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亨利·詹姆斯
查·珀·斯诺
认识亨利·詹姆斯而又不喜欢他的人在记载中还难以发现。在大作家中,他是最彬彬有礼、最可信赖的。他过分讲礼貌,为人也极厚道。他成为小说理论的大师、蜚声文坛之后,同行小说家寄去的大量手稿他都一一细读并写了洋洋洒洒的长信作复,充满费解的赞誉,总想在稿子里发现一点什么优秀的东西。虽然他由于不得不忠实于自己的艺术观点,往往只好在意义含混的文字中夹入一两句表示置疑的话。他具有天然的权威,在英国同辈中所赢得的敬重超过了当时或以后的其他作家。
他是当时的文坛巨匠。自然,有些人在听他的话时不免要忍住不笑出来。当他绞尽脑汁要找到贴切达意的字眼时,就像台计算机出了毛病,那样子真有点滑稽;但在一阵子紧张之后,那个字眼终于出现了。常常使人惊奇的是,他最后感到满意的确切字眼并未产生应有的效果。
他的朋友中较为敏感的人(没人跟他是真正亲密无间的,这本身就含有意味)一定看得出,虽然他受人崇敬,但不曾有过多少幸福。表面看来,他一生没有波折,同简·奥斯丁的生活差不多一样平静;所不同的只是,他自二十来岁起就是献身于文学的专业作家,饱尝了创作生涯中的一切挫折,偶尔也有过成功。在许多方面,他过的生活颇像当时的独身学者,如果说这位学者对于学术就像詹姆斯对于文学一样专注的话。他不大作长途旅行,几乎仅限于法国和意大利;趣味博雅,但在建筑与绘画上,没有独到的见解;常在伦敦饭馆就餐,到乡间别墅访友;年岁渐老时,同青年男子有罗曼蒂克的友情关系。最后这一点不应用二十世纪末叶的措词三言两语地一笔带过,后面我们还将涉及。
他对上述一切都感到不满足。他还没有得到普通的或至高的乐趣——尤其是这两种乐趣融为一体的时候。他魂梦萦绕地为之奋斗的文学上的荣誉还未获得。诚然,文学界一直对他赞不绝口。狄更斯或陀思妥耶夫斯基博得的赞誉还不及他。他相信自己写过绚丽多姿的小说。他有他自己的唯我独尊的一面,毫不怀疑自己关于写作小说的一切主张是绝对正确的,属于不刊之论。他想望着举世瞩目的成功,其心情之热切非同寻常。为了写出使自己的艺术良心感到满意的作品,他在探索中没有做过妥协或是让步。但他在写剧本的可怜的尝试中有过妥协——他的妥协更甚于原则性不及他强的作家,但是失败了。在他的创作生涯中这是最痛苦的经历。
名冠一时的日子还未来到,而他的友人却取得了成功——在他年轻时,屠格涅夫即已成名,稍后又有保罗·布尔热[5];当他年岁渐增时,又有赫·乔·威尔斯、伊迪丝·沃顿[6]。他艳羡他们以及所有赢得广大读者并得到丰厚稿酬的作家。实际上他的成就也不小。他不仅享有最高的声望,生活也过得舒适安逸。对于一位作品相当晦涩的作家来说,他的收入已很可观。但这不能使他心满意足。他的期望还未实现。他是个善良的人,意志坚强,对于自己的一切遭遇都处之泰然,但在垂暮之年,却有一种失望的暗淡色彩。
人们往往以为亨利·詹姆斯出身于新英格兰的英国世家,并一向拥有大宗私产。这两种说法均不属实。说到私人财产,五十岁以前他一无所有。年近半百时,他一年才有将近三百英镑的收入。一年三百英镑在十九世纪末要比现在值钱,但也说不上富有。这笔数目是特罗洛普[7]小说中孀居的达尔夫人在阿林顿撙节度日时的进款。亨利十年前就可以得到这笔钱了。由于他天性极为慷慨大方,又重手足之情,他执意将这笔钱交给他常年卧病的妹妹爱丽斯,直到她过世为止。
从二十来岁起,他的生计就靠稿费维持。他时常操卖文生涯,而在今天像他这样的严肃作家对此是不屑一顾的。他拼命工作,给美国报刊写评论、论文和书信体文章,受托为一个他所瞧不起的富翁写传记,写了使他扬名于世的长篇小说,也写了那些昙花一现的短篇小说。亨利在父亲生前确实可以从家中支取小额款项(父亲是在他三十九岁那年去世的),但他很少这样做,这说明他在经济上是有依靠的。詹姆斯一家不算真正有钱,尽管亨利的父亲在自己的父亲过世后用爱尔兰人惯有的夸大其词的口吻说:“他优哉游哉了一辈子。”
詹姆斯一家都是爱尔兰人,说得更确切点,是美国人所称谓的苏格兰——爱尔兰人。换言之,其祖先是苏格兰移民。不过詹姆斯一家没在厄尔斯特[8]定居,而是移居南方。他们全是长老会派的加尔文教徒,从亨利祖父起,这家人开始在美国安家落户了。祖父是个严肃而坚定的加尔文教徒,于十八世纪末叶移居美国,随后在阿尔巴尼安顿下来并在纽约州北部经营地产致富。就当时来讲,他的财产相当可观,但有十三个儿女,因此到了亨利·詹姆斯的父亲这一辈时(他也叫亨利),一年总共约有一万元的进项。我们可别忘记,当时五美元就值一英镑。一年就是两千英镑也足够老亨利享用终生了,所以他觉得没有必要去赚一文半钞了。
这也并非说他优游岁月。他像儿子一样,终生扑在写作上;文字十分流畅,但平平不足观。谈起话来更是口若悬河。他似乎是个极招人喜爱的人,十足的爱尔兰气派。亨利·詹姆斯童年时代所听到的口音肯定多半是爱尔兰腔。虽说他本人说话丝毫不带这种口音。不仅在口音上是如此,而且在非爱尔兰人看来,一个像他这样的人看上去爱尔兰人味道这样少是会感到难以想象的。爱尔兰他去过一两次,但感到厌恶。
他的家庭生活充满了天伦之乐。哥哥威廉·詹姆斯仅比他年长一岁半,后来成了一位哲学家兼心理学家,名望跟成了小说家的亨利不相上下。小时候威廉爱欺负人,好逞威风,喜欢别人听命于他,脾气执拗;而亨利则遇事谦让,是家中的宁馨儿。不论他们的童年生活过得多么愉快,安安稳稳的日子总是很少,因为父亲性格怪僻而且好动脑筋。他们老是走东跑西的。
老亨利·詹姆斯给人的印象是胸襟开阔,心地慈善。他决心不让子女再遭受严酷无情的宗教的苦难,宗教已经使得他本人的童年时代黯然失色。他为孩子们,为全人类,为了每个人的社会利益,发现或者说发明了一种普遍的信仰,它溯源于斯韦登堡[9],但不是那么严肃,而是充满着乐天达观的精神。他为自己的一套信仰写了不少书,但发现听者藐藐。这并没有使他过分苦恼,他一心一意地扑在子女的教育上去了。
他过着流动的生活,多次迁居——华盛顿场地(靠近华盛顿广场)——第十四号街,即当时的纽约住宅区——罗得岛的纽波特。欧洲教育的优点吸引了他,因此他旅居日内瓦、巴黎和伦敦。但因为美国这一面素来更有生气,他回想到美国教育的优异和它的绝对民主,于是重返纽波特。过了一年,他再次清清楚楚地看出,欧洲的严格训练是教育的正规方式。亨利在十六岁时被送到一所专门培养工程师的学校。他是个聪明孩子,但显然不适宜学习应用科学。这是他父亲的好点子中最不成功的一着了。
在那种旅行式的生活中,亨利和哥哥威廉前前后后还算受到了一种良好的、即使不算是循序渐进的教育。父亲亨利对于他们的语言教育十分关心。他们请过法语家庭教师,也进过法国学校。威廉还精通德语。亨利天生是个呱呱叫的语言学家,又受过充分教育,从青年时起就能说一口好法语,一般外国人也只能说得这样好。照他的法国文人朋友看来,唯一的不同之处就是少有的吞吞吐吐,但不是结巴。阿尔逢斯·都德对他说过一句非常漂亮的恭维话赞赏他的语言才能:“如果他对本国语言能够像对我们的语言一样运用自如,那他可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
詹姆斯弟兄俩少年时曾在第二帝国下的巴黎和不列颠处于鼎盛时期的伦敦生活过;不列颠的繁荣、势力和自信为时不长,却不是外强中干的。两个孩子耳濡目染,吸收了不少东西。那种走马灯式的教育对于亨利的艺术特色的形成不无助益。作父亲的一片好心虽说往往有点乖张,但总的说来,效果不坏。当然也付出了代价。
