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档案社会化服务概念的现状
笔者将文献调研中收集的相近概念进行梳理,发现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具有不同的研究切入点。
“档案中介服务”——李辰在《全国档案中介服务发展概述》中将其定义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接受其监督的档案中介组织,以档案和档案工作为服务对象,以档案整理与寄存、档案价值鉴定与评估、档案信息咨询与加工、档案干部培训等为服务内容,直接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代办档案事务的一种行为”。该定义以档案中介组织为切入点,强调服务主体。
“档案服务市场化”——张彦等在《档案服务市场化应打破的四种瓶颈》中认为其是“按照市场运作理念,引入市场机制,适应市场,找准经济建设服务的切入点,来拓宽档案服务领域和方式,突出重点,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该定义以市场运作为切入点,强调服务特征。
“档案服务社会化”——马智鑫、刘东红在《试论档案服务社会化的内涵、主体和范围界定》中指出它是“档案部门在提供服务上,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以提高档案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服务成本、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为目的,立足档案工作,运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开展在社会领域的多方位合作,适当引入市场机制,形成以档案部门为主导、多种形式参与的档案服务提供机制”。该定义以档案部门为切入点,强调服务目标。
“档案社会化服务”——王国兴在《档案社会化服务问题略论》中将其定义为“据档案界出现的档案专业组卷服务公司、桌面印刷系统、复印打字等经营性实体可断论,它是以档案系统为主,参与经济改革、社会服务的一种新生事物”[1]。该定义以档案系统为切入点,强调服务主体。
“档案工作社会化服务”——郦懿清在《议档案工作社会化服务》中给出的定义是“国家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广大立档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和服务,是以介于保管者和利用者之间的中介机构的形式提供系列化服务”[2]。该定义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切入点,强调服务主体。
“档案专业社会化服务”——杜媛媛在《浅论档案专业社会化服务的难点及解决办法》中将其定义为“以丰富的档案资源为基础,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开发和利用档案资源,同时建立健全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体系,使档案资源为政府部门和公众发挥最大的作用”[3]。该定义以开发利用档案资源为切入点,强调服务内容。
“档案专业社会化服务”——陈姝在《关于构建档案专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考》中将其定义为“是档案事业的发展与社会对档案、档案工作需要的有机结合,是档案、档案工作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动态过程”[4]。该定义以社会为切入点,强调服务对象。
以上代表性定义各有侧重,有的强调服务主体,有的强调服务特征,有的强调服务目标,有的强调服务内容,有的强调服务对象等。这说明对档案社会化服务的研究存在概念名称及定义解释不尽一致、较混乱的现实状况。
注释
[1] 王国兴:《档案社会化服务问题略论》,载《档案管理》,1992(5)。
[2] 郦懿清:《议档案工作社会化服务》,载《山西档案》,1999(4)。
[3] 杜媛媛:《浅论档案专业社会化服务的难点及解决办法》,载《现代商业》,2010。
[4] 陈姝:《关于构建档案专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思考》,载《北京档案》,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