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结
比较王华与阳明的会社性质,可以发现在王华那个时期的会社活动内容,一方面逐渐脱离程朱思想的牢笼,从对传统经典的探讨,开始有一些不同的学术意见出现。这些意见也间接地影响到阳明,使其在反省传统学术思想时,能够比当时一般的士人更没有思想的羁绊,而独立地思考儒家思想中的关键概念。另一方面,由于会社内容不仅仅于讨论学术议题,对于所谓一个人“德业”的关注,也是当时相当重要的议题。而这种要求“道德”的声音,在往后阳明所参与的会社活动中,却几乎未见类似的内容。这显示出阳明所处的学术风气,大体上走向诗文辞章之学,而对于儒家传统所极力表彰的君子“德性”,却流于口耳之学。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下,当士大夫们遇到利益攸关之时,自然也就不可能对“道德价值”有所坚持了。从正德元年“诛八虎”事件中,乃至于往后朝局的发展,都无不验证这样的社会现象:没有“道德”观念,也就没有是非的存在。因此,离京师千里之远龙场的阳明,站在一个“小人得志”与“君子道消”的环境之外,思索该如何让每一个人都是“君子”,而非“小人”?
阳明认为所有问题的根源在于每个人的“私欲”上,是大大夫官员们因为无法克除私欲,才导致“丁卯之祸”。而阳明认为当时学界所认知的外在的道德规范事实上只能喝止私欲的蔓延,并无法根本地祛除私欲;而宋儒静坐的方法也只能达到一时的洒脱境界,仍会有私欲再度丛生的问题。最后,经由“舜”这个圣人的所作所为的启发,促使阳明体认到圣人与人都具有“明德”,只不过差别在于圣人时时去其私欲而能自明其明德,但一般人则无法时时祛除私欲,导致“明德”被遮蔽。而一个被遮蔽明德的人就是小人,所以,要成为君子的关键就在于祛除私欲。而阳明从朱子的思想出发,通过对其读书法中“格物致知”概念的重新理解,体认到所谓“心即理”的说法。他认为只要能够保持那“不为物欲侵扰的心”,即能以此“心”,来应接事物,所以功夫应该在如何去除私欲的方面做。而从事后他对“格物致知”的说法,可以知道“格物”是“去其心之不正”。所以,所谓“自明明德”是与“去其心之不正”同时发生的,一旦能去其心之不正,即能自明明德,也就是所谓“知行合一”的功夫。阳明认为通过这个功夫论,即能成为“君子”,也就可以经纶天下。
[1] (明)李梦阳:《熊士选诗序》,见《空同集》(文渊阁四库全书·集1262)(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五十二,页475d—476a。
[2] (明)黄景昉:《国史唯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成化弘治》,卷四,页112。
[3] (明)罗玘:“公越人也,少有重名,勾吴以西,湖湘以东,使日月争迎聘致,以公至卜宠辱焉!及起而魁天下,朝之大夫士与天下之人以‘何如人’望公哉!”见《送冢宰王公归余姚序》,《圭峰集》(文渊阁四库全书·集1259)(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十,页142b。
[4] (明)黄瑜:“明年乙未(1475),谢公(迁)状元及第,公(宁良,字元善)闻之,以书来贺曰:‘先生与谢君齐名于时,今谢君及第,此亦汇进之兆也。良不佞,敢为先生贺。’”见《双槐岁钞》(北京,中华书局,1999),《瑞梦堂》,卷九,页180。
[5] (清)张吉安修、朱文藻等纂:《余杭县志》:“王华,字海日,余姚人,教授余杭十余年,后状元及第。”(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寓贤》,卷二十八,页419c。又《道光婺志粹》记云:“华,字德辉,余姚人,仕至吏部尚书,守仁父也……先生微时,为塾师于东阳叶家,有小桃源诗诸作,后以访旧至,为昭仁许氏作《四傅堂记》。”见(清)卢标:《道光婺志粹》(上海,中国书店,1993),《寓贤志》,卷九,页630c。
[6] (明)樊维城、胡震亨等纂修:《海盐县图经》:“王守仁幼从海日公授徒资圣寺。”(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方域·寺观》,卷三,页256。阳明于此有佚诗《寓资圣僧房》,见(明)刘应钶修、沈尧中等纂:《嘉兴府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艺文·海盐县》,卷二十九,页1959—1960。又(清)吴翯皋等修、程森纂:《德清县志》:“锦香亭,在大麻村向阳里。明王守仁读书处,其父华尝馆于此,后人筑亭其上。”(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杂志·堂宅园亭故址》,卷十三,页811。
[7] (明)赵宽云:“方佩之(冯兰)在部时,同官之士,能赋咏者甚众,集甚数,文字友谊之相从甚欢,若郎中屠元勋勋、员外郎秦廷贽瓛、主事杨质夫文卿、陈一夔章,以及佩之、存敬(王弼)盖不下数十人,佩之寔为之宗主,而宽亦得以不才厕其间。至其他同朝之相知者亦多与焉!若春坊谕德谢于乔迁、翰林脩撰王德辉华、兵部武库主事戴师文豪、进士华廷禧福、布衣王古直仁甫,亦不下数十人,然今未暇悉记,记其与于兹六会者耳!”此六会皆举之在成化十九年(癸卯1483),皆见(明)赵宽:《联句集录序》,见《半江赵先生文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42)(台南,庄严文化,1997),卷十,页268c—268d。
[8] (明)赵宽:《白驹联句引》,见《半江赵先生文集》,卷十二,页316d—317a。
[9] (清)张夏云:“愚按:一斋长子性与王阳明父海日翁同成化辛丑进士,联居京师。阳明年十七入闽,过广信,奉其父命从一斋问学。一斋以心传告之。次子忱官司训,十年不下楼居,盖皆淳质君子也。然罗整庵尝言一斋以作止为道,因取禅家搬柴运水,则其流传之失似亦一斋早示之隙矣!又尝见庄定山寄一斋诗云:‘江门风月诗,连塘水花趣。安得二先生,倾倒鹅湖寺。’又云:‘朱学本不烦,陆学亦非简。先生一笑中,皓月千峰晚。’盖定山与白沙同道,欲通之于一斋也。夫一斋既已作陈之合,安得不开王之先耶!明儒学脉之歧实开于此。”见《雒闽源流录》(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23)(台南,庄严文化,1996),《娄谅》,卷四,页70d—71a。
