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朱熹的礼乐著述概况
张立文依据朱熹的事业和求道的心路历程,将他的生平活动分成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高宗建炎四年到绍兴三十一年,是朱熹的青少年时期,为他广泛涉猎儒、释、道三家学问,以及参加科考和初政的阶段。此时朱熹的思想十分活跃,是其学问和思想的基本确立阶段;第二个时期,从绍兴三十二年到光宗绍熙五年,含括了朱熹由中年到晚年的三十余年时间,为其参政、讲学授徒、著书立说,集理学之大成阶段;第三个时期,则从绍熙五年七月宁宗即位到庆元六年,是朱熹晚年学术达到更高境界,亦是道学遭禁的时期。[28]朱熹的礼乐哲学思想大约从其生平第二个阶段逐渐成熟起来,他关于礼乐的学术著述及实践活动则主要集中在第三个阶段,这一阶段是朱熹礼乐哲学体系的完整建构和完善时期。
朱熹在青年时代曾参酌结合司马光的《温公书仪》编定了一部《家礼》,后来被人偷去,直至去世时才又重新出现。自编《家礼》时起,朱熹对传统儒家礼乐在文化传承以及现实社会价值方面的重要意义就已经有了相当充分的认识。到其晚年,礼学已是他的“主要关心处,亦为其学问之完成处也”。[29]他曾说:“而今人事事都不会。最急者是礼乐。”[30]又道:“礼乐废坏二千余年,若以大数观之,亦未为远,然已都无稽考处。后来须有一个大大底人出来,尽数拆洗一番,但未知远近在几时。今世变日下,恐必有个硕果不食之理。”[31]于是他下定决心整合“三礼”,召集了许多友人与学生参与这项工作。由于工作量浩大,他于绍熙五年向朝廷上《乞修三礼札子》,希望借助朝廷力量完成对“三礼”的编修工作,但没能如愿,朱熹及其友人和弟子们最终仍是依靠自己的力量陆续完成了《仪礼经传通解》的编订。除此之外,朱熹还曾与一些官员(主要是礼部官员)在朝廷上就一些具体的礼仪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为其朋友和弟子有关家礼的实践提供了较多的指导和建议。[32]因此,在终朱熹一生的礼乐实践活动中,他对于礼乐经籍的编修与诠释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一)朱熹的礼学著述概况
朱熹的礼学思想主要体现在其所编纂的《仪礼经传通解》和弟子黄榦、杨复续编的《仪礼经传通解续》,以及朱熹的《家礼》当中。除此之外,在《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四书章句》《四书或问》《朱子语类》以及《诗集传》《周易本义》等经学论著里也有较多礼学思想的讨论,累计可达数百万言。而就专门的礼书编撰来说,其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
一是乾道五年丁母忧时,编《祭仪》(又名《丧葬祭礼》)。
二是约于淳熙二年,将编《祭仪》时收集到的《通典》《会要》及唐宋诸家的祭礼,编为《古今家祭礼》。淳熙八年补订,由郑伯熊刊行。
三是约于淳熙二年八月,着手将《祭仪》增益推广到冠礼、昏(婚)礼,成为《家礼》。淳熙二年十二月三十日,朱熹告诉吕祖谦:“又欲修《吕氏乡约》《乡仪》,及约冠昏丧祭之仪,削去书过刑罚之类,为贫富可通行者。苦多出入,不能就。又恨地远,无从质正。然旦夕草定,亦当寄呈,俟可否然后敢行也。”[33]
四是朱熹携《家礼》稿往三衢见吕祖谦,半途在寺院遭僧童窃逃,因此终未定稿。现在所看到的朱熹的《家礼》是以司马光《温公书仪》为底本,共五卷:第一卷为“通礼”,由《祠堂》《深衣制度》《司马氏居家杂仪》三篇辑成;后四卷分别为《冠礼》、《昏礼》、《丧礼》和《祭礼》。朱熹的《家礼》后世往往也称为《朱子家礼》或《文公家礼》。
五是在淳熙三年六月,几乎就在朱熹遗失《家礼》的同时,张栻取司马光、程颐、张载三家之说,编成《三家昏丧祭礼》,并于桂林刊刻。但朱熹不满此书缺冠礼,曾去信张栻。朱熹又以《三家昏丧祭礼》为底本,增益冠礼,再加上吕氏一家之说,取名《四家礼范》,淳熙四年由刘珙刻于建康。
六是晚年与弟子编《仪礼经传通解》。朱熹曾说《仪礼》之所以难读,是由于“经不分章,记不随经,而注疏各为一书”[34],因此有意重编礼书。据《朱子年谱》记载:“(庆元)二年丙辰,六十七岁。是岁始修礼书,名曰《仪礼经传通解》。”[35]而据白寿彝、钱穆先生考证,先后参与协助朱熹编修礼书者,有刘贵溪、赵致道、黄榦、吕子约、刘履之、刘用之、应仁仲、赵恭父、廖子晦、潘恭叔、杨复、浙中朋友、明州诸人、四明永嘉诸人、江右朋友等。[36]朱熹临终时将未完成之《丧礼》《祭礼》稿本交付黄榦,黄榦在完成礼书中《丧礼》部分的修纂后即去世,《祭礼》的修纂则由杨复最后完成。
