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风险管理
1.基本步骤
建筑物或公共设施是否采取防雷措施及相应措施的选择,都应依照IEC 62305-1执行。基本步骤如下:
· 确认受保护的物体及其特征;
· 确认物体的各种类型的损失及其对应风险R(R1~R4);
· 对各种类型的损失导致的风险R进行评估;
· 通过风险R1、R2、R3与可承受风险RT的比较,对防护需求进行评估;
· 通过采用防护措施前后损失的比较,对防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注:在此情况下,为了估计防护费用,必须对风险R4的组成进行评估)。
2.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建筑物方面的问题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需要考虑的受保护建筑物的特征包括:
· 建筑物本身;
· 建筑物内的装置;
· 建筑物的构成;
· 建筑物内的人员或在建筑物外围3m区域内站立的人员;
· 建筑物损害可能影响的环境;
3.风险评估需要考虑的服务设施方面的问题
受保护的服务设施是指以下两者之间的物理连接。
· 电信交换站与用户大楼之间、两个电信交换站之间或两个用户大楼之间的通信线路(TLC)。
· 电信交换站或用户大楼与分配节点之间,或者两个分配节点之间的通信线路。
· 高压变电站与用户大楼之间的电力线路。
· 配给站与用户大楼之间的管道。
另外,风险评估还需要考虑线路设备和线路终端设备,包括:
· 多用复用器、功率放大器、光纤网络单元、仪表、线路终端设备等;
· 断路器、过电流保护器、仪表等;
· 控制系统、安全系统、仪表等。
4.风险容许值RT
可承受风险表现为雷电引起人员死亡或社会、文化价值的损失,其典型值如表2-3所示。
表2-3 可承受风险的典型值
5.评估防护需求的步骤
依照GB/T 21714-1,在评估物体的雷电防护措施需求时,应考虑如下风险。
· 对于建筑物,考虑风险R1、R2和R3。
· 对于公共设施,考虑风险R2。
另外,每种风险的考虑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确认风险的组成部分RX;
(2)计算被确认的风险组成部分RX的值;
(3)计算总风险值R;
(4)确认可承受风险的最大值RT;
(5)将总风险值R与可承受风险的最大值RT进行比较,如果R≤RT,那么不需进行雷电防护;如果R>RT,那么针对其所有的风险,被评估物体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使R≤RT。
确定是否需要雷电防护的流程如图2-1所示。
图2-1 确定是否需要雷电防护的流程
6.评估防护措施经济性的程序
对于建筑物或公共设施,除确定其是否需要雷电防护外,为减少经济损失L4,确认采取防护措施的经济收益是很有用的。风险R4组成的评估使用户可以衡量在采取雷电防护措施前后不同的经济损失。
确定雷电防护措施经济性的程序如下:
(1)确认风险R4的组成部分RX;
(2)计算无雷电防护措施下被确认的风险组成部分RX;
(3)计算每种风险组成RX导致的损失;
(4)计算无雷电防护措施下总损失CL;
(5)采用选定的雷电防护措施;
(6)在选定雷电防护措施后,计算风险组成部分RX;
(7)计算在受雷电防护的建筑物或公共设施内由风险组成RX导致的损失;
(8)在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计算总损失CRL;
(9)计算选定雷电防护措施的年度成本CPM;
(10)成本比较,如果CL<CRL+CPM,则雷电防护措施不能节约成本;如果CL≥CRL+CPM,则雷电防护措施可以节约成本。
评估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成本效益的流程如图2-2所示。
图2-2 评估采取雷电防护措施的成本效益的流程
7.雷电防护措施
按照损害的类型,雷电防护措施被直接用于减小风险。
雷电防护措施如果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则认为其是有效的。具体如下:
· IEC 62305-3建筑物内减小活体伤害和实体损害的雷电防护措施;
· IEC 62305-4减少内部系统失效的雷电防护措施;
· IEC 62305-5公共设施的雷电防护措施。
8.雷电防护措施的选择
根据每种风险组成(RA、RB、…)在总风险(R1、R2、R3和R4)中所占的份额,以及不同雷电防护措施的技术和经济因素的要求,设计者应选择最合适的雷电防护措施。
为选择高效的雷电防护措施来降低风险R,一些重要的参数需要确定。
对于每种类型的风险,总有众多的雷电防护措施可供选用。这些雷电防护措施或单独,或联合,可使条件R≤RT成立。雷电防护措施的具体方案应根据技术和经济因素来确定。建筑物雷电防护措施选择的简化程序如图2-3所示,服务设施雷电防护措施选择的简化程序如图2-4所示。无论哪种情况,安装者或设计者都应确认并减小最重要的风险组成部分,同时也要考虑经济因素。
图2-3 建筑物雷电防护措施的选择流程
图2-4 服务设施雷电防护措施的选择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