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华文集(第三卷)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四节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我国手工业生产历史悠久,具有优良的民族传统,分布面广,行业众多,产品多样,既有制造业,也有各种修理行业、加工行业、原料行业、特种工艺等。它们同城乡广大消费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有大量的手工业者个体经济。根据1954年统计,全国个体手工业的从业人数约2000万人,产值约93亿元。其中独立的个体手工业者约800万人,产值约68亿元,农民兼营商品性的手工业生产的约1200万人,产值约25亿元。据一般估计,农民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有60%~70%,有的地方达80%是由手工业供给的。手工业制造了许多为人民所急需的产品,如金属器皿、棉毛纺织针织、榨油、制糖、制鞋、缝纫、造纸、笔墨、食品、印染、编织、陶瓷、花边、刺绣及其他日用品等。在手工修理方面,它在为国营大工业配件,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为国家培养技术工人、解决城乡人员就业等方面,都起了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各种特种工艺品,精致美观,堪称绝艺,如象牙雕刻及各种雕刻、地毯、花边、抽纱、湘绣苏绣、北京的景泰蓝制品、景德镇的瓷器、南京的云锦、福建的脱胎漆器等。这些工艺美术品是具有高度艺术价值的。它不仅为我国人民所欢迎,且为国际友人所赞美,输出国外,换取外汇,支持社会主义大工业建设,发挥了不少作用。因此,手工业生产是我国地方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民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部门。就是将来我国大工业有了巨大发展,也还需要手工业制作的工艺美术品以补充日用品生产的不足,积极发挥它对国营工业的辅助作用。

为了把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党在当时提出了对我国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把小手工业者生产资料私有制改变为集体所有制,进行集体生产及某些技术改革。

关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和组织形式,也如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一样,是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办法,通过合作化的道路,将手工业个体所有制逐步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手工业合作化主要采取了下列三种形式:

(1)手工业生产小组,是广泛组织手工业者的一种低级形式。它从供销方面,把手工业者组织起来,有组织地向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或为供销合作社和国营企业加工。这种组织形式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既可以避免手工业劳动者受商业资本的控制和剥削,又便于进一步对手工业实行改造。

(2)手工业供销生产社,是由若干个体手工业劳动者或几个手工业生产小组为解决原料采购和产品推销的共同困难而组织起来的。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活动,是统一地向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购买原料,推销成品,统一接受供销、消费合作社或国营企业的加工订货任务。这种组织的好处,是更能有效地克服小生产者的困难,更便于帮助生产小组和社员逐步改变生产关系、改善师徒关系,以劳动者之间的互助合作关系来代替雇主与雇工关系。在这种组织形式中,还可以抽出一部分积累来购买一些公用生产工具,进行部分集中生产,逐步增加社会主义因素,为提高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准备条件。

但上述两种形式,主要是在供销方面组织起来,因而常常发生淡季组织起来旺季散的现象,所以必须进一步从生产方面组织起来,提高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

(3)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是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级形式。这种组织形式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要生产资料已完全归社员集体所有,实行按劳分配,这是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另一种实行工具入股分红、统一经营,收益的一部分按劳分配,这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

采取上述三种组织形式,逐步过渡,由低级到高级,由分散到集中,由手工业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生产。这是大部分手工业实行生产合作化的过程。

对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方针。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就在领导革命根据地的手工业生产中,建立过一些手工业的供销和生产合作的组织。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有计划地领导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工作。在经济恢复时期中,经过重点试办、典型示范、树立旗帜,发展了一批手工业的供销合作社和生产合作社。到1952年,手工业合作社(组)员发展到23万人。这一时期组织的对象多数是城市中的失业工人和半失业工人;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的还不多。1953年,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公布,促进了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11月至12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确定了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党决定采取“从供销入手实行生产改造,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的改造步骤,以及和上述步骤相适应的手工业生产小组、手工业供销生产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等经济形式。因此,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公布后,手工业合作化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到1954年底,全国已经组织起来4.1万多个手工业的生产合作社(组),社(组)员达113万多人,生产总值达11.6万元。1954年11月,国务院成立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加强对合作化运动的领导。1955年5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对手工业“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改造方针,要求各地一方面对手工业的原料、产品品种和数量、销售地区、劳动力等进行统筹安排,加强供销的计划性,使手工业生产供销协调,生产基本稳定下来;另一方面,针对一些手工业合作社中存在盲目生产、粗制滥造、单纯追求利润的资本主义经营思想,在手工业合作社中开展以反资本主义经营思想为中心内容的整社运动,建立民主管理制度,明确社会主义经营方针。经过整社,普遍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改进了产品质量,降低了成本,增加了积累,增加了社员收入,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1955年下半年,手工业合作社有了更大的发展,全国手工业各种合作社(组)发展到6.8万个,社(组)员达220万人。1956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了1955年12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要求加快手工业合作化的速度。在农业合作化高潮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高潮的推动下,1956年春,全国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也达到了高潮。从城市到农村,整个行业、整个地区都组织起来了,有的越过手工业供销合作社的阶段,直接组织起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到年底,组织了约10万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509万人(还有43万人保留个体经营),组织起来的手工业者占从业人员的92.2%,产值占全部手工业产值的93%,基本上完成了将手工业个体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历史任务。与此同时,小商小贩、渔业、盐业等个体经济也基本上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

我国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基本上是健康的。但是在手工业合作化运动高潮中也存在着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等缺点。当时没有很好考虑手工业分散灵活、产品多样、能适应群众不同要求和市场千变万化的特点,因此盲目地办大社、并大社,过早过急地集中生产和统一计算盈亏,以致产品品种减少,质量下降,社员收入减少,个体手工业者营业点减少太多,人民生活感到不便。这些缺点,在采取划分小社、小组、分散生产、单独核算等措施之后,得到一定程度的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