他们没有一处久留之地,确切些说,不论在哪儿,他们都不感到安适自在,这是天性使然。跟亨利晚年的友人伊迪丝·沃顿不一样,他们与旧纽约没有缘分。奇怪的是,他们受到了绅士式的教育,可是社会地位却不如她高,更说不上像她那么富有了。一个爱尔兰家庭要打进那种古怪而排外的上流社会的内部圈子看来是困难的(历时多年之后,一个英国人还不能开始有发言权),即令老亨利打算跻身其间。但这种事是他最不乐意去做的,因为他主张光辉灿烂的人类是个大同社会。他和爱默生及其一群是朋友,与英国的文坛名流也有过从。他所喜欢的是这样一种交往。他对于结构严密的社会等级毫无兴趣,而他的儿子却一度热衷于此。
他们能到什么地方去就到什么地方去,但在任何地方都不感到如鱼得水。在一个不偏不倚的旁观者看来,或者对于成为亨利那样的小说家来说,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起点。亨利充分利用了这一点。但就美满的家庭生活而言,这兴许是再糟不过的一个开端。这就使人难以进入密切的关系,不论是婚姻关系还是其他关系,除了那些性欲特强的人以外。亨利的性欲可能很弱,而心田深处又有种种压抑和克制,所以即使有什么建立直接的亲密关系的想头,也因此而淡薄了,并使他有了回避这种关系的托辞。他艺术中的一大弱点就是缺少原始的本能,其原因可能就在这里。
他不是个十分引人注目的青年,个儿不高,体格结实,他家的人大多都是这么个样子。从照片上看,他的面庞显得文静漂亮;中年时却是一副墨索里尼式的面孔,看上去判若两人,令人惊讶。也许年轻时他的外表没有足以博得女子青睐的动人之处,但还算是楚楚可观,浅灰的双眼目光敏锐,洞察一切。他用这双眼睛观察事物,是个极其专注的观察家。他沉默寡言到了极点,整整一生都保持着这种极其专注的观察家的风范,但并非始终是那么鲜言少语。
内战爆发时,亨利年仅十八岁。他与威廉拿不定主意干什么好。北方上层阶级的青年似乎并不像他们南方上层阶级的同辈那样热心参战。詹姆斯家这两个年轻兄弟一到服役年龄都当了兵,并建有战绩。父亲写给友人信中的一句话对威廉和亨利并无影响。信中说:“我告诉他们,年轻的美国人在得到人生中的一点幸福之前(即:在未成家和生儿育女之前),不应走上死亡的道路。”
亨利耻于退却是没有什么可以怀疑的。他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方式所招致的冷言热语甚于他生活中的任何其他事情。纽波特曾有一处起火失事,他被别人叫去救火。这场火警不算特别大,不像他父亲十四岁时所遇上的那场大火。出于离奇的巧合,那次大火中他父亲失去了一条腿。亨利把纽波特的这次火灾叫作“不尴不尬的火灾”(他写作中用这一字眼时,总感到不大自在)。没人留意到亨利在那天晚上不尴不尬的火灾中弄伤了自己。不出三天他的伤就好了,可以到波士顿去旅行了。几个月以后,他到一位外科名医那里去检查身体。他在自述中没讲日期,但现已查明。即便用他本人的高标准来看,他的话也是含含糊糊的。“就在同样的一个黑夜”,——事实上是一八六一年十月——“我蒙受了一次可怕的,哪怕是表面看不大出来的伤。”他闪烁其词地把这次意外事故掩饰过去了。“在这种紧要关头”,即在战争中,“编造跛足的谎言怎么说也是不光彩的。”
亨利每每缺乏坦率的自我反省,甚至可以说是缺乏反躬自问的自我意识。他对别人比对自己看得更清楚。上面那番话是他在晚年写的。好作家的文字绝不会如此糟糕,如此拙劣隐晦,除非有什么事情要掩饰。美国的批评家兴趣十足地立刻得出这么个结论:那次意外事件致使亨利丧失了性功能。这类煞有介事的结论是在全部情况尚未弄清之前就公之于世的。即使事实确凿,也只有聪明过头。对心理分析那一套醉心到脱离现实的地步的人才会想出这般荒唐的事。在抽水机上操作会使人性功能丧失,这真是桩令人绝倒的事。而在事过数月之后,言行举动还像男人一样,若无其事,则更是堪称壮举了。讲到底,那位外科大夫对亨利的病情感到困惑不解;他的哥哥威廉受过医生训练,但后来也同样对此莫名其妙;要不是这么一层缘故的话,作出性功能丧失的诊断实际上可能就不会那么困难。
现在完全可以肯定,亨利的背部曾经受过伤,可能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椎间盘突出,当时大概被人认作是慢性腰痛。他感到怪难受的,有时剧痛难忍,但这种身心上的状态也能使他在入伍的道义问题上减少了一种考虑(他可能已经变得很不适宜于当兵打仗了),或许还使他不必考虑以后是否要去检查他的生殖机能了。
暗伤使他暗中得到解脱,于是亨利进了哈佛。在十九世纪,往往难以决定一个爱好文学并有才气的青年该学什么。当时通常仅有一种抉择:学法律。(可以把巴尔扎克、托尔斯泰、加尔多斯[10]以及比亨利·詹姆斯晚一辈的普鲁斯特作一比较。)和他们一样,他中途逃走了。在哈佛法学院他挨了一年,成绩平平,二十一岁时毅然采取行动,决心成为一名职业作家。
此后他终身都过着职业作家的生活,别事不问。除了加尔多斯,其他大作家都不完全像他这样。他发现他最初采取的那些行动意外容易,事实上他靠笔耕所得过日子是很早的,当然,十九世纪的生活费用并不高。他口口声声叫穷,他在晚年时弄得伊迪丝·沃顿想方设法为他行善,尽管如此,从二十来岁起直到逝世,作品给他带来的收入还是稳定的——不到沃顿本人或是赫·乔·威尔斯、布尔热、霍维尔斯[11]这些朋友的个人累积收入的十分之一,但他要是成了哥哥威廉那样的国际知名学者,相比之下,他的进项就算十分丰厚了。亨利走进文坛时还体会不到自己是多么幸运。多年来他的生活费用大多来自他的高水平的新闻文学。倘使在伦敦,他便会发现事情没有这么顺当。新英格兰的文化气候是为他天生地设的,然而他对此并不特别感激。他受到了詹姆士·罗素·洛威尔[12]和查尔斯、艾略特·诺顿[13]这样一些人的眷顾。他的那些笔致纤巧的评论在《大西洋月刊》和《北美评论》上找到了市场。后来霍维尔斯担任了《大西洋月刊》的编辑,这意味着亨利在该刊有了一位渴切欢迎他的短篇小说和论文的朋友和支持者。新创刊的《民族周刊》主编戈特金委托他撰写新闻小品。谁都不能把亨利看成是个具有一种为大众欢迎的眼光的报刊撰稿人,而如果在英国,要找到一家打算如此宽容大度的报刊恐怕也不太容易。
洛威尔和诺顿那个时代的波士顿文化水平甚高,但是未免太高不可攀了。难以想象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世上还有任何其他文化团体会鼓励一个无名小卒以《小说的艺术》这篇冗长武断而章法细密的论文来开始他的文学生涯。亨利在自己着手写小说之前,就大致酝酿了他的小说理论。他也是一位优秀的实际评论家。但后来当他陶醉于自己的理论之中时,他就不如以前了。像所有阐明一种批评理论的作家一样,他自然也据此要求自己的作品。
然而他具有一种宽宏大量的气质,他那善于赞誉的本领比他的理论更为宽容。年轻时他说狄更斯是“最肤浅的小说家之一”,这一评价完全吻合他的理论,但不是确论。同样荒谬的是把托尔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说成是大而无当的怪物,这表明了他对他们的艺术一窍不通。与此同时,他却认为,而且一向认为,巴尔扎克是一个最伟大小说家。不论这种评论有何论据,无可置疑的是:巴尔扎克大约是杰出的小说家中最不符合詹姆斯式的规范的一个。可是亨利在老年周游美国之际,还一直说巴尔扎克是非凡之才。这是亨利·詹姆斯十分可爱的地方。
