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设计与造物
第一节 石之为器 串饰为美
一 石之为器
人类的文化最早是写在石头上的。人类的设计最早也是从石头上开始的。
人类学研究表明,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人类曾经历了一个使用天然木石工具的阶段。当发现天然木石工具不能适应需要,而产生一种改造或重新制造的欲望,并开始动手制造时,设计和文化便随着造物而产生了。
石器是人类最早的文化产物和信物。现今发现人类最早使用和制造的石器距今约二百万年前,20世纪30年代英国考古和人类学家L.利基和他的妻子M.利基在非洲坦桑尼亚的奥杜威峡谷发现了数量众多、样式不同的石器,这些石器大多是用砾石制造的“砍砸器”(图1—1),还有盘状器、球状器和多面体器等。其时代距今大约一百八十万年,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虽然这种造物非常原始,非常粗陋,但由使用天然工具到制造工具,这是人类迈出的历史性的一步。在这一步中,人类从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到造物的创造性劳动,人不仅完成了自身的转变,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劳动的人,而且成为会设计的人,会创造的人。可以说人类的一切文化和设计正是从这一步开始的。
现代的奥杜威峡谷位于东非干旱的塞恩吉蒂平原上,它曾经是一个湖泊。200万年前,湖泊两岸居住着无数的野生动物和古生人群,因此,留下了丰富的旧石器时代遗物,成为人类进化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遗址。自30年代以来,这里相继发现了近二百万年前古生人群用过的居住营地和屠宰场。
奥杜威文化石器的发展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历史过程。M﹒利基在1967年的研究中认为,奥杜威各个地层的石器工具,位于一层和二层下部的可归为一个文化类型,即奥杜威文化;奥杜威二层上部包含两个类型的文化:一是进步的奥杜威文化,一是所谓的手斧文化,一般称为阿舍利手斧或文化;奥杜威二层上部及第三四层,时代上属于中更新世,手斧不仅一直存在,而且是向前发展的。奥杜威早期的石器中,有的砍砸器采用交互打片的方式,形成一个与尖部相对的手握部分,因而被称为原始手斧。
在中国,首次发现的早期类型直立人的代表是云南元谋人,距今约一百七十万年。在元谋人化石所在的褐色黏土层位里曾发现了几件石器,其中有用石英岩打制的4件刮削器。[1]1984年,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人类研究所的考察队在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龙坪村龙洞苞西坡发现一早期人类遗址———巫山龙骨坡遗址,从1985年开始至1997年,经过十多年的发掘,初步断定其年代距今180~248万年。1985~1988年发现的两件石器,一为安山岩打制的多边砍砸器,另一为石英砂岩打制的砸击石锤。在1997年的发掘中,发现了大量石制品,其中多有明显的打击痕迹。有的标本不仅有打击痕迹,而且加工部分体现了早期人类(距今180~200万年)制造石器的特点,即打出来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不进行第二步的加工和修整,没有规律可循,由于受原料的限制,石器大小不等,形态各异。[2]巫山龙骨坡遗址的发现,尤其是大量石制品的发现,表明早在200万年前的华夏大地,已经有了人类的足迹,即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在200万年前先民们已经开始创造文化。
在考古学上人们将石器时代分为旧石器时代和新石器时代。旧石器时代占人类历史的99﹒8%,从二三百万年前开始至一万年前为止。新、旧两大时代又根据时间早晚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旧石器时代的三期又与人类体质发展的直立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三个阶段相应。在旧石器到新石器这一漫长的时代中,人类的体质和文化都经过了一个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阶段,人类的造物———石器的打制和设计也是这样,从粗石器到细石器;从一般石器到美玉;从简单打制到进一步加工、琢磨,最后走向精致。
