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建筑物的雷击风险评估方法
国外普遍重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研究,从《雷击损害风险的评估》(IEC 61662)的颁布到《通信局站雷电损坏危险的评估》(ITU-TK.39)的执行,再到《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IEC 62305-2,2006年)等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应用,两大国际专业化组织颁布了相应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标准,形成了较完整的技术体系,为雷击风险评估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依据,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国内雷击风险评估虽然起步较落后于发达国家,但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防雷意识的增强,中国相应发布了一系列防雷技术规范。2002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必须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国家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具有审批权的执法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另外,还要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以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对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进行了要求。
我国于2006年首次将《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IEC 62305-2,2006年)等同引用到中国,形成了中国的国家推荐标准GB/T 21714-2:《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2008年),为中国防雷减灾事业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在GB/T 21714-2中,风险值RX=NXPXLX。其中,RX代表各类风险值,NX代表每年危险事件次数,PX代表建筑物的损害概率,LX代表每类损害产生的损失率。
雷击风险评估的任务如下。
(1)评估是否需要防雷措施。首先识别构成风险的各分量R并计算其值,然后与相对应的风险容许值RT比较,决定是否对建筑物或服务设施采取防雷措施。如果所有的风险值均小于容许值,即RX<RT,那么不需要防雷;如果所有的风险值中任何一项风险值大于容许值,即R>RT,那么应采取相应的有效防雷措施,以减小风险。
(2)防雷措施的选择。找出关键的若干参数,以决定减少风险的最有效的防雷措施。对于每类损失,有许多有效的防雷措施,可以单独采用或组合采用;应选取技术上和造价上均可行的防雷方案,从而使R<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