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中的“犹太人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论库·第二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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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1]

布鲁诺·鲍威尔

解放的问题(DieEmanzipationsfrage)是一个普遍的问题,犹太人也像基督徒一样希望获得解放。历史的最终目的是自由(Freiheit),使犹太人和基督徒在要求和追求解放的时候相融合。历史至少必须而且将会为了实现这一点而努力,因为他们二者之间没有任何现成的区别,而且在人的真正本质面前、在自由面前,他们必然以同样的方式表明自己是奴隶。为此,犹太人行割礼,基督徒行洗礼。因此,他们都不能在人类中发现自己的本质,毋宁说自绝于人类,表明自己是某个陌生本质的奴仆,终其一生在自己生命的所有事务(Angelegenheiten)上都这样行动(aufführen)。

如果我们说这二者必定会在要求解放时相遇并合二为一,那么我们借此想说的并不是统一的力量比分裂的力量更大,因为这是众所周知的;更不是由于引起犹太人要求解放的那些运动和讨论,已经在基督徒中唤醒了自由的要求;或者甚至是,如果他们配得上而且想要从过去生活于其中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基督徒必须依赖犹太人的鼓动和帮助,并且让犹太人也依赖自己的鼓动和帮助。我们唯独想说,人的本质不是割礼,也不是洗礼,而是自由。当这一点被普遍承认的时候,才可能有解放的成果,即解放本身、一般的解放成果,同时解放才肯定会得到贯彻。

此刻,我们更想研究的是,犹太人和历史最终目的有着何种关系(这个目的是历史以“非此即彼”的坚决性设定的,历史非常坚决,它“只争朝夕”实现这个目的)?他们是否为历史鼓起勇气坚决追求自己的目的做出了贡献?他们是否比基督徒距离自由更近?抑或,成为自由人以及有能力在这个世界和国家中生活,这对他们是否比对基督徒更困难?

如果为了证明自己能够成为善良的市民,犹太人引用的是其宗教道德学说的优点,即其启示戒律的优点,以及参加一切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利,那么对于批判家来说,他们要求自由和黑人要求变成白人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含义,或者说更没意义,即要求一直不自由。谁要是想了解被解放的犹太人,谁就不仅是在做无用功,就像他想把一个黑人洗白,而且是在用他那无用的烦扰来欺骗自己,即在他想要给黑人打肥皂的时候,却用一块干海绵来洗,一点水也不蘸。

是的!有人说,而且犹太人自己也说,犹太人获得解放,不应该是作为犹太人,这并非因为他是犹太人,并非因为他具有什么高超的普遍的人的伦理原则;相反,犹太人自己将退居公民之后,而且也将成为公民,尽管他是而且应当始终是犹太人,这就是说,他是而且始终是犹太人,尽管他是公民,并生活在普遍的人的关系中:他那犹太人的和狭隘的本质最终总要战胜他的人的义务和政治的义务。偏见始终存在,尽管普遍的原则胜过它。但是,既然它始终存在,那么它就会反过来胜过其他的一切。

只有按照诡辩,即从外观来看,犹太人在国家生活中才能始终是犹太人;因此,如果他想始终是犹太人,那么单纯的外观就会成为本质的东西并且取得胜利,就是说,他在国家中的生活只会是一种外观,或者只是违反本质和通则的一种暂时的例外。

犹太人或许会说,他们的戒律没有妨碍他们在争取自由的斗争中起着和基督徒一样的作用,也没有妨碍他们在安息日进行抗争。尽管有戒律,他们还是在战争中服役并作战,这是真的。犹太会堂和拉比甚至已经给了他们明确的许可,允许他们服役、承担战争的一切职责,即使他们会违反戒律的诫命。但是,在这里,在安息日为国家工作、奉献例外地被接受了,而且在这种情况下例外地允许这样做的犹太会堂和拉比根本上是站在国家之上的,国家这次得到了一个不稳定的优待。而按照最高的、神的戒律,国家也有可能无法得到这种优待。

