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诸夏列国到华夏帝国
西周亡于犬戎,平王被迫东迁,王室衰微,夷狄转盛而诸侯坐大。西周时以宗法制度所维系的政治秩序失去根本,新的秩序尚未形成,这一社会秩序和政治文化大转型的过程,便是儒家所哀叹的“礼坏乐崩”。春秋时的霸主,除晋国以外,齐、秦、宋、楚、吴、越皆非姬姓,齐之姜姓尚可算是周人姬姜集团的核心氏族,剩下的宋为殷人之国,秦、楚、吴、越皆曾被视为夷狄。[61]姬姓在北方的燕国险些为山戎所灭,在中原的邢、卫国为狄所攻,赖齐桓公得以存续,成周王庭也无力抵抗戎、翟之侵,[62]而南方“汉阳诸姬,楚实尽之”,[63]姬姓的衰落于此可见一斑,《公羊传》所说“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64]绝非夸张。即使世与诸姬为婚姻的姜姓齐国,也未必全心辅翼周室。后人追述齐桓公称霸之时曾道“昔三代受命,亦何以异于此乎”,欲行封禅之事,[65]也反映出齐桓公的“尊王”不过是笼络诸侯的幌子。在这种情势下,以姬姓为主体的“周人”认同不再具有团结诸侯的力量。于是周初的“有夏”再次被标举出来,因为不再有唯一的核心,而是一群并列的诸侯,遂称为“诸夏”。此“诸夏”概念何时由何人提出,今已无法确考。童书业曾说:“自东周以前,未闻有以夏泛称中原者。”[66]检诸文献,“诸夏”一词首见于《左传》闵公元年管仲对齐桓公所说的“诸夏亲昵,不可弃也”。[67]如前所述,“有夏”在周初指“西土之人”,其核心莫过于姬姜二姓,对于姜姓而言,要寻找一个认同符号,得以合法地凝聚姬姜诸国,且能使姜姓获得与姬姓一样的地位,莫过于“夏”字。[68]因此“诸夏”一语颇有可能创立于齐桓公之时,是他号令中原诸侯,共抗北狄南楚的一面旗帜。“诸夏”代表了一种新秩序,其中周王室不再是核心,姬姓也不再是主轴。齐桓公之后,“诸夏”的大旗又为晋国接掌,在春秋数百年战争中,夷夏之别越来越得到强调,诸夏作为认同的符号也牢固确立下来。
春秋时形成的诸夏概念,所指范围要大于此前的“周人”或“诸姬”。如杞国,在西周中期被称为“杞夷”,但在春秋时似已进入诸夏之列。杞与鲁、晋皆有婚姻联系,鲁僖公十四年(公元前646),诸侯城缘陵而迁杞,[69]《公羊传》言主持此事的人是齐桓公。[70]齐桓公是高举“攘夷”大旗的,但杞却在被保护之列,攻击杞的徐与莒则是夷。后来母亲为杞国女的晋平公也曾命鲁国还侵杞之田。杞东迁以后,《春秋》数次书以“杞子”,《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解释说“用夷礼,故曰子”。[71]更多的时候,《春秋》称之为“杞伯”,故“杞子”是特别的贬斥书法,正说明杞本来应该在诸夏之列,行诸夏之礼。如果夷人行夷礼,又何须贬斥?另一个例子是陈国,陈国是虞舜之后,妫姓,在西周时与杞国地位应该相似,到春秋时也被视为诸夏或诸华。《左传》记魏绛劝晋侯勿伐山戎而保护陈国,说道:“劳师于戎,而楚伐陈,必弗能救,是弃陈也。诸华必叛。戎,禽兽也,获戎失华,无乃不可乎!”[72]可见陈被晋视为诸华之国。不仅诸夏一方如此认识,楚人也以陈为诸夏。鲁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楚庄王入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73]《续汉书志》刘昭注以此夏州即夏口城外之洲,[74]这也是以陈为夏之证。而春秋后期吴国大夫申胥也说“昔楚灵王不君,……不修方城之内,踰诸夏而图东国”,韦注:“诸夏,陈、蔡;东国,徐夷、吴、越。”[75]可见吴人也有同样的认识。另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宋国,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赵简子合诸侯以戍王室,且输王粟,
宋乐大心曰:“我不输粟。我于周为客,若之何使客?”晋士伯曰:“自践土以来,宋何役之不会,而何盟之不同?曰‘同恤王室’,子焉得辟之?子奉君命,以会大事,而宋背盟,无乃不可乎?”右师不敢对,受牒而退。[76]
宋右师所说“于周为客”或许在礼制上仍是成立的,但在实际政治中,宋人早已和诸夏各国绑在一起,并在会盟中宣誓“同恤王室”,因而也就没有理由逃避诸夏同盟的义务了。可见,是诸夏还是蛮夷戎狄,政治立场比姓氏血统更为重要。秦本与齐晋等国同盟抗楚,等到崤之战与晋相攻,《穀梁传》就说“秦之为狄,自崤之战始”。[77]等到秦与晋重修旧好,又重新被接纳为诸夏。因而《诗经》十五国风仍收入《秦风》。[78]以周王室为中心的宗法制崩解以后,集结在新的诸夏大旗下的诸侯国,不再以血缘关系为我群的标志。“尊王攘夷”意味着,只要在政治上尊重周天子即站在齐、晋领导的诸夏集团一边,文化上使用周的礼乐制度,就可以不被视为夷狄。[79]如果在此之上能成功地将祖先世系与周人的祖谱搭上关系,便彻底完成了加入诸夏的历程,吴国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80]