对于朱熹晚年与门人修纂的《仪礼经传通解》,据《宋史》卷二百二《艺文志·经类·礼类》载,共计朱熹《仪礼经传通解》二十三卷,黄榦《续仪礼经传通解》二十九卷,又《仪礼集传集注》十四卷。而历代目录书所著录的书名多有分歧,或总称“仪礼经传通解”,或称“古礼经传通解、集传集注、古礼经传续通解”,或径称“仪礼通解”。为了统一称呼,孙致文认为:朱熹所编纂之书,《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等共二十三卷,为朱熹所亲订的定稿,因此可名为《仪礼经传通解》;《王朝礼》十四卷则虽经整理,但属未定的稿本,因此依循旧名,称《仪礼集传集注》。《丧礼》《祭礼》共二十九卷虽经整理,但非经朱熹订定,因此可循旧名称为《仪礼经传通解续》。杨复所整理之《祭礼》十四卷,因与张虙所刊《仪礼经传通解续》中《祭礼》部分不尽相同,另有单行本,可名为《仪礼经传通解续·祭礼》。[37]
王启发则指出,《仪礼经传通解》的内容主要包括篇章的设计、内容的编排、材料的选取、除注疏之外的注文,其特点也随之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篇章设计上,《通解》并没有以《周礼·春官·大宗伯》中所称述的“吉、凶、宾、军、嘉”的“五礼”分类模式进行编排,而是以家礼、乡礼、学礼、邦国礼、王朝礼、丧礼、祭礼的模式进行篇章编排的。
第二,在内容编排上,《通解》各篇大多以“经”“传”(或“记”)“注”三方面的内容成篇。
第三,在编撰形式上,对于《仪礼》所记录的各种程式仪节,《通解》进一步有所条理化。
第四,《通解》不拘于《仪礼》十七篇篇目的内容,突破了经传的界限分别,贯通三礼,融会诸子史书,扩大古礼文献资料和解说材料的选取范围,从而以经补经、以传补经、以经补传、以子书补经、以史补传,是其最突出的特点。而且,在注文上也同样广泛吸收当世礼家的见解以为补充。
第五,《通释》对后来元明清的礼学发展有很大的影响:一方面,在礼书的编纂方法上,对后来的学者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借鉴意义;另一方面,在此礼书的功能方面,《通解》不仅保留了朱熹以前之时代及后世有关礼仪与礼义、制度与观念、原典与解说等多方面的礼学材料,同时还内含着有如《礼记·大学》的“修、齐、治、平”之道的精神主旨。[38]
关于朱熹的《家礼》,其“不但是朱熹的一部颇有影响的礼学著作,同时也是他最具争议的著作之一。这主要表现在有关此书的真伪之辨上”。[39]实际上,朱熹的季子朱在及门人黄榦、杨复等人曾多次提及朱熹修撰《家礼》一事,朱熹自己也说:“某尝修祭仪,只就中间行礼处分作五六段,甚简易晓。后被人窃去,亡之矣。”[40]此处所言之“祭仪”,正是朱熹《家礼》卷五之“祭礼”的底本。随后从元至正年间武林应氏作《家礼辨》,怀疑《家礼》非朱熹所作开始,明、清两代不断有学者否定朱熹作《家礼》之事。经过现代学者如钱穆、陈来、束景南等人的进一步考证,目前学界已基本确认《家礼》为朱熹所亲撰。不过,其内容也还有令人生疑的地方,束景南就认为:“朱熹《家礼》,不仅其弟子曾有臆补增改,且宋元以来被人窜乱移易。”[41]笔者认为,束景南此说当是最为贴近历史真相的解释。
(二)朱熹的乐学著述概况[42]
朱熹本人深通音律,弹得一手好琴,并留下了较多的乐学著述。他在乐学方面的论述散见于《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四书集注》及《仪礼经传通解》等中,多是与礼经合论。我们参照、结合学界的相关研究成果,将《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朱子语类》《仪礼经传通解》等文献里的朱熹乐学思想资料一一检出,做出如下归纳和总结。
第一,据郑俊晖的考索成果,我们经过粗略统计,发现《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中关于音乐著述的文字共约47000字,编目则基本如下。
(1)词赋类3首,相关著述698字。
(2)书信类112通,相关著述28109字。其中朱熹与张敬夫、吕伯恭、林择之、蔡季通、廖子晦、黄直卿、蔡伯静、刘智夫等人尤为频繁。而单与蔡季通的书信就达46通7311字,几近全部书信的四分之一。
(3)杂著类8篇,相关著述13156字。
(4)序、跋类7篇,相关著述4056字。
(5)碑铭类3篇,相关著述197字。
(6)公文、酬酢类1篇,相关著述851字。
被郑俊晖归入杂著类的《琴律说》是朱熹所有音乐著述中最集中的一篇,5992字。《宋史·乐志》援引了朱熹的主要观点,并给予了高度评价,足见其在当世影响之大。
第二,关于《朱子语类》中音乐著述的考证,郑博士主要侧重于目录学和时间考证方面。其所依据的卷数和页码均以王星贤点校本《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91年3月第1版)为准。《朱子语类》中有关音乐著述的讨论共计43696字,主要涉及廖德明(子晦)、黄榦(直卿)、余大雅(正叔)、程端蒙(正思)、万人杰(正淳)、包扬(显道)、陈文蔚(才卿)、李闳祖(守约)、吴必大(伯丰)、杨道夫(仲愚)、陈淳(安卿)、徐寓(居父)、郑可学(子上)、叶贺孙(味道)、黄卓(先之)、黄义刚(毅然)、潘时举(子善)、辅广(汉卿)、沈僩(杜仲)等人,共计253条相关记载。
