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稳定与金融稳定研究:法律经济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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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课题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2007年美国发生了由次贷危机演变的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风险传递导致了欧洲债务危机,世界主要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下滑、不确定性与风险,直接影响和冲击中国的经济稳定与金融稳定。在这个时代背景下,2008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主要讨论、确定和部署如何保持社会大局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10月12日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央提出了“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的要求,在如此重要的会议上提出“三个稳定”,必将对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2008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根据中央公报选择了“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稳定对策研究”这一题目,作为重点项目研究。由此可见,规划办对“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资本市场稳定”高度重视,期望通过重点项目,使学者从理论上研究经济稳定、金融稳定和资本市场稳定,并在此基础上,能够提出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的对策。笔者承担了该重点项目,这个命题意义重大。

项目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分析美国爆发金融危机和欧洲爆发债务危机的经济背景、原因、后果的逻辑关系、相关市场变量与法律制度,从经济与金融的内生变量解释经济与金融的不稳定性、风险到危机的传导机制,参考、借鉴和吸取美国爆发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探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相关的经济变量与制度变量,分析保持经济稳定、金融稳定的均衡条件、影响因素和传导机制,从短期对策与长期制度建设上,建立防范风险的制度规范与机制。因此,项目研究的最终成果有以下重要意义:

第一,项目研究关注的重点并非问题的短期应对,而是寻找中国经济稳定、金融稳定的长期制度保障。项目研究将经济问题与法律制度相结合,从主要法律制度上分析制度安排的框架性与可操作性。因此,项目更为关注的是经济现象与法律制度背后的经济、金融与法律的逻辑关系,研究“为什么”是“应该是什么”的逻辑基础,为探讨经济稳定、金融稳定提供了理论支持。

第二,项目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开放经济与封闭经济的视角,分析经济稳定与经济风险、金融稳定与金融风险之间的变量关系,将经济问题与法律制度相融合、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拓宽现有经济稳定与金融稳定研究的视野,为宏观调控政策、立法、修法和废止法律,提供了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