凭借良知为国家服务,良知本来在他们心中是可以看到罪恶的,这一次却没有看到罪恶,这是因为拉比豁免了他们,并说道———但是在别的地方这些话却是不需要说的,因为事实上他们任何时候都不能说———这一次为国家服务不是罪。这种服务是不道德的,因为良知不同意这样做;为国家服务是危险的,因为戒律禁止它,事实上随时都能禁止它,因此每一个有道德的共同体都不会同意这样做。只有对自己都不了解时,才会说这一次为国家服务是特例,而当终于完全了解了人类时,则会把它作为千百倍的伪善而拒绝。那些为国家服务而赢得声誉的人,就算不愿意相信自己做的事是空洞的,也会同情自己是一段内在说来完全错误的过去时光中遗留下来的不幸牺牲品。

为了使自己超出那个必然使他们变得伪善的立场,为了填满那个阻碍他们达到真正的、自由的人性之高度的鸿沟,犹太人做过什么呢?只要他们想保持为犹太人而且生活在他们能成为自由人的想法中,他们就什么都还没做。

为了让人类摆脱最危险的自欺和最初的错误,基督徒曾经利用批判一般地反对宗教,而犹太人是如何对待批判的呢?他们认为,这场斗争只是针对基督教的,而且因为他们只想着福音书的统治地位给他们带来的那些痛苦和折磨,在批判———自莱辛以来,即自从犹太人开始听到批判的某些行动以来———严厉批判基督教的时候,他们总是很开心。他们是如此狭隘,以至于他们在幸灾乐祸时并没有发现,如果基督教由于自己的宗教必定会失败,充分发展的犹太教也会失败。他们至今还不知道,这一刻在他们周围正发生着什么。他们对宗教和人的普遍事务是如此漠不关心、缺乏兴趣,以至于他们没做过任何反对批判的事,而且在宗教蒙蔽的束缚下又是如此奴颜婢膝,以至于他们从没有加入反对专制和宗教的大军之中。在批判中,没有一个犹太人做出过重大贡献,也没有一个犹太人反对过批判。基督教的狂热分子一门心思发誓与批判为敌,他们比犹太人更符合人的形象,后者在远远地听说基督教又受到指责时,只顾着开心。这些基督教的狂热分子和批判相对立,这也证明了他们和批判是纠缠在一起的,即使这种对立很紧张。他们认为必须要和批判做斗争,因为他们感到在这场斗争中涉及了人类的事业。但是,犹太人相信他们在自己的利己主义中是安全的,只是想着他们的敌人,即基督教,而从来没有做过任何重大的事情来反对批判。

犹太人没能做出任何反对基督教的事,这是因为他们缺少进行这种斗争所要具备的创造力。只有承认真正的、完整的人才能具备与充分发展的宗教做斗争的力量。他们自己只能反对基督教,因为基督教———尽管还是以宗教的形式———毕竟已经包含了人类本质的普遍概念,即包含了它的敌人。犹太教并没有把完整的人、发展了的自我意识,即在任何东西中看到的都不再是令它窒息的限制的精神,而是把受束缚的意识,即和自己的局限性,特别是只和感性的、自然的局限性做斗争的意识,变成宗教的内容。当基督教说只有唯一者、基督才是人和一切的时候,还说人是一切,是上帝,是无所不包和无所不能的,虽然基督教只是在宗教中说出了这个真理。与此相反,犹太教说外部世界是意识的奴仆,即上帝创造了世界的时候,犹太教只满足了一直和外部世界、自然相关的人,而且也只是以宗教的形式满足了他们的需要。因而,基督教满足的是在一切东西中、在一切事物的普遍本质中———以宗教的方式表达的话,在上帝中———也想一再看到自己的人,犹太教满足的则是只想看到自己不依赖于自然的人。

因而,反对基督教的斗争只有从基督教这一方开始才是可能的,因为基督教本身而且只有基督教才把人、意识理解为一切事物的本质,而且重要的只是消除人的这个宗教表象,这个表象事实上消灭了整个人类,因为在这个表象看来,只有唯一者才是一切。与此相反,对于犹太人而言,自然需要把他们的感性的宗教活动、洒扫、宗教选举和日常餐饮清洗都变成义务,相比于思考人在根本上是什么,犹太人更注重满足这些自然需要。犹太人不能与基督教斗争,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斗争的重点是什么。

每一种宗教都必然和伪善与狡猾相关,因为它命令人把他们事实上所是的东西看作礼拜的对象或陌生的东西,因而命令人做出就好像他们根本不是这些东西,即他们自身没有任何这样的东西的样子。但是人性不会让自己完全被压制,它本是受人崇拜的对象(一个受人崇拜的对象本应是具有效力的),现在试图成为不再受人崇拜的对象,以此为代价使自己变得具有效力。

但是,按照以上所阐述的基督教和犹太教这两种宗教的内容而言,这两种宗教的狡猾,尤其是现代犹太教的狡猾,明显并不相同!