[10] (明)娄性:《皇明政要》(中国野史集成·续编·10)(成都,巴蜀书社,2000),末卷,页878a—878b;(清)黄宗羲:《教谕娄一斋先生谅》记云:“先生以收放心为居敬之门,以何思何虑、勿助勿忘为居敬要指。”见《明儒学案》(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崇仁学案二”,卷二,页38。
[11] (明)何良俊云:“我朝留心经术者,有杨文懿(守陈)、程篁墩(敏政)、蔡虚斋(清)、章介庵(袞)诸人。”见《四友斋丛说》(北京,中华书局,1997),《经三》,卷三,页24。又杨守陈在当时以《易》学名家,《县志》云:“杨霖,字时望……初霖闻四明杨守陈邃于《易》学,负笈数百里师之。”见(清)江峰青修、顾福仁等纂:《嘉善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宦业》,卷十九,页357c。
[12] (明)王懙《吏部侍郎赠礼部尚书谥文懿杨公神道碑铭》云:“大父棲芸先生,潜心理学,远宗杨慈湖(简)、黄东发(震)诸公,卓然为时名儒……至其家庭授受而用以取科第,则专门《易》学。盖公既得之棲芸而遂以传之弟,若子公弟(守随、守阯)三人并举进士。”见(清)黄宗羲编:《明文海》(文渊阁四库全书·1458)(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四百五十,页501b—503c。
[13] (明)杨守陈:《杨文懿公文集》(丛书集成续编·186)(台北,新文丰,1989),卷二十一,页238a。
[14] (明)杨守陈《国子卢君楷墓表》云:“成化七年(1471),国子监典簿以侵馔钱抵罪事连前祭酒礼部侍郎邢公让,祭酒陈公鉴、司业张公业俱坐除名为民。盖邢尝以馔钱葺监舍,实未始侵入巳,张素不预,陈始至未察也,而三人之素所不悦者,乘此腾谤,连内外匈匈,有司竟文致之,众知其枉而莫能直也。国子生卢君方历事中书,奋欲救之,或曰无益也且取罪奈何?君曰:‘师生犹父子也,父既溺,子可惧陷而不号呼以救之乎?’遂率同监百余人,伏阙上奏,明三人之枉,有司以案成不省也。一时皆高君之义,称叹之无已。”见《杨文懿公文集》,卷二十九,页331a—331b。
[15] (明)焦竑:《玉堂丛语》(北京,中华书局,1997),《方正》,卷五,页159。除了守节自持外,杨氏面对政治权威,也是挺然不惧,例如其在主讲经筵时,以《武成篇》为主题,阐扬孟子所云“安其危而利其菑,乐其所以亡者”之旨,以告诫皇帝。见《杨文懿公文集》,《讲读》,卷三,页73。
[16] (明)何乔新:《嘉议大夫吏部右侍郎兼詹事府丞谥文懿杨公守陈墓志铭》,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台北,学生书局,1965),《吏部三·侍郎》,卷二十六,页1084d—1085a。
[17] “六元文会”及“七元文会”成立之详情,参见(明)杨守陈:《七元文会诗序》,见《杨文懿公文集》,卷二十五,页283a—284a。
[18] (明)杨守阯:《浙元三会录序》,见《碧川文选》(丛书集成续编·186)(台北,新文丰,1989),卷四,页410a—410c。
[19] (清)党金衡原本、王恩注重定:《道光东阳县志》(上海,中国书店,1993),《人物志·儒林》,卷十八,页214d—215a。(明)刘宗周《重刊荷亭文集序》云:“所著《荷亭辨论》八卷,盖皆详古文之绪论,质之圣人而不能无疑,因反覆其说,以求当乎本心之所安。至与朱子相异同,亦且十居六七,若先生可为真能疑者矣!……集刻于弘治庚申(1500),盖先生镌以代缮写之劳,就正有道意也。久而被毁,后之信其言者日益众,求其书者日益多,裔孙叔惠氏重镌而行之,走数百里外,问序于予(1631),以予同诵法孔子、宗六经,而不区区拘笺释之言者也。”见《刘宗周全集(三册下)》(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1997),《文编十一·书序》,页710—711。
[20] (清)黄宗羲也说:“镜川长于经术,诸经皆有《私抄》,其于先儒之传,唯善是从,附以已见,有不合者,虽大儒之说,不苟徇也。”见(清)朱彝尊:《经义考》(文渊阁四库全书·680)(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二百四十七,页231b—231c。
[21] (明)杨守陈:《大学私钞序》,见《杨文懿公文集》,卷二,页37d—38b。
[22] 例如姚广孝之事,见(清)张廷玉《明史》:“(姚广孝)晚著《道余录》,颇毁先儒,识者鄙焉。”(北京,中华书局,1995),《列传第三十三》,卷145,页4081。
[23] (明)卢格:《大学格致传辩》,见《荷亭辩论》(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101)(台南,庄严文化,1995),卷二,页491b—491d。
[24] (明)王守仁:《送绍兴佟太守序》:“成化辛丑,予来京师,居长安西街。”见《王阳明全集》,《续编四》,卷二十九,页1056。
[25] (明)姚鸣鸾修、余坤等纂《淳安县志》:“程文楷……壬子(1492),与乡解,上春官不偶,遂讲学京师,从者甚众,与今阳明王先生诸老,上下议论,赓和盈几,为一时缙绅所重。”(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文苑》,卷十二,页9a。
[26] (明)王守仁:《程守夫墓碑(1524)》,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七》,卷二十五,页943。
