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夏商周时期的廉洁文化
在大禹传位给儿子启后,启建立了夏朝,“公天下”变成了“家天下”。为了维护统治,赢得民心,启即位之初,严于律己,粗茶淡饭,尊老爱幼,任贤用能。尧舜禹时代的廉洁文化还在延续。
一 “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因奢侈享受而失职
启刚即位时,继承了大禹时代的廉洁精神,但是随着权力和地位的巩固,他开始变得糜烂腐化,饮酒作乐,歌舞游猎,不理朝政。夏禹之孙仲康时,“羲和废厥职,酒荒于厥邑”。[12]情况是这样的,“惟时羲和颠覆厥德,沉乱于酒,畔官离次,俶扰天纪,遐弃厥司。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啬夫驰,庶人走。羲和尸厥官罔闻知,昏迷于天象,以干先王之诛。《政典》曰:‘先时者杀无赦,不及时者杀无赦。’”[13]这是观测天象的官员羲和贪酒,不负职责,没有观察到日食,导致百姓惊恐失措,国家乱作一团。统治者发现这种失职行为正起因于奢侈享受,所以不得不派大军前去征讨,算是对廉洁政治的维护。到夏桀时,由于统治者自身暴虐无道,贪图享受,夏朝最终被属国商所灭。
二 殷汤官刑:反“三风”“十愆”
商汤是历史上的名君,他不仅自己体察民情,知人善任,还吸取夏桀亡国的教训,严格要求属下勤于政事,要求臣下像治水的大禹一样为民众建功立业。针对贪婪、奢侈之风日盛的情形,他令奴隶出身的伊尹制定整顿社会风气的法令。《(古文)尚书·伊训》记载了伊尹制定的“殷汤官刑”:“敢有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时谓巫风;敢有殉于货色,恒于游畋,时谓淫风;敢有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时谓乱风。惟兹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臣下不匡,其刑墨,具训于蒙士。”
在这里,伊尹指出社会风气不正,有“三风”,即“巫风”“淫风”“乱风”,有“十愆”,即“恒舞于宫”“酣歌于室”“殉于货色”“恒于游畋”以及“侮圣言”“逆忠直”“远耆德”“比顽童”。这些过度的、无节制以及悖理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官场,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以致臣下不能匡正其君。而这些奢靡之风,一旦染上其一,官员丧家,国君则会丧国,所以不仅要严厉处以墨刑,而且还要以此教导那些刚入官场的人,以起警诫的作用。
殷汤官刑对于维持商朝官员的清廉勤勉确实发挥过积极作用,对于洁净社会风气也曾起了一定的作用。“自成汤咸至于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于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显,越尹人祗辟。”[14]意即从成汤到帝乙皆能成就王业,是因为明君贤相都考虑着治理国事,他们颁布政令很认真,不敢自己安闲逸乐,何况聚众饮酒呢?在外地的诸侯,在朝中的各级官员、宗室贵族以及退住在家的官员,没有人敢酣乐在酒中。不但不敢,他们也没有闲暇,他们只想使王德显扬,让长官重视法令。这些话表明,商朝初建之时,不仅廉政,而且倡导廉洁的社会风气,不沉湎于酒,不沉湎于娱乐,可见从王至臣子均知道奢侈淫逸亡国亡身的道理。历史记载可能有溢美之词,但是廉洁之风盛行应该是真的。
不过,这样的廉洁之风后来被破坏了。中丁之后,有九世之乱。第二十王盘庚鉴于贪财好利之徒太多,决定以身作则,迁都之后,宣布:“朕不肩好货,敢恭生生。鞠人谋人之保居,叙钦。”[15]也就是说,盘庚是行廉政的,任官决不任用贪求财宝的人,而是敬佩不断进取之人,尽力谋求安民养民之道。盘庚强调:“无总于货宝,生生自庸。式敷民德,永肩一心。”[16]也就是告诫各位官吏,千万不要敛财,而要努力建功立业,以获取民心。盘庚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营造一种廉洁的官场文化。
三 《尚书·无逸》:华夏民族的廉洁之道
