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种权力(Third Power)
1850年11月,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国际述评(三)》一文中论述法国政治形势时写道:“当报刊出版物匿名发表文章的时候,它是广泛的无名的舆论机关;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7 卷117或523页,译文有改动)其中“第三种权力”的德文对应词是die dritte Macht,他们以此来论述法国报刊的社会地位和作用。这篇文章载于他们共同编辑的《新莱茵报·政治经济评论》1850年第5~6期。 1895年,恩格斯把马克思在该杂志发表的文章辑为《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一书出版,他与马克思合写的《国际述评(三)》一文中有关法国的部分,成为该书的第四章。而关于报刊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的论述,作为该书第四章的一部分,完全依照1850年的发表样式再次发表。
在这篇文章中,马克思和恩格斯评论了当时法国错综复杂的各政治派别的斗争,认为当时法国存在着三种权力,即总统路易-拿破仑·波拿巴(法国皇帝拿破仑一世的侄子,以下简称“波拿巴”)的行政权力、立法国民议会的权力以及第三种权力——报刊。德文Macht相当于英文power,指权力、力量等,用它指称政治权力的时候,相当于中文的“权力”,指称不具有政治权力的社会力量时,相当于中文的“力量”“势力”。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将报刊与行政权力和立法权力相提并论时,实际上是对报刊的社会地位或作用的一种喻证,给予了报刊极高的评价和期待。
尽管报刊在当时的法国仍然受到审查和限制,但由于法国报刊在历次革命和政治变动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人们开始从整体上思考它的独立性和社会地位问题。于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在追溯新出版法通过前的法国报刊的社会地位问题时,提出了“第三种权力”的概念。
报刊自由与普选权一样,成为当时法国各阶级争斗的焦点。 1848年,法国工人的“六月起义”失败后,波拿巴于12月10日凭借大量的农民选票,当选法兰西第二共和国总统。 1849年5月13日法国选举立法议会,反动的秩序党获多数席位。这也是法国历史上第一次议会和总统皆由男性公民直接普选产生。随后,在激烈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中,共和党、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败下阵来,1849年5月31日新选举法通过,普选权被废除。紧接着,波拿巴政府开始了对出版物的迫害活动,并于1850 年7月通过了新出版法。新出版法规定,“办报保证金从2.4万法郎增至5万法郎,杂志和小册子重新要缴登记费”[罗琴斯卡娅《法国史纲(十七世纪—十九世纪)》289页,三联书店1962年版]。此外,新出版法还规定,报刊文章必须署名,以便在法庭上追究责任。马克思认为,增加保证金、取消匿名发表文章权等“极端严厉的措施”,“扼杀了所谓革命报刊”——“在这之前,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现在报纸却变成了令人难以相信的单户期票”(7卷523页)。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新出版法的实施导致了“第三种权力”的消失。
马克思和恩格斯从法国各种政治力量斗争的整体宏观角度来评价报刊的社会地位,认为报刊可以成为与社会中的权力组织同等重要的力量,在社会政治系统中发挥平衡器的重要作用。法国的君主派通过资产阶级内部的残酷斗争,最终把持了议会并推动通过了新出版法,进而消灭了可以与行政权力抗衡的第三种权力——报刊。伴随着行政权力的无限膨胀,法国发生了一系列的政治变动:波拿巴于1851年12月2日发动政变,解散议会,建立专政体制; 1852年12月2日宣布成立帝国,波拿巴成为拿破仑三世皇帝,第二共和国告终。
关于报刊匿名所产生的社会传播效果,马克思认为,匿名(不署名)的报刊文章,更有将个人意见转变为理智力量的可能性,而使报刊对社会产生影响。他写道:“我确信不署名是由新闻业的实质所决定的,因为不署名可以使报纸由许多个人意见的集合点转变为表达一种思想的喉舌。正如身体可以使一个人同另一个人截然区分开来一样,作者的名字也可以使一篇文章同另一篇文章截然区分开来,而这样一来,他的名字也就彻底勾销了那篇文章所赋有的仅仅作为构成整体的一部分的使命。最后,不署名不仅可以使作者自己,而且还可以使读者更加公正、更加自由,因为这样读者就不是着眼于说话的人,而是着眼于这个人所说的事,读者就摆脱了作为经验的人而存在的作者的影响,而仅以作者的精神人格作为自己判断的尺度。”(2版1卷359页)
马克思还认为,“具有各种色彩和深刻矛盾的舆论定会找到相应的报刊”(50卷509页)。所以,报刊在整体上一般被视为舆论的代表。“不同观点报刊的存在、舆论的牵制作用、报刊业自身的经济和政治利益等等,都会迫使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表达舆论。”(陈力丹《精神交往论》17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报刊“第三种权力”的论述的中译文是根据俄文版转译的:“当报刊是匿名的时候,它是广泛的无名的社会舆论的工具;它是国家中的第三种权力”。德文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7卷448页对应的原文是:Solange die Zeitungspresse ano-nym war,erschien sie als Organ der zahl-und namen-losen öffentlichen Meinung;sie war die dritte Macht im Staate.主要问题在于对Organ一词的翻译。德文Organ有五种意义解释(潘再平等编《新德汉词典》978页,上海译文出版社2010年版),但没有“工具”的含义。联系马克思和恩格斯论述的上下文,“第三种权力”在此是与总统的行政权与议会的立法权相提并论的,它应该作为一种对比性的实体存在。所以,对Organ最为贴切的译法应为“机关”或“机构”。例如,陈力丹教授在《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一书中就将Organ翻译为“机关”(陈力丹《精神交往论:马克思恩格斯的传播观》258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彭兰、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