[27] (清)甘文蔚等修、王元音等纂《昌化县志》:“王轩,入太学为大司成谢方石铎(字鸣治,1435—1510)所敬礼,授松溪训道,投檄不赴。海宁张方洲(宁,字靖之)、同邑胡端敏(世宁,字永清)暨王阳明先生,号天下士,皆与之游,以图书文墨相引重。”(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文苑》,卷十三,页698;又《涌幢小品》记云:“王良臣,钱塘人,名轩,受业姚文敏公(姚夔)之门。经术精专,以贡为松溪教谕,时年五十,无子,弃去不赴,阳明先生为赋当年一诗。”见(明)朱国祯:《涌幢小品》,《肥香》,卷十一,页4410。
[28] (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五年》:“归余姚,结诗社龙泉山寺,致仕方伯魏瀚(字孔源)平时以雄才自放,与先生登龙山,对弈联诗,有佳句辄为先生得之,乃谢曰:‘老夫当退数舍。’”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4。又余姚张瀚与海盐张宁、嘉兴姚绶、慈溪张琦,称“浙江四才子”。见(明)徐象梅:《进士张廷珍琦》,见《两浙名贤录》(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文苑·明》,卷四十七,页1342b—1342c。
[29] (清)徐元梅等修、朱文翰等辑纂《嘉庆山阴县志》:“明宏(弘)治间,白洋朱和妻矢节抚子,设宅延王文成守仁为之师,其子侄簠、簦、萀、节等,俱成名。”(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寺观冢墓》,卷二十四,页964。
[30] (明)彭辂《尹蓬头传》:“王文成公守仁礼闱落第,卒业南雍,从尹游,共寝处百余日。尹喜曰:‘汝大聪明,第本贵介,筋骨脆,难学我。我从危苦坚耐入道,世人总不堪也。虽无长生分,汝其以勋业显哉。’文成怅然。”见《冲溪文集》(台南,庄严文化,1997),卷十八,页234d—236b。
[31] (明)张萱《西园闻见录》记云:“陈凤梧,字文鸣(号静斋,1475—1541),泰和人,朱希同榜进士,以庶吉士为刑部主事,公尝曰:‘仕优则学必先审刑狱、精律例,方及考古。’一时僚友王守仁、潘某、郑某皆名士也,讲学论文至夜分,当时称‘四翰林’云。”(台北,大中国图书公司,1968),《好学》,卷八,页703。
[32] (明)林应翔等修、叶秉敬等纂《衢州府志》:“方豪,字思道,号棠陵……英俊奇伟,援笔成文,与何大复(景明,字仲默,1483—1521)、黄莲峰(河清,字应期)、郑少谷(善夫,字继之)诸名辈,不相轩轾……所至辄加题咏,衢郡山谷,墨迹淋漓,阳明先生为之击节。”(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人物》,卷九,页1090—1091。
[33] 《进士罗中丞传》:“中丞公(罗钦忠,字允恕,号西野,1476—1529)登第时,其文行四方以为程式。仕都辇下,曾与越中王伯安、关中李献吉结社,为诗文有声。”见(明)唐伯元、梁庚等纂修:《泰和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乡贤传》,卷十,页538。又:“罗钦顺与弟钦德、钦忠先后二科登进士,时号‘罗氏三凤’。”见(明)尹直:《謇斋琐缀录》,见(明)李栻辑:《历代小史》(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9),卷九十三,页819d。
[34] (明)杭淮《泽西先生传》:“泽西先生余伯兄也,讳济,字世卿……(弘治)癸丑登进士,授吏部稽勋司主事,迁考功员外郎,时冢宰乔公宇为郎中,相与协心其职,考核臧否,天下称明。迁稽勋郎中时,余亦举进士同朝,先生与王阳明、秦凤山诸公,政暇为五经会,因援予亦与焉!”见杭云开编纂:《百读杭氏宗谱前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硏究所图书馆,1986),卷6,页7a—7b。(明)徐象梅《江西左布政杨名父子器》:“升吏部考功主事,倡‘五经会’。或谓曹局清严,不宜汎有交游,则谢曰‘吾学不欲以仕废,顾以地绝人邪?’愈益延礼名流,讨论群籍。”《两浙名贤录》,《经济·明》,卷十八,页539a—539b;杨子器与阳明的关系可从《春郊赋别引》《寿杨母张太孺人序》《辰州虎溪龙兴寺闻杨名父将到留韵壁间》等诗文中证之。
[35] (明)王守仁:《陈言边务疏(1499)》,见《王阳明全集》,《别录一》,卷九,页285。
[36] (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十五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5。
[37] 此录中所言虽未必皆出阳明之手,但此策论之行文的方式与阳明在《陈言边务疏》中的行文是一样的,故笔者认为这是其所写的。(明)王守仁:《山东乡试录》,见《王阳明全集》,《外集四》,卷二十二,页868。又(明)李乐《见闻杂记》记云:“王阳明先生弘治十七年以刑部主事主山东乡试,人言一部《试录》,俱出先生手笔。前序,文古简绝,与近年体格不同;五策,余少尝诵读久而失其本。”(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子66)(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百五十》,卷六,页485c。
[38] (明)王守仁:《登泰山五首(1504)》,《王阳明全集》,见《外集一》,卷十九,页670。
[39] (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十八年》:“学者溺于词章记诵,不复知有身心之学。先生首倡言之,使人先立必为圣人之志。闻者渐觉兴起,有愿执贽及门者。至是专志授徒讲学。然师友之道久废,咸目以为立异好名,唯甘泉湛先生若水时为翰林庶吉士,一见定交,共以倡明圣学为事。”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6。