基督教的狡猾是一种普遍的人的行为,而且有助于产生现代的自由。在基督教的狡猾之外还存在着犹太教的狡猾,这种狡猾从一开始就是目光短浅的,对历史和人类一般没有任何影响,只是一个边缘教派的幻想。

犹太人在宗教中看到了自己需要的满足和摆脱自然的自由:在安息日,他们的宗教观点应该变成行动,或者说他们摆脱、超脱自然的自由应该也变成真实的观点。但是,因为他们的需要在宗教中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满足,因此在安息日他们并没有安息,真实的、平淡的、充满需要的生活,与他们不需要为满足自己的需要操心的理想生活是对立的。为此他们必须盘算方法和出路,既可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又不有损于他们遵从戒律、超出了需要的限制这一假象。犹太教的狡猾是感性利己主义赤裸裸的狡诈、卑鄙的狡猾,因为它总是和自然的、感性的需要有关,一般而言这是不高明的、笨拙的伪善。它是如此笨拙、可恶,以至于人们只是恶心地避开它,但却从来不会严肃地反对它。例如,犹太人在安息日让基督教的家仆或邻居为他们点灯,他们感到满足的是:尽管看起来他们得到了好处,他们本人却没做这件事;尽管在安息日不能生火这条上帝的诫命不能保护他们免受寒冷和冰冻,他们为了不致受冻却可以让陌生的家仆为房间生火。又如,他们在交易所只满足于消极的生意,他们认为这样并没有逾越安息日戒律,就连他们为了应付生意而去交易所并参与交易,也好像不是积极地做生意一样。如果他们最终有了合伙人或者伙计在安息日为他们经营生意,就好像他们的工作不能给他们的工厂或钱袋带来好处一样———这就是伪善,经不起诚实人一击的伪善。

但是如果基督徒以宗教的方式把握住了,因而也必然是颠倒地把握住了精神的概念和自我意识,同时真实的自我意识反对这种颠倒,可以没有颠倒地直立,那么由此产生的狡猾就是完全不同的。由此,科学的斗争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然的,甚至是最高的、人的自由诞生和开端的前提。

犹太教的狡猾是满足最感性的需要的狡诈,因为假装出来的满足和戒律命令的满足不足以满足需要。这种狡猾只是动物的狡计。与此相反,基督教的狡猾是争取自身自由的精神的理论炼狱之作,是真实的自由和扭曲的、假装的自由,即和不自由之间的斗争。在这个斗争中虽然有战斗的、真实的自由,但只要它进行斗争,特别是进行宗教、理论的斗争,这个斗争就总是一再陷入不自由。然而,这种恐怖、可怕的游戏最终会惊醒人类,并且刺激他们严肃地征服真实的自由。真正的狡猾本身,即教堂修会(derkirchlicheOrden)的狡猾是反对宗教条例的斗争,是对浅薄的嘲讽,是启蒙的行动。因为启蒙和浅薄都是以纯粹教会的,而非自由的、人的形式出现的,因此恰恰是可恶的,甚至是肮脏的。

如果犹太教的诡辩家、拉比问道,是不是允许吃鸡在安息日下的蛋,那么这就是头脑简单的愚蠢行为和宗教局限性的可耻结果。

与此相反,当经学哲学家问道,就像怀在处女腹中一样,上帝是否也能变成例如一颗南瓜时,当路德派和改革派争论,上帝的肉身能不能同时出现在一切地方时,虽然这是可笑的,却因此更多地是以宗教和教会的形式出现的泛神论争论。