詹姆斯可曾怀疑过:如果他所顶礼膜拜的巴尔扎克处于他(詹姆斯)的环境之中,他会写些什么呢?他可能不会长久怀疑。巴尔扎克可能会沉湎于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从文明的波士顿、纽约的贫民窟直到西部边疆。对于巴尔扎克这样一位从大处着墨而又富有激情的小说家来讲,美国就会是个极好的活动天地,但对亨利却并非如此。
他仿佛早已知道,描写美国人——即气质与地位跟他相同的美国人——同欧洲人之间的相互影响将是他选定的领域。在他心目中,这种相互影响已经是天真与世故的会合了。少年时的走南跑北已为他准备好了这样一个领域,但这一选择却是深深出自他性格的产物。美国人的天真是个凭空想象的概念;不妨看看他的朋友佛勒尔顿,就知道他几乎就像莫泊桑一样天真。其实,亨利本人也并不天真,不过他可以改变焦虑不安的性情,使之看起来像一种天真的样子。他善于观察真正天真的美国人,例如他的表妹明妮·坦普尔,她就是伊莎贝尔·阿切尔[14]的原型。亨利跟她的爱恋不算情深意长,她二十来岁就离开了人间,亨利倒因此得以解脱。他把那次解脱加以理性化,衍成所谓女人与爱情破坏艺术这种思想,这是在两性关系上极端畏怯的典型表白。
这并不是说他年轻时的生活过得很不愉快。只是到了后来,他才苦闷而又隐隐约约地认识到自己失去了什么,或者说压抑了什么。直到中年,他还没有这种感觉。他成了异乡之客。这对他倒挺适合。他尝到了不少恬静的、学院式的乐趣。当时铁路已遍及欧洲,旅行越来越舒适了。在旅游中,亨利的主要苦痛是常常便秘。出于单身汉的神经过敏,他老是疑心自己病了,把便秘看得过于严重,只有患晚期癌症的人才会这样。
三十多岁的时候,他选择了伦敦作为他的安身立命之地。在那里他待了几年,他的飞黄腾达的时期似乎即将成为现实,于是英国成了他终生的归宿。在这以前,他曾试图卜居意大利,因为他一向喜欢意大利。甚至纽约他也试过,想看看能否在那儿实现他那成为作家的理想。答案是否定的,因此他再也不打算待在祖国从事写作了。他在巴黎住了一年多,但没有打通社会的路子,而没过多久,他却发现伦敦社会在等待着他。他急于厕身法国的上流社会,正如二十年后血气方刚的普鲁斯特一样;但亨利却没有年轻的普鲁斯特那样的优越条件。法国社会比英国社会更难打入,一个美国人,就算他有门有路,一表人材,风度翩翩而且法语说得呱呱叫,也没有多大能耐。
他倒是进入了文学界,但他并不怎么喜欢那些团体。他认准了巴黎的许多名流目光短浅,都是二流人物。在这一点上,他并未全错。人们还有这样一个印象:他觉得他们谈吐粗俗,使他受不了;无论从美学上讲还是从精神境界上讲,都不值一谈,不过是在喋喋不休地谈论风流艳事而已。他真正景仰的只有福楼拜和屠格涅夫,尤其是后者。屠格涅夫成了他的偶像之一,在人品和艺术上,亨利从他那里学到了不少东西。他们对于创作小说的见解是一致的,不过屠格涅夫更为灵活,不像詹姆斯那样囿于理论。从格调直到精神境界,亨利的小说可与屠格涅夫的小说媲美,而无法与陀思妥耶夫斯基及托尔斯泰的小说并列,尽管亨利在评论时试图贬低这两位作家。
在意大利时,他没有结识很多意大利作家,可生活却过得更加愉快。十九世纪中叶以前,美国阔佬都认为意大利是惬意的住家之地。即使仅仅是小康人家,如当时侨居佛罗伦萨的英国人——布朗宁[15]一家和特罗洛普一家,也能过上一种阔阔气气的日子。一年有不到一千美元的进款(在1870年合200—300英镑),就能在罗马或威尼斯拥有一幢豪华的宅第。因此亨利可以派头十足地往返于罗马、佛罗伦萨与威尼斯,而威尼斯则是世界上他最喜爱的地方,在那里受到了美国相识的款待。
这些人当中有许多人是颇有教养的,还有些人抱着罗曼蒂克的态度寻求欧洲文明。少数人不论有无才华,都希望成为画家或雕刻家。还有个别人,如讲究排场的伊莎贝拉·加尔德纳[16],购买了许许多多的意大利绘画,带回到美国去。今天我们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可以看出,加尔德纳的鉴赏力是首屈一指的。其他许多人同样是有眼力的。亨利本人对于诉诸视觉的艺术也颇有眼光,这从他的小说中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得出来,不过缺少想象力。对于印象派或师法该流派的任何画家,他一向不理解。但是他所懂得的东西,他都了解得极为精确。对于建筑和意大利风景画,他也同样是有眼光的,比起多数意大利爱好者来,他对意大利历史有更多的了解。有教养的艺术爱好者要作横贯欧洲大陆的绅士式旅行,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正是大好时光,亨利充分利用了这一点。
这一群有特权的美国人不仅帮助亨利,使他能过得舒适安逸,而且为他的社交场中的成功出了不少力。他怀有崇高的文学抱负,唯独这个抱负是与他的性格不可分割的,是他性格的一部分。但是作为男子汉,他在三十开外时也感到,应该考虑在社会上谋取名位才是。我们将看到,在这方面,他与青年时代的普鲁斯特不无相似之处,而在他们的生活之间也有一些巧合。亨利开始向上爬的时候,不像普鲁斯特那么趋炎附势,不顾廉耻;尽管两人在数年之后对这套把戏都感到厌倦,但是相应地说,亨利最后感到的幻灭情绪就没有那么严重。
亨利历来有一点冷漠的激进主义的气味。不过,毫无疑问,在创作他的一部最优秀的小说之前的几年中(在我们一部分人看来是绝对优秀的),他想在“社会上层”谋得一席地位。这个普普通通的愿望很快就实现了,比起实现他的文学抱负来(这方面很可能引起他一些有伤自尊心的回想,虽然这种情况看来并未发生),要便当得多,圆满得多。说到在社会上飞黄腾达,他倒有不少有利条件。在文学上,他声誉日隆,这在十九世纪末期不是无足轻重的。他通身绅士气派,正如特罗洛普所说。当时他十分健谈,而且非常风趣,措词都经过推敲。他举止文雅,体贴别人,对待年纪大的妇女尤其恭敬和顺。他没有家小,因此成了饭局上的少不了的人。他并不自以为是,但具有权威而又不外露,谁都不把他看成可有可无。比表面看上去更起作用的是,他有不少强有力的美国保护人;这些人在伦敦已经负有盛名,受人尊敬。
洛威尔与诺顿这两家能够周游各地。新英格兰的上层在伦敦是受欢迎的,他们被视为自己人,而受到喜爱。如果可以从回忆录中作出判断的话,反过来英国人在美国却远非如此。波士顿和坎布里奇的文化界似乎对英国的同行不太感兴趣,认为狄更斯是粗鲁之辈,特罗洛普[17]没有教养(这话会使特罗洛普大发雷霆,因为他的先辈是极有声望的)。亚当斯一家[18]似乎对所有遇到的英国人私下里都没好感。
亨利从新英格兰的显贵那里带来的介绍信像符咒一般奏效。当他在伦敦安顿下来的时候,气派和单身汉福尔摩斯及华生[19]租下了维多利亚式的寓所那样,住于皮卡迪利大街附近的波尔顿街。在短得出奇的一段时间内他几乎每晚在外用餐,上午是他的写作时间;从事文学生涯的职业作者中要数他最认真了。晚间则参加社交活动。他到达伦敦一两年后,仅在一个季度中,他就外出吃饭一百四十次,平均四天中三天不在家吃晚饭。