欧洲的旧石器时代遗存极为丰富,早期遗存有阿部维利文化、阿舍利文化、克拉克当文化;中期遗存有莫斯特文化、勒瓦娄哇文化;晚期有奥瑞纳文化、梭鲁特文化、马格德林文化等。中国的旧石器文化同样丰富和自成系统,早期遗存有蓝田人文化、北京人文化、观音洞文化;中期遗存有丁村文化;晚期遗存有峙峪文化、山顶洞文化、下川文化等。
20世纪60年代初期,在山西芮城县西侯度发现了早更新世晚期的人类文化遗存,距今约一百八十万年,发现石器三十余件,其中有双面和单面砍砸器及直刃、圆刃刮削器等。这些石器使用锤击法打下的石片加工而成。1964年发现的陕西蓝田人统属中更新世时代,距今约八十万年。发掘和采集到的石器五十余件,有刮削器、大尖状器、多边或单边砍砸器、球形器等。打制和加工修理石器都采用捶击法。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时期的石器工具类型在设计上已具有某种程序和方法,显示出设计上一定的进步性(图1—2)。
作为晚期直立人代表的北京人,距今约五十万年,据对近六千件石器标本的研究,北京人的石器有许多共同的特点,石器原料主要是脉石英,普遍使用捶击法、砸击法打片。石器已有一定的类型和分工,以刮削器为主,还有尖状器、砍砸器、雕刻器和石锤。从设计的角度看,北京人的石器文化同样存在着一个渐变和提高的过程,从原料上看,由软质的砂岩向硬质的燧石转变;打制技术上,砸击法打出的石片增多,质量提高。石器制作技术进步的结果是石器成品率提高,石器类型增加,小型石器趋于精致。
在许多古人类早期遗址中,存有一种比较进步的石器工艺传统,西方学者称之为阿舍利石器工艺传统。奥杜威地区产生这种工艺传统的时代可以早到140万年前。随着阿舍利石器工艺的流传,石器的制造技术也同时发展进步。一种比早期的砍砸器的刃部更长、更直、更为锐利,并可以两面使用的工具———手斧,被创造准确地说被设计出来,成为阿舍利石器文化的代表(图1—3)。阿舍利石器文化首先是在欧洲被发现的,同晚期直立人同时代的欧洲旧石器早期文化有著名的阿布维利文化(舍利文化)、阿舍利文化和克拉克当文化。
典型的阿布维利文化发现于法国北部阿布维利市郊康姆河畔的台地上,主要的石器是用燧石结核打制的手斧。这种手斧在造型上的特征是,一端打制成尖刃状,另一端保留燧石结核的钝圆部分,以便手握。这种设计在奥杜威的原始手斧中便能看到。阿布维利文化发展成阿舍利文化后,手斧的设计制造技术有了进步,增加了用木棒和骨棒打制的技术。现已发现的阿舍利文化期石器工艺有18种不同的类型,包括各种石凿、石钻、石砧、石锤、刮削器及石球等。类型的增多说明制造者在设计和造型方面的进步。
在旧石器时代中期,随着早期智人的出现,石器工具的设计制造技术有了显著的进步。接续在阿舍利文化期之后的欧洲莫斯特文化期石器便以新的打片法和细敲石片法见长,智人能用动物骨头制成的“砧”修整燧石,并根据设计把燧石制造成适用的形状(图1—4)。中国的早期智人,也有着自己的工艺技术传统,在华北地区即存在着所谓“大石片砍砸器———三棱大尖状器传统”和“船头状刮削器———雕刻器传统”,不同的技术传统实际上体现了不同的设计传统(图1—5)。
山西丁村文化,是我国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典型遗存之一。石器以砍砸器、三棱大尖状器为主,重要的是有少量石器开始第二步的修整加工。山西阳高县许家窑是目前我国旧石器中期古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最丰富的遗址,不少石器经过第二步加工,形制比以前复杂精巧,如短身圆头刮削器,小弧圆形的刃缘经过精细加工,已带有细石器技术的特征,代表了当时的一种进步因素。经过了上百万年的努力,到中国早期智人阶段,人们终于开始和完成了对石器的第二步加工,这不仅在工具的设计制造史上、在改造客观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改造人的主观世界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二步加工的产生,实际上标志着人类的设计能力有了提高和发展,人的主观意识和主观能动性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人在上百万年的数亿万次的实践中,逐渐感觉和把握了一些有规律性的东西,如对形、造型和对设计的认识,而人的美和审美意识也在这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滋生起来。
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积累了更多的造物知识和设计经验,石器制造普遍经过第二步加工,这一阶段的石器,器形普遍变小,因此有细石器之称。人们用压制法修整石器,能制造更为精巧实用的镶嵌复合工具。细石器技术的出现,不仅使石器类型增多,而且导致了工具和武器的专门化、定型化,许多新型的工具不仅适应于新的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在造型设计上也表现出一定的创意性并趋于多样化和复杂化(图1—6)。