第三,《仪礼经传通解》中的音乐文献主要集中在卷十三的《钟律第二十二》《钟律义第二十三》,卷十四的《诗乐第二十四》《礼乐记第二十五》,卷二十七的《乐制》《乐记》数篇。郑俊晖经过查证,认为六篇音乐文献中,可明确为朱熹本人所撰者仅为卷十三《钟律》和《钟律义》。如丙辰年,朱熹在给蔡元定的两封书信中曾明确提及:“比因修《礼》,编得《钟律》一篇,颇简约可观。大抵尽用本原之书,旦夕当奉呈也。”[43]“《钟律》之篇,大概原于盛编,而其先后不同。盖但用古书本语或注疏,而以己意附其下方,甚简约而极周尽,学乐者一览可得梗概。其他推说之泛滥、旁证之异同,不尽载也。当俟归日面呈,决求订正耳。”[44]此可为证。
卷十四《诗乐》收录的是乾道年间进士赵彦肃所传的《开元十二诗谱》,收录了《鹿鸣》《四牡》《皇皇者华》《鱼丽》《南有嘉鱼》《南山有台》《关雎》《葛覃》《卷耳》《鹊巢》《采蘩》《采》等12首《诗经》歌曲的律吕谱;《礼乐记》则是对《礼记·乐记》稍加注释而成。卷二十七的《乐制》和《乐记》的大纲虽是朱熹所定,但由于不在朱熹生前亲自审定的二十三卷中,为慎重起见,郑俊晖认为只可作适当参考。
第四,关于《律吕新书》。郑俊晖认为,以始撰于朱熹丁忧居丧寒泉期间的《律吕新书》而言,这是中国乐律学史上的一部重要著作。是书历来署名为蔡元定一人所撰,但是四库馆臣对此早已有所怀疑,称“是书实朱、蔡师弟子相与共成之者,故独见许如此”,[45]遗憾的是并没有拿出更充分的证据。郑俊晖在通过系统地考证之后,明确指出:一方面朱熹在《律吕新书》的撰写中充当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是书的篇章结构、重要观点乃至具体论述都凝结了师徒二人共同的心血,应视为对朱熹乐律观文献的重要补充;另一方面,《律吕新书》中标明为朱熹所作的二十余处论乐条目,均系后人在整理过程中,根据《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和《朱子语类》中的音乐文献添加所致,使用时应该注意加以甄别。
以上我们结合当代学者的相关论述,对朱熹的礼乐著述概况做了一个相对细致和全面的考察。从中可见,朱熹对礼乐经籍不仅十分重视,而且考辨至为精审翔实,为中国礼学史和哲学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也为今人的相关研究留下了珍贵的资料。而朱熹对礼乐经学的重视,既为其理学体系的建构与完善奠定了基础,使其理学得以贯通上学与下达而不至流为空疏的玄谈;同时其理学的高度思辨性也为礼学的发展贯注了蓬勃的生命力,从而构成了整个礼学发展史的重要一环,在某种程度上说甚至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朱熹的礼乐哲学思想便是基于他的上述礼乐著述,以及《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四书章句集注》《四书或问》《朱子语类》等文献中的大量相关论述,结合其理学思想这一理论背景而建构起来的。当然,我们要探讨朱熹的礼乐哲学思想,接下来首先要开展的应该是有关“礼乐哲学”的形成及其概念、范畴、基本性质等前提性的讨论。
[1] 冯友兰:《中国哲学简史》,赵复三译,新世纪出版社,2004,第255页。
[2] (宋)郑樵:《乐略·乐府总序》,《通志》卷四十九,中华书局,1987,第625页。
[3] (汉)司马迁:《孔子世家》,《史记》卷四十七,中华书局,1959,第1935页。
[4] 李宏峰:《礼乐张力下的音乐体认——以春秋战国礼乐关系为中心》,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7,第1页。
[5] 牟宗三:《中国文化之特质》,《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7册,联经出版事业公司,2003,第63~66页。
[6] 台湾则在老一辈的礼学家如高明等人谢世之后又以叶国良、林素英等较为人所瞩目。
[7] 目前所见的只有少数几部较具代表性的专著,如龚建平《意义的生成与实现——〈礼记〉哲学思想》(商务印书馆,2005)、林安弘《儒家礼乐之道德思想》(文津出版社,1988)、王菡《〈礼记·乐记〉之道德形上学》(文史哲出版社,2002)、彭林《〈周礼〉的主体思想与成书年代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勾承益《先秦礼学》(巴蜀书社,2002)、陆建华《先秦诸子礼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08)、王启发《礼学思想体系探源》(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梅珍生《晚周礼的文质论》(湖北人民出版社,2004)、成守勇《古典思想世界中的礼乐生活——以〈礼记〉为中心》,上海三联书店,2013)等,对我国早期礼学思想中的哲学意蕴从不同角度做出过较为系统的阐发,但基本集中于先秦与秦汉时期,而且主要是针对《礼记》展开。