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研究(第10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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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西方古典复兴建筑

西方古典复兴建筑运动(Classical revival),是18世纪上半叶到19世纪上半叶在当时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相继兴起并成为主流的建筑运动。

一般认为,广义的西方古典复兴运动的表现形式包括历史主义(Historicism,Historism)与折衷主义(Eclecticism)两方面的倾向。[2]

历史主义,它以西方古代建筑发展的某一阶段的历史风格或历史上某些建筑师、工匠的设计手法为创作源泉。其中主要包括西方古典建筑(Classical Architecture)体系及哥特建筑(Gothic Architecture)体系。

西方古典建筑体系是以古希腊建筑为起点,由古罗马继承。中世纪之后,随着文艺复兴以来对古希腊、古罗马建筑不断深入的考古发现及理论性研究得到复兴,之后演化出巴洛克风格(Baroque),其后巴黎美术学院(École des Beaux-Arts)等学术机构对古典主义进行进一步研究与体系化训练,不断强化其正统性。18世纪以后,新兴的资产阶级借助古典主义建筑摆脱巴洛克与洛可可风格(Rococo)的奢靡,宣示其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理想,并由当时各国官方力量主导,推动了古典复兴运动的兴起与推广,如在法国形成古典主义(Classicism)、洛可可、帝国风格(Empire Style)、新巴洛克风格(Neo-Baroque);在英国发展出文艺复兴风格(Neo-Renaissance)、帕拉迪奥主义(Palladianism)与新古典主义(Neoclassicism)、希腊复兴(Greek Revival)等。

哥特建筑体系在欧洲中世纪随着基督教而兴起,最初是由罗曼建筑(Romanesque architecture,也有人译为罗马风建筑)发展出哥特风格,文艺复兴之后多局限于教会建筑,在19世纪中期的英国形成维多利亚哥特复兴(Gothic Revival,Victorian Gothic)。

折衷主义,则是利用两种或两种以上历史风格通过构图与要素的组织、融合,来创造性地完成立面形式演绎的设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