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汉字
“九钱一斤?怎么不去抢!”
吕广粟嘀嘀咕咕,也难怪他这么说,五铢钱的购买力,大概是后世rmb的2倍,这么一算,这乡市里猪肉9钱才能买一汉斤(250克),相当于70多元一公斤啊,简直是贵得离谱!且远超牛羊肉价格。
任弘听说,在中原,羊价五百,猪价三百,可到了敦煌却完全反过来。
只因在敦煌生活的小月氏、羌、归义胡,往往饲养马、牛、羊,还有骆驼、驴、骡等,他们常用这些牲畜和编户齐民换粮食,唯独不养猪。
因为猪作为杂食动物,在放牧时,除了吃少量草叶外,块茎、蘑菇、野莓、野果等也来者不拒,这些东西可是游牧民妻女采集的目标。
所以猪与牧民食谱相冲,再加上此地气候干燥,除非是湖泽河水边,否则戈壁旱地上,不适合牧猪。
羌、胡也没学会汉人将厕所猪圈一起盖,让猪吃矢长膘的办法,所以在生存资源匮乏的草原沙漠地区,诸如西域、河西、漠北,游牧民对养猪根本提不起兴趣,反而是东北老林子里的夫余人,却又对养猪情有独钟。
于是敦煌的猪,只能靠为数不多的编户齐民圈养提供,数量比牛羊少,自然是物以稀为贵了——虽然在任弘看来,没阉割过的猪肉口感远不如牛羊肉,但它毕竟是中原人吃了几千年的肉食,传统在那摆着,逢年过节祭祀先祖,不杀上一头总说不过去。
既然猪肉这么贵,任弘只随便看了两眼,就回头去问那几个羌民羊怎么卖了。
虽然买卖做不成,但吕广粟却与那屠夫闲聊开了。
“来买肉蔬的燧卒?哪个燧的?”屠夫看出来他们的装束,是守燧的候望兵卒没错。
吕广粟一拍环刀,笑道:“破虏燧!”又指着买羊的任弘道:“这位便是任燧长!”
“破虏燧……莫非就是前几日查出凌胡燧私通匈奴,奸阑出物的烽燧?”
“好像是这么叫,我听说那燧长就姓任!”
杀猪的屠夫这么一说,旁边几个肉铺也加入了议论。
敦煌县北乡距离长城最近,此事好歹也是惊动郡中的大案,早就传开了。再加上那个被杀的刘燧长家就在乡邑里,邑中不过两三百户人家,翻案后的情形,大伙都听刘燧长的家人提及过。
“我听说,是凌胡燧的程燧长私通匈奴,杀戮官吏,但破虏燧新来的任燧长才上任数日,便觉察到了奸情,带着兵卒将他们一举擒获!”
“捉得好!今日能放奸商出塞去,明日就能放胡人入塞来,到那时遭殃的还是吾等。”
卖猪肉的屠夫说到兴起,竟拿了一大块五花猪肉,用蒲叶一裹,就往吕广粟怀里塞去:“我也服过役,知道候望不易,汝等捉了奸人,也相当于护得北乡周全,这块肉不要钱,送你了!”
旁边几个摊位也有样学样:“这牛肚剥洗干净了,拿去罢。”
“送汝等几根羊蹄。”
甚至连卖狗肉的狗屠也来凑热闹,捏着几根可疑的棒状物嚷嚷道:“狗鞭要不要?很补的!”
油腻腻的手,拿着五花八门的肉塞过来,吕广粟有些发懵。
任弘也被屠夫们的热情搞得有些感动,但眼看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了集市交通,甚至还有孩子被挤倒,哇哇大哭,加剧了场面的混乱。
他连忙扶起那跌倒的小屁孩,将挤掉的拐杖还到一位老人手中,自己则站到市旗下,朝众人拱手道:
“诸位父老,好意吾等心领了,但候望察奸,这本就是燧长分内之事,不敢居功。父老们请安心,任弘在职一天,就会站好一天岗,至于这些肉食,二三子还是按照市价卖我吧。”
说着,让吕广粟给屠夫们钱,猪肉牛肚照单全收,只没要狗鞭——他们一群汉子吃了这玩意好拼刺刀么?然后就牵着刚买的一头肥羊,离开了集市。
“是个好燧长,亏得有这样的人,吾等在塞内才能安睡。”
眼看任弘远去,集市里的众人都对这后生赞不绝口,甚至已有几个大妈询问旁人:“这位任燧长可婚配了?”
