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的乡土意识:清末民初的地方领导阶层与地域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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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江南地域史研究的问题所在和分析方法

(一)江南地域史研究的成果和课题

考察江南的地域发展脉络时,被称为市镇(或乡镇)的农村商业聚落一直受到重视。伴随197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对农业经济政策的历史性大转变,市镇被称为农村工业化的中心,开始备受瞩目。这一农村政策的理论性依据,是费孝通提出的中国独特发展模式,即乡镇企业的发展,可以防止农村过剩人口向大都市涌入,实现农村的现代化。[1]这一发展模式也被认为是“内发发展”的可能性之一,亦即不将发达国家形式视为工业化、现代化的唯一准绳,而是摸索相应于国情、地域条件的发展形式。[2]但是今天大都市的经济发展、人口移动等现象变得非常显著,当时被提倡“以乡镇企业为中心”的工业化、近代化模式,进入了接受历史使命评价的阶段。

将市镇乃至市镇间网络视为中国农村的内在发展孵化器来重新评价,定位江南市镇发展的研究,也成为史学领域中的一项重要主题。特别是在农村政策中提倡“苏南模式”,显示国家将江南市镇作为发展类型之一。[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费孝通即提出关于农村经济建设的先驱性构想;因此在前述的发展模式转换中,对费孝通一系列学术研究成绩进行再评价可说是自然之事。中国史学界最重要的研究进展,是以明清市镇的长期发展过程和经济机能的研究,其中多数研究者使用地方志,发掘史实。[4]近年来,从社会史的视角出发,进一步产生了多种主题成果。[5]

再将目光转向日本学界。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森正夫、滨岛敦俊等明清史学者与当地研究者合作,实施田野调查,并刊行了部分成果。[6]从中可看出两项特点。第一,过去依赖发展阶段论、根据文献推动研究的学者们,开始努力对作为广义生产场域的地域社会进行总体性掌握。第二,通过对市镇、乡村社会多面向的口述调查、景观调查、史料调查等,试图对中国传统社会做出回溯性理解。在传统中国尚可能“遗存”的20世纪80年代,注重社会的连续面是很合理的。

因此,江南市镇社会史对以明清为主的实证研究和实地调查方面取得了深厚的积累。但另一方面,清末到民国时期的研究依然不足。关于这一时期,尽管存在朱小田、包伟民等人的研究,仍有尚未探讨之处。[7]与以明清时期为对象的历史研究及20世纪80年代以来盛行的情况相比,清末民国时期分析不足的原因之一,是近代中国“发展”的焦点都转移到都市上海,相对轻视了作为腹地的江南。[8]立足于“作为广义生产场域的地域社会”观点,江南仍是一个重要地域,是毋庸赘言的。

而且,无论以明清还是清末民国时期为对象的作品,都存在分析过于集中在市镇经济职能的问题。故此,关于被奉为“圣经”般的费孝通著作阐明的“乡脚”,[9]战争期间日本人调查指出“町村共同体”(即乡镇社会)拥有的社会圈、文化圈及其变化,尚未得到充分深入的探讨。[10]尽管近年地方政治结构变化、民间信仰、社会生活、不动产等面向讨论市镇社会的著作,填补了许多空白,但尚须探究的空间还是太大了。[11]解析以下的各项问题,可以直接对市镇社会的变化获得总体性把握。这些问题包括:清末地方自治制度实施以后,地域的制度化和市镇社会的再组织;伴随地方政治结构及国家/社会关系的变化,学校教育及平民教育在市镇的实施情况;市镇的精英与地域社会的关系、民间信仰等文化圈的存在模式。

关于传统江南农村的社会结构及空间性,提出最具涵盖性模式的,是滨岛敦俊。滨岛关于江南农村水利的研究中,没有发现日本型的“村落共同体”,在据此探究江南农村如何成立的过程里,主张共性集中体现于民间信仰(被合称为“总管信仰”)为核心的文化整合上。[12]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江南社会必须根据以下三层结构加以理解:以富农为中心成立的村(“社村”);居住于市镇的生员、商人们所肩负的“乡脚”世界;以乡绅卓越的政治统合能力为核心的县域社会。[13]与本书强调市镇社会之空间性关联而言,笔者认为滨岛的论点极为重要,即随着16世纪以来商业化进展,以市镇为中心的经济圈、社会圈(即“乡脚”的世界)之形成,市镇的城隍庙、东岳庙和村社的土地庙之间,组成了“解钱粮”的从属关系。[14]这一框架的有效性,体现在民间信仰、语言文化、地域社会的领导权形式上,可以对地域社会进行整体且多元的掌握。笔者虽以滨岛提出的江南社会三层结构为基础进行分析,但由于三层结构是针对传统时期所提出的分析模式,所以本书分析对象——清末民国时期,是有必要留心变化的面向。[15]换言之,即伴随近代国家建设时地方“制度化”的实际情况。由于科举制废除和近代学校教育制度引进,产生新的精英阶层与地域社会领导权的改变,加上文明概念的出现,民间文化被认为是“迷信”的问题,笔者认为很有分析的必要。

(二)“地域社会论”与清末民初江南史研究

在探究微观地域社会的共同性及统合的实际情况中,日本学者主要是在华北农村调查及进行村落研究,以及20世纪80年代以后明清史的“地域社会论”讨论。前者聚焦于村落社会,讨论共同性的形式,对江南社村的比较研究颇有裨益。[16]后者所言“作为广义生产场域的地域社会”之框架,对于本书分析市镇社会的多层地域社会而言,具有深刻的关联。[17]

提出地域社会概念解释“传统中国”的形成,在引进清末民国历史分析时,具体又是采用怎样的视角呢?在此以山田贤的问题为基础略加说明。山田把森正夫提出的地域社会,比喻为作为实体概念的地域和作为方法概念的地域“两个重心的不安定椭圆”。[18]以前者为主题探讨清末物质再生产的情况时,伴随民族国家形成,有必要分析国家中央、地方政府设立的各种制度对地域社会的渗透过程。当然,这不意味着国家中央、地方政府设计的制度原封不动地被用于地域社会;在地域社会中,非正式、半正式形成的物质再生产机制被纳入各种制度中,还须注意各种势力在接纳新制度时,也存在异化的情况。

后一个重心可以提出精神方面共有的秩序意识。在危机的时代,值得注意地域社会“因与国家的‘机能同型性质’,当整体秩序已处于难以维持的危机中,独立性的‘地域’被视为恢复秩序更有效的方法,而为人所选择”。[19]近代中国王朝秩序危机、民族主义高涨等情况,地方精英如何“发现”乡土社会,从乡土社会出发来恢复、实践整体秩序,这些都是需要与传统中国比较,乃至加以探讨的课题。

基于对上述问题的关怀,验证市镇社会 “拥有两个重心的不安定椭圆”,并借此发现中国近代史的一个侧面,也是本书的目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