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学观念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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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春秋》之变经与经变以及史之大原

周、秦、汉之间儒学发生三变,第一变是儒学之六艺变为经学,上节已论之;第三变是经从载道之学变为天人灾异之学,后文将亦论之。于此,仅论其第二变,即六经作为古代历史文化折中之学,亦即古史学之宗子,为何与如何变为绝对真理的载道之学,以及新史学何以与此有关。由于秦火之后,至汉初,五经之学虽渐渐恢复,但《春秋》以外之四经作为古史学之宗子,认知日浅,而《春秋》为孔子史记,《左氏春秋》整齐“仲尼弟子”对《春秋》之异传,其事实与观念幸因司马迁之论载而得以流传,故此处拟以《春秋》作为主轴,从第二变切入,略窥三种变化间之关键。

据陆贾之言,可知六经最迟至秦、汉之际,已不再被儒家弟子视为古史,《诗》《书》已非记言之史,《春秋》也非记事之史,余经更无论矣。然而孔子修《春秋》之时,未尝不知此种学术是“古者国史策书之常”,是以订《春秋》之教为“属辞比事”,并谓“《春秋》之失乱……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於《春秋》者也”。然则何谓“属辞比事”?

按:《春秋》据旧史而笔削,其方法不取补充史事,反而是约文去烦,以一万余字记载二百四十二年之事,恐怕比原来之旧史记更简要,盖其所欲修者,殆是一部方便其教以及弟子学之教科书耳,删《诗》《书》等也应如是观。是则《春秋》作为书籍之性质,于孔子应有近代史讲纲之意,以故当初之构想原就不以文字论述史事为主,而是欲保留旧史记之体例书法而略事笔削,以为讲本;至于对史事之本末、书法以及评论,殆即在讲堂上说明。此即讲本宜简、讲论宜详之教学方法,所以孟子才有“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之说,是即表示孔子于《春秋》文本之外,另与弟子详细口说齐桓晋文以及管仲诸事也。

或谓孔子因讲论近代历史人事,褒贬之间恐会触犯时讳,以故不笔之于书,仅在讲堂论述,如前引司马迁《十二诸侯年表》,谓“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又谓“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闲则章,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罔褒,忌讳之辞也”。[21]甚至谓褒贬乃天子之事,孔子为之,所谓“约其辞文,去其烦重,以制义法,王道备,人事浃”是也,以故隐约其辞,此即荀子《劝学篇》所称“《春秋》之微也”。此种种说法,或许《汉书·艺文志》所述,可以代表汉儒综合之见。该志云:

仲尼思存前圣之业……以鲁周公之国,礼文备物,史官有法,故与左丘明观其史记,据行事,仍人道,因兴以立功,就败以成罚,假日月以定历数,借朝聘以正礼乐。有所褒讳贬损,不可书见,口授弟子。弟子退而异言。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论本事而作传,明夫子不以空言说经也。《春秋》所贬损大人当世君臣,有威权势力,其事实皆形於传,是以隐其书而不宣,所以免时难也。

此说已是《春秋》成为载道之书,所载为绝对真理,学术格局已定之后事矣,恐怕与战国以前,“属辞比事,《春秋》教也。……《春秋》之失乱……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於《春秋》者也”之教旨大有差距。

“讲本宜简、讲论宜详”是教学方式,“文辞忌讳,不可书见”是现实压力,此压力承受之沉重,尤以在历史作为贵族统治阶层记忆之时代为然。然而此现实压力问题之所以发生,弟子却谓是因孔子欲行或已行“天子之事”所引起,此则牵涉到高层政治矣。揆诸孔子为人以及晚年在鲁之情況,作《春秋》是为行“天子之事”,以故谨慎用辞、隐约其文之说,恐怕经不起考验。而且,孔子既敢据旧史以修《春秋》,又公开讲学,故谓其因忌讳而文辞隐晦如此,是亦小看孔子之器识,以及其在弟子面前谆谆然讲学之表现,而视其为贱儒也,故此说亦不可信。因此,可以求解者,应往旧史本简,孔子笔削之而更简,用以方便教学,并于讲学时说明其事如何,何以如此用辞,何以如此笔削,更合“属辞比事,《春秋》教也”,以及“属辞比事而不乱,则深於《春秋》者也”之旨。