更重要的变化发生在诸侯国内部,周公对东方进行二次征服以后,将大量殷遗民氏族分配给鲁、卫、晋等封国,号称“殷民六族”“殷民七族”或“怀姓九宗”(即赤狄)等,使之成为“国人”,既消除他们在原住地区的威胁,又整合为各诸侯国的统治力量。[81]其他东方诸侯国也与之类似,姬姓或姜姓周人只是最上层的统治阶层,其治下的国人和野人有殷人也有夷狄,学者将这些邦国与近代殖民政权相比不无道理。春秋初年,怀姓九宗曾将出奔在随国的晋侯迎回到鄂,[82]显示他们在列国的政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春秋末年鲁国阳虎仍“盟公及三桓于周社,盟国人于亳社”,[83]说明这些“国人”始终保持着残留的“殷民”认同。在这个意义上,西周时的“周人”所指范围应该只包括与周王室有血缘关系的诸侯和贵族,不包括列国的广大民众。春秋以下,规模不断扩大的战争使越来越多的人卷入其中,各国在战争中不断加强对人力物力的动员能力。不管是诸侯、大夫还是士和平民,战争的威胁使他们成为紧密结合的利益共同体,超越家族姓氏的新群体认同由此形成,而诸侯国成为一个基本的认同单位。加之南方的楚和北方的狄,对中原旧有的诸侯国普遍构成了巨大的威胁,“被发左衽”的夷狄,成为拥有衣冠礼乐的诸夏的共同的外部边界,这使得殷人周人之分变得不再重要。于是殷周旧国再合成一体成为复数的诸夏。孔子以殷人自命,[84]但不妨碍他赞叹管仲之仁,因为“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说明了诸侯国内部殷人、周人对“诸夏”的共同认同。《公羊传》“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所传达的也是这样一种从本国到诸夏,再由诸夏到夷狄的我群与他者的新区分模式。
这种夷夏区分,超越了血统姓族,以“衣冠礼乐”和“披发左衽”的文化面貌为标准,这与上文所说的以政治立场分夷夏其实并不矛盾。礼之大者,莫过于尊王与亲亲,如能向上尊重周王,向下扶助弱小的诸夏列国,这样的诸侯国当然是礼仪之邦。故而虽然夷夏有别,但春秋战国时夷夏之间的边界并不非常固定,所谓“孔子之作《春秋》也,诸侯用夷礼则夷之,(夷而)进于中国,则中国之”。[85]究其根本,还是因为诸夏一方处于优势扩张状态。经过几百年的兼并战争,中原小国无论夷夏,都已消失殆尽,到战国时形成七雄并立的格局。
诸夏吞并诸夷本以力胜,到孟子口中变成“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86]仿佛诸夏的胜利全是“周公仲尼之道”的文化优势所致。军事政治的优势衍生出文化上的霸权与自大,现实的结局变成合道义的和必然的,这种倾向春秋时已经出现,至战国以后更甚。华夏在自己的话语系统里逐渐将夷狄从道德上否定,直至等同于禽兽,夷夏之辨从事实陈述变成了价值判断。[87]“中国戎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88]尚且是较为中立的叙述。若“戎狄豺狼,不可厌也”[89],“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90]云云,已是对非我族类进行非人化的定位。[91]这种充满道德优越感的价值判断深植于经典语言之中,让所有使用这套语言符号系统的人群不知不觉地以夏为荣,而耻为夷狄。以力胜的用夏变夷仅可收一时实效,而文化观念上的尊夏卑夷,则对后世的影响更加深远。它不仅让夷狄在华夏繁盛之时努力“用夏变夷”,更使得在实力对比夏不胜夷的时代,占据中原建立帝国的“夷狄”也急于变身为华夏,而将被压缩到南方的旧华夏冠以蛮夷之号。[92]
战国后期,中原地区政治军事上和文化心理上的用夏变夷终于大告成功,出现了在巨大地理空间上连续无间隔的华夏,原来的华夷杂处演变为华夏居内而夷狄居外的格局。此时不仅诸夏更多地被称为“中国”,就连蛮夷戎狄也开始被搭配以东西南北。[93]司马迁称“冠带战国七”,意即七国都是冠带之国,也即共享礼乐文化的诸夏。其他五国不需讨论,楚与秦在战国时跻身诸夏之列是值得注意的,虽然史无明文,但可以想见与上文所说的“尊夏卑夷”观念有很大关系。楚在春秋时北侵诸夏,被视为荆蛮,到春秋末,吞并了汉阳诸姬的楚国在文化上与中原各国已无根本区别。楚庄王陈兵周郊问九鼎之轻重,楚灵王又欲向周“求鼎以为分”,至顷襄王时又欲图周之宝器,[94]说明楚相信九鼎与王业之间的关联,在政治观念上与秦、齐、梁等国并无差别,因而在现实政治中也不能自外于诸夏的体系。《左传》《国语》《战国策》等文献中留下的记载,屈原、宋玉等人的诗赋,以及20世纪出土的大量战国楚简,无不说明楚人的文化水平与诸夏并无差距。到战国后期,出现“横则秦帝,纵则楚王”[95]的局面,楚国一度被推为合纵之长,更不会有人以蛮夷视之了。项羽以楚军灭秦而不都,有人笑话他说:“人言楚人沐猴而冠,果然。”[96]看来“楚人沐猴而冠”一语早已有之,很形象地说明时人对楚的认识:虽非与中原之人尽同(沐猴即猕猴),而毕竟已经冠带。这与“冠带之国七”的说法可以相印证。楚人或许还不完全被算作诸夏,[97]但至少不再是蛮夷了。至于秦,早就把夏的认同写进了律令之中,《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载:
“臣邦人不安其主长而欲去夏者,勿许。”“可(何)谓‘夏’?欲去秦属是谓‘夏’。”
“真臣邦君公有罪,致耐罪以上,令赎。”“可(何)谓‘真’?臣邦父母产子及产它邦而是谓‘真’。可(何)谓‘夏子’?臣邦父、秦母谓殹(也)。”[98]
“欲去秦属是谓夏”一句,工藤元男认为“夏”前应补“去”字,[99]可从。这是秦自称为夏的最佳证明。等到秦灭六国,诸夏之人尽为秦之黔首,秦帝国的臣民遂等同于华夏;关中为秦汉二代帝都四百余年,秦地遂为华夏天下的重心所在;至于秦的政制、法令成为后世华夏政治文化的核心,更是人所共知的事实。
综合本章所述,西周初年的“有夏”是一个以地缘和共同政治目的纠合起来的短暂政治军事联盟,不能看作族群。“周人”与“诸姬”为西周宗法制下的诸侯所认同,它们更应该看作一个扩大的氏族,或者是以氏族外形出现的封建国家秩序,尚不足以成为族群。“诸夏”是春秋年间以复古面貌打出的一面新认同旗帜,首倡者很可能就是齐桓公。一方面,它比“周人”具有更大的包容性,着眼于共同的礼乐文化和政治立场,开始超越一族一姓的狭隘血缘关系;另一方面,以姓氏血统为标准的旧族类观还有相当的力量,所以一些尚在夷夏边缘的诸侯国设法通过联姻、攀附祖先谱系等方式加入诸夏。这一阶段的“诸夏”,似与族群最为接近。经过数百年的兼并战争,中原地区的夷狄政治体已经被消化殆尽,诸夏成为一个最强势的政治集团,尊夏卑夷的观念也于此时定型。从前不被认为是周人的诸侯国如杞、陈、吴等纷纷加入诸夏的大旗下,各诸侯国内部上下层的周人、殷人之分得以渐渐消弭,趋于融合。楚在春秋时被诸夏视为“非我族类”的大敌,到战国时也跻身冠带七国之一,不能自外于诸夏的政治体系。因为七国皆为诸夏,战国时的争战从未打出“攘夷”的旗号,所争的是谁能兼并诸侯统一诸夏,不管秦帝还是楚王,天下都已是诸夏的天下。
政治体系上诸夏逐渐走向一体,对应在观念信仰的层面,就是黄帝在各式各样的先世谱系中脱颖而出,成为五帝三代以及诸夏各姓族共同的祖先,这标志着凝聚复数诸夏成为单数华夏的进程最终完成。[100]因为黄帝足够久远,中间有无数世代供插入新的分支,所以这一凝聚华夏的方案是非常开放的,不仅楚、吴、越可以攀附进来,就连匈奴、犬戎也可以被纳入其中。[101]甚至可以说只要愿意,任何人都有可能加入或被纳入进来。这种极度的开放性,一方面赋予华夏扩大的可能,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我群与他者在血缘上的区分度。或者说祖先谱系从来不会成为加入华夏的障碍,唯有文化习俗是需要改变的对象,这与春秋战国以来强调文化淡化血缘的趋势是一致的。黄帝作为华夏的英雄祖先的观念,最终确定要到秦汉时期,这与帝国的现实情境密切配合,事实上反映的是大一统帝国的话语霸权已经湮没了不同的声音。
必须指出的是,通过从家世血统上攀附黄帝来变身华夏,仅适用于上层人物。对于更多的普通民众而言,在帝国情境下,文化习俗的差异还有更实在的标准,即是否为帝国郡县制下的编户齐民——国家承认的法律身份。“秦并六国,其淮泗夷皆散为民户”,[102]此后再未听说有“淮夷”一族。秦汉以下的文献中,以民-夷对举或中国-夷狄对举,要多于以华夷或夷夏对称。如司马相如拟蜀父老之言曰:“今割齐民以附夷狄,弊所恃以事无用。”[103]又如,杜钦上奏称:“臣者,君之阴也。子者,父之阴也。妻者,夫之阴也。夷狄者,中国之阴也。”[104]夷的对立面不是族群文化意义上的华夏,而是政治体及其成员身份的“中国”“民”。“用夏变夷”不仅仅是学习文化礼仪,更落实在获得帝国编民的法定身份上。东汉许慎曰:“夏,中国之人也。”[105]这里的“中国”,可以参照扬雄的定义:“五政之所加,七赋之所养,中于天地者,为中国。”[106]五政代表接受帝国的统治、七赋则表示对帝国承担义务,简单来说“中国”就是汉帝国。合许慎、扬雄的言论而观,可知两汉时期人们心中目的华夏,正是以帝国政治体的范围来划定的。