男子带他上俱乐部去。不消说,主妇们则邀请他到伦敦的寓所作客。他常对乡间别墅作维多利亚式的访问。他相与最密的都是跟他相像的人物——维多利亚时代出类拔萃的知识界人士,如莱斯利·斯蒂芬[20]和他的一圈人,乔治·爱略特、托·亨·赫胥黎[21]、丁尼生与勃朗宁(后两位叫他失望)。社会上最时髦的人他也认识。但他与英国贵族不如普鲁斯特对法国的福堡·圣·日耳曼[22]那么熟悉,而只是泛泛之交。厚遇他的大人物都有点儿离经叛道,如罗斯伯里爵士、休顿爵士(曾叫理查德·蒙凯顿·迈尔斯,此人名声不太好)、查尔斯·迪尔克。话说回来,亨利对英国上流社会的情况还是有直接了解的,从拥有土地的乡绅到职业作家以及学术界人士。在三十三到三十八岁之间有几年,他过得快快活活,可说是他一生最幸福的时期。
这里有个客观的原因。他第一次写出了一部称得上轰动一时的作品。事与愿违的是,他再也没有获得如此之大的成功。这部小说即是《黛茜·密勒》。作品饶有新意,富于生活气息,但完全不像他的杰作那样精裁密致,或者说深思熟虑。与小说同名的女主人公是位聪明伶俐的美国姑娘,她挺自信,充满活力,为人殷勤可亲,好卖弄风情而又深信自己的行为无可指摘,在欧洲她却遭到了误解。在詹姆斯笔下的天真人物中,她是再天真不过的了。她与年岁相仿的欧洲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在罗马,她跟一个品行端正的意大利青年有过天真得难以置信的恋爱关系。晚间他俩在花园附近散步,爱猜疑的人以为他们在野合了。
亨利引起了轰动。人们称许他使“美国女郎”变成了时髦人物,几乎因为是他创造了她而称道他。黛茜·密勒这个名字风行一时,黛茜·密勒式的妇女服装用品在纽约的商店里到处都有出售。像许多首创者一样,亨利实际上并不是第一个描写这方面题材的人。特罗洛普曾经以更为出神入化的笔触和更加深邃的洞察力,在《公爵的儿女》中引进了一位美国姑娘。伊莎贝尔·波卡姗就像黛茜·密勒那样自信,善于交际;同样,她跟同时代的英国人也是相互映衬的。但在特罗洛普的笔下,波卡姗周围的美国和英国姑娘们比黛茜更讲究实际,她们的阅历很深。特罗洛普喜爱青年女子,写到她们时总带着一种感情,不希望把她们写得超凡脱俗。伊莎贝尔·波卡姗是英语小说中第一个栩栩如生的美国妇女形象,而她的父亲也是英国人所创作出的第一个写得令人信服的美国男子的形象。亨利可能读过《公爵的儿女》,并从中有所获益。他不是模仿,而是作为一个极其细心的读者,对作品融会贯通了。当然,优秀的作家历来是这样做的,而且恰到好处。
一举成名使得他非常得意,甚至由《黛茜·密勒》引起的喧嚣之声也教他高兴,因为美国有人指责他丑化了美国的女性。这部书并没有使他赚到多少钱,因为他的出版安排跟人们描写的同辈俄国人的情况差不多。他往往首先将稿子出卖给杂志连载。假如他能设法同时在英美两国的杂志上发表,那他就可以收到总共一千镑以上的稿费,足够他在伦敦的寓所舒舒服服地过上一年,而且还可以旅行。
他在脱手《黛茜·密勒》时疏忽了,那就是没有设法在美国杂志上连载;相反,在当时和以后却出现了一个非法翻印的平装本在书肆出售,数量多达几千册。这个数目对亨利来说是非同小可的。他的那些小说在连载之后出版的精装本,销数都极少。对此他并不耿耿于怀,因为他对自己的成功感到无比兴奋。他曾告诉他的哥哥威廉,在美国他从《黛茜·密勒》得到的全部收入还不到二百美元。
在处理他开始称作他的“大部头小说”时,他就没有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一位女士的画像》便是他为这部小说所选的书名,那会儿他可真是踌躇满志。篇幅不长的《华盛顿广场》一书销路甚好。在这部书和《黛茜·密勒》出版之后,他能为他的那大部头小说索取高价了。这部小说《大西洋月刊》准备连载。他可以指望获得高于他过去小说的稿酬了。一八八〇年他在佛罗伦萨动笔写《一位女士的画像》。一开始他就信心十足。这种情况多数作家一生只有一两次,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构思《卡拉马佐夫兄弟》时那样。亨利后来在精神上和写作技巧上都有把握,因为他对自己要写的东西一清二楚。这部书一定叫人满意。
他这样满怀信心是有充分理由的。关于亨利·詹姆斯的其他作品,人们可以而且确实看法不一。然而,这部小说却是公认的英语作品中的上乘之作,它透过文字谈到了不少关于亨利本人的情况,恐怕他还没有十分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书中某些描写心理状态的情景若明若暗,是别出心裁的;不过话得说回来,他本来就是个与众不同的人。
作为一个单独的艺术品来看,这部小说无懈可击。虽说是鸿篇巨制,基本的故事情节却简简单单,其中不少富有戏剧性的虚构是通过詹姆斯式的表现形式透露出来的。“女士”伊莎贝尔·阿切尔本人是经过亨利美化的美国妇女的理想典型。她聪慧过人,意志坚强而又充满理想,矢志寻求自由,做一个独立的人;尽管这种个性解放意味着什么,她自己也心中无数。男子见到她神魂颠倒,她对为自己所吸引的异性也有所表示,用的方式却给人留下了奇怪而且有点令人不安的印象。她天真无邪,这是十分自然的,她二十二岁就从纽约的上层社会来到了英国,是个地地道道的清教徒。但是比起十九世纪英国小说中的女主角来,她的天真具有更加深刻的意义。虽说那些女孩子(试比较露西·罗巴尔斯[23]、多萝西娅·卡苏本[24])对于个性解放的认识也同样不深,甚至比阿切尔懂得更少。她受抑制到了几乎没有性感的地步,而英国姑娘则不然。就此而论,亨利可能凿凿有据:女主角的原型明妮·坦普尔也来自文化背景相同的新英格兰。但是伊莎贝尔性格的那一方面却为这部以选择配偶为主要情节的作品增添了奇异的色彩。
当时伊莎贝尔囊空如洗,到英国拜访了几位阔绰的美国亲戚。背景描写得极好,书中的全部情景都是如此。在小说家的描写技巧与人物刻画上,亨利正处于才华横溢的阶段。她的叔公曾经发过横财,现在已是行将就木的人了。他买了一所具有克莱佛顿那样气派的宅第。他和儿子拉尔夫都看中了伊莎贝尔。但是拉尔夫身患肺病,不然的话,他就打算和她成亲了。这对于她倒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因为他比她聪明,又疼爱她,也能够理解她。可是别的求婚者出现了:其中有位心直口快、不谙世故而又喜欢别人顺从他的美国人,他的大男子主义使伊莎贝尔感到讨厌,而另一位是讨人喜欢的英国贵族,她觉得,他的生活和她的生活是能够融洽的。
她的叔公不久就死了,在此之前拉尔夫曾劝他把遗产分成两份:一半留给伊莎贝尔。拉尔夫堂而皇之地说,他的目的是想看到她获得自由,这样一来,他能够看到她以后的遭遇。据书中交代,这笔遗产使伊莎贝尔成了有钱的女子。书中写的是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实际数目总在六万到七万英镑之间。
想发妻财的人自然把她视为至宝。她到了意大利,在那里便有人迷上了她。他是詹姆斯惯于描写的那种被欧洲所腐蚀的美国侨民,一味培养自己的艺术鉴赏能力,除此而外,他无所事事。伊莎贝尔想凭借她的自由做出点出色的事来。在这方面,她是詹姆斯本人的化身,然而詹姆斯却运气好,能够通过艺术得以自我拯救并且取得物质生活上的自由。她缺乏这种表达能力。她所能做的就是嫁给这位美侨,让他发迹。