而任弘骑在马上,回过头看去,只占了一条街的乡市虽小,却熙熙攘攘,充满了人情味和烟火气。
半个月赶一次的乡市,会从早上一直开到傍晚,让十里八村的人都来各取所需,推让之间,尽显市井风味。
这份日常生活是多么熟悉啊,让任弘恍惚觉得,不该是边塞该有的模样……
塞上是铁血峥嵘,戈壁风沙,塞内则是男耕女织,鸡犬相闻,黄发垂鬟,怡然自乐,多么奇妙的对比。
“这就是长城,还有我们这些戍卒存在的意义吧。”
任弘发自内心感慨道:“真希望敦煌的百姓,能一直过风平浪静的日子,不必再受匈奴袭扰之苦!”
……
等任弘他们回到破虏燧时,已是日上三竿,韩敢当在做早上的巡视,而宋万则趴在案几上,一手拿着个东西,一手持着笔在认真地写着什么……
“燧长回来了。”
见任弘他们归来,宋万连忙放下手中的物件站起身来,帮忙拎肉牵羊。
宋万的变化是很大的,经过凌胡燧的案子后,他现在对任弘唯命是从,不复刚来时的杠精模样,前几日甚至厚着老脸向任弘请教如何识字——做燧长要书写《日作簿》,每年还得为燧卒上功,所以必须识字,宋万资历是够了,却吃了没文化的亏,错过了很多次升迁。
任弘没有拒绝,稍加指点,然后每逢闲暇时,就老是见宋万在那练习了。
任弘走到案前瞅了一眼,果然,宋万放下的是一个木觚,用木块削成几面而成,这当然不能作为正规的文书,而是在烽燧置所里常见的“习字简”。
在敦煌烽燧里,不乏宋万这样渴求识字的吏卒,因为简牍有限,他们就随便找来木棍削一削,每一面上都能习字,写得满满后刮掉,就又能重复利用了,便宜又实惠。
宋万也是有意思,他最先求问的,不是任弘也不懂的诗、春秋,而恰恰是其父亲、母亲、妻、子、孙的名字。
任弘由此得知,这老宋别看才四十多岁,却已有两女一子,皆已成婚,前年刚有了孙儿。
不过这木觚上的字,却也不是其亲眷的名字,而在反反复复书写一个字:“漢”。
每一面上都是如此。
“为何只练这一个字?”任弘问宋万。
宋万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身为大汉子民,为大汉守了这么多年烽燧,却连‘汉’字咋写都不知,实在不该。更何况,瞧来瞧去,总觉得这字甚是好看,只可惜,我笔下写来就变丑了……”
宋万有些惭愧,他手上沾满了墨,显然花了不少功夫,但觚上的字迹歪歪扭扭,十分笨拙,只有小学二年级初学练字的程度。
任弘却道:“天汉、大汉,这的确是最大气,也最该学会的字。”
“已经比最初有进步了,宋助吏勉之,这样练下去,到冬至日的时候,你就能自己给家里写信了!”
宋万颔首称是,从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到能写出字来,让人有种成就感。他念叨着自己之前许多年被农忙、服役耽误了,儿子也是个睁眼瞎,但孙儿却万万不能落下,一定要让他从小识字……
和任弘走到院外,吕广粟和张千人正准备杀羊剥羊,而买来的面粉也倒在陶盆里了。
宋万看着这些食材问道:“燧长说今日要带着众人好好吃一顿,庆贺一番,这是要做什么吃食?”
“敦煌名吃。”
任弘捋起袖子准备揉面,笑道:“胡羊焖饼!”
……
PS:第二章在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