[40] (明)杨守随《劾刘瑾疏》:“今内臣刘瑾、马永成、张永、丘聚、罗祥、魏彬、谷大用、王岳等八人,各以奸险之性,巧佞之才,希以道谀,诬上罔下,始焉犹乘间伺隙以逞己私,终也至恣意肆志而无忌惮,时人目为‘八虎’。唯王岳仅知畏人少避,而刘瑾者尤为威猛,而锯牙善噬者也。”见(明)何乔远辑:《皇明文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328)(台南,庄严文化,1997),《疏·匡拂》,卷二十七,页550c。
[41] 内阁与宦官间的问题之简要说明,可见李洵:《明代内阁与司礼监的结构关系》,见《下学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页118—127。
[42] 宦官们之所以要求盐引,主要想通过盐引的开支,来取得不法的利益,而这种现象与明代中期以来盐法的败坏有关。见徐泓:《明代中期食盐运销制度的变迁》,见陈国栋等主编:《经济脉动》(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页260—290。
[43] 韩文本身即以打击贵戚中贵占引盐闻名,如(明)张怡:《玉光剑气集》记云:“韩忠定文……为户书,铲积弊,均会计……劾太监苗逵征费无功,追究羽流妖术,抑戚畹中贵恣夺正窝、占引盐,沮乞讨织造。”(北京,中华书局,2006),《臣谟》,卷二,页75。
[44] (明)李梦阳《代劾宦官状槀》:“今照马永成等,罪恶既著,若纵而不治,将来无所忌惮,为患非细。伏望陛下奋刚断、割私爱,上告两宫,下谕百僚。将马永成等拏送法司,明正典刑,以回天地之变,以泄神人之愤,潜消祸乱之阶,永保灵长之业。”见《空同集》,卷四十,页357b。
[45] (明)杨守随:《劾刘瑾疏》,见(明)何乔远辑:《皇明文征》,《疏·匡拂》,卷二十七,页549c—552c。
[46] (明)黄景昉:《国史唯疑》,《正德》,卷五,页123。
[47] 李梦阳曾云:“又闻阁议时,健尝椎案哭,谢亦亹亹訾訾罔休,独李未开口,得恳留云。”见《秘录附》,见《空同集》,卷四十,页358d。
[48] 《明实录·武宗实录》:“(正德二年三月)辛未,敕谕文武群臣:‘朕以幼冲嗣位,唯赖廷臣辅弼,匡其不逮。岂意去岁奸臣王岳、范亨、徐智窃弄威福,颠倒是非,私与大学士刘健、谢迁……(名单略)递相交通,彼此穿凿,曲意阿附,遂成党比。或伤残善类,以倾上心,或变乱黑白以骇众听,扇动浮言,行用颇僻。’”卷二十四,页661—663。
[49] (明)崔铣:《正德之季祸蔓》,见《洹词记事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143)(台南,庄严文化,1997),页98b。
[50] 事实上,有些人就是这么做的,如“周缨……正德初,见权奸柄用,叹曰:‘岂行道时耶!’挂冠去。”见(明)何乔远:《闽书》(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文莅志·汀州府·连城县·知县》,卷六十,页1717;又“童世刚(字克刚)……正德癸酉(1513),应贡,不肯北上,谋于仲兄营葬祖宗父母,事毕,叹曰:‘此时阉寺熏灼,道与世违,可以隐矣!’”见《洹词记事抄》,《英旧志·汀州府·连城县·韦布》,卷一百二十九,页3842。
[51] (明)焦竑:《玉堂丛语》,《师友》,卷六,页195。
[52] (明)朱睦洁:《四川兵备副使张仕隆传》,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四川·副使》,卷九十八,页4337c—4337d。
[53] 关于牧相的记载,曾见于(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二年》:“明年龙山公以外艰归姚,命从弟冕、阶、宫及妹婿牧相,与先生讲析经义。”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3,唯标点有误,此处已改。
[54] (明)徐象梅:《两浙名贤录》,《清正·明》,卷三十七,页1044b—1044c。
[55] (明)王守仁:《乞宥言官去权奸以章圣德疏(1506)》,见《王阳明全集》,《别录一》,卷九,页291。此疏疏名是否是当时王阳明上疏时的名称,学者方志远曾经质疑过,认为“去权奸”三字是后来加进去的,但没有明确的证据予以证实,见《阳明史事三题》,载《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36:4(2003),页100b。然在《皇明疏议辑略》中,载有此篇,篇名为《宥言官以章圣德疏》,证实方志远的说法。见(明)张瀚辑,《皇明疏议辑略》(续修四库全书.史部46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卷九,页675b—c,嘉靖三十年(1551)大名府刻本。万历时人骆问礼曾云:“王文成公《乞宥言官以彰圣德疏》只如此,可谓文成矣。而门人必增损其说曰‘乞宥言官去权奸’,权奸欲致之死地,逃至海口。夫权奸死,文成之心岂谓必无,然当不在言官之上也。言官不必逃之海口,而文成逃之,亦过计矣!”见(明)骆问礼,《万一楼集.续羊枣集》(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174)(北京,北京出版社,2000),卷四十八,《王文成》,页585a,清嘉庆活字本影印。
[56] (明)叶权:《贤博编》(北京,中华书局,1997),页16。关于王阳明究竟被打几下,各种传记记载不一。《年谱》《明史》《明儒学案》《王文成传本》皆云:“四十”,而黄绾《行状》、邵廷采《思复堂文集》皆云:“五十”;《明实录》及王世贞《中官考》又说是“三十”。证诸其他人所杖之数,如李熙、张鸣凤、蒋钦等人被杖之数皆为“三十”,故阳明被杖之数应为“三十”。且同时人杨一清曾对世宗说到阳明时,云:“臣切唯守仁学问最博,文才最富。正德初年,为刑部主事,首上疏论劾刘瑾过恶,午门前打三十,几死。”见(明)杨一清:《论王守仁为人如何奏对》,见《杨一清集》(北京,中华书局,2001),《密谕录·政谕上》,卷五,页1000。