遗憾的是,盘庚的廉洁教育对后代的影响并没有维持多久。后世周公总结说:“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宁,嘉靖殷邦。至于小大,无时或怨。肆高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义惟王,旧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肆祖甲之享国三十有三年。”[17]这里,周公指出:殷王中宗,为人庄重谦恭,治理天下谨慎小心,不敢荒废政务和贪图安逸。因此,中宗享有王位七十五年。殷王高宗,长期在外劳作,知百姓辛苦。所以从不敢荒废政事和贪图安逸,享有王位五十九年。殷王祖甲,长期生活在民间,故而了解普通老百姓,也保护老百姓,因此享有王位三十三年。
作为对比,盘庚之后,“自时厥后立王,生则逸,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自时厥后,亦罔或克寿,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18]这些帝王不懂得耕种收获的艰难,不管平民百姓的辛劳,只追求纵情享乐,自然亡国不远矣。值得注意的是,安逸享受还玩坏了身体,盘庚之后,继立的殷王也没有谁能长寿。他们中有的享有王位才十年,有的七八年,有的五六年,有的仅三四年。安逸也亡身。
这是历史的教训,商朝最后一个王纣更加暴虐和腐化,也不听劝谏,终为周武王所灭。
周朝初期,文、武、成、康听劝谏,行廉政,周公、召公、吕尚起了很大的作用。周公、召公、吕尚都是辅佐文王、武王推翻商纣建立西周的关键人物,也是辅助成、康达到大治的人物。这些人都了解安逸亡国的道理。
召公奭是周文王的儿子,武王的兄弟。吕尚即姜子牙,西周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召公以身作则,《毛诗序》歌颂说:“召南之国,化文王之政,在位皆节俭正直,德如羔羊也。”[19]文王节俭正直,德像羔羊一样洁,可见召公之功。吕尚倡导廉洁爱民,其在《六韬》中言,“民不失务,则利之;农不失时,则成之,省刑罚,则生之;薄赋敛,则与之;俭宫室台榭,则乐之;吏清不苛扰,则喜之。民失其务,则害之;农失其时,则败之;无罪而罚,则杀之;重赋敛,则夺之;多营宫室台榭以疲民力,则苦之;吏浊苛扰,则怒之。故善为国者,驭民如父母之爱子,如兄之爱弟。见其饥寒,则为之忧;见其劳苦,则为之悲;赏罚如加于身,赋敛如取于己。此爱民之道也。”[20]倡导公正廉洁的社会风气,开明的君主要以身作则,少修建官室台榭,官吏清廉不苛扰盘剥人民,要爱民如子,忧民疾苦。这是吕尚向周公献的治国方法,总结起来就是“爱民而已”。
周公是殷纣灭亡的见证者,是辅助周武王、成王成就西周大业的亲历者,对于安逸亡国亡身自然深有感触。所以,在《(今文)尚书·无逸》中,周公一再劝谏君王:“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21]也就是要说,居官为政,切不可贪图享乐啊!要先懂得农业生产的艰难,然后才置身于安逸之中,这样就会了解小民百姓靠什么生存。知民之苦,才有可能行廉洁之政。
正因为经历了从商到周的王朝更替,周公、周文王、武王等都知道尚简崇廉的重要性。所以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22]文王不敢盘桓于游戏和畋猎之中,也不敢让众诸侯国进献赋税只供他一人享乐。周公希望以后的君王也是如此:“呜呼!继自今嗣王,则其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以万民惟正之供。无皇曰:‘今日耽乐。’乃非民攸训,非天攸若,时人丕则有愆。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23]这里,周公还强调要时时刻刻做到严于律己,不要自我宽慰说只今天权且纵情欢乐一下。真正廉洁的人是不找借口的,否则就会像商纣王那样荒淫亡国。
可以说,《(今文)尚书·无逸》中蕴含的正是华夏民族的为政之道、廉洁之道。
四 《酒诰》:忠告湎酒必会亡国
上文提到,在《(今文)尚书·无逸》中,周公强调,酒是最容易败德败廉的,“无若殷王受之迷乱,酗于酒德哉”!他举了殷纣酗酒败国的例子。其实,周公还有很多关于酒的言论,讨论这种享受型饮食是否会成为国家的凶害,于是就有了中国较早的禁酒令《酒诰》。
为什么要禁酒?