盖所谓“属辞比事”,从训诂言,即《说文》所谓“属,连也。”《段注》说:“今字以为联字……其义实通也。”《说文》又谓“比,密也。”《段注》则说:“其本义为相亲密也;余义命俌也,及也,次也,校也,例也,类也,频也,阿党也,皆其所引伸。”是则属辞就是连缀文字之意,比事则是与事相密相及之意;而“属辞比事”,即是连缀文字而使之与事实相接近,也就是晚近史学所谓如实书事而文如其事之意,以故涵盖了下列之四个层面,即:

一、先要究明其事之真相为何;

二、再判断其事所蕴含之义法(记事者当时之真理)为何;

三、推究用何文辞始能适当表示此真相与义法;

四、思考如何连缀此文辞使记述与事情之真相与真理相结合。

此四层面既合训诂之义,也符孔子据旧史而笔削,用以方便教学之当时情实。因此,所谓文辞忌讳、天子之事,恐是儒家弟子“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而刘知幾几已于其《惑经》篇初解此惑矣。

六艺各有教学宗旨与目标,孔子笔削旧史以成《春秋》,原意是欲教弟子如何理解以及判断史实,而后恰当属文以记述之,此即“属辞比事”之《春秋》教真义;不理解错误,不弄错关系,不用错文字,不写错事实,则是“属辞比事而不乱”,是“深於《春秋》者也”。此本是史官记事之艺,而孔子用以教弟子。由于属辞前先以王制义法判断事情,以使属辞用字能恰与其事相比,为史官记事之法,以故当孔子认为董狐判断事实,归罪赵盾无错,所用弑字亦恰当时,遂称赞董狐为“古之良史”,“书法不隐”;复因孔子判断灵公也有可责之处,以故其自己于“赵盾弑其君”之后加书君名,以示其不君。

试再以此事为例,孔子书“赵盾弑其君夷皋”,其事实《左传》已论述之,《公羊》《谷梁》文同于《春秋》,但《公羊传》于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记“晋赵盾弑其君夷”后,解说此事则系之于鲁宣公六年,全文为:

六年,春,晋赵盾、卫孙免侵陈。赵盾弑君,此其复见何?亲弑君者,赵穿也。亲弑君者赵穿,则曷为加之赵盾?不讨贼也。何以谓之不讨贼?晋史书贼曰“晋赵盾弑其君夷”,赵盾曰:“天乎,无辜!吾不弑君,谁谓吾弑君者乎?”史曰:“尔为仁为义,人弑尔君而复国不讨贼,此非弑君而何!”赵盾之复国奈何?灵公为无道,使诸大夫皆内朝,然后处乎台上,引弹而弹之,己趋而辟丸,是乐而已矣。赵盾已朝而出,与诸大夫立於朝,有人荷畚自闺而出者。赵盾曰:“彼何也,夫畚曷为出乎闺?”呼之不至。曰:“子大夫也,欲视之,则就而视之。”赵盾就而视之,则赫然死人也。赵盾曰:“是何也?”曰:“膳宰也,熊蹯不熟。公怒,以斗摮而杀之,支解将使我弃之。”赵盾曰:“嘻。”趋而入。灵公望见赵盾,愬而再拜。赵盾逡巡北面再拜稽首,趋而出。灵公心怍焉,欲杀之。於是使勇士某者往杀之。

勇士入其大门,则无人门焉者;入其闺,则无人闺焉者;上其堂,则无人焉。俯而窥其戶,方食鱼。勇士曰:“嘻,子诚仁人也。吾入子之大门,则无人焉;入子之闺,则无人焉;上子之堂,则无人焉,是子之易也。子为晋国重卿,而食鱼,是子之俭也。君将使我杀子,吾不忍杀子也。虽然。吾亦不可复见吾君矣。”遂刎颈而死。

灵公闻之怒,滋欲杀之甚。众莫可使往者,於是伏甲於宫中,召赵盾而食之。赵盾之车右祁弥明者,国之力士也,仡然从乎赵盾而入,放乎堂下而立。赵盾已食。灵公谓盾曰:“吾闻子之剑,盖利剑也,子以示我,吾将观焉。”赵盾起,将进剑。祁弥明自下呼之,曰:“盾食饱则出,何故拔剑於君所!”赵盾如之,躇阶而走。灵公有周狗,谓之獒。呼獒而属之。獒亦躇阶而从之。祁弥明逆而踆之,绝其颔。赵盾顾曰:“君之獒,不若臣之獒也。”然而宫中甲鼓而起。有起於甲中者,抱赵盾而乘之。赵盾顾曰:“吾何以得此於子?”曰:“子某时所食活我於暴桑下者也。”赵盾曰:“子名为谁?”曰:“吾君孰为介,子之乘矣,何问吾名。”赵盾驱而出,众无留之者。

