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民间艺术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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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象似、标指、象征的大圆融

美国指号学家和实用主义创始人皮尔士(Charles Peirce),晚年贫困潦倒,靠友人资助生存,他品味人生,自我反思,“发现合乎道德的生活典范及他对规范科学的最终分类和排序的基础和正当理由,是伦理学和逻辑学所遵循的美学”。[14]热贡和日唐卡画院的作画过程,是心物形神交融的过程,有生命感悟,也有身体操演,有磨炼,也有积习。如皮尔士所言,物质就是固化为习惯的精神。[15]也可以说,佛教艺术属于“艺术习惯”,艺术操演离不开形物、象征和阐释,三位一体,交融不二,精神是升华的物质,物质是固化的精神。仅就皮尔士传统和索绪尔传统中常用的symbol一词来说,它的词源指分成两半的信物,信物断裂的边缘是偶然形成的,有任意性;同时,要使“破物重合”,就需要有“原配”,因此破为两半的“原配”关系就不是任意的,而是“有理据的”[16]。这是对于“精神等于升华的物质”“物质等于固化的精神”的最佳说明:我们的精神离不开“物的困扰”,物质也离不开精神伴随,形神一体,心物交融。仍以唐卡为例。根据《唐卡艺术》的描述[17],绘制唐卡先要准备画布,以织工细密的白棉布为佳,厚薄软硬要适宜;固定画框,按“之”字形捆扎固定,绷直绷紧;摩擦画布,棉布上石灰糨糊晾干,用玻璃或贝壳摩擦布面,使之平整、均匀、不透光;上胶晾干,在画布上涂胶水,防止颜料渗入;绘制工具,炭笔便于修改,木制圆规用于定位主尊的位置,不损坏画布。唐卡的颜料多取自名贵矿石,如珊瑚、珍珠、玛瑙、宝石等;也出自动植物,如鹿角粉、藏红花、茜草、大黄等;金经过磨制加工,用来描绘线条和图案,本身还可以变出十多种色相,还可以用宝石磨出多种层次。绘画的材料和工具备齐之后,便进入绘制唐卡的流程,具体步骤有起稿、上色、勾线、磨金、开光。

开光仪式一般包括装藏、禅定闭关、念诵经文等,开光时要请高僧大德来主持仪式,并要选择特殊的时辰,举行大型的法会,且有一套专门的仪轨。总之,开光是一件非常隆重的法事。开光的目的是使唐卡拥有无上的开光能量,俗称念力,以此来护持、庇佑唐卡的供奉者和修行者。[18]

从备料、绘制到开光,作为生命艺术的唐卡艺术逼真地阐释了象似、标指、象征的交融过程。根据皮尔士的指号理论,象似(icon)表示相似关系,如画像和模特之间的关系;标指(index)表示毗邻关系或者逻辑关系,如风和浪、云和雨的关系;象征关系(symbol)表示任意的约定关系,如语言中绝大多数能指和所指的关系。[19]需要特别指出,唐卡艺术涉及的是指号过程(semiosis),而非单纯的象征过程(symbolic process),因为它除了涉及象征,还涉及物料、心灵、神韵以及相关的仪轨,这远远超出索绪尔式符号象征主义的范畴,以神韵融合物感物觉与物性,符合皮尔士观念现实主义的“指号三性”[20]模式。制作唐卡颜料的珊瑚、珍珠、玛瑙、宝石、金本身是贵重的矿石和金属,画匠要目不转睛地连续作画七八个小时,还要在嘴里用唾液调色,这些“物性”和“付出”,都具有“象似”和“标指”的功能,有“含金量”,有厚重的“物性”和“身性”;画师用唾液调色作画时要诵经,开光时要禅定闭关,请高僧大德主持,这些都是重要的象征。绘制唐卡的过程是生命美学的过程,也是皮尔士三性合一的过程。

“查玛舞”是结合寺院佛教法事活动进行的宗教仪式性舞蹈。它也体现了物质、能量与精神三者的有机结合,查玛舞者通过特定的面具、服饰、乐器等“物”的形式,与佛祖、祖先、神灵进行“心”的沟通,达到驱邪消灾,降福于广大信众的目的,使“心”“物”“神”交融一体。

“查玛舞”的面具,一般可分为“凶相面具、善相面具和动物面具”[21]三类。凶相面具(“道格希德神”等)主要是藏传佛教的护法神祇面具,有着巨大的威慑力和震撼力;善相面具(“铁木真”“白老翁”等)包括佛祖、祖先、僧侣、神话人物、民间信仰的神灵面具;动物面具,种类繁多、造型奇特,几乎涵盖了自然界的所有飞禽走兽。

查玛舞者戴上这些形态各异的面具,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同时也和所扮演的角色通联,打通佛祖、护法神、祖先以及动物神灵与广大信众之间的空间区隔,创造强大的气场,让天地人神“互渗”,实现万物通灵,使福祉、吉祥降于人间。

查玛舞者“身着五彩锦缎宽大的衣袍,手执金刚杵、金刚橛等各种法器,头戴象征佛、祖先、鬼神和动物神灵的面具,在庄严雄浑的法号、锣鼓,凄凉忧伤的甘登等乐器的伴奏下,按照佛教的教义进行驱邪消灾,祈福、纳吉的佛教法事活动”[22]

表演过程中,物质、能量和精神互相促进,凝练升华。其中,面具、服饰、道具、乐器是“物质”,查玛舞者的舞步、形态、舞姿是“能量”;驱邪消灾,祈福、纳吉是“精神”,只有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即三性合一才能演绎出一场庄严、神圣的宗教仪式舞蹈。

同时,表演过程也是查玛舞者的一次心灵净化的过程。“查玛舞在表演时所反映出宗教舞蹈共性的威仪、庄重、肃杀、严谨等的形态表征,尽管含有对于参演喇嘛修行的仪表和内涵要求,正如宗教典仪对舞容的规范;跳怖畏之舞时,不应挥舞过重;作尊严柔和之舞时,不宜双目紧闭;作快乐之舞时,不应显露急促;作轻松曼舞时,不宜动作过于懈怠;作妩媚之舞时,动作不宜变化过重,取舍教授倶应通达,而舞蹈者依本尊之仪轨尤为重要,当勤习而力求精益求精。即喇嘛跳查玛舞的境界要求,其本身不仅要威慑并意图消除人间孽障,还要消除自身局限以净化心灵。”[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