基督徒把宗教的狡猾、连自身都扼杀的不自由发展到了一切都岌岌可危的地步,发展到不自由包围一切的程度,而自由和真诚必定是不自由的专制的必然结果,因此他们站得更高。犹太人远低于这种宗教伪善的高度,因而也远低于这种自由的可能性。希腊哲学和古典教育的阳刚精神在软弱时和热切的犹太教融合,这就产生了基督教。保持自身不变的犹太教在产下果实之后就忘记了这种融合和爱的拥抱,也从来不想承认自己的果实。与此相反,在回忆中长久兴奋地保存着不信神的世俗哲学超凡形象的犹太教,从来不能忘记自己的果实,而且它总是想着不信神的情人的美好的人的形象,直到它因回忆而死,现实的哲学再次占据它的位置———这种犹太教死于自己非基督教的爱和融合,这就是基督教。

在基督教中,非人性达到的程度比在任何其他宗教中都更高,达到了其顶点。这只是因为它把握住了人的最无限的概念,在宗教理解中只是颠倒、扭曲了这个概念,这必然把人的本质搞得非人。在犹太教中,非人性还没有达到如此的高度。犹太人作为犹太人,必然有诸如属于家庭、家族、民族的宗教义务,即必须为了某种人的利益而生活。但是这种优点只是表面上的,而且只是由于犹太教并不了解人的一般本质,它所认识的人只是家庭、家族或民族的一员,这是一种缺点。

因此,启蒙在基督教中有自己真正的位置。启蒙在这里扎下了最深的根,它在这里是决定性的,更确切地说对一切时代、对整个人类都是决定性的。但是希腊人和罗马人从前也有自己的启蒙,不过他们的宗教解体只是给新宗教的诞生提供了契机。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启蒙只能推翻某种尚未充分发展的宗教,即一种还不彻底的,毋宁说还和政治的、爱国主义的、艺术的以及所谓人的利益混合在一起的宗教。基督教是充分发展的、纯粹的宗教,只是宗教。启蒙产生了基督教又把它推翻,因此它决定了宗教的事业,一般而言也决定了人类的事业。但是,由于这两个原因(其实只是一个原因),即因为基督教是非人性的顶点,同时是纯粹的、不狭隘的、无所不包的人性的宗教表象,它必然会引起这种决定性的启蒙。

由于这个原因,基督教声明:必然需要数世纪的漫长时间,启蒙和批判才能够达到完善和纯粹;只有在完善和纯粹的状态下,它们才能真正开创人类历史的一个新时代。恰恰因为基督教包含一个非常全面的人性表象,它才能长时间地抵抗对其非人性的攻击。人们往往很难攻击基督教,在攻击时显得怯懦、软弱———在某些启蒙地区,人们依然对普遍的人类之爱的基督诫命、对自由和平等的基督教戒律大加赞扬,在这些地方对基督教的攻击依然缩手缩脚———因为人们如果以兄弟之爱的宗教诫命而使自己受到敬佩,就很难能够发现,由于这条诫命是宗教诫命,因此爱也被信仰限制和消灭了,也恰恰是这条诫命引起了仇恨、追责的怒火,挥舞起了利剑,点燃了火刑的柴堆。低一级的宗教更容易失败,因为反对人类发展的阻碍很容易被察觉,这种宗教从一开始就奠基于对人类本质的狭隘理解,过早地引起启蒙,过早地开始摆脱宗教。但是这种启蒙对于一般的宗教还不是决定性的,因为它只废除了一个特定的限制,而没有废除整个限制,没有废除一般的局限性和不自由。这种启蒙不是决定性的,还因为它压根没能正确阐明宗教的幻觉、起源和人性根源,从而消除那个还没有充分发展的宗教。只有完全阐明、消除了一般的幻觉和宗教的启蒙,才能正确阐明低一级的宗教形式的幻觉和起源。