山西朔县峙峪村峙峪文化属于细石器初期的发生阶段,其特征是细小石器和小石片占多数,并发现了石箭头、钺形小石刀等复合工具。我国旧石器时代中初次发现的这把钺形小石刀,原料为半透明水晶,弧形刃,两平肩之间有短柄状凸出,应该是镶嵌在骨木把内使用的复合工具。石箭头由燧石的薄长石片制成,两侧经过仔细敲击和精心修整成锐利的前锋,全长仅2﹒8厘米,整体造型对称精美。山西沁水县下川文化距今16 000—36 200年,遗址出土石制品上万件,细石器丰富,具备了细石器文化遗存的一些基本制作技术和主要器形,许多器物已相当定型和精细,它是我国发现的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细石器最丰富发达的一处。典型细石器有采用间接剥片法所产生的细石叶加工成的石镞、石锯、琢背小刀等(图1—7)。石镞,一般都呈三角形,两侧面对称,并经过精细压制加工,压痕细密匀称有一种稚拙的韵律感;石锯是在一侧或两侧作出几个锯齿,有的还带短柄,可用于锯割;琢背小刀是很有设计特点的石器,一般把厚背修整得齐平,纵剖面呈楔形,据推测可能是嵌入把柄使用的一种中型刀刃。
作为生产工具和武器的骨刀、骨镞、矛头、鱼钩(图1—8)及复合工具、复合武器的出现可说是设计和创新的结果,工具装上木柄更便于使用,武器装上木柄可以投掷得更远,杀伤力更强。骨角工具中的投矛器、鱼叉都是性能良好的工具和武器。这种设计亦导致了弓箭的设计,弓箭的发明是中石器时代石器设计和制造技术的重要成果,并成为原始人的主要武器。恩格斯曾认为:“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3]我们从弓箭这种比矛更有效的武器上似乎更能看到一种设计的智慧和力量。
欧洲细石器的文化遗迹以公元前7000年的阿齐尔文化为代表,其继承了旧石器晚期马德格林文化传统,石器和骨器都保持了马德格林的样式,但设计和打制技术有了很大进步,如类似柳叶形的箭镞,有一个短柄可以安装箭杆。骨制的鱼叉不仅设计有两排倒刺,在鱼叉的基部又设计了一个小孔,用来系绳,其设计真是别具匠心。
新石器时代是以磨制石器为标志的。进入新石器时代,石器工具进一步多样化。中国的新石器文化极为丰富,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现的新石器文化遗址有七千处以上,遍及全国各地,正式发掘的亦有一百余处。70年代末期发掘的磁山、裴李岗文化是新石器时代的早期文化,尤其令人注目。磁山位于河北武安县,石器有磨制石斧、石铲、石锛、石镰等,还有琢制的磨盘和磨棒。裴李岗位于河南新郑县,裴李岗石器最令人注目的亦是磨制的磨盘和磨棒、石铲、石镰等。磨盘和磨棒是原始居民为谷物加工而设计的加工工具,从造型来看,平面为椭圆形或柳叶形,磨盘下根据需要设置了四足(图1—9)。裴李岗石器中的石镰在设计上亦有特点,造型呈拱背长三角形,刃部设计有细密的锯齿,以利收割,柄部宽而上翘,这一设计亦有利于收割中减轻人的劳动强度(图1—10)。
二 串饰为美
从旧石器时代中期后人类已经开始使用骨角工具,旧石器时代晚期,随着工具制造技术的进一步发展,骨角器的设计与制造根据用途而趋于专门化,不仅有作为生产工具和武器的骨刀、骨镞、矛头、鱼钩和作为日常用具的骨刮、骨针,还出现了作为装饰品的骨制头饰、耳饰、项圈等器物类型。
装饰品的出现,标志着人类另一类需求的产生,这就是对“美”的追求。
人们常说爱美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也许从人真正作为“文化”的人而产生时就同时存在了。美,是由劳动中产生并创造的;美,亦是设计的产物。从石器的制造来看,磨制石器的出现,除了使刃部更为锋利的实用功能的因素外,美的追求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认为,一件用具的磨光修整也是一种装潢,他写道:“把一件用具磨成光滑平正,原来的意思,往往是为实用的便利比审美的价值来得多。一件不对称的武器,用起来总不及一件对称的来得准确;一个琢磨光滑的箭头或枪头也一定比一个未磨光滑的来得容易深入。但在每个原始民族中我们都发现他们有许多东西的精细制造是有外在的目的可以解释的。例如爱斯基摩人用石硷石所做的灯,如果单单为了适合发光和发热的目的,就不需要做得那么整齐和光滑。翡及安人的篮子如果编织得不那么整齐,也不见得就会减低它的用途。澳洲人常常把巫棒削得很对称,但据我们看来即使不削得那么整齐,他们的巫棒也不至于就会不适用。根据上述的情景,我们如果断定制作者是想同时满足审美上的和实用上的需要,也是很稳妥的。”[4]在实用之上或者说在实用之外,美的追求或装饰的追求成为人们努力的目标和动力。