赵穿缘民众不说,起弑灵公,然后迎赵盾而入,与之立於朝,而立成公黑臀。

可见《公羊传》系年即已不妥,而其一再以自问自答之方式,执着于问谁弑君,为何弑君,然后为了回答此问题,始对本事予以说明,而说明时又横添枝叶,是典型之讲堂论说,而为“文胜质则史”,远不及《左传》之清楚明了。至《谷梁传》,则于宣公二年秋九月乙丑条载述如下:

晋赵盾弑其君夷皋。穿弑也,盾不弑,而曰盾弑,何也?以罪盾也。其以罪盾,何也?曰灵公朝诸大夫而暴弹之,观其辟丸也,赵盾入谏,不听。出亡,至於郊。赵穿弑公,而后反赵盾。史狐书贼曰:“赵盾弑公。”盾曰:“天乎,天乎,予无罪!孰为盾而忍弑其君者乎?”史狐曰:“子为正卿,入谏不听,出亡不远,君弑,反不讨贼,则志同。志同则书重,非子而谁?”故书之曰晋赵盾弑其君夷皋者,过在下也。曰:於盾也,见忠臣之至,於许世子止,见孝子之至。

则其执着于自问自答赵盾未弑君而被书弑君之理由,而对本事之解说更是模糊。此类事例两传比比皆是,较读三传即可知其差异。值得注意的是,此两传在传述《春秋》简要之文时,其重要之方法是自我设问而自我作答的讲说方式,目的殆非为了说明史事之过程真相,而是为了解说史官为何如此记载,据何义法,《春秋》经文为何如此属辞,并且常是跳过或忽略第一层面,而径从第三层面反推第二层面。亦即先推究用了什么文辞,然后推究为何用此文辞,而此文辞究竟内蕴何种王制义法是也。如此讲论《春秋》经,或许得到孔子真传——尤其方法论——的一部分,但自兹以降,至汉世的今文经学派遂独重其中之所谓“微言大义”部分,甚至视为“属辞比事”之教旨所在。

此方法是先文字判断,而后是价值判断,最后始是事实判断或略作事实说明。《春秋》经文原本已简,此法不仅易使史实真相不明,抑且能否真得王制义法或孔子之意,亦将势不可知。在事证不足征之下,“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遂易将“《春秋》教”径直带往载道说理之“空言”方向发展,已颇脱离孔子“属辞比事”之原意,以故司马迁于《自序》中,特在说明孔子作《春秋》是欲“达王事而已矣”时,立即引“子曰:‘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於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之言,说明孔子即使透过王制义法以对历史人事从事褒贬,然其前提仍是先弄清楚以及尊重史实,而后始由事实表明真理,否则即是“空言”,与“属辞比事”之旨不符。由此而论,王安石谓《春秋》是“断烂朝报”,固为夸张失实之言;但若如桓潭在其《新论》所言:“经而无传(指《左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22]则是实情。

孔子笔削原已文辞简要之旧史以成其《春秋》,用以方便教学,并于讲学时说明其事如何,何以如此用辞,何以如此笔削,内中即不免涉及对历史人事之褒贬。既然如此,当孔子论及“有威权势力”之人事时,态度相当谨慎隐约,固可想见;但若谓“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则恐不尽然。盖《春秋》书“赵盾弑其君夷皋”,以及子曰“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正可作为其文辞及言论,对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人事,并不太回避之例证。

齐桓晋文以及管仲赵盾,正是“有威权势力”者,而孔子却站在更高之位置,对其予以褒贬。因为记载历史是天子之事,以王道义法评论诸侯大夫之功过也是天子之事,以故孟子才会说孔子“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此语,仍是本于史官依据王制义法以属辞比事之古史学立场而言。不过,约略同时代而为子夏弟子之公羊高,答问孔子“曷为为《春秋》”时,则谓“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云云,是即从正面及更高之价值解说《春秋》,为汉儒谓孔子创制作法、一王之法诸说,留下了开端。公羊高所口传,至汉初录而为书,正是首部列于太学之《春秋公羊传》,[23]影响甚大,然其与孟子对传述《春秋》略有异同,则正是“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之写照。无论如何,从孟子至公羊高之言,已可知何以《春秋》之由艺而变为经,由作为古代历史文化折中之学而变为载道之书矣。此改变或许不是“仲尼弟子”因亲见亲闻而开始,但却是始于再传“儒家弟子”之传闻以及所传闻。