此外,虽有邹昌林《中国古礼研究》(文津出版社,1992)与《中国礼文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杨华《先秦礼乐文化》(湖北教育出版社,1997)与《古礼新研》(商务印书馆,2012)等综合性礼学与礼乐文化研究,以及杨天宇《郑玄三礼注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吴万居《宋代三礼学研究》(“国立”编译馆,1999)、惠吉兴《宋代礼学研究》(河北大学出版社,2011)、刘丰《北宋礼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林存阳《清初三礼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日〕吾妻重二著,吴震编《朱熹〈家礼〉实证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日本山根三芳《宋代礼说研究》(〔日〕株式会社溪水社,1995)、〔韩〕卢仁淑《朱子家礼与韩国之礼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殷慧《朱熹礼学思想研究》(湖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9)、王云云《朱熹礼学思想渊源研究》(西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等礼学论著问世,但就秦汉以降的有关礼乐之哲学(礼乐哲学)思想展开专门和系统研究的,目前似乎尚未见到。
[8] 见陈寅恪《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转引自陈戍国《中国礼制史》(宋辽金夏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第361页。
[9] 陈戍国:《中国礼制史》(宋辽金夏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第361页。
[10] 详见刘丰著《北宋礼学史》之“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第6页。
[11] 许道勋,徐洪兴:《中国经学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第6页。
[12] 也有人将《大戴礼记》纳入而称为“四礼”。但在礼学发展史上,学者们历来都更习惯于“三礼”的说法,而少提“四礼”。
[13] (元)脱脱等:《王安石传》,《宋史》卷三百二十七,中华书局,1977,第10550页。
[14] 张琪:《陈祥道〈礼书〉研究》,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7,第72~95页。
[15] 关于《仪礼经传通解》,我们将在后文有更详细的讨论,所以此处只是简略提及,不作更多评述。
[16] 《礼记·王制》。
[17] 在新近的清华简(清华校友从海外赠予清华大学的一批战国中晚期竹简,其年代约在2300年前,共2388枚)的研究中,已发现了周武王时期的乐诗,李学勤明确表示,这批竹简既有历史价值,又有文学意义,无疑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发现,“特别是秦代以后,乐经已经全部亡佚,这一发现更显得有重要性。”(见丰捷《清华简又现重要发现》,载2009年4月26日的《光明日报》第1版)这似乎是有力地佐证了古文经学家关于乐经的看法的正确性,也就是说,乐经原本是很可能存在的。
[18] 《周礼·春官》。
[19] 《荀子·乐论》。
[20] (汉)班固:《艺文志》,《汉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64,第1756页。
[21] (宋)郭茂倩辑《清商曲辞》,《乐府诗集》卷四十四,中华书局,1979,第638页。
[22] (唐)魏征:《志第九·音乐中》,《隋书》卷十四,中华书局,2000,第230页。
[23] (晋)嵇康:《声无哀乐论》,《嵇康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第74页。
[24] (晋)嵇康:《声无哀乐论》,《嵇康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第74页。
[25] (晋)嵇康:《声无哀乐论》,《嵇康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第73页。