基督教本身为这句话提供了例证。天主教徒比新教徒更容易从宗教专制中解放出来,但是他们消除一般的宗教并正确阐明其根源却要更加困难,而且几乎是不可能的。宗教专制越是不文明、浅薄,就越为抨击提供了方便、浅显的可乘之机,因为它还没有侵入最内在的部分,还没有抓住人的全部,因而也更容易被摆脱或驳回。同时,它也被错误地解释、控诉为粗陋的、理智的欺骗。在天主教这里,宗教的真正源头,即被监护人的幻觉和自我欺骗依然存在,至少能够维持下去,而且会再次屈服于只是摆脱了某个幻觉(甚至摆脱这个幻觉都不是以正确的方式)的被启蒙的人,并在他们的启蒙中误入歧途。与此相反,在新教中,幻觉变得充分而且威力巨大,因为幻觉控制了人的全部,而且不是通过牧师的、教阶制的、教会的权力从外部而是从其自身内部控制了人。在新教中,纯粹的、有最大的普遍性的依赖感,亦即完全的、绝对狭隘的依赖感被提升为原则。这个原则形成了人的本质,人是宗教人。除此之外,人不是任何别的东西,例如政治家、艺术家、哲学家,至少不允许是这些别的东西。在新教中,人用了最长久的时间才敢于攻击他们自己的本质(他们一直承认这是他们唯一的、真正的本质),毋宁说,把自己的本质作为自己的非本质与自己分离并消灭它。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一次,那么从根本上对一切时代和整个人类而言它都发生了。这件事就这样永远解决了,而且再也不需要重复进行这种斗争。但是,它首先要正确地发生,即宗教幻觉不再被归因于祭司等级(Priesterkaste)的单纯欺骗,而是从根本上被理解为人类的一般幻觉。

新教现在完成了它所能完成的最崇高的东西———这也是它的最高的规定性:它消灭了自身,消灭自己的同时也消灭了一般的宗教。它为人类的自由牺牲了自己。犹太教做到了什么呢?或者毋宁说,如果犹太人压根没有消除而是触犯了它的戒律,这有什么用?如果犹太教追求自己的需要和利益,又宣布自己的需要和利益是无,这又有什么用?这对于人类百无一用,只是能顺畅满足某一种狭隘的感性需要。如果新教解体,同时基督教融入新教,那么完整的、自由的人类,有创造力而且不再妨碍自己的最高创造力的人类就登场了。如果犹太人触犯了他们的戒律,那么某个人或某些人就能不受阻碍地做运输生意,吃喝自然提供的东西,天黑了就点亮灯光,即使是安息日也生火。

在被启蒙的新教徒甚或基督徒出现之前,被启蒙的犹太人就出现了,这是因为宣布一条戒律无效比消除依赖感更容易———这种依赖感的统治地位奠基于人性的发展中,而且只有在人认识到了自己的真正本质时,才能推翻它。尽管存在着上帝的戒律,满足感性的需要还是比确立和贯彻对人的本质的新的尤其是真的见解更容易。这种见解和人过去对自己的总体看法是对立的,而且必然要进行生死斗争才能确立起这种见解。

如果犹太教徒轻视自己的狭隘戒律,那就不会对人类有任何贡献。在基督徒消除了自己的基督教本质时,他们为人类贡献了他们所能够得到的一切———他们把他们自己都给了人类。过去人类一直遗失了自己,实际上从来没有占有自己,现在基督徒把人交给了他们自身。当犹太人以自己的方式,即仅仅为了感性需要而避开神性的戒律时,他们就从来都不能安宁,也不会有好的性情。人在宗教中遗失了自己,此后他们只有再次赢得自己才会以宁静的性情占有自己,才赢得了自己真正的纯粹性和纯洁。谁要是想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消灭一个狭隘的戒律,他就无法通过斗争增加一点力量,因为这样的斗争很容易结束。与此相反,有一种斗争反对的是一般的不自由和最初的错误,它把人类所有的力量都还给了人。这种力量具有不可抗拒的活力,会祛除过去限制了人类的所有局限。

“因此,你们不承认,基督教的教养即基督教的启蒙有多少归功于犹太人?而且你们是不是也不愿意承认,你们争取政治自由被犹太人对解放的要求极大地刺激、促进了?”