这是桩不幸的婚姻,书里其余部分把它写得很惨淡,而描绘却很生动。他开始憎恨她了,而她对丈夫的高雅的教养也渐渐失去了兴趣,因此同样也慢慢憎恨起他来了。他拿定主意要在心理上摧毁她,但是办不到,她的个性很强。亨利自己认为书中有一章写得最好。伊莎贝尔深夜独坐在她为他买下的罗马宫殿式客厅里,思忖着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选择,而这一选择又使她落入了怎样一个境地。
他一无所有,形单影只,却带有几许清高——这曾使她感到有趣,仿佛给了她机会……但正如她今日所见到的,要是她为了钱,她绝对不会这么做……归根到底,她的金钱是个包袱,一直压在她的心头。她心心念念地渴望把金钱的负担转嫁给其他有良心的人,转嫁给一个更乐意承受的人。除了把它移交给一位世界上趣味最高雅的人之外,又有什么东西更能减轻她的内心负荷呢?……
她可以再一次体验那种令人难以置信的恐惧心情,当初她就是怀着这种惶惶不安的心情来打量她的寓所的。打那以后,她一直在这四堵墙里消磨岁月;在今后的生活中,这四堵墙将把她困住。这是黑暗的房子,无声无息的房子,令人窒息的房子。当然那不是肉体上的痛苦;肉体上的痛苦也许倒是一剂良药。她可以任意来去;她有她的自由;她的丈夫是个礼数周全的人。他持身如此谨慎,叫人望而生畏。在他那种教养、那种精明、那种殷勤的背后,在他那客客气气、老成练达和熟谙世情的背后,隐藏着他的自私自利,如同一排花丛中的一条毒蛇。
这是伤心惨目的情景,因为尽管伊莎贝尔具有一个不无志气而又自以为是的姑娘的自私自利的一面,但她基本上还是慷慨大方、机灵活泼的。全章——上面仅摘引了一小段——给人留下的印象是:一个妙龄女郎居然本能上对异性出奇地无所需要,即使到了这时也所知甚少。老实说,我们不必苟同亨利对这一章的看法,他自视过高。这一章没有很好地点出内心的沉思,而且比全书其他大部分章节写得更加累赘。它只是使人联想到这是作者与主角的声气相通或许是作者自己还没有意识到的不满情绪。
对不熟悉全书的人说来,上面的引文并无代表性。小说的大部分都写得色彩绚烂,在这一点上,他以后的作品无出其右(只有几个短篇和一两篇随笔可以跟这部作品媲美)。许多对话往往妙趣横生,文体略嫌做作,但效果却令人赞叹。当亨利不想刻意求工时,他的文笔既充满了生气而又教人捧腹。在这部小说里,他做到了两者兼而有之。尤其应当指出,在一百年后的我们看来,伊莎贝尔·阿切尔可能缺乏人的本能,没有起码的生命感;但奇怪的是,我们知道现在依然还是像她这一类的姑娘;在我们心目中,她还是个生气勃勃的形象。
在《一位女士的画像》一书问世以后不久,亨利的母亲和父亲便相继去世了。这跟普鲁斯特的生活又有相似之处,二十年后普鲁斯特也遇上了同样的情况。虽说双亲逝世给亨利带来了悲伤,但却不像普鲁斯特丧母时那样陷入了哀不自禁的境地。对亨利具有主要影响的是他的妹妹病魔缠身,精神上经常不稳定,亨利负起了赡养的责任;其次是现在他可以终生定居英国了。
他在四十到五十岁之间这段生活,似乎是艺术成就的典范。在他的文学界同行看来似乎也是这样的。随着《一位女士的画像》的出版,他赢得了非同一般的好评。他的经济情况也大为好转。这时他已迁入了漂亮的单身公寓,可以眺望正合詹姆斯式人物口味的肯辛顿公园的景色。他肯定不止一次地感到,自己一直为之奋斗的东西开始到手了。从文献上看,他确实有这样的感受。然而他的心里还是有种说不出的心神不安。
心神不安是有一些简单的原因的。手头宽裕的日子并不长久,他有职业作家的忧虑。他的美国出版家破产了,他因此失去了一年大部分的收入。更教他担忧的是,他八十年代的那些小说受到的反应不及《一位女士的画像》那样好。《波士顿人》、《卡萨玛西穆公主》、《悲剧性的缪斯》还是表现出了他的才华,但没有彻底地打动他的崇拜者。这些作品也不是能彻底打动他们的作品。他不愧是个最高明的理论家,他可以提出许多立论周详的反驳,但他也许已经知道其中会有根本性的错误。
他当然明白两件摆在面前的无情的事实。期刊杂志都不是那么急切地盯着向他索稿了(但他多少还是源源不断地倾销自己的论文和短篇小说)。更难疏忽的是,他的成书作品的销售额甚至达不到他的英美出版商所预付的微薄款项。他们提供的预支数目越来越小,叫他恼火。他尚未赢得一批读者群众。在那些年头,拥有读者对他将是一种慰藉,这不单是为了钞票和生活安定,而且也纯粹为了博得反响。因为他显然不曾检查过自己的性格,所以他感到痛苦的还不仅是职业上的担心受怕。一种极度的心神不定变得愈来愈厉害了。用司汤达式的话来讲,这种情绪还没有最后凝结成形。按照他那种语言,不安与不满最终可以像爱情一样具形具体。这种情况似乎非常缓慢而又几乎是不知不觉地已经在亨利身上发生了。
这恐怕从极其细小的迹象中都能察觉出来。与莫泊桑会面及阅读他的作品使亨利受到震动。他在纸上写下了他的感想:那种令人难以忍受的赤裸裸的性的描写不可能是理解人的途径。它与一切其他的心理解释是冰炭不投的。亨利想到有人在读他自己的作品时可能有相反的想法,这时他或许产生刹那间的怀疑。对此谁也无法肯定。我们所确知的是,他正有意无意地与一个女人进入了微妙的关系。风流韵事倒没发生。如果发生了,反而好些。由于他的冷漠,那位女子受到了很大的创伤。
她的身世哀怜动人。她是位妩媚却孤寂的美国人,十分聪明,年岁比亨利稍大一点,所受教养跟他相同。名叫菲尼莫·伍尔逊,与菲尼莫·库柏是本家。她写的风土小说在美国获得了巨大成功,名气比亨利要响。她对亨利的作品佩服得五体投地,并且设法与他会了面。她对他一见钟情。亨利对女性颇有魅力。他感觉敏锐,有威信而又神秘莫测,一派温文尔雅的男子仪表。他带她到佛罗伦萨和威尼斯去旅行,领着她观光名胜古迹。也许是出于无心,也许是逢场作戏,他对她多少有些挑逗,但不是肉体上的挑逗,这是可以肯定的。他满口甜言蜜语。演了一连串一时进一时退的把戏。隔六个月,他又会在意大利发现她,向她表示——在她认为——眷顾。
她给他去信,表示敬慕。可能他也有回信,措词无疑是模棱两可的,但是——有点叫人摸不透——又十分热情,使她抱有希望。局外人无权责怪他。他也渴望得到情爱。他由于迟钝,或者人们也可以说是由于心中没有别人,他没有认识到,对她说来,他是她感情上的一个寄托。她活着是为了两人见面,而多年中他们只是偶尔碰头。最后,她独自在威尼斯过冬时,跳窗自尽了。
我们不妨略微考虑一下亨利在性方面的气质。目前所谓的聪明人一般都把亨利看作是普鲁斯特之类的同性爱者。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这未免太简单了,如同许许多多想把人分门别类的尝试一样。我们将看到,普鲁斯特可能真是个爱好男风的人。他在性关系上毫不胆怯,很可能跟女人也不是畏畏缩缩的,跟男子则肯定是大胆的。亨利在这方面却异常胆小;猜测他从未近过男色是有理由的,他就是这么胆小。如果不把他视为同性爱者,而是换个说法,我们可能倒更接近真实一些。他更像是个残废的、备受抑制而又屡遭挫折的男子。
在十九世纪过独身生活的人们中,在校长、学者和教士中间,这类人多的是,即使今日我们也不难发现。一位颇有眼光的心理学家,也就是埃德加·佛里登堡作过引人深思的分析。人们可能对他的分析有所保留,举出不同的例子:这些受到挫折的男子突然性欲发作,得到了性生活上的高度满足,他们自己都为之诧异。这种情况不为鲜见。但是,佛里登堡的分析确实描述了亨利后期生活的情况,而且把他引为例证。原文描写如下:
对于跟异性发生关系,有些男子抱有十分恐惧的心理,因此保持着青春期前的爱恋态度。他们看到青少年向前发展走了自己所不能走的那一步,因此在这些青少年身上看到了他们自己。这种男子对男孩的感情是温存的,常常对他们护持有加,因为他本来就是顾虑重重……(他的性的冲动)起初没有具体对象——他对男孩的爱是一般性的,因为这是爱自己身上“童气”的一种方法;也是通过“等同”使自己回想到最后一次性欲上感到“幸福”时刻的一种方法。他不是一生完全处于青春期;但在性的方面,他摆脱不了青春初期的困境,逃避的方法就是爱恋那种可能是他自己化身的青年男子。他往往是位很好的师长……因为他主观意识极强,善于仔细地剖析自己的情况,因而他每每又是位艺术家。
这里是以亨利为例的。
通常这类诊断需要用极有经验的眼光来加以检查。但上述诊断与我们所了解的亨利年岁渐长对跟青年男子(不是男孩子)的关系颇为近似。它或许会使我们对他艺术的特色有所了解。这些特色似乎仅仅来自他本人都不理解的一个内在领域,如同在《螺丝在拧紧》中所表现的那样,而这些特色跟伟大小说家的任何其他特色是迥然不同的。
对于他无法得到多数男子唾手可得的本性的满足这一点,他也许花了一段很长的时间才能应付,甚至接受。然而,在他年近五十时,那种不安有一些已与他实际生活上的忧虑交融在一起了。这是不满情绪凝固的部分,或许还不是最暗淡的部分。这促使他在文学上作出了一生最错误的决定,而给亨利带来了巨大的不幸。他决心通过写剧本来解决他的问题。
他看到周围所有的人都从创作剧本中得到名利与激励。他的小说却还没有找到读者。他想试写剧本。不止写了一个剧本,而是写了好几个,为的是能有个较好的成功机会。亨利明白他写的小说显示出一种天然的戏剧感,情景描写也都取得了如意的效果。他希望轰动剧坛,还不仅仅是希望。
不久他便发现剧坛上也是困难重重。经理们纷纷给他打气,可对展期延误又无法解释。当他完成了一部小说时,两三个月内即可付印(比二十世纪后半叶快得多)。没人干涉或打算易稿。到了戏剧界情况就不同了。剧本好似接受了,或者至少有人表示欢迎,然后一搁就是几年。经理有看法,演员亦然,文字仿佛失去了通常的意义。人家告诉他有个剧本写得极好,可他发现这不等于即将上演。这种情况使亨利反感。这样下去,戏剧怎能成为一种艺术形式呢?亨利期望一个作家能受人尊敬,期望像他这样的作家所受到的还不止是尊敬。
有位演员兼经理在改动他的作品时颇费了一番功夫。他就是爱德华·康普顿,他的儿子后来取名为康普顿·麦肯齐。麦肯齐善于模仿詹姆斯,从而沟通了两代人。爱德华·康普顿付给亨利稿酬,要他改编《旅行者》为剧本(如果读的不是纽约版本,这是一本有趣的小说)。使亨利感到茫然不解的是,康普顿东删西改,担任剧中主要角色,在外省演出,然后又回伦敦演出。在伦敦并不赚钱,却也没有完全演砸。其他的剧本更不成功。有一个剧本多少是给一位著名的演员兼经理有意打入了冷宫。美国经理达里就另一个剧本签订了合同,宣布将在他伦敦的新剧院上演。但他越看越泄气,末了安排了一次表演,而不是一场彩排,希望借此说服亨利收回剧本。
亨利怀着猜疑、害怕和无比辛酸的心情取回了剧本。可是他对另一剧本《盖·多姆维尔》还十分有信心。剧本是根据威尼斯历史上的一则轶闻逸事写成的。故事是这样的:一位年轻的贵族由于家中的全部男子都在一场时疫中病故了,只得放弃圣职。他奉命离开修道院,结婚传代。亨利把故事背景移到十八世纪,主人公成了位年轻的英国贵族,他在法国接受教育,立志成为本尼狄克教派的教士。亨利对自己的创作感到兴奋,乔治·亚历山大也有同感。他是那个演员辈出的时代里成就最大的演员兼经理。亚历山大认为主人公盖·多姆维尔这个古装角色由他扮演将显得光耀夺目。当亨利局促不安地坐在旁边时,他像康普顿一样,动笔修改了,把剧本缩短,使之更加紧凑。应该说他对剧本可能有所改进。一八九五年一月五日,这出戏在他那豪华的圣·詹姆士剧院首次上演。这是戏剧史上最令人难忘的一个夜晚。
亲自出席观看,是亨利受不了的。五年来他一直想着要在舞台上获胜。这次机会来了。主角是第一流的名演员,场子又在漂漂亮亮的剧院。他本人的大名对于伦敦文化界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实际上前排座位上坐满了他的朋友、崇拜者和支持者。为了打发那一段提心吊胆的时光,他自己却跑到几百码外的海玛克特剧院去观看王尔德的新作《无足轻重的女人》。就他所能看进去的内容来说,他认为该剧一无足取。而他自己那部了不起的剧作又如何能够幸存下来呢?
他只好走到圣·詹姆士剧院去听听反应。他从舞台侧翼看到亚历山大正在谢幕。一阵阵掌声和欢呼从前排座位上和亚历山大及亨利的崇拜者中迸发出来,楼座上却传出了喝倒彩的声音。后台的人看来个个都十分为难,只得对亨利一声不响。那天晚上真是一场灾难。在亚历山大的演员生涯中,那种讥笑与叫喊是前所未闻的。出于实际上的考虑,他已经提高了演出的票价,但情绪并未因此好转。亨利无法知道当时的情况,因为焦躁不安的心情已使他变得目瞪口呆,茫然若失了。忠实的友人们高呼“作者出来!”亚历山大居然领着亨利走上前来,那会儿他准是不知所措头脑发昏,失去了舞台感。前排坐客捧场鼓掌,票价便宜的后座观众却发出了大喊大叫,嘘声不断,尖叫声不绝于耳。这在一家伦敦剧院是难得听到的。他们可以原谅亚历山大,他是位大众喜爱的演员,可他们对作者却恨透了。亚历山大只得把亨利带回到舞台侧翼,这时他的演员神经已恢复正常,他再回到舞台上,为的是让观众平静下来。
无论对谁来说,这都是个可怕的夜晚。它在亨利的性格中引起了复杂的反应。其中有些反应迟早总会表现出来,但这一晚却起了加速和坚定的作用。他的剧作尝试就此告终了。
那个剧本果真那么糟糕吗?可能不完全如此。报界评论也还过得去。正统的批评家作了适当的赞扬。当时刚开始以戏剧评论家崭露头角的青年人,如萧伯纳、威尔斯、本涅特[25]正好也在座,他们也尽可能地做到客客气气。写出优秀的剧本来不是亨利的所长。说句实话,小说家中更擅长写戏剧的人也寥寥无几。他所受的抑制并不见得是个障碍:萧伯纳身上原始的感情也不比亨利多,但他却能把这种缺陷变作舞台上的名利双收。不过亨利还有个致命的缺点。他对于戏剧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是瞧不起的。
倘若你轻视自己所做的工作,那么你就无法写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吸引任何类型的观众。这是完全可以肯定的。亨利可能认为,在深度与效果的强烈上,任何剧本都无法与最优秀的小说相比,包括他本人的小说在内;莎士比亚的剧本或许是例外。作为一个理论问题,这是可以展开论辩的。但亨利所没有认识到的是,好的剧本比好的小说更难写,恐怕也更没把握。总之,相比之下在世界戏剧的宝库中,优秀的剧本要少得多。
亨利使自己的剧本变得庸俗化了,在这一方面,他超过了一个追求营利的剧作家连做梦时都没想做到的程度,这是他的态度所产生的特别的结果。他完全不必要地把《旅行者》改编得充满了低级趣味。一位职业改编者决不会这么做。亨利笔触中总带着三分掩盖起来的偏重情节离奇的特点,由于他太鄙薄戏剧艺术,他便在写剧本时对这种特点采取了听之任之的态度。《盖·多姆维尔》中第一幕的末行台词是主角的高呼:“多姆维尔一家万岁!万岁!”亚历山大肯定感到这么一句正配得上他那副好嗓子,就把它保留下来了。有谁能够想见亨利会在一部小说中使用如此糟糕透顶的语言?