[57] (明)王世贞及(清)毛奇龄即已质疑过阳明“劾瑾之说”,见(明)王世贞《史乘考误八》:“《双溪杂记》言:王伯安奏刘瑾,被挞几死,谪龙场驿丞,以此名闻天下。杨文襄公(一清)作《王海日公华墓志铭》,其说亦同而加详。考之国史与王文成公年谱、行状、文集,止救南京给事中戴铣等忤刘瑾,下狱杖谪,本无所谓劾瑾也。”见《弇山堂别集》,卷二十七,页480—481;(清)毛奇龄:《王文成传本》(台北,新文丰,1989),卷上,页92b—92c。
[58] 王阳明会试的主考官为李东阳及程敏政,宽泛来说,二人皆是王阳明的座主。又弘治朝各科主考官名录见(明)王世贞:《科试考二》,见《弇山堂别集》,卷八十二,页1563—1565。
[59] (明)李梦阳:《朝正倡和诗跋》,见《空同集》,卷五十九,页543d—544a。
[60] 《明实录·武宗实录》记云:“(正德元年十二月)降兵部主事王守仁为贵州龙场驿驿丞。时南京科道戴铣等以谏忤旨,方命锦衣官校拏解未至,守仁具奏救之,下镇抚司考讯,狱具,命于午门前杖三十,仍降远方杂职。”卷二十,页582。
[61] “官员赴任过限·弘治问刑条例”:“选除出外文职,除领勑人员并京官升除外,其余若延缓过半月之上,不辞朝出城者,参提问罪。若已辞出城,复入城潜住者,改降别用。过违凭限半年之上,不到任者,虽有中途患帖,亦不准信,问罪还职。过违一年之上者,不许到任,起送吏部,革职为民。”见黄彰健编著:《明代律例汇编》(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9),《吏律一·职制》,卷二,页425。
[62] (明)不著编人:《嘉隆新例附万历》记云:“贵州宣慰使司水程一百三十五日。”(玄览堂丛书·续集23)(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1985),页110。
[63] “官员赴任过限·新例”:“弘治十五年九月内,吏部议拟到任官缴凭违限。除水程凭限外,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南北直隶违限二个月,浙江、江西、湖广、福建违限三个月,云南、贵州、四川、广东、广西违限四个月之上,提问参奏。若果着实患病三个月之上,具告本管官司,备由具奏勘明,方免提问。一年之上者,照例革职为民。”见黄彰健编著:《明代律例汇编》,《吏律一·职制》,卷二,页426—427。
[64] (明)钱德洪编:《年谱·正德三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8。
[65] (明)湛若水:《阳明先生墓志铭》,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八,《世德纪》,页1402。
[66] 此诗收入在《王阳明全集》中,不过诗名为《武夷次壁间韵》,与此处所载不同。又笔者查福建《鼓山志》未见此诗之载。
[67] (明)黄绾:《阳明先生行状》,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八,《世德纪》,页1408。
[68] (明)钱德洪编:《年谱·正德二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7—1228。
[69] (明)季本《跋〈阳明先生游海诗〉后》云:“既毕之暇,则手书一卷以授其徒孙君允辉,允辉以授余。是岁,余携之游南雍,时同舍孙君朝信,平湖人也,异而爱之,中分而各取其半,此其所存也。”《季彭山先生文集》(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卷四,页907a—907b。
[70] (明)杨仪:《高坡异纂》(笔记小说大观·十七编·4)(台北,新兴书局,1988),卷下,页2639—2643。
[71] 陆相曾与王阳明讲道,县志云:“道岩,亦曰问道岩,即陆家峰。明参政陆相尝与王文成讲道于此,故名。”见(清)邵友濂修、孙德祖等纂:《余姚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山川》,卷二,页98c。
[72] (明)陆相撰:“《阳明先生浮海传一卷》,相字良弼,余姚人,弘治癸丑(1493)进士,官至长沙府知府。是书专纪王守仁正德初谪龙场驿丞,道经杭州,为奸人谋害,投水中,因飘至龙宫,得生还之事。说颇诡诞不经,论者谓守仁多智数,虑刘瑾追害,故弃衣冠,伪托投江,而实阴赴龙场。故王世贞《史乘考误》,尝力辨此事为不实,而同时杨仪《高坡异纂》亦载此事,与相所纪略同,盖文人之好异,久矣。”见(清)永瑢:《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台北,汉京文化,1982),《史部十六·传记类存目二·名人下》,卷六十,页348a—348b。陆相此书,笔者未能见到,不过在(明)王同轨所辑《新刻耳谈》中有《王文成浮海传略》,笔者怀疑此是陆相书的简要版,见《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248》(台南,庄严文化,1995),卷9,页636d—638a,明刻本。
[73] (明)沈周:《王伯安遇仙》,见《客座新闻》(笔记小说大观·四十编·10)(台北,新兴书局,1985),页549—552。
[74] 见(明)何乔远:《闽书》,《方域志·建宁府·崇安县·山·武夷山》,卷十五,页345—346。
[75] (明)冯梦龙编著:《皇明大儒王阳明先生出身靖乱录》,见《三教偶拈·冯梦龙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页34—47。
[76] (明)冯梦龙编著:《三教偶拈序》,“偶阅《王文成公年谱》,窃欢谓文事武备,儒家第一流人物,暇日演为小传,使天下之学儒者知学问必如文成,方为有用。”《三教偶拈·冯梦龙全集》,页9。
[77] (明)王守仁:《范氏宗谱记》,见钱明:《谱牒中的王阳明逸文见知录》,载《阳明学刊》1(2004),页75—76。