宏观上虽可如此立论,但是仍有一些细节需要补充。古代帝国并未设想一种国境线之内无缝的均质的统治,中原地区以外,华夏帝国控制的地域限于交通要道及其节点,更像是网状的(详见本书第二章)。在这种华夏网络的网眼中,隙地以及不完全臣属的人群大量存在着,他们当然也被视作蛮夷。《汉书·百官公卿表》曰“(县)有蛮夷曰道”[107],此制起于秦国,汉代沿袭,到西汉中期天下仍有三十四道,道与县的区别,就在于它还负有管理境内蛮夷事务的职责。[108]除道以外,地方上还有属国,中央则有典客和典属国等管理“归义蛮夷”和“蛮夷降者”的机构。这些都说明了帝国中非华夏人群的广泛存在。在承担完全编户义务的“中国之人”和绝对意义上无臣属关系的“蛮夷”(如匈奴)之间,有一系列中间形态的人群。他们或保留部落形态而接受间接统治,其首领被册封为邑君、邑长甚至归义王、归义侯;或者已经解散部落组织,散入民间,但仍被作为承担不完全或特殊义务的人群存在,其异族属性尚未完全消去。比如,悬泉汉简中发现的《归义羌人名籍》[109],列了数位归义羌人的种别和姓名,可以看出对他们的管理是以种落而非乡里为单位的,亦即尚未实现完全的编户化。又如,巴郡板楯蛮,在汉初只承担“岁入賨钱,口四十”的轻赋,到了东汉时期,不仅“郡守常率以征伐”,承担军事义务,而且到了“长吏乡亭,更赋至重”,“愁苦赋役,困罹酷刑”的境地[110],他们的身份即在完全的蛮夷与编户华夏之间游走,有时沦落到比编户更低的地位,但始终未能获得正常编户齐民的身份。在此意义上,扬雄和许慎的说法仍然是可以成立的,秦汉时期的华夏可以定义为拥有正常编户身份的帝国政治体成员。此时的华夏,已经超越了一个族群的范围,在秦汉时代,帝国即华夏,华夏即帝国。
[1] 顾颉刚、王树民:《“夏”和“中国”——祖国古代的称号》,原载史念海主编:《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辑,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1,后收入《顾颉刚全集·顾颉刚古史论文集》卷一,6649页,北京:中华书局,2011。刘起釪:《由夏族原居地纵论夏文化始于晋南》,见氏著《古史续辨》,153~15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2] 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一,6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尚书正义》用伪古文本分入《舜典》(见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影印本,13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清初顾炎武以来学者已辩其伪。
[3] 例如,《后汉书》卷5《安帝纪》永初五年(111)诏书有“寇贼纵横,蛮夷猾夏”之句,李贤注云“猾,乱也。夏,华夏也”,217页。又如,《汉书》卷23《刑法志》注“蛮夷猾夏”曰“夏,诸夏也”,1088~1089页。
[4] 详见顾颉刚、刘起釪:《尚书校释译论》,357~391页,北京:中华书局,2005。
[5] 屈万里:《尚书集释》,4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3。
[6] 邢义田:《天下一家——中国人的天下观》,见刘岱编:《中国文化新论:根源篇》,44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
[7] 《尚书正义》,见《十三经注疏》,203、224、231页。
[8] 《诗经》中大小《雅》之“雅”即为“夏”,傅斯年倡之于前,朱东润证之于后,可以作为定论。不过,傅斯年以为“雅”所对之“夏”指夏地,而朱东润以为“周者地名也,而夏为部族之名”,故而不称大小周而称大小雅,朱说更胜。分别见傅斯年:《夷夏东西说》,原载《“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外编第一种《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1933,后收入氏著《民族与古代中国史》,29~30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朱东润:《诗大小雅说臆》,见氏著《诗三百篇探故》,6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9] 傅斯年:《夷夏东西说》,56页。
[10] 钱穆:《周初地理考》,载《燕京学报》1931年第10期,1955~2008页。
[11] 邹衡:《论先周文化》,见氏著《夏商周考古论文集》,335~352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0。
[12] 许倬云:《西周史》,增补本,63~68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取此观点的通说很多,如前揭顾颉刚、王树民《“夏”和“中国”——祖国古代的称号》一文也认为“周人是以夏文化继承者自居”(644页),前揭邢义田《天下一家——中国人的天下观》一文观点亦略同于此。