这是一种典型的嘲弄。在首次上演的那一夜以后,亨利就不再写剧本了,但戏剧界并不就此把他遗忘。他去世以后,懂得戏剧的人看出他的作品中藏有不少戏。《华盛顿广场》被改编成了一出令人满意的戏。《往事》也是如此。给人印象更深的是,有剧作技巧的作家发现他的小说是可以在电视屏幕上改编为戏剧的优秀题材。《一位女士的画像》无论从美学上说,还是从其他方面说,成了一个最成功的电视剧。《使节》和《金碗》也是如此,不过略微逊色而已。引人注意的教训是,没有一个改编者试图把题材变得粗俗鄙俚。他们对戏剧和艺术手法更为尊重,而亨利在自己的戏剧创作的尝试中却及不上他们。
《盖·多姆维尔》的坍台是亨利生活中的一场危机,而且这次坍台也反映出了他的危机。菲尼莫·伍尔逊已经自杀了。现在,凝结起来的不满变得强烈了。他明白自己失去了什么,并且害怕即将失去什么。多年来他不时濒于精神崩溃的状态。但他是个性格异常坚强的人,有时强到了超乎意志的程度,他开始工作,重新建立生活。他最后的法宝自然还是他的艺术。为了获得名噪一时的成功而作的赌注已经失败了。那没有关系。他于是更加坚定地主张他自己的那种不受欢迎的艺术,并不想以此强加于人,但却带着所有的权威性。他的权威性依然很高,而且不久后变得更高了。他的艺术就是纯艺术,即自成一家的理想的小说。因此,一年年地出现了亨利·詹姆斯的传说,所有这些在本世纪上半叶我们都是知道的。如同所有这类传说一样,它比真情实况简单得多,但却不无蹊跷。
他生来就是位师长,与我们前面看到的心理分析恰恰符合。他有威望、耐心和把握。应当怎样写小说便是他给人的教诲。他是唯一的一位发展了一套明确的小说理论的重要小说家。关于小说理论,普鲁斯特的论述更加精细,但就指导青年学生来说,却并不适用。
总的来看,詹姆斯的理论起的作用只有害处而不是益处,这恐怕是持平之论。他的理论中条条框框太多了。如果完全依照他坚持的角度进行创作,那么陀思妥耶夫斯基、托尔斯泰及狄更斯就都不可能进行创作了。如前所述,亨利在非正式的批评言论中的确是把这些作家的作品不放在眼里的。特别是他的理论也无法适用于巴尔扎克。如同前面所强调指出的,亨利不惜笔墨而又极其热情地对他备加颂扬,但又不能自圆其说。
在他自己的创作中,就故事和艺术这两方面来讲,他的理论都起了好的作用。人们对于确信无疑这种精神,总是抱有好感的,而且一旦有了好感,就很难改变。甚至那些不轻易推崇别人的人也不例外。威尔斯便是一例。尽管有一次恶狠狠地发作了一番,他对这位老前辈还是怀有异常的尊敬。大家都听过亨利的令人难解的长篇大论,手指在空中捏紧,停了半天,想找到唯一适当的字眼。要是有谁试着提出这个字眼,那可是不能原谅的。挺有意思的是,这跟一代以后的尼尔斯·波尔[26]在哥本哈根时的情况颇为相似。他为理论物理学家们所作的讲演也同样是学究气十足,费解难懂,一讲起来肯定也是一时半刻不能结束的。
以亨利本人的艺术而论,他的理论更有直接的意义。应该说,以下所谈的只是少数人的看法。到了中年生活的后几年,亨利的艺术在内容上渐渐变得空泛了。他想说一些艰涩的,无疑也是很复杂的东西,但是看来这些东西并不那么多。一位优秀的、责任心强的作家到了没有多少内容可写时,他就只好凭借自己的精湛技巧(我们看得出狄更斯也有类似情况)。亨利具有高超的艺术技巧,更有技巧理论作为后盾。他受到了易卜生的象征主义的吸引,并且运用了这一手法,如在《鸽翼》和《金碗》中。象征主义实际上对他并不适用,然而却帮助他克服了内容空洞的问题。同样也有助于他后期小说的语言问题。所谈的东西大多是过去说过的话,虽说不像亚历山大文风[27]那么铺张扬厉。这种技巧无形中帮了忙,令人想起这可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相比。亨利后期运用了一切想象得到的表达手法,以充实本来可以包含更多内容的形式。除了《卡拉马佐夫兄弟》一书以外,陀思妥耶夫斯基也未能找到一种形式可以淋漓尽致地发挥他所要表达的内容。
在詹姆斯作品的纽约版和修订版的著名序言中,我们多少能够看出这些变化的过程。序言对于他的创作活动,尤其是对他多年前的作品显示出了真正的深知灼见,以前还没有一位作家这样清楚地论述过自己是怎样写作的,修订版同较早的版本相比,往往文字更加精雕细琢,格调也不同,但并不更佳。有几部作品给修订得面目全非,或者说给改坏了。虽说这是另一个问题,但就心理学而论,最有意义的修订是在《一位女士的画像》的结尾:在纽约版中,古德伍德的一吻使伊莎贝尔完全认识到他是个热情的人,使她懂得了肉体爱是怎么回事。她退缩了,但是得到了启示。这一节没有写好,因为对于亨利的性格说来,要写好它,仍然是一个过于沉重的负担。有趣的是亨利到底这么写了。
以笔者看来,《使节》是詹姆斯后期最优秀的作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该书是早期题材的改写,但更加圆熟精湛,在全集中堪称佳作。后期其他长篇小说跟较短的小说(其中最突出的是《螺丝在拧紧》)相比,不免相形见绌。在《螺丝在拧紧》中,亨利并未刻意求工,但内容犹如天成。
因此,亨利作为高明的文学立法者,阐明了自己的艺术,依然还有创作力,他咬紧牙关度过了他最后的二十年。他抱有更大的期望。大部分生活却是件令人失望的事。但他尽管神经非常激动,他的精神还是顽强不屈。他也尽可能地利用了这一点。
在家务安排上,他也尽可能利用了这一点。他可能一度希望能像保罗·布尔热在伊耶[28]那样,以豪华的生活方式度过晚年。亨利不得不安于一个年迈的文人那种小康境遇,颇像一位略有额外私人进款的剑桥教授。他在拉伊买了一所适当的乔治时代的建筑风格的住宅,在那里他能够口授作品(从执笔到口授这一改变使得他的文字插入语更多、更漫无边际),款待友朋。他备有充足的食品和大量较好的酒,尽管他本人不喝过量的酒。他在拉伊的生活安排得有条有理,不失体面,他的进项刚够开销。他确实有一桩非常教他沮丧的事。这就是他的作品的纽约版本遭到了失败。对此他曾经寄予最后的期望,在最后定稿时,他花了好几年工夫,全心全意地热烈工作。原指望这一版本的刊行将会给他带来一笔收入,作为晚年生活费用。它装订漂亮并由纽约的斯克里布纳书店发行,结果却几乎是毫无销路。
不过在一九一三年,他还能在伦敦租赁一套相当宽敞的公寓房子,拉伊的寓所仍留作度夏之用。他的伦敦公寓在卡莱尔大厦,坐落于切尼街的河堤尽头,客厅俯瞰着泰晤士河(几年以后,托·斯·艾略特也居住在卡莱尔大厦)。亨利手头并不拮据,他也没有落到这地步的危险。问题是伊迪丝·沃顿以为他生活贫困。她脑子里一有念头,便立刻采取行动。
她与亨利的关系一向带有高雅的喜剧性色彩。亨利惯于夸大其词,自己也觉得这关系滑稽可笑。他们两人善良大方,但如果以为他们天生很相配,那就错了。前面谈到过她十分阔绰,非常有钱,是位非常成功的作家,而且非常活跃。她突然拜访住在拉伊的亨利,坐着最新式的大型轿车,还有司机和随行仆人。亨利刻板而又平静的生活秩序给打乱了。他在给至交的信中称她为“孤寂天使”,有时也管她叫“金莺”。她带他坐着汽车风驰电掣,上英国各处游览,而亨利却无心于此。她似乎把拉伊的“兰姆之家”看作是寒酸的村舍,其实它却颇有气派。亨利常爱抱怨钱不够花,她也听到过。伊迪丝决定给他想点办法。亨利应获得诺贝尔奖金。