[78] “奸党”条云:“凡奸邪进谗言左使杀人者,斩。若犯罪律该处死,其大臣小官,巧言谏免,暗邀人心者,亦斩。若在朝官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者,皆斩。妻子为奴,财产入官。”见黄彰健编著:《明代律例汇编》,《吏律一·职制》,卷二,页441。虽然阳明等人被昭示为“奸党”,但事实上往后并未因此律来执行,其中原因可能是没有经过公开司法审判的过程。
[79] 见(明)罗烗修、黄承昊纂:《(崇祯)嘉兴县志》(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寺观·郁秀道观》,卷七,页292c。
[80] 诗云:“秀水西头久闭关,偶然飞锡出尘寰,调心亦复聊同俗,习定由来不在山,秋晚菱歌湖水阔,月明清磬塔窗闲,毘卢好是嵩山笠,天际仍随日影还。”见(明)罗烗修、黄承昊纂:《(崇祯)嘉兴县志》,《艺文·诗》,卷十九,页765a。
[81] (明)杨仪:《高坡异纂》,卷下,页2639—2640。
[82] (明)徐用检修:《兰溪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寺观·圣寿教寺》,卷六,页571。此诗为佚诗,诗中的“枫山老”即是章懋,在“丁卯之祸”发生前,即已告老还乡。“兰阴山,古山名,‘阴’一作‘荫’。一名横山,在兰溪市西溪乡,其山多兰,故名兰阴。由西北而东南,至三江(婺江、衢江、兰江)汇合处直插江中。见陈桥驿主编:《浙江古今地名辞典》(浙江,浙江教育出版社,1991),页221。
[83] (明)王守仁:《舍利寺》,此诗为佚诗,见(明)万廷谦等纂修:《龙游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艺文》,卷九,页168;又“舍利寺在县东三十二里,宋明道中建。”见《祠祀》,卷三,页40。
[84] (明)王守仁:《大中祥符寺》,此诗为佚诗,见(清)姚宝煃修、范崇楷等纂:《西安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寺观》,卷四十四,页1631;又“大中祥符禅寺,在府治西北”,页1630。
[85] (明)王守仁:《恭吊忠毅夫人》,此诗为佚诗,见(清)王彬修、朱宝慈等纂:《江山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艺文·诗赋》,卷十一,页1552—1553。忠毅夫人为(宋)徐应镳妻方氏,《江山县志》云:“咸淳末,劝应镳归,欲椎髻练裳以从。应镳曰:‘朝廷养士三百年,岂可效巢由高蹈。’氏曰:‘观宋氏将亡,不忍见也。’遂做短歌以明志,投后园瑞莲池以死,应镳葬之西湖八盘岭。明正德时,追赠忠毅夫人。”《列女·节烈》,卷十,页1123。
[86] 阳明停留兰溪的时间以最晚十一月底来算,至江西广信府是隔年正月十五日,约莫45天,而兰溪至广信府的水陆路程约420里,也就是说每天行10里左右。如果阳明要如钱德洪所言往南京省其父亲后再往龙场,路线应是从江西广信府至鄱阳湖(约630里),再至南京(约1460里),尔后从南京经长江直达贵州贵阳府(约4350里),总距离是约6440里,时间是正月十五日至三月底,约75天,也就是说平均一天要走86里。如果直接去龙场距离约3100里,平均一天走42里左右,时间上较为可能,且如此的估计完全未考虑天候、地形及地貌等因素,也未将阳明与朋友与官员间会面的时间算入。相关路程统计见(明)黄汴:《一统路程图记》,见杨正泰:《明代驿站考》(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附录二》,页216—217、263—264、265。
[87] 此人为蒋濙,为王华的同年,曾任福州府知府。《广信府志》云:“蒋濙,字子川,上饶人。成化进士,历官兵曹,明敏勤恪,堂官甚器之,寻擢福州府知府。”见(清)孙世昌等纂修:《广信府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人物·宦业》,卷十七,页1645。
[88] “石亭寺,在章江门外,唐建……明初复为寺,亦称石亭观音院。”见(清)杨周宪修、赵日冕等纂:《新建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寺观》,卷三十,页1981。
[89] (明)王守仁:《寄希渊(1519)》,见《王阳明全集》,卷四,页159。
[90] (清)何士锦等修、陆履敬等纂:《丰城县志》(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人物》,卷十,页1231—1232。
[91] (明)王耒贤、许一德纂修《(万历)贵州通志》云:“吴祺,丰城人,正德间巡按。”见《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巡按御史》,卷二,页33a。又(明)徐良傅等纂修《抚州府志》云:“吴祺,字贵德,号西峰,丰城旸源人……正德丁卯,擢云南道御史。”(台北,成文出版社,1989),《群贤列传·侨寓》,卷十三,页868。
[92] (明)王守仁:《读易(1506)》,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675。张永堂师将此诗归纳成五个重点:(1)早年轻狂,当“蒙以养正”;(2)身处蹇难,当“反身修德”;(3)君子当“恐惧修省”;(4)君子身遁而道亨;(5)不事王侯可以高尚其志。结论是退出政坛,忘老于阳明洞。见张永堂:《王守仁与术数》,页529。
[93] (明)王守仁:《答汪抑之(1507)》,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676。
[94] 《明实录·武宗实录》:“寻岳、亨行至临清,瑾使人追杀之,唯智幸免焉!”卷十八,页544。
[95] “(刘玉)公遂罢归,复构诬输粟者三,凡四百余石;旋逮下诏狱,凡四月,始免还。”见《刑部侍郎刘公玉传》,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刑部三·侍郎一》,卷四十六,页1930a。
