从三方面进行论述。
第一,从撰著体例来看,《周礼致太平论》一书与汉唐时期论解《周礼》的注疏之作判然有别,是采用了别立标题、借经抒议的全新方式对《周礼》加以解释,全书解释的中心不再是《周礼》经文,而在于表达作者自己的思想,经文仅是作者表达思想的工具。李觏《周礼致太平论》开创的这种撰著体例,开启了宋代以议论解《周礼》的研究新风,对此后宋人的《周礼》研究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如黄裳的《周礼义》、叶时的《礼经会元》、郑伯谦的《太平经国之书》等皆采用这种体例进行撰著。
第二,从解经方式来看,朱熹曾评价李觏解经“皆自大处起议论”[19]并称赞《周礼致太平论》诠释《周礼》与己见不谋而合。以议论解经是李觏论解《周礼》的重要方法,此方法直接影响了宋人解释《周礼》的方式。如郑伯谦的《太平经国之书》、叶时的《礼经会元》皆别立标题,借经抒议;陈傅良的《周礼说》则结合古今,以史论经。客观而言,议论解经自有其新意,便于作者抒发思想,但也有离经言他的缺点,使经典解释与经典本义二者处于离合状态。
第三,从解经方式来看,李觏以经世致用的思想解释《周礼》对此后宋人的《周礼》研究也影响颇深。如王安石、叶时、郑伯谦、易祓、魏了翁等人的《周礼》学著作,或解释经文阐明变法革新的理论依据,或讲论制度对时政有所建议,他们无一例外地寓经世思想于《周礼》解释中,这也成为宋代解释《周礼》的重要特色之一。
总之,《周礼》既是李觏学术思想的经典依据,也是其“功利思想的理论源泉,无怪乎清代学者王士祯评价曰:“李泰伯觏文章皆谈经济其本领尤在《周礼》一书。”[20]
注释
[1](宋)李觏:《旴江集》卷一二《周礼致太平论》之《官人第八》,见文渊阁《四库全书》。
[2](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首《序周礼废兴》引马融《传》。
[3](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一《天官》“惟王建国”下“注”曰。
[4](宋)李觏:《旴江集》卷七《周礼致太平论》之《国用第十》。
[5](宋)李觏:《旴江集》卷一一《周礼致太平论》之《官人第三》。
[6](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首《序周礼废兴》。
[7]④(宋)李觏:《旴江集》卷五《周礼致太平论序》。
[8](宋)李觏:《旴江集》卷五《周礼致太平论序》。
[9](宋)李觏:《旴江集》卷二《礼论后语》。
[10]我们考察李觏对郑《注》的态度,就《周礼致太平论》一书而言,李觏并无异说,所见多同于郑《注》,但在《明堂定制图序》中,李觏多驳斥郑《注》。为了能客观说明李觏对郑《注》的态度,我们在这一节的论述中采用了《周礼致太平论》一书以外的李觏《周礼》学说特此说明。
[11]此为范仲淹对李觏的评价,见于《旴江集》中《旴江外集》卷一《范文正公二首》。
[12]此为宋仁宗所颁《告词》中对李觏的评价,见于《旴江集》中《旴江外集》卷一《告词》。
[13]此为明人罗伦所撰《建昌府重修李泰伯先生墓记》中语,见于康熙年间《江西通志》卷一三〇,录自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13~518册。
[14](宋)李觏:《旴江集》卷二八《答宋屯田书》。
[15](宋)李觏:《旴江集》卷一一《周礼致太平论》之《官人第三》。
[16](汉)班固:《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
[17](宋)李觏:《旴江集》卷一一《官人第三》。
[18](宋)李觏:《旴江集》卷六《国用第四》。
[19](宋)朱熹:《御纂朱子全书》卷六五,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720~721册。
[20](清)王士祯:《居易录》卷一一,见文渊阁《四库全书》,第869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