大抵言之,孔子笔削原已简约之旧史以成《春秋》,故属辞遂不能免于微晦,而仲尼弟子特重此“《春秋》之微”,认为内有孔子深义,而各安其意以解释之。左丘明的确也有此认识,以故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志而晦,婉而成章,尽而不汙,惩恶而劝善,非圣人谁能修之”(见《左传》成公十四年),又说“《春秋》之称,微而显,婉而辨,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是以君子贵之”(《左传》昭公三十一年),此即后世所谓之《春秋》五志。既然“《春秋》之微”含有圣人惩恶劝善之旨,此即是“乱臣贼子惧”之原因,也是《春秋》所以能“拨乱世,反诸正”之原因,以故此圣人所“制《春秋》之义”,无疑是绝对真理所系之道。左丘明虽因“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決定以论述史实之方式传经,但对“《春秋》之微”也并非完全不讲究。《春秋》学既有此特色,本就较其他诸经易于论道说义,只是经儒家弟子之传闻以及所传闻,遂确立了《春秋》辨是非、明道义之性质。

及至汉初《公羊春秋》大师董仲舒出,更将孔子与其《春秋》之位阶提至空前之高。司马迁《自序》引仲舒之言云:

余闻董生曰:“周道衰废,孔子为鲁司寇,诸侯害之,大夫壅之。孔子知言之不用,道之不行也,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以为天下仪表,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以达王事而已矣。”

此言无异谓《春秋》是“天下仪表”之书,孔子用以“达王事”,且地位高于天子,故连天子也贬,由是遂使《春秋》由经变为道,确立绝对真理之地位。董仲舒又于《天人三策》云“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则经为载道之书,而道则出于天,天为绝对不变之真理,而孔圣承之,故圣、经、道遂三位一体,皆为绝对真理之所在。仲舒即据此以为前提,而向汉武帝主张独尊儒术之说。

仲舒主张独尊儒术成功,除此之外,尤与其“通三统”“五行灾异”以及“天人相与”之说有关,且是其使《春秋》经学质变为神秘学术之关键。此说见于其答汉武帝之策问,即《天人三策》之中,[24]于此仅略述之,其详细学说请见本书第五章之第一与第二两节。仲舒于《天人三策》之第一策,即力论《春秋》之学实为天人相与之学,而云:

《春秋》之中,视前世已行之事,以观天人相与之际,甚可畏也!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不知自省,又出怪异以警惧之;尚不知变,而伤败乃至。

答第二策时,又明言《春秋》是“素王”之文:

臣闻尧受命,以天下为忧,而未以位为乐也,故诛逐乱臣,务求贤圣,是以……教化大行,天下和洽。……尧崩……舜……即天子之位……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至於殷纣,逆天暴物……万民不安,故天下去殷而从周。文王顺天理物……悼痛而欲安之,是以日昃而不暇食也。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万事,见素王之文焉。

所谓“先正王而系万事”,即是《公羊传》开章所力申之“大一统”说。[25]因此至其答第三道策问时,遂再进一步阐明孔子作《春秋》与天人相应之关系,并据“大一统”说而力主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臣闻天者,群物之祖也……故圣人法天而立道……繇此言之,天人之征,古今之道也。孔子作《春秋》,上揆之天道,下质诸人情,参之於古,考之於今。故《春秋》之所讥,灾害之所加也;《春秋》之所恶,怪异之所施也。书邦家之过,兼灾异之变,以此见人之所为,其美恶之极,乃与天地流通而往来相应,此亦言天之一端也。……《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按:先秦诸子是“用史立言”,儒家公羊、谷梁诸子是“载之空言”,而董仲舒却是别辟新途,“以《春秋》灾异推天意”,隐然融古史原有之观念,墨家、阴阳家诸学说,乃至方术等术艺,而会于《公羊》之学中,以自成一说。其说不仅使儒家与诸子争长自此有了最后结果,抑且也使儒学——尤其是《春秋》经学——走上了神秘妖妄之途,与子贡所谓“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相违。抑有甚者,是使原为孔子施行历史与道德教育之《春秋》,经此解释,遂背离了以人文为主体,以及“不语怪力乱神”之要旨。其时《谷梁》《左传》尚未列入学官,以故《公羊》学之董仲舒流别,从此遂使《春秋》经学蒙上了“儒教”方术之色彩,此变化世多知之。此转变自是儒家者流先由仲尼“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而儒家弟子复又代代传闻以及所传闻,所演变出来之结果。