[96] “瑾复摘以他事下公(葛浩)南锦衣,当是时公盖几不免,而意气自若也。”见(明)瞿景淳:《大理寺卿赠刑部右侍郎葛公浩墓志铭》,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大理寺·卿》,卷六十八,页2965b。
[97] “正德丁卯间,逆瑾恣横,流毒缙绅,君(陆昆)上疏列其奸状,逮下诏狱,乃得释,未几,追理前事,复就逮加杖,放归田里。”见(明)吕柟:《南京河南道监察御史陆公昆墓表》,见(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南道御史》,卷六十六,页2916b。
[98] (明)王守仁:《移居胜果寺(1508)》,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684。
[99] (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元年》:“合巹之日,偶闲行入铁柱宫,遇道士趺坐一榻,即而叩之,因闻养生之说,遂相与对坐忘归。”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2。
[100] 见(日)秋月观暎著、丁培仁译:《中国近世道教的形成——净明道的基础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第六章“净明道的形成与传承”,页142—168。
[101] (元)黄元吉编集、徐慧校正:《净明忠孝全书》(正统道藏·太平部·41)(台北,新文丰,1977),卷三第一,页503b。
[102] (元)黄元吉编集、徐慧校正:《净明忠孝全书》,卷五第一,页520b。
[103] (明)杨仪:《高坡异纂》,卷下,页2643。
[104] 历代文人处在面临重大抉择时,常会以占卦方式来处理,如宋代的朱熹则曾占得“遁”卦,也因此自称“遁翁”,明代士人亦是如此,如李梦阳,其《秘录附》:“初诏下恳切,梦阳读既,退而感泣,已叹曰:‘真诏哉!’于是密撰此奏,盖体统利害事,草具,袖而过边博士(贡),会王主事守仁来,王遽目予袖而曰:‘有物乎?有,必谏草耳!’予为此,即妻子未之知,不知王何从而疑之也。乃出其草示二子,王曰:‘疏入必重祸。’又曰:‘为若筮可乎?然晦翁(朱熹)行之矣!’于是出而上马并行诣王氏,筮得‘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王曰:‘行哉!此忠直之繇也。’及疏入,不报也。”见《空同集》,卷三十九,页354c—354d。值得注意的是李梦阳找阳明占卜,亦显示出阳明对卜筮的专精,当然这来自其家学的渊源。
[105] 其卦义为:“明夷,利艰贞。夷,伤也,为卦下离上坤,日入地中,明而见伤之象,故为明夷。又其上六为暗之主,六五近之,故占者利于艰难以守正,而自晦其眀也。”见(宋)朱熹:《原本周易本义》(文渊阁四库全书·经12)(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二,页650c。
[106]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99),《论语三十·微子篇·微子去之章》,卷四十八,页1193—1194。
[107] (明)王守仁:《吊屈平赋(1508)》,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660;又此文前有序云:“正德丙寅,某以罪谪贵阳,取道沅、湘。感屈原之事,为文而吊之。”《王阳明全集》编者将此赋之作系于正德丙寅(1506)是不对的,此诗序之意为于正德丙寅(十二月)被贬,但并没有说是在当年即至湖南沅湘二江之处;又阳明门人邹守益等撰《王阳明先生图谱》云:“三年戊辰四月,萍乡谒濂溪祠,游岳麓得霁,作《屈平赋》。”见《四库未收书辑刊·四辑·17》(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页474d。
[108] (明)罗玘:《寄西涯先生书》,见《圭峰集》(文渊阁四库全书·集1259)(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卷二十一,页285a—285c。而李东阳接到此信时,“得书泪下”,见(明)焦竑:《玉堂丛语》,《规讽》,卷七,页240。
[109] 阳明与乔宇关系亦密切,如(明)王世贞《乔庄简公遗集序》:“当宪孝朝,海内安,人主意不欲竞于武,搢绅先生争致其力于学以报,塞右文至意,而独长沙李太师(东阳)、石淙杨太保(一清)为之冠,太原乔庄简公故尝受经二先生门,称高弟子,退而与北地李献吉、越人王伯安相琢磨为古文辞甚著。”见(明)乔宇:《乔庄简公集》,页1a—1b,隆庆五年刊本(国家图书馆藏)。
[110] (明)李东阳:《答乔希大书》,见《李东阳集》(长沙,岳麓书社,1983),卷十,页157。此文应作于正德四年四月之后不久,因为四月《孝宗实录》才完成。见钱振民:《李东阳年谱》(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5),页230。
[111] (明)李东阳:《再与乔希宗伯书》,见《李东阳集》,卷十,页158。
[112] (明)崔铣:《罗圭峰》,见《洹词记事抄》(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143)(台南,庄严文化,1997),页92d;又崔铣亦是李东阳的门生,(明)焦竑:《玉堂丛语》记云:“崔子钟好剧饮,每至五鼓,踏月长安街,席地坐。李文正时以元相朝,天微早,遥望之,曰:‘非子钟耶?’崔便趋至舆,拱曰:‘老师得少住乎?’李曰:‘佳。’便脱衣行觞,火城渐繁,始分手别。”《任达》,卷七,页244;且崔氏也与王阳明、湛甘泉友情交好,从阳明在赴龙场驿途中,曾作诗怀之,即可看出。
[113] (明)李东阳:《王德辉侍郎母寿八十诗,时德辉奉使归省》,见《李东阳集》,卷三,页486。