在我国,磨制工艺出现的最早实例是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北京周口店龙骨山新洞出土的磨制骨片,新洞是北京猿人与山顶洞人的中间环节。旧石器时代晚期的宁夏灵武县水洞沟发现一件用骨片磨制的骨锥和用鸵鸟皮磨制的圆形穿孔饰物;在山西峙峪遗址亦发现一件磨制穿孔的扁圆形石墨饰物;河北阳原县虎头梁遗址发现了13件装饰品,如穿孔贝壳、钻孔石珠、鸵鸟蛋皮和鸟骨制作的饰物,还发现了用于染色的赤铁矿块;在东北地区的辽宁营口金牛山还出土两件磨制骨器,一是亚腰形穿孔骨器,一是骨锥;湖南桂阳木墟岩亦出土一件磨制刻纹骨锥。
最具代表性的是山顶洞遗址出土的141件饰物,其中有用穿孔兽牙、海蚶壳、石珠等制作的项饰(图1—11),还有小砾石、青鱼上眶骨和刻沟的骨管等饰物,仅穿孔兽牙就有120个,7个穿孔石珠加工精巧细致,有的饰物还用赤铁矿粉涂染成红色,这是迄今发现的最早的染色饰品;据推测这些饰物是用皮条穿成串,或佩于衣服或系于颈、臂,作为装饰品。
欧洲旧石器时代遗址也出土了一些类似的装饰品,如用猛犸象牙制作的骨镯、骨珠;还发现了一些被考古学家称作“护符”的佩饰,这种护符一端有孔,用于系佩,如法国方特高姆洞出土的刻有麝牛和人像的骨片护符等,1834年法国考古学家在勒·查菲特洞穴发现刻有两只母鹿形象的骨片(图1—12);与此同时在蒙特·斯拉维的维里发现了两件马格德林期的装饰性雕刻作品,一件刻有奔跑的动物,一件刻有三个同心圆和一个鱼骨形图案。1864年在拉·玛德伦岩棚又发现一片雕有一只长满软毛的长毛象的骨雕残片(图1—13)。
在欧洲,还发现了一些工具上的装饰,如1840年在法国布鲁尼克地区发现的投枪残部,这投枪是用驯鹿角制作的,上面刻有一跃马的形象,其时代属于马德格林中期,是西方发现最早的旧石器时代圆雕作品(图1—14)。
从山顶洞人使用项饰等饰物起,作为原始初民的一种重要的装饰,各种饰物一直存在于石器时代的各个文化之中。在新石器时代,各种装饰物更是原始初民不可或缺的文化品物。我国新石器时代重要遗址之一黄河中游的半坡遗址出土了大量的各种饰物,仅锥形、丁字形和圆柱形的骨笄就有七百多件;用玉石、牙骨、贝壳制作的串饰,已相当精美,姜寨遗址仅第一期文化遗存中,出土的饰物共385件,采用石、骨、陶、蚌、牙等材料制成,其中骨笄178件,绿松石等坠饰49件,制作串饰的骨珠达14 047枚。
当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装饰品愈来愈多地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之中,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亦成为一大文化景观。
在山顶洞遗址出土物中,还出土了作为服装信物的一枚骨针,此骨针长82毫米,最粗处直径约3﹒3毫米,微弯,表面光滑,针孔细小,针尖锐利,这是一件实用的缝纫工具,说明山顶洞人在距今约两万年前已经能够用兽皮缝制衣服了,这与中国古史的记载亦相吻合。《绎史》引《古史考》记载:“太古之初,人吮露精,食草木实,穴居野处。山居则食鸟兽,衣其羽皮,饮血茹毛;近水则食鱼鳖螺蛤,未有火化”。《白虎通》号篇亦有原始初民“茹毛饮血,而衣皮苇”的相似记述,所谓衣羽皮、衣皮苇即远古的服装主要是以来自自然界的兽皮、鸟羽或苇草之类的材料制作的,这里,原始的服装起到了遮身、防护甚至美化的功能。山顶洞出土的骨针表明,当时的原始先民们已经设计出利用缝纫加工的方法制作服装,即创造出了属于自己的服饰的文化。骨针是设计的产物,即是为服装的加工制作而设计的专用工具,如今看起来十分平常的“针”,在设计之初,应是凝聚了多少奇巧的构思和实践的智慧啊!
服装既是实用的产物,又是美的产物。它与串饰一起,组成了原始人类最初的审美篇章。诚如从水滴可以见太阳一样,从一枚骨针和与骨针相系的服装上,从那一串串简陋、原始的项饰中,我们看到的不仅是服装和项饰本身的存在,更看到了其中包蕴着的来自人类心灵深处的那种对美的追求和冲动。这种对美的追求和冲动,常常具有惊人的力量。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曾引述了达尔文与原始民族在选择服装和装饰方面的故事。达尔文曾将一段红布送给翡及安的土人,看见那土人不把布段作为衣服,而是和他的同伴将布段撕成了细条缠绕在冻僵的肢体上作装饰品,他以为很奇怪。作为人类学者的格罗塞认为,这种行为并不是翡及安人所特有的,在卡拉哈利沙漠里或在澳洲森林里都会遇到同样的情景。即几乎所有原始民族都同样如此。除生活在极其寒冷的北极部落外,一切狩猎民族的装饰总比穿着更受注意,因为“他们情愿裸体,却渴望美观”[5]。
美感是人类在自身的进化过程中通过劳动和创造逐渐生发和形成的。即人类最初的审美意识和美感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劳动中、在创制和使用工具、用具的生产的过程中产生与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