[13] 李峰:《先周文化的内涵及其渊源探讨》,载《考古学报》1991年第3期,265~284页。但是邹衡仍然坚持先周文化与山西、陕北的光社文化区域有联系,并认为碾子坡遗存根本不应算作先周文化,见《再论先周文化》,原刊于《周秦汉唐考古与文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1988),收入氏著《夏商周考古论文集续集》,261~270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14] 王巍、徐良高:《先周文化的考古学探索》,载《考古学报》2000年第3期,304~305页。另外,关于周人族源在考古学上的争论,王明珂总结说“以器物的相似性建构的考古文化分类体系,与古代社会人群在时空中的分布并没有简单的对应关系”(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第七章,130页)。
[15] 陈致:《夷夏新辨》,载《中国史研究》2004年第1期,6页。
[16] 沈长云:《华夏民族的起源与形成过程》,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179~180页。
[17] 《史记》卷36《陈杞世家》,1583页。
[18] 参看李启良:《陕西安康市出土西周史密簋》,载《考古与文物》1989年3期。吴镇烽:《史密簋铭文考释》,载《考古与文物》1989年3期。张懋镕、赵荣等:《安康出土的史密簋及其意义》,载《文物》1989年第7期,64~71页。李学勤:《史密簋铭所记西周重要史实考》,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1年第2期,收入氏著《走出疑古时代》,170~178页,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沈长云:《由史密簋铭文论及西周时期的华夷之辨》,载《河北师院学报》1994年第3期,23~28页。
[19] 甚至到了汉代,夏后氏的后裔在华夏中仍是一个特别的群体。《史记》卷129《货殖列传》:“颍川、南阳,夏人之居也。夏人政尚忠朴,犹有先王之遗风。颍川敦愿。秦末世,迁不轨之民于南阳。南阳西通武关、郧关,东南受汉、江、淮。宛亦一都会也。俗杂好事,业多贾。其任侠,交通颍川,故至今谓之‘夏人’。”(3269页)
[20] 《十三经注疏》,2568页。
[21] 周祖谟:《方言校笺》,7页,北京:中华书局,1993。
[22] 沈长云:《华夏民族的起源与形成过程》,180~181页。
[23] 颜世安:《华夏族群形成的重要阶段:西周初年的“夏”》,载《江海学刊》2004年第2期,115页。傅斯年之说,见氏著《诗经讲义》,收入欧阳哲生编:《傅斯年全集》第二卷,199页,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
[24] 参看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1056~105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9。
[25] 《十三经注疏》,2007页。
[26]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163页,北京:中华书局,1981。
[27] 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影印本,豫部第九“夏”条,452页,北京:中华书局,1984。
[28] 屈万里:《尚书集释》,147页。
[29] 童书业:《蛮夏考》,原载《禹贡》半月刊第2卷第8期,1934,后收入童教英整理:《童书业历史地理论集》,269~27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
[30] 《十三经注疏》,183页。《牧誓》的作成年代是有争议的,屈万里认为《牧誓》文辞浅近,且以“夫子”为称甲于甲之辞,是战国时人述古之作(《尚书集释》,109页);刘起釪认为《牧誓》是武王伐纣临阵前举行的军事舞蹈的誓词(《尚书校释译论》,1112~1117页);杨华《〈尚书·牧誓〉新考》(《史学月刊》1996年第5期,2~5页)认为《牧誓》是纪念武王伐纣的《大武》舞的前奏,是舞者“总干山立”时由扮作“王”的指挥者颁讲的舞前训辞。诸家对于《牧誓》的性质和时代虽有不同意见,但都不否认《牧誓》与武王伐纣具有某种关系,且“西土之人”与其他文献相合,当有所据。
[31] 《十三经注疏》,198页。
[32] 《汉书》卷66《杨恽传》,2896页。
[33] 王贻梁、陈建敏:《穆天子传会校集释》卷四,239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
[34] 岳珂:《山海经校译》,225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此条王国维认为乃“汉通西域后所附益”,说见《西胡考》,收入《观堂集林》,613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