斧头能否对那个挥舞它的人说,是它在挥舞他呢?犹太人影响了上个世纪的启蒙,或者说,甚至是有创造性地影响了它,这些都是不正确的。他们在这个领域所完成的事,远远低于基督教的批判家,对历史的发展也没有任何意义,基督教的启蒙或者起源于基督教世界的反基督教启蒙刺激了他们,他们对历史的意义只是这个刺激的结果。

确实有人会说我们不敢指责基督教,说我们只是受党派偏见的规定和指引而偏袒基督教。如果我们否定犹太教刺激或者促进了追求自由的新时代,还会有人希望我们做这种指责时没有绞尽脑汁。如果人们把犹太人问题和时代的普遍问题分隔开,而且没有考虑到,不论是犹太人还是我们都想得到解放,那么犹太人和基督徒双方都犯了个大错误。

犹太人只能要求解放,因为整个时代都要求解放———他们被时代的普遍欲望和追求所吸引。如果人们想要严肃地说,犹太人由于他们自己要求解放而刺激或促进了那个推动整个18世纪运动并且在法国革命中被相当严肃地处理、决定的问题,这会是最可笑的夸张。

如果我们在一切涉及进步的地方都发现基督教世界处于领先地位,那么基督教就证明了自己是进步的动力,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督教本身、自为的基督教想要进步并引起了进步。相反,如果问题真是这样的,那么进步就是不可能的了。毋宁说,因为它想把进步变成不可能的事,恰恰因此它才引起了巨大的进步;它是真实人性发展的动力,因为它是纯粹的、最高的、最充分发展的非人性。基督教本身在18世纪并没有使精神得到解放,也没有把特权和垄断的桎梏炸开,是人性做了这一切。人性在基督教内部引领了文明的发展,在这个封闭的圈子里面,它和自己本身处于最深刻的对立之中,并取代了自己的规定性。在冲破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把它束缚在自己的基督教宗教局限性中)的时候,人性做了这一切,而它必然会战胜这一切。犹太人被这种剧烈的运动拖着走,他们只是迟到者,而不是进步的引领者和领导者,如果他们想要在等待中把自己的律令融入新的文化运动,他们就永远无法维持自己现在的状况。为了使自己处于这个运动中,犹太教首先必须感染上基督教的或者———人们愿意的话也可以说是———反基督教的教养和启蒙的毒素。

犹太教和基督教作为宗教,就它们自身而言已经是一种启蒙或批判形式。如果说控制人类是它们的规定,那么它们由于自身以及自身包含的启蒙而毁灭,并在自身毁灭时释放出启蒙(启蒙在它们那里曾以宗教的方式被削弱),这是它们的命运。或者换句话说,只有打碎宗教形式,以宗教形式表现出来的启蒙才能变成真正的、理性的启蒙。

显然,在这种观点之下,基督教还是领先的,因为基督教本身不过是由于自己的启蒙而毁灭的犹太教,即犹太教所包含的启蒙在宗教上的充分发展。

人生来就是一个民族的一员,并由此被规定为他生下来就属于的那个国家的公民,但是他作为人的规定远超出他出生的那个国家的界线。启蒙把人提高到国家生活中的藩篱之上,并使他和某个国家以及所有国家分离。犹太教以宗教的形式说出了这种启蒙,它敌视这种启蒙。所有的国家和民族在唯一者耶和华面前没有资格而且无权存在。犹太教只是反对自己本身,反对这个民族,它不想严肃对待这种启蒙。这个民族使自己成为唯一有资格存在的民族,由此恰恰造成了它最狭隘、最荒诞的民族生活和国家生活。

基督教把犹太教开启的启蒙进行到底。它也从民族的大名单上删掉了那个静止的民族,直截了当地对这个被拒绝的民族说明了这一点,并消灭了所有的民族关系和国家关系,声明所有人都是自由和平等的。

基督教随着这个声明出现,新启蒙的作品及其创造者,即自由的、无限的自我意识也以这个声明宣布自己即将降临世界,并向所有局限性和特权宣战。自我意识既不是农民、市民,也不是贵族;在它面前,犹太人和异教徒是相同的;它既不只是德国人的自我意识,也不只是法国人的自我意识;它不会允许自己产生的东西和它自己是完全分离的,或者高于它自己;它是战斗宣言和战争本身。确实,如果它完善自己,发展成为真正的自我意识,它就会战胜专制、特权以及一切排他的东西。因此,不要抱怨它摧枯拉朽的力量,你们为之奋斗、基督教想要完成但由于想以宗教的形式完成而错误地完成了的东西,它都希望完成而且做到了。