其后董仲舒因辽东高庙灾而推天意,为主父偃所疾,取其书奏之。“天子召诸生示其书,有刺讥。董仲舒弟子吕步舒不知其师书,以为下愚。於是下董仲舒吏,当死,诏赦之。於是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司马迁对“董仲舒竟不敢复言灾异”,用辞质疑而批判,远较班固强烈,[26]表示对其《春秋》公羊学不表赞同。然而,司马迁之不赞同,不代表多数汉儒如刘歆父子、班固父子等人亦不赞同,观《汉书·艺文志·六艺序》论六艺之教云:

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

可知《春秋》之外的他经尚颇能保有经学之性质,但此经学已是明显的以儒学解六艺,而非就六艺折中于六艺矣,至于《春秋》一经,则更已成为“断”阴阳灾异,以至“断”狱之学。六艺出于古史学而变为经学,《春秋》更走入阴阳灾异之学,由是《春秋》之原为古史学,遂不复或不易为人所悉,以致古代史官所职以及史学之发展,益更不明。

当司马迁撰《太史公》书时,壶遂质问其“孔子何为而作《春秋》哉”?司马迁为此紧张得借用前面董仲舒之言,声言《春秋》为“为天下仪表”,是孔子透过褒贬“以达王事”之书,并再用自己之语言,引《公羊》学之义,长篇大论推崇《春秋》云:

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存亡国,继绝世,补敝起废,王道之大者也。……《春秋》辩是非,故长於治人。是故……《春秋》以道义,拨乱世反之正,莫近於《春秋》。《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万物之散聚皆在《春秋》。……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前有谗而弗见,后有贼而不知。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经事而不知其宜,遭变事而不知其权。为人君父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蒙首恶之名。为人臣子而不通於《春秋》之义者,必陷篡弑之诛,死罪之名。其实皆以为善,为之不知其义,被之空言而不敢辞。……《春秋》者,礼义之大宗也。夫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法之所为用者易见,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

此为肯定《春秋》载述绝对真理之表示。又当壶遂再问及“孔子之时,上无明君,下不得任用,故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今夫子上遇明天子,下得守职,万事既具,咸各序其宜,夫子所论,欲以何明”之时,司马迁面对尊圣宗经之格局,更紧张得唯唯否否,力辩云:

不然!……余尝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余所谓述故事,整齐其世传,非所谓作也,而君比之於《春秋》,谬矣。

此言乃表示其所为是继承史官之志业,目的是欲用述故事(历史事实)来整齐世间传闻,以追求历史真相,而非所谓作一王之法也。述故事整齐世传是学术(史学)范畴之事,而垂文断礼义、当一王之法则是绝对真理,以故司马迁急着撇清,力谓不能“比之於《春秋》”。盖因其根据《春秋》学在当时之质变,也认为孔子“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其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27]因而是经之缘故也。显然,司马迁已于其学术观念中,将史学与今文经之《春秋》公羊学作了清楚划分,被其质疑之《春秋》灾异学更无论矣,故在学术史上,此实为首次史学与经学分流观念之表现。此观念不待魏晋以降始出现,只是在《公羊》大盛、《谷梁》继兴之世,其间刘向、刘歆父子又为《七略》,将《太史公》书列入“春秋类”,故令经、史分流之观念,需延后始由晦渐明而已。[28]

为此,年十岁则诵古文之司马迁,撰《太史公》书时,重视《公羊》学以及诸子学论说“故事”之处,远轻于其征引古文经。例如,撰述第一篇《五帝本纪》时,即以“太史公曰”的方式,明确提出依本文献主义足征原则以整齐世之传闻,乃谓:

《尚书》独载尧以来,而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荐绅先生难言之。孔子所传《宰予问》《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传。余尝西至空桐,北过涿鹿,东渐於海,南浮江淮矣,至长老皆各往往称黄帝、尧、舜之处,风教固殊焉,总之不离古文者近是。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顾弟弗深考,其所表见皆不虚。书缺有间矣,其轶乃时时见於他说。非好学深思,心知其意,固难为浅见寡闻道也。余并论次,择其言尤雅者,故著为本纪书首。

撰述《十二诸侯年表》时,更径直批评“儒者断其义,驰说者骋其辞,不务综其终始”。此两处所言及之《春秋》,其实所指为《左氏春秋》,故于《吴太伯世家》遂更直接云:“余读《春秋》古文,乃知中国之虞与荆蛮句吴兄弟也。”盖稍前时自鲁恭王壁所出土者乃是古文之《左氏春秋》,在西汉世不被视为传经之作,因而也就不被立于学官,[29]但却是桓潭所谓“经而无传,使圣人闭门思之十年,不能知也”之传。

由此可知,儒家弟子传闻以及所传闻,继续“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如此,孔子之《春秋》被董仲舒等人扭曲如彼,至于诸子之随意利用史事以立说则更无论矣,以故司马迁遂于汉兴“百年之间,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时,祖述孔子所定《春秋》教之原意,依据六艺学——亦即古史学——之原貌,并参考以史传经、以事见义而言事合一之古文《左氏春秋》,论考历史发生之行事,稽其发展成败兴坏之理,于是整齐旧史,开创其新史学。其《自序》声称欲“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又称欲“以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盖即指此而言。此处所谓的六经异传殆即针对儒家弟子之人人异端,而所谓的百家杂语则是针对随意用史立说之诸子学而言也。

总而言之,儒家者流盖出于孔子,孔子所学则本于王官,尤其源于史官,所以章学诚“六经皆先王之政典”“六经皆史”之说殆近于真。然而,孔子虽是私家修史之祖,且不无“述中带作”,但所承来自古史学,被弟子各安其意为口传解释,以致渐失其真,尤其《春秋》一艺,渐渐脱离了孔子作《春秋》以及“《春秋》教”之原意与用心,遂将《春秋》“属辞比事”“属辞比事而不乱”之艺,带往以王道义法辨是非之经学方向发展,至汉初已是孔子创制,“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之绝对真理;复因董仲舒之论说,竟至变成“《春秋》以断事”之阴阳灾异学经典。是则可知,原出王官之六艺古史学,凝敛而为子学之儒家,复为后学之儒家子弟,反以仁义礼智之儒学解释之,而奉以为经。此由儒艺而至儒经之变化——六艺学之变经,遂令经学由古史学之宗子变成别子;及至《春秋》经学引入阴阳灾异之术,是为《春秋》的经变,令此古史学再变质,与早期儒学大不相同矣,或可称之为“今文儒学”或“新儒学”。[30]《春秋》学不论经学化或灾异化,要之至汉武帝朝已自成新学术,以故使古史学之承传流变因以不明,孟子所谓“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之认识,自汉以后遂鲜有深识于此者。

其后主张“六经皆史”,“六经皆先王之政典”的章学诚,竟于其《文史通义·答客问中》,申论其自谓出于王官政典之《春秋》史学是“家学”,而批评唐宋以降已不明此旨,其说云:

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所以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者。必……有以独断於一心。及其书之成也,自然可以参天地而质鬼神,契前修而俟后圣,此家学之所以可贵也。[31]

其实此说不仅有自我矛盾之嫌,兼且亦笼统混乱。因为就先秦学术而言,“孔子所学”是王官之古史学,“孔子之学”始是李斯所谓之“私学”,为“百家语”之一的儒家“家学”。而且,笔削的方法或许蕴有独断于一心,而欲纲纪天人、推明大道之意者,但是殆不可能轻易臻至事具始末,而通古今之变的史学境界。