[114] (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五年》云:“明年春,会试下第,缙绅知者咸来慰谕。宰相李西涯(东阳)戏曰:‘汝今岁不第,来科必为状元,试作来科状元赋。’”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3。
[115] (明)王守仁《坠马行(1499)》诗有云:“西涯先生真谬爱,感此慰问勤拳情。”见钱明:《王阳明散佚诗汇编及考释》,载《浙江学刊》6(2002),页72;钱明考证此诗作于弘治十年,但(明)冯梦龙编著《皇明大儒王阳明先生出身靖乱录》云:“弘治十二年”,见《三教偶拈·冯梦龙全集》,页21—22。
[116] (明)李东阳:《答南京吏部王公书》:“恭唯执事齿徳并茂,为士望所归,乃力辞宠荣,必遂其志,盖合于古大臣之义。而诏旨温厚,恩礼优渥,尤近时所未有。某方厕迹馆阁间,目睹其盛,安得不一致贺于数千里之外乎!”见《李东阳集》,卷十,页144。
[117] 例如说有人来请阳明撰写墓志铭,阳明迟迟不肯,最后因友人再三劝说及观其言听其行后,认为“今之人,唯同汙逐垢,弗自振立,故风俗靡靡至此。”而此人不尔,才为之首肯。见(明)王守仁:《阳朔知县杨君墓志铭》,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三》,卷二十八,页1034。
[118] (明)王守仁:《鹦鹉和胡韵》,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00。
[119] (明)王守仁:《元夕二首》,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05。
[120] (明)王守仁:《送张宪长左迁滇南大参次韵》,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05。
[121] (明)王守仁:《赠刘侍御二首》,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12。又县志云:“按:侍御名寓生,石首人,正德初,巡抚贵州。”见(清)周作楫修、萧琯等纂:《道光贵阳府志》(中国地方志集成)(成都,巴蜀书社,2006),《文征十三》,余编卷十三,页206b。
[122] (明)王守仁:《僧斋》,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16。
[123] (明)王守仁:《雪中桃次韵》,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14。
[124] (明)王守仁:《何陋轩记(1508)》,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五》,卷二十三,页890—891。
[125] (明)王守仁:《程守夫墓碑(1524)》,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七》,卷二十五,页943。
[126] (明)钱德洪编:《年谱·正德三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8。
[127] 全文为:“‘圣可学乎?’曰:‘可。’曰:‘有要乎?’曰:‘有。’‘请闻焉。’曰:‘一为要。一者无欲也,无欲则静虚、动直,静虚则明,明则通;动直则公,公则溥。明通公溥,庶矣乎!’”见(宋)周敦颐:《通书》,见《周敦颐集》(北京,中华书局,1990),《圣学第二十》,页29—30。
[128] (明)钱德洪编:《年谱·弘治十一年》,见《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三,页1224。
[129] (宋)朱熹:《(甲寅1194)行宫便殿奏劄二》,见《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十四,收录在朱杰人等主编:《朱子全书·12》(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页668—670。此疏是朱熹上给宁宗,而非光宗,因为光宗于此年七月五日内禅给宁宗,朱熹于十一日以赵汝愚首荐,召赴行在奏事。见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卷下,页1123。
[130] (明)王守仁:《象祠记(1508)》,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五》,卷二十三,页893—894。
[131] 此释文解释“明出地上,《晋》,君子以自昭明德。”(明)王守仁:《五经臆说十三条》,见《王阳明全集》,《续编一》,卷二十六,页978。
[132] (明)席书:《送别王守仁序》,见(明)谢东山、张道纂修:《贵州通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193)(台南,庄严文化,1996),《艺文·书类》,卷十一,页380d。
[133] (明)王守仁:《给书诸学》,此诗为阳明佚诗,见(明)王丰贤、许一德纂修:《贵州通志》(日本藏中国罕见地方志丛刊)(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91),《艺文志·诗类》,卷二十四,页619c。
[134] (明)王守仁:《五经臆说序(1508)》,见《王阳明全集》,《外集四》,卷二十二,页876。
[135] (明)王守仁:《再过濂溪祠用前韵》,见《王阳明全集》,《外集一》,卷十九,页718。
[136] (明)徐爱:《送汪景颜尹大名》,《横山遗集》,见钱明编校整理:《徐爱、钱德洪、董澐集》(阳明后学文献丛书)(南京,凤凰出版社,2007),页5—6。
[137] (明)王守仁:《与王纯甫(1512)》,见《王阳明全集》,《文录一》,卷四,页15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