宗教只是在表面上消灭了某种东西,因为它使那些关系解体时不是借助它们自己的辩证法,即借助科学的、理论的证明从内部消灭它们,而只是简单地把自己提高到它们之上,草率地、简单地否定了它们。从根本上说,宗教让它们继续存在,而且是非常糟糕地存在下去,因为很难摆脱它们,宗教就又生产了它们,但却是以一种荒诞的形式生产了它们。宗教离开地面、飘进幻想,而且照这么说,宗教还是它自认为远不及自己的那些东西的幻想的映像。就像共同体和它的统治者的联姻,或者像修女和天国的关系、僧侣对天国少女的痴迷、修女对自己曾许下誓言的情郎着迷一样,基督教消除的婚姻关系就这样再次被生产出来了。在被指定的人、被选中的人以及那些按照至高无上的存在的高深莫测、恣意妄为的决议受到处罚的人的等级中,社会等级差别再次复活。和政治等级一样,宗教等级也以自然为基础,但却只是以一个空想的自然为基础。国家———更确切地说是专制国家———再次出现于人群中,这群人为了自己,没有骨气地向他们的统治者屈服,天堂的帝国和这个世界的帝国出现了对立,甚至国家和帝国的对立也再次被唤醒。如果天堂的诸侯和这个世界的诸侯不停地在一切地方争斗的话,诸侯间就会充满战争;如果羊群和鹿群、左边和右边对立而且互相视对方为绝对不同的即纯粹的对立面的话,民族间的仇恨和敌对就会被再次煽起。

宗教是对立的,它必须否定它的意志所追求的一切,空想着加固它想否定的一切,拒绝提供它预言要提供的一切。它否定等级和民族的自然差异,同时又说这些差异只是幻想的差异;它否定特权,却又在唯一者的统治以及随意选定的人的优先权中再次把特权生产出来;它否定罪恶,却又把一切都归在罪恶之下;它解救了罪人,却又把一切人都变成罪人;它想要提供自由和平等,却又拒绝这样做,反倒造成了不平等和不自由的经济。

它不能真正消灭它想要否定的东西,因为它不是以真实的自我意识,相反却以鲁莽的、过度兴奋的因而也是无能的意志,以想象来行事。它不能真正提供它答应提供的东西,因为它只想提供而不想挣到、赢得那些东西。只是靠别人施舍,而不是努力争取到的平等和自由本身就是不平等和不自由,因为它没有在劳动和真实的斗争中消灭特权与奴役,而是听任它们继续存在。由于这种对立,充分发展的宗教消亡了。它刺激了对平等的要求,即与特权抗争的要求,但它并没有满足这一要求,因为它从来不允许征讨,相反把平等的敌人变成了不朽的、神圣的东西。它想要提供自由,但是不仅没有提供自由,反倒提供了奴役的锁链。

但是,它向往的、刺激的东西是人类的意志及其要求的对象,因此如果最终执行了宗教的意志,按照这种意志宗教就必须消亡。但是,它的意志的贯彻就是启蒙、批判、获得解放的自我意识,这种自我意识没有像它那样逃走、钻进这个世界的幻想的映像中,而是渗透在这个世界中,并且真正和局限性、特权做斗争。

基督教就是这样的宗教,预言会给人类大部分东西、几乎所有的东西,但又拒绝给人类这些东西。就此而言,它是最崇高的自由的诞生地,就是说,它是最大的奴役力量。在批判中使它解体,即消除它的对立是自由的诞生条件,是这种最崇高自由的第一个行为。人类掌握了这种自由,而且必然会掌握这种自由,同时只有在反对充分发展的宗教的斗争中才能掌握这种自由。

就此而言,基督教远高于犹太教,基督徒远高于犹太人,而且他们获得自由的能力也远大于犹太人的能力。因为人类在他们作为基督徒所处的位置上已经触及,一场强劲的革命将治愈由一般宗教造成的一切伤害,而且把它引向这场革命的那种力量的活力是无限的。