[35] 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卷7《王会解》,94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
[36] 《史记》卷28《封禅书》,1361页。
[37] 大夏故地的问题,吸引了众多从事西域研究的学者的注意力。王国维、张星烺、黄文弼、岑仲勉、白鸟库吉、桑原骘藏、榎一雄、J.Markwart、H.W.Bailey等都对此发表过观点,可以参看余太山:《大夏和大月氏综考》,见《中亚学刊》第三辑,17~46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
[38] 本书修订时,读到王炳华《“吐火罗”译称“大夏”辨析》(《西域研究》2015年第1期,109~113页)一文,同样认为是张骞有意取古文献中“大夏”一词翻译西域的“吐火罗”,并进一步分析认为此举意在引起汉廷对西域的重视,故而若没有考古证据的支撑,仅以名称的相同将先秦的大夏与吐火罗勘同的研究路径应被否定。本书中的这一推论,初写定于2012年的博士论文中,但未公开发表,今得以与王先生从不同论证角度得出的观点暗合,颇感惊喜。
[39] 《汉书》卷28下《地理志下》,1610页。
[40]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2“大夏川水”条,15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41] 参看王巍、徐良高:《先周文化的考古学探索》,载《考古学报》2000年第3期,285~287页。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第七章,124~130页。
[42]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水经注疏》卷2“大夏川水”条,160页。
[43] 李学勤:《清华简九篇综述》,载《文物》2010年第5期,52页。廖名春:《清华简〈尹诰〉研究》,载《史学史研究》2011年第2期,111页。
[44] 《十三经注疏》,3580~3581页。
[45] 邢义田:《天下一家——中国人的天下观》,436页。
[46] 颜世安:《华夏族群形成的重要阶段:西周初年的“夏”》,118页。
[47] 徐元诰:《国语集解》卷16《郑语》,王树民、沈长云点校,461~46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2。
[48] 《史记》卷36《陈杞世家》,1586页。
[49] 王明珂认为华夏意识作为一种族群认同,是在农牧人群之间激烈的资源竞争之中产生的。公元前2000—1000年间的气候干冷化,造成黄河中下游农业人群走向社会序阶化和政治集中化,同时造成华北农业边缘区人群的畜牧化,以及相应的武装化。在此背景下,较南方的农业人群开始自称华夏,被排除在华夏之外的农牧混合经济人群,则走向全面游牧化。具体到历史上,周人崛起的时间、空间,恰与晋陕北部的畜牧化、移动化、武装化相衔接,而周人最初以包括“羌”“戎”的“西土之人”集团与东方的殷商抗争,但在获胜以后文化上开始“东方化”,这时面对仍在向南争夺资源的西北方“戎狄”部落,周反而成为农业定居人群的代表与保护者,“华夏”因而被赋予了“定居、行农业、受礼乐教化”的内涵(王明珂:《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249页;《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38页)。
[50]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494~1495页。
[51] 王先谦:《荀子集解》卷4,114页,北京:中华书局,1988。杨宽:《西周史》,385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52] 《左传》昭公二十六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475页。许倬云认为周人的大规模封建实际完成于成康之世,见氏著《西周史》,增补本,160页。
[53] 杨宽:《西周史》,387~391页。
[54] 傅斯年:《论所谓五等爵》,原刊《“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2本第1分,1930,收入《民族与古代中国史》,113页。
[55] 许倬云:《西周史》,增补本,178页。
[56] 《左传》成公十三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861页。