[26] (唐)吴兢著,叶光大等译注《贞观政要译注》,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第373~374页。
[27] (宋)王灼:《碧鸡漫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494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第507页。
[28] 张立文:《朱熹评传》,长春出版社,2008,第2页。
[29] 〔韩〕卢仁淑:《朱子家礼与韩国之礼学》,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第1页。
[30]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三十六,《朱子全书》第1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1335页。
[31]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三十六,《朱子全书》第1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1335页。
[32] Chan Wing-tist. Chu Hsi:Life and Thought. Hong Kong:Chinese University Press,1987,pp.149-150.
[33] (宋)朱熹:《答吕伯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三,《朱子全书》第2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1458页。
[34] (宋)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四,《朱子全书》第2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2550页。
[35] (清)王懋竑纂订《朱子年谱》,中华书局,1998,第258页。
[36] 白寿彝:《〈仪礼经传通解〉考证》,《白寿彝史学论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第1050页;钱穆:《朱子新学案》,巴蜀书社,1986,第1343~1344页。
[37] 孙致文:《朱子论“礼”——〈朱子语类〉讨论大纲》,华夏复兴论坛网,2004年3月16日,http://www.hxfx.net。
[38] 王启发:《朱熹〈仪礼经传通解〉的编纂及其礼学价值》,《炎黄文化研究》第三辑,大象出版社,2006,第118~132页。
[39] 见王燕均、王光照为朱熹《家礼》所作的《点校说明》,《朱子全书》第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859页。
[40] (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九十,《朱子全书》第17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3049页。
[41] 束景南:《朱熹〈家礼〉真伪考辨》,《朱熹佚文缉考》,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第684页。
[42] 郑俊晖:《朱熹音乐著述及思想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7年。郑俊晖先生的博士学位论文对朱熹的音乐著述及相关思想作出了清晰而又系统的梳理与辨析,本小节内容主要参照郑先生的这一大作,引文也基本出自其中,我们只是另外再就原始文献做了查核,引注则以原始文献为准。特此说明,并向郑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43] (宋)朱熹:《答蔡季通》,《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二,《朱子全书》第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4687页。
[44] (宋)朱熹:《答蔡季通》,《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四,《朱子全书》第1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第1995页。
[45] (清)永瑢等撰《四库全书总目》,中华书局,1965,第3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