犹太人远低于这个位置,因而也远低于自由和一场决定整个人类命运的革命的可能性,因为他们的宗教本身对历史没有意义,而且不能影响世界历史。只有通过把它融入基督教并充分发展它,它才能变得具有现实的和世界历史的意义。

犹太人想要获得自由,但是由此并不能得出,为了更接近自由的可能,他们必须变成基督徒。犹太人和基督徒一样,他们既是奴仆又是农奴。而且当启蒙发现犹太教和基督教一样都是精神的农奴制时,已经太晚了。犹太人借助洗礼能变成自由人和公民这样的自负与自欺已经不再可能,至少不能再是由衷而发了———他们只是用另一个等级代替了这个特权等级,用另一个显得更优越的等级代替了这个更劳累的等级。由于基督教国家本身不了解自由和国家权利,它不能与这个等级分享自由和国家权利。有些犹太人为了使自己在基督教国家中变得更有优越性而进行洗礼,他们这样也能获得基督徒这个特权等级所享有的更大的优越性。但是洗礼并不能使他们自由,而且如果所有犹太人都想摆脱基督教教义,基督教的力量也不会由此得到任何增长。

太晚了!基督教无法再征服任何重要的、有意义的东西。世界历史为它赢得了所有民族,这个时代永远成了过去,因为它自己丧失了自在的信仰本身,彻底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如果犹太人想要获得自由,那么他们不应该信奉基督教,而应该信奉解体了的基督教,信奉解体了的宗教,即信奉启蒙、批判及其结果———自由的人性(diefreieMenschli-chkeit)。

承认基督教甚至一般宗教的解体是一个完成的事实,同时承认人类注定会战胜宗教,这个历史运动不会再受到阻碍,因为自由的自我意识已经摆脱了所有现存的关系,和这些关系处于完全的对立之中,同时现存事物为了反对自由的自我意识采纳了某些笨拙的、无力的规则,这些规则只会为自我意识赢来新的胜利和战利品。

即将引领这个运动的那些民族,将不再向其他依旧生活在牢笼中的民族和地区宣传唯一者的福音(这种福音把所有人都归为罪人),而是宣传人性和获得解放的人类的宣言。不想加入这个运动,而且不愿以人类为信仰的小团体和民族将会受到惩罚,因为这些人很快就会被超越,生活在历史之外,处在野蛮人和贱民的等级上。

“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树上,那枯干的树将来怎么样呢?”[2]因此,想停留在基督教之内因而最终被人类的发展超过了的基督徒,如果他们的未来非常晦暗,处在更低位置而且想停留在这个位置上的犹太人的未来会怎样呢?

他们自己可以看到:他们自己将决定自己的命运,但历史是不让人嘲弄自己的。基督徒的义务是真诚地承认基督教发展的结果,消除基督教并且把人(dasMensch)提高到基督徒之上,就是说,为了成为人,为了获得自由,不再做基督徒。与此相反,犹太人必须———为了人类,即基督教解体和发展的结果———牺牲他们幻想出来的自己民族的特权,牺牲自己想象的、没有根基的戒律。这种牺牲对他们而言非常艰难,因为他们必须完全消灭自己,而且必须否定犹太人。他们不再需要正式辟谣,即他们为了另一种宗教牺牲了自己的宗教。但是,与只是用一个宗教替代另一个宗教相比,他们需要做的事情更多也更难。

基督徒和犹太人必须摒弃他们的整个本质。这种分裂离基督徒更近,因为它直接起源于他们的过去的本质的发展,而非起源于它的任务。相反,犹太人不仅要摒弃自己的犹太本质,而且要摒弃自己宗教的趋于完成的发展,即摒弃自己宗教的那种始终与自己相异的发展,他们没有为这种发展贡献过任何东西,同时他们作为犹太人既没有促成也不承认自己宗教的全面发展。基督徒只要跨越一个台阶,即跨越自己的宗教,就可以完全废除宗教。如果犹太人想把自己提高到自由的高度,他们面对的困难更大。

但是,在人(dasMensch)面前,一切皆有可能。

李彬彬译


注释

[1]原载于《来自瑞士的二十一印张》,1843:56-71.脚注为译者所加。

[2]《新约·路加福音》第23章第3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