当然,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想法。她发挥通常的精力、效率和影响,去动员支持者。当时,西班牙人也同样在为加尔多斯帮忙。对两个人的反对理由差不多,虽说从政治意义上讲,亨利不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不过,他和加尔多斯在本国之外都不出名,说得准确点儿,亨利在英语世界之外默默无名。应该说,这基本上是真实的。跟加尔多斯一样,亨利没有获得奖金。
伊迪丝没有气馁,又想出一个主意。她和亨利的著作都是同一个纽约出版商出版的。她与查理斯·斯克里布纳讨论了一个友好的阴谋。她把自己名下一笔为数较大的款子暗中划出。斯克里布纳可以向亨利提出,这笔款子作为亨利尚未动笔的一部小说的预支稿费。由于亨利此时的健康情况已经不好,看来那部书也未必能完成。这么一笔钱能使亨利高兴。斯克里布纳乐于照办。亨利惊讶地收到一封措辞得体的来信。信中充满了爱慕和敬仰(却不是虚情假意),说是斯克里布纳渴望着他再写一部小说,打算预付八千美元的稿酬,以表诚意。亨利一生中不曾有人给过他数目这么大的预支稿酬,他原可能有所猜疑他收下的这笔款子。
接着伊迪丝心犹未已,又想出了个主意。这一着却非常糟糕。同加尔多斯的情况一样,时间也完全相同,她建议扩大预订数目,但结果适得其反。亨利尽管牢骚发个不停,可根本不拮据。即使他手头拮据,那样做他也会感到气愤的。他是个自尊心极强的人。他一无保留地就把这个建议顶回去了。
伊迪丝跟他一样为人宽厚。我们并不清楚他是否知道他俩之间还有更加相似的地方。实际上她的生活也屡遭挫折,即在爱情和性的问题上。她的婚姻使她一无所得。人们传说的她与华尔特·贝尔尼的恋爱持续了很长时间,她从中并没有得到什么。或者说,她所追求的东西她并未得到,不过她比亨利要幸运些,也不像他那么羞怯。她跟亨利的老相识莫尔顿·佛勒尔登却有一段不长的插曲,使她得到欢乐的性生活。在很多方面,尤其是在银钱问题上,佛勒尔登是个小人;不过跟巴尔扎克一样,他给和他同居过的女人,可能还有些男子,带来过幸福的时刻。他是个情场老手,喜爱给人带来欢快,对伊迪丝也是如此。
人们纷纷猜想,亨利肯定没有这份福气。但在最后二十年中,他从多情男子那儿得到了感情上的补偿,毕竟是聊胜于无。这批年轻人还不止三两个。第一位是个有自大狂的挪威裔美国人,名叫亨德利克·安德森。他使亨利体验了普通的肉体生活和他艺术和生活中都回避的东西。他们显然没有任何过分的举动,只是拥抱温存而已。从这时起,亨利不仅在给亨德利克的信中,而且在给后来遇上的青年的信中尽是这类字眼。这并不是完全的性爱解放的征象,更多的却是痛苦的征象,但总是一种征象。尽管信中满是恳求,而且措辞动人,亨利没法使安德森经常去看他。他们一共约莫会面过四次。实际情况是安德森有一种狂妄的幻觉,认为自己是位了不起的雕刻家,或者说他即将成为这样一位雕刻家。他征求亨利的意见,可又置若罔闻。他的夸大狂的野心与另一位挪威籍的雕刻家维盖兰德相似,但后者还设法在一所奥斯陆公园中陈放奇形怪状的雕刻品。
年轻人中最令人愉悦的是约瑟林·帕尔斯,格里格雷夫人的外甥,他是加尔威郡的大家子弟,祖上是英国——爱尔兰人。他长得俊俏,有说有笑,举止潇洒,体贴人而又十分单纯。认识亨利很久之后,他说亨利是他相识的人中最可爱的一个。他还带着一副真的困惑不解的样子表示他说不出亨利怎么会那样喜欢他。
这是亨利的恋爱和类似恋爱的事件中最平静的一次了。最后一个对象是休·华尔波尔,这件事在英国专好男风的人当中引起了嘲笑,其中不无几分醋意。实际上年轻的华尔波尔给年老力衰的亨利带来了不少安慰。他为人机伶,急于求成,毫不做作,豪放不羁。亨利可以完全按照心理学测验图来为他提供意见,订出艺术法则,并在人情世故和处身行事上对他加以指点,做一个既像慈父又像爱友的人。有人说,据说是华尔波尔自己传出来的,他有一次暗示他俩同床共寝,亨利畏缩了,说他不行。这是流言,但也并非不可能。华尔波尔为人不受约束,而且有同性恋癖。就任何控制本能行为的意义上讲,亨利在以上两方面均非其人。
一九一四年夏,亨利已经患病了。他十分关切大战的情况。他终生都把英国当作文明的发源地。他听不进美国人的批评,尤其不能忍受听到人家说什么爱尔兰籍美国人对敌国援助和同情。他的许多朋友都在参战,其中有约瑟林·帕尔斯。他想出一点力,主动陪伴比利时伤员,因为当时需要能用法语对他们谈话的人。这原算不了什么,但对一个生活讲究而又身患疾病的老人来说,已经不简单了。
然后他又决定多做点事。一个有点可笑的官僚主义例行公事触动了他。一九一五年夏季,他人在拉伊,整个身心却沉浸在战事里,同其他有识见的人一样,无法预见战争的结局,这时当局要求他进行外侨登记。这使他感到痛苦。过去三十年来他一直生活在英国,总的算起来,他一生中大多的岁月是在那儿度过的。他对英国有感情,几乎每个英国人他都喜欢。他爱这个国家。有时也带着冷静的眼光来观察英国,但那时,他对一切事物一切地方都是冷眼旁观的。如果说亨利对什么忠心耿耿的话,那就是对英国。
他毫不踌躇就采取了唯一的手段:申请加入英国籍。
要不是因为战争,他不会这样做。亨利不是一个愿意改换国籍的人,正如他不想改名换姓或改变他自己的一切一样。这不符合他的处世为人。早几年改换国籍对他更加有利,这一点他肯定是明白的。比起在美国来,他在英国是一位更有地位的人物。当时政界的要人,特别是首相阿斯奎斯[29],对他极为尊重。阿斯奎斯是一位颇有文学素养的人。如果成了英国人,亨利就可得到国家所授予的荣誉。但没有迹象说明亨利曾考虑过这个问题。
这会儿在黑暗的战争年头他却这样做了。他办事异常果断,颇有骑士架势。他的名字就是他所有的本钱。这样做是正确的。他对在美国的亲友作了说明,但告诉他们已经作出了决定。手续很快办妥,首相本人便是他的保证人之一。
英国人对此感到高兴。这对他们说来,无疑是宣传上的一着好棋。在文化界看来,亨利是当时最有名望的美国人。《泰晤士报》将亨利入英国国籍一事作为要闻加以报道。亨利写过并且非常熟悉的英国官方和上流社会都感到这件事令人欣喜。
很快他的病情就恶化了,死亡渐渐临近,他缠绵病榻达数月之久。并不是顺利地寿终。他的神志已经不清,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一九一六年元旦英国政府宣布授予亨利·詹姆斯先生英国最高文职勋章。
他似乎知道这件事,并感到几分欣慰。他经常神志不清,不过他还给一位友人捎去封信,说他一定要活下去。他产生了幻觉:正在乘船旅行;自己是拿破仑。他紧紧地抱着生命不放,维持了几个星期,终于在二月的最后一天与世长辞了。
他的丧礼在切尔西老教堂举行,骨灰运往美国。六十年后,一块刻着他的姓名的金属碑给安放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墓地;在近代,这是表示逝者葬在该地的象征。六十年是漫长的时间;这样做也算不上表示多大敬意;但所能做到的也只能如此了,而且其中自有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