历史的教训之一,酗酒是丧乱的根源。
《酒诰》一开始,周公就告诫康叔,酒不是好东西。“惟天降命,肇我民,惟元祀。天降威,我民用大乱丧德,亦罔非酒惟行,越小大邦用丧,亦罔非酒惟辜。”[24]酒不仅败坏人们的品德,而且是国家丧乱的根源。
历史的教训之二,酗酒亡国。周公说前朝“自成汤咸至于帝乙……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饮?”连娱乐都不敢,还敢喝酒?所以国家治理得很好。相反,他的子孙就不同了,尤其是纣王“酣身,厥命罔显,于民祗保越怨,不易……惟荒腆于酒,不惟自息乃逸。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国灭,无罹。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罔爱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25]商纣王,好酒,丧失了威仪;放纵于酒,趁酒骄奢淫乐。结果,群臣狂饮,酒气熏熏,连上天都看不过去。所以,上帝对殷邦降下了灾祸,让其灭亡。
既如此丧邦丧国,周公认为必须戒酒。哪些人应该戒酒呢?“汝劼毖殷献臣,侯甸男卫,矧太史友、内史友,越献臣百宗工。矧惟尔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畴,圻父薄违,农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刚制于酒。”[26]
前朝殷国留下来的贤臣,王畿之外的诸侯,又朝中记事记言的史官,贤良的大臣和许多尊贵的官员,还有你的治事官员,管理游宴休息和祭祀的近臣,还有你的三卿,讨伐叛乱的圻父,管理农桑的农父,制定法度的宏父,这些人必须要强行断绝饮酒!
违反了禁酒令怎么办?
“厥或诰曰:‘群饮。’汝勿佚,尽执拘以归于周,予其杀。又惟殷之迪,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杀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乃不用我教辞,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时同于杀。”[27]群聚饮酒,不可放纵,杀!殷商的辅臣百官酣乐在酒中,先教育;还不听,再犯,就不要再怜惜,也不要再赦免,同群聚饮酒者一样,也杀。
酒可不可以喝?可以的,什么情况下可以喝酒?喝多少为宜?
“祀兹酒”[28]“饮惟祀,德将无醉”[29],也就是祭祀时可以喝酒,但是不能喝醉。前朝留下来的殷民,努力耕作,农业丰收了,“孝养厥父母。厥父母庆,自洗腆,致用酒”。[30]敬父母,一家高兴,可以喝酒庆祝一下。这是质朴淳厚的民情风俗,要禁的是官员饮酒,而不是禁止民间庆祝丰收和孝顺父母的家庭酒宴。至于各级官员,在敬老人和长辈时,可以喝酒。“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兹乃允惟王正事之臣,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31]因为“燕飨之礼”的需要,官员们可以喝酒,但是要自始至终观察酒局变化,掌控着酒量。要注意在醉眼蒙眬之际立即道谢辞别。否则,可能因为醉酒失态,丢了礼节,反而破坏了“燕飨之礼”,这也是对长老和宗主不敬。因此,何时留饮,何时离去,都要合乎规矩,不可失了酒德。所以,无论是宗族长老的燕飨之礼,还是宗庙祭祀之后众相酬酢,都要诚恳地顾及自己是王朝的官长与职事,还要想到上天依顺善德,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供职于王家的官员身份。[32]
总体而言,周公认为,不管在什么情形下,各级官员都不应该饮酒失度。周公谆谆教导说:“我西土棐徂邦君御事小子,尚克用文王教,不腆于酒,故我至于今,克受殷之命。”[33]这是此前西周能够得到天下完成重大使命的原因,这是历史的经验。