[57] 《礼记》卷49《祭统》,见《十三经注疏》,1602页。
[58] 《左传》隐公十一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72页。
[59] 《左传》定公四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541~1542页。另可参看朱东润:《诗大小雅说臆》,69页。
[60] 语出《管子·小匡》,见梁翔凤撰,梁运熙整理:《管子校注》卷8,426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
[61] 《史记》卷27《天官书》:“秦楚吴越,夷狄也,而为强伯。”(1344页)
[62] 见徐元诰:《国语集解》卷19《齐语》,王树民、沈长云点校,238~241页。《史记》卷32《齐太公世家》,1488~1493页。
[63]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459页。
[64] 《春秋公羊传》僖公四年,见《十三经注疏》,2249页。
[65] 《管子·小匡》,见梁翔凤撰,梁运熙整理:《管子校注》卷8,426页。又见《史记》卷32《齐太公世家》,1491页。
[66] 童书业:《蛮夏考》,见《童书业历史地理论集》,271页。
[6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256页。
[68] 此时“夏”是否还有“西土”之意,无法确知,也并不重要,仅凭对西周建国时期的历史记忆,“有夏”已经足以成为一个有号召力的符号。
[69] 《左传》僖公十四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347页。
[70] 《公羊传》僖公十四年,见《十三经注疏》,2253页。
[71] 《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443页。
[72] 《左传》襄公四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936页。
[73] 江永以为“其后汉水遂有夏名”,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715页。
[74] 《后汉书志》卷22《郡国志四》“南郡”条刘昭注,3480页。
[75] 徐元诰:《国语集解》卷19《吴语》,王树民、沈长云点校,541页。
[76]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459页。
[77] 《春秋穀梁传》僖公三十三年,见《十三经注疏》,2403页。
[78] 参看朱东润:《诗三百篇成书中的时代精神》,见氏著《诗三百篇探故》,138页。
[79] 顾颉刚早已指出:“诸夏既非同血统,亦非同文化,纯为春秋时代齐、晋与周之需要,拉拢别族,杂凑而成者。盖为拥护姬、姜两姓之既得权利,并维持其生存与发展者也。”见顾洪编:《顾颉刚学术文化随笔》,“诸夏集团”条,76~77页,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8。
[80] 王明珂详细分析了吴国攀附姬周祖先谱系的过程。见氏著《华夏边缘:历史记忆与族群认同》第九章“边缘人群华夏化历程:吴太伯的故事”,163~185页;《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第六章,110~117页。
[81] 参看傅斯年:《周东封与殷遗民》,原刊《“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4本第3分,1934,收入氏著《民族与古代中国史》,70~78页。杨宽:《西周史》,378页。
[82] 《左传》隐公六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49页。
[83] 《左传》定公六年,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1559页。
[84] 参看傅斯年:《周东封与殷遗民》,73~74页。
[85] 韩愈:《原道》,见马其昶校注:《韩昌黎文集校注》卷1,1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
[86] 《孟子·滕文公下》,见《十三经注疏》,2706页。
[87] 罗志田:《夷夏之辨的开放与封闭》,载《中国文化》1996年第2期,214页。
[88] 语出《礼记》卷12《王制》,见《十三经注疏》,1338页。
[89] 《左传》闵公元年记管仲语,见杨伯峻:《春秋左传注》,256页。
[90] 徐元诰:《国语集解》卷2《周语中》,王树民、沈长云点校,58页。