退一步而论,后世以马、班史学为主流,而此新史学之正式创始者是司马迁,其人颇有意于“正《易传》,继《春秋》,本《诗》《书》《礼》《乐》之际”,又欲“拾遗补艺,成一家之言,厥协六经异传,整齐百家杂语”,是则后世史学之主流发展,诚与《春秋》古史学——古文《左氏春秋》学一脉相承有关;但观司马迁上述正、继、本、拾、协诸言,可知其史学之渊源亦不仅“本乎《春秋》”一艺,而是推本于由孔子所传、源出于官学的全部六艺之学,否则即无以解释其《太史公》一书为何撰有礼、乐、律、历等八书。至于司马迁所欲成就之“一家之言”,诚如其《自序》所述,概是“罔罗天下放失旧闻,王迹所兴,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以通古今之变,而“俟后世圣人君子”之家学。因此,纵使孔子作《春秋》,内有笔削之义而文成规矩,而又有纲纪天人、推明大道之意,然大体仍是承传古史学,阐明王制义法,而颇加予一己之笔削及意见而已,尚未完全脱离官方之史学方法以及价值系统。此与司马迁自言之史学方法,以至其“是非颇缪於圣人,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序游侠则退处士而进奸雄,述货殖则崇势利而羞贱贫”之独立史学价值相比,[32]二者可谓大有差距。何况司马迁治史追求原始察终、见盛观衰,论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如此才能真正成就“事具始末”,“通古今之变而成一家之言”的“家学”。其详愿留下章再赘。章氏不明《春秋》学之由艺变经,再因经变而为灾异之学,是司马迁所不敢自比者;更不明古史学与新史学间之流变发展,以及二者性质与宗旨之异同。于是执《春秋》经学之说以论《春秋》古史学,复将《春秋》古史学与《太史公》新史学混为一谈,殆有违于原始察终以及属辞比事而不乱之旨,难怪其于《文史通义》开章高论《易教》《书教》《诗教》之余,尚缺《春秋教》之篇章也。


[1] 见《周礼·地官司徒》之“大司徒”及“保氏”职掌,页15及21。

[2] 孔子原无内圣外王之言,此言乃后世儒者所发挥。《礼记·大学》载儒学作为“一以贯之”之学云:“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可见当初并无内圣外王之分。

[3] 文章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史语所集刊》4~3,1934年版。

[4] 参见《史记·孟子荀卿列传》,卷七十四,页2348。

[5] 详见《荀子·儒效篇第八》,(王先谦《荀子集解》,台北,世界书局《新编诸子集成》本,1978年,后同)页73~93。

[6] 孟子见齐宣王,“宣王问曰:‘汤放桀,武王伐纣,有诸?’孟子对曰:‘於传有之。’曰:‘臣弑其君,可乎?’曰:‘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弑君也!’”(《孟子·梁惠王下》),此是在君主面前说明人民对暴君有革命权。又,孟子之时,已是“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以故孟子大力宣扬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并自称“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声言是为了继承三圣(指禹、周公、孔子)之后,欲以辩来“息邪说,距跛行,放淫辞”,至谓“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孟子·滕文公下》),则是继立德、立功、立言之后,欲以立辩卫道,其学说境界实高于荀子。

[7] 墨子称引诗书,以故《淮南子·主术训》谓“孔、墨皆修先圣之术,通六艺之论”,而同书《要略》篇更谓“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云。按:孔子所取之诗书仅是王官所存之少数,例如,诗有三千而孔子仅取三百,因此有佚诗佚书之名。孔、墨既是皆修先圣之术,即有可能同取材于王官,以故所谓“墨子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者,殆可置疑。本文以下所引诸子书,均据台北,世界书局,《新编诸子集成》,但标点符号则作者自为。

[8] 参见《汉书·艺文志》,卷三十,页1746。

[9] 本段述兼爱之内容与引文,请详见孙诒让《墨子间诂》卷四《兼爱》上、中、下三篇,述天志之内容与引文,见卷七《天志》上、中、下三篇,不赘注。

[10] 《孟子》末章载孟子曰:“由尧舜至於汤,五百有余岁,若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於文王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知之;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由孔子而来至於今百有余岁,去圣人之世,若此其未远也,近圣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无有乎尔,则亦无有乎尔。”《公羊传》则三谓“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见隐公元年冬十二月、桓公二年三月、哀公十四年春三条。

[11] 语见《谷梁传》桓公二年正月条,页6。按:《礼记》成书于周、秦之间,以故应为闻而知之或所传闻而知之之说,盖《论语》无载此言,而亦少见如此整齐长篇之言论。

[12] 详见《墨子间诂》卷九《非儒下》,上篇已佚。

[13] 详见《荀子·非十二子篇》,卷三,页59~66。

[14] 详见《文史通义·内篇一》(台北,华世出版社,1980年版),卷一,页28。

[15] 详见《荀子·劝学篇第一》,卷一,页71。

[16] 孔子曾庭训其子孔鲤,说“不学《诗》,无以言。……不学《礼》,无以立”(《论语·季氏》)。他曾解释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於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表示诗不仅可以表达情志、有利交际,且可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增广知识,起码此亦为孔门诗教之目标。