显然,周公的戒酒令虽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而颁示的,但面对不同对象会有所区别,如对殷人和周人有区别地使用法律禁酒,戒酒的对象也主要是王公贵族和政府官员。因为这些人有机会搜刮民脂民膏,有条件狂喝暴饮,从而腐化堕落,败坏社会风气。之所以要约束他们,是因为这些政府官员是国家政权的直接掌控者,其饮酒乱德会直接威胁国家的命运和政权的稳定。
周公自觉以殷为鉴,一方面体现了周公宽以治民、严以治吏以及尊重民俗的治理智慧,另一方面以颁布戒酒令为契机而宣扬的尚俭保民意识,影响了成王,也影响了西周初年人民的精神面貌。顾炎武评论说:“成康以下,天子无甘酒之失,卿士无酣歌之愆。”[34]这种戒奢、戒骄、戒饮的社会风气的营造,直接奠定了“成康之治”的思想基础。
五 “六廉”:考核官吏的第一要素是“廉”
西周初期,文王、武王之后,又出现了成康之治,奴隶社会达到鼎盛。成康之治是成王、康王对内推行周公“明德慎罚”的主张,节俭治国,缓和阶级矛盾的结果。治国方面,在讲求廉洁政治之外,那时还有一套整饬吏治、惩处违法以维护廉洁的《六典》《八法》。根据《周礼·天官冢宰·大宰》记载:“大宰之职,掌建邦之六典,以佐王治邦国。一曰治典,以经邦国,以治官府,以纪万民。二曰教典,以安邦国,以教官府,以扰万民。三曰礼典,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四曰政典,以平邦国,以正百官,以均万民。五曰刑典,以诘邦国,以刑百官,以纠万民。六曰事典,以富邦国,以任百官,以生万民。”[35]其中的“刑典”用以惩罚天下的作乱之徒,惩罚违法分子,纠察民众,以维持社会秩序。治理官府则依靠“八法”,即“一曰官属,以举邦治。二曰官职,以辨邦治。三曰官联,以会官治。四曰官常,以听官治。五曰官成,以经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纠邦治。八曰官计,以弊邦治”[36]。
治理官府时,则有考核,即“官计”。官计提出了考核官吏的六条标准,据《周礼·天官冢宰·小宰》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37]廉善指善于行事;廉能指为政的能力;廉敬是敬守职位;廉正是品行方正;廉法是守法不移;廉辨是头脑清醒,临事分明。官吏考核的这六个标准,实际包含三个层面:法律层面的“廉法”,道德层面的“廉敬”和“廉正”,能力层面的“廉善”“廉能”和“廉辨”。这“六廉”体现了中国古代考课制度中坚持道德考课与能力考课并重的特点,因此考核官吏的“六廉”思想的形成是我国廉洁政治思想的重大发展,它表明古代中国对官吏的要求,廉是根本。“六廉”思想突出体现了中国古代官吏考课制度中的德能兼顾、以德为先的特点,为中国古代官员为官从政确立了基本的道德行为准则。
六 “六征”:德才兼备,以诚、廉为重
实行廉洁政治,重在选拔有德官员,如何选出这样有德的廉吏呢?《大戴礼记》有《文王官人》,“官人”即以人为官之意。如何观察一人是否适合为官,文王之法有六个方面。即:“一曰观诚,二曰考志,三曰视中,四曰观色,五曰观隐,六曰揆德。”[38]当成王问及“惟民务官”而如何方能“论用有征”时,周公向成王提出“六征”之说,从内容来看,其大体与文王之法同,当出一源。周公之语见《逸周书·官人解》。周公说的“六征”:即“观诚”“考言”“视声”“观色”“观隐”“揆德”。
周公在六个方面都注重了对“廉”的考察,我们将放在第一位的“观诚”的内容录之如下:
一曰富贵者观其有礼施,贫贱者观其有德守,嬖宠者观其不骄奢,隐约观其不慑惧,其少者观其恭敬好学而能悌,其壮者观其连接务行而胜私,其老者观其思慎,强其所不足而不逾。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和友,君臣之间观其忠惠,乡党之间观其信诚。省其居处观其义方,省其丧哀观其贞良,省其出入观其交并以,省其交友观其任廉。设之以谋以观其智,示之以难以观其勇,烦之以事以观其治,临之以利以观其不贪。滥之以乐以观其不荒,喜之以观其轻,怒之以观其重,醉之以观其恭,从之色以观其常,远之以观其不二,昵之以观其不狎。复征其言以观其精,曲省其行以观其备。此之谓观诚。[39]