[91] 这种观念,为扩张战争提供了极好的合法性论证,因而成为后世华夏帝国不愿放弃的意识形态武器。汉代以下,对于尊周尊孔的华夏帝国,“仁者爱人”无疑是在字面上必须推崇的道德,残酷的屠杀从来是被否定的。但是在面对夷狄的场合,有时竟堂皇地以血腥为壮烈,以屠杀为功德。如扬雄《长杨赋》有“脑沙幕,髓余吾”的句子,师古注云“脑涂沙幕地,髓入余吾水,言其大破死亡也”,这是在颂扬汉武帝对匈奴的战争(《汉书》卷87下《扬雄传下》,3561~3562页)。又如,宋孝武帝大明五年(461)“经始明堂”诏云:“朕皇考太祖文皇帝……仁济群品,外薄八荒,威憺殊俗,南脑劲越,西髓刚戎。”(《宋书》卷16《礼志三》,433页)“仁济群品”竟然能和做动词的“脑”“髓”同列。这样的语句之所以堂皇出现,背后潜在的思想资源正是战国以来将夷狄定位于非人的观念。
[92] 最著名的例子莫过于北魏称南朝为“岛夷”。更多的例证,参看钱书:《管锥编》二三七“华夷之辨”条,2309~2313页,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93] 童书业:《蛮夷戎狄与东西南北》,原载《禹贡》第7卷第10期,收入《童书业历史地理论集》,169~176页,北京:中华书局,2004。邢义田:《天下一家——中国人的天下观》,451页。李隆献:《四夷观念辨析》,载《孔孟月刊》23卷第3期,1984,11~14页。
[94] 《史记》卷40《楚世家》,1700、1705、1733页。
[95] 刘向:《战国策·叙》,119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
[96] 《史记》卷7《项羽本纪》,315页。
[97] 《荀子·儒效》言“居楚而楚,居越而越,居夏而夏”,是楚越与夏有别之证。见王先谦:《荀子集解》卷四《儒效》,144页。
[98] 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135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又参看罗新:《真吏新解》,载《中华文史论丛》2009年第1期,123~124页。
[99] 工藤元男:《睡虎地秦简所见秦代国家与社会》,广濑薰雄、曹峰译,89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
[100] 关于“黄帝”如何从众多“根基历史”方案中脱颖而出,参看王明珂:《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根基历史的文本与情境》,43~55页。
[101] 《史记》卷110《匈奴列传》:“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维。”(2879页)同卷《索隐》引《山海经》云:“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二牡,是为犬戎。”(2882页)
[102] 《后汉书》卷85《东夷列传》,2809页。周代淮水流域的夷人变为编户齐民的过程,可以参看朱继平:《从淮夷族群到编户齐民——周代淮水流域族群冲突的地理学观察》,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103]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3049页。
[104] 《汉书》卷60《杜钦传》,2671页。
[105] 许慎:《说文解字》,影印本,卷五下,112页,北京:中华书局,1963。
[106] 《法言·问道》,见汪荣宝:《法言义疏》卷六,11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7。
[107] 《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上》,742页。
[108] 关于秦汉的道,其数量、方位、职能、演变等问题,清代以来众多学者进行过讨论。较近的研究参看杨建:《略论秦汉道制的演变》,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16卷第4辑,2001,19~27页;郑威:《试析西汉“道”的分布与变化——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谈起》,载《江汉考古》2008年第3期,118~122页。
[109] 胡平生、张德芳编撰:《敦煌悬泉汉简释粹》,166~16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10] 《后汉书》卷86《南蛮西南夷列传》,2842~28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