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好宗教工作需要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保护广大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所包含的内容众多,表现在宗教工作领域,即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尊重并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是人的基本需要,关乎人的尊严。每个人都具有人格尊严,都应为其人格负责,受自己天性的驱使去选择宗教信仰。宗教信仰自由作为人的思想信仰自由,是人权的组成部分。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完全是由个人选择的事情,国家应给予保护。宗教信仰自由越来越得到国家、社会和他人的认可与尊重。我国也非常重视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不仅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且通过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等法律来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实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要引导信教群众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服从、服务于国家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文化,努力把宗教教义同中华文化相融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国家依法管理;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首先,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要求各级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其目的和宗旨在于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基本权利。这是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前提和基础。其次,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助于正确理解与把握好教民和公民的关系。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我国公民,根据宪法规定,在享有基本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规定的基本义务。只有先做一个好公民,才能做一个好教民。把握好教民与公民的关系有助于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实现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与做一个正信正行的好教民的有机统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宗教关系是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而法治本身即是通过规范社会关系来实现对社会秩序的引领与规制的。在我国,宗教关系包括党和政府与宗教、社会与宗教、国内不同宗教之间、我国宗教与外国宗教、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的关系。要把这些关系处理好、促进宗教关系和谐,离不开法律的规范与引导,需要全面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