这其中,“嬖宠者观其不骄奢”,“省其交友观其任廉”,“临之以利以观其不贪。滥之以乐以观其不荒……醉之以观其恭,从之色以观其常”等句,更是特别强调了被观察者的品格,办事是否廉洁,是否克服私利;交际朋友,是否诚信与廉直;在利益面前,是否贪婪;在享乐之时,是否逸乐过度。在酒醉之时,是否把持得住;在女色面前,是否保持常态。
在“考言”中,亦有考察廉洁方面的内容,“深道以利而心不移,临慑以威而气惵惧”;“置义而不可迁,临之货色而不过,曰果敢者也”;“宽顺而恭俭”;等等。[40]这里,如何考察呢?用利益引诱,看其意志转不转移;面对恐吓威胁,气节是否屈服;立身于义,会不会转变立场;面对钱财美色,会不会顾盼失节;宽顺而恭俭的也是心志平稳可用之人。
在“观色”时,要观察“喜”“怒”“欲”“惧”“忧”五气,这其中提到“欲色妪然”,即贪欲之情必会表现出苟安贪婪之情。而“诚洁必有难污之色”[41],即真正洁净之人,一定是呈现难以污染的神情,这是内心感情的自然表达,掩饰不来。
在“观隐”时,认为:“民生则有阴有阳,人多隐其情、饰其伪,以攻其名……有隐于廉勇者。”即“□言以廉,矫厉以为勇,内恐外夸,亟称其说,以诈临人,如此,隐于廉勇者也”[42]。何为“廉勇”?就是那些说大话以显示自己廉正,故作粗暴以显示自己勇敢,内心恐惧而口出狂言,反复称道自己的观点,以狡诈待人的人。显然,对于这种隐饰于廉勇的人要注意察别。
在“揆德”时,人有各种德行,其中就有“直方而不毁,廉洁而不戾,强立而无私”[43]之人,这种人身有方术而不丢弃,廉洁自爱而不休止,刚强自立而无私心。这种人才是应被考核为廉洁的人,是值得信任的“有经者”。
这些论述是周文王教导太师,是周公告诉周成王用来考察人品之高下、评定才能之优劣的标准,这既是“观人”的标准,更是观察官吏以及用人的依据。也是我国较早关于考察、鉴别官吏贪廉的系统论述,对后世选拔廉洁官吏有深远的影响。
七 “五过之疵”:司法行为中的反腐败
值得注意的是,西周较早就注意到了行业不正之风,尤其是对司法行业违法乱纪的渎职行为进行了反击,目的在于营造司法行业的廉洁之风,用法律来反腐败。
周穆王命吕侯制定《吕刑》。在《吕刑》中,周穆王以制度化的方式规定了对司法人员不行廉政的处理办法。周穆王说:“吁!来,有邦有土,告尔祥刑。在今尔安百姓,何择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两造具备,师听五辞。五辞简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简,正于五罚。五罚不服,正于五过。五过之疵: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罪惟均,其审克之!”[44]
这段话,前一部分是讲法官对原告、被告的讼词进行核实后按照五刑五罚进行公正的处理。如果处理不公正,存在“五过”,就要对法官进行处罚。所谓五过,一为惟官:秉承上意,畏惧权势;二为惟反:利用职权,报私恩怨;三为惟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四为惟货:贪赃受贿,敲诈勒索;五为惟来:接受请托,徇私枉法。一旦发现法官有这五过,那么法官的罪就与罪犯同等。也就是说,司法官必须承担罪责相当的法律责任,强调了用刑罚惩治腐败的必要性和严肃性,体现了西周统治者对司法的监督,这是反行业不正之风,是在行业中通过惩罚腐败来推行廉洁政治。
对于这些腐败犯罪究竟如何惩处,因文献散佚已难得其详。但从《吕刑》中有墨、劓、刖、宫、大辟刑来看,惩罚应该很重。之所以重,是因为贪污腐败是社会的丑恶现象,腐败的主体又是握有权力的官吏,它不仅损害政府形象,而且危害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所以,周穆王一再强调制定《吕刑》的目的就是要严惩官