[17] 此二经须先读,其实至汉代犹然,如前述的刘歆,就是“少通《诗》《书》而善属文”;著名诗篇《孔雀东南飞》中,兰芝自谓“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也是其例。余例尚多,于此不赘。

[18] 《论语·八佾》载子曰:“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类似之言亦见于《礼记·中庸》,所谓“子曰:吾说夏礼,不足征也;吾学殷礼,有宋存焉;吾学周礼,今用之,吾从周”是也。

[19]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陆贾“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高帝不怿,乃谓陆生曰:“试为我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陆生乃粗述存亡之征,凡著十二篇。每奏一篇,高帝未尝不称善,左右呼万岁,号其书曰《新语》(见《史记》卷九十七,页2699)。本文所据《新语》的版本是世界书局《新编诸子集成》。

[20] 例如,《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以《春秋》为例,指出“及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四家之中,《公羊》《谷梁》立于学官,《邹氏》无师,《夹氏》未有书”,可见形诸文字者称为传,仍为口传者亦称为传。

[21] 见《史记·匈奴列传》,卷一百一十,页2919。

[22] 《新论》收入严可均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日本京都:中文出版社,1972年版)之《全后汉文》,卷一四,页546。

[23] 引文见《公羊传》鲁哀公十四年春之末章,页67。按:公羊高解说《春秋》,当时仅是口传,至汉景帝时始由其玄孙公羊寿与胡毋生录而为书,内多称引谶纬以阐述《春秋》之微言大义。前引班固所谓“末世口说流行,故有公羊、谷梁、邹、夹之传”,即指此而言。

[24] 三策见《汉书·董仲舒传》,卷五十六,页2498~2523。关于董仲舒的问题,本书后文将有详论。

[25] 《春秋》开始即记“隐公元年春王正月”,而此月不记任何事,径跳至记“三月,公及邾仪父盟於蔑”。按:“隐公元年春王正月”,盖是鲁奉周正朔,周礼又备於鲁,故为鲁史官例行之记事法罢了。然而,《公羊传》则作如此解说:“隐公元年春王正月。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春者何?岁之始也。王者孰谓?谓文王也。曷为先言王而后言正月?王正月也。何言乎王正月?大一统也。”此说遂被后之儒者谓为“五始”,并引申出一套“大一统”观念。

[26] 董仲舒《史》《汉》皆有传,引文见于《史记·儒林列传·董仲舒传》;对此,《汉书·董仲舒传》但谓“仲舒遂不敢复言灾异”,质疑无司马迁之强烈。

[27] 此处引文见《史记·儒林列传》之太史公曰。

[28] 《公羊》在汉武帝朝已列入学官而大盛,《谷梁》则至宣帝朝始列学官,皆为今文经。刘向奉宣帝诏治《谷梁》,刘歆则推崇不受重视之古文《左传》,且曾数次非难其父,事详见《汉书·楚元王传·刘歆附传》,卷三十六,页1967~1971。又,刘氏父子将《太史公》书列入“春秋类”,若非因经学太盛,或故意忽略司马迁观念之故,则应是格于汉世史书少而未便独立分类之现实。或许既是因经学太盛而又格于汉世史书少,以故无奈为此分类,而令经、史分流之观念需延后始能呈现,是则亦为学术发展史之无奈也。

[29] 十岁诵古文是司马迁于《自序》之自述,而迁曾从孔安国学古文《尚书》,以故征引皆古文说,事详见《汉书·儒林传·孔安国传》,卷八十八,页3607。

[30] 汉人尚“新”,以故书有《新书》《新语》《新论》诸名,国则有王莽之新朝,以故笔者从早期儒学之流变而言,视汉之儒学实为“新儒学”,同理汉之史学实为“新史学”。若“新儒学”必指宋明儒学,“新史学”必指当代史学,则是拘执而不通变耳。

[31] 详见《文史通义》内篇四,页137~143。

[32] 语见《汉书·司马迁传》末班固之赞曰,卷六十二,页2737~2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