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研究创新与不足
本书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本书提出“创新导向的环境规制政策”,将五大发展理念中的“创新”与“绿色”两个理念融合到环境规制政策中,使环境规制政策兼容创新导向和环保目标,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2.环境规制活动在微观层面上体现为政府监管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互动行为,因此,环境污染的均衡水平并不简单地取决于政府单方面的监管行为,而是由监管机构和企业两个群体的行为共同来决定的,不管是政府机构,还是生产企业,都是理性主体,都有各自的利益追求,因此,需要不断协调二者的关系。本书以博弈论为基础,分析了企业生产行为方式与政府监管机构之间的互动关系,改变了以往单纯关注政府监管政策的做法,在环境监管的实践当中,企业并不是被动的被规制的主体,而是根据监管机构的行为变化不断调整自身行为,这一分析角度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受研究水平以及数据收集的限制,本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1.环境政策与创新之间具有复杂的关系,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本书虽然提出了“创新导向的环境规制政策”这一观点,但目前我国环境政策还未实现这一转变,究竟创新导向的环境规制政策是否可以获得更好的政策效果,仍然有待实践进行检验。
2.部分发达国家的环境政策已经出现了与创新政策融合的趋势,限于数据等问题,本书未能进行相关实证研究。
[1] 乌拉尔·沙尔赛开:《世界人口展望:人口、资源与环境》,《生态经济》2017年第9期。
[2] 《如何理解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网,http://finance.people.com.cn/n1/2017/1031/c1004-29617524.html。
[3] 《习近平谈生态文明10大金句》,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523/c1001-30006614.html。
[4] 《习近平谈生态文明10大金句》,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8/0523/c1001-30006614.html。
[5] 王昕:《环境规制政策的创新机制研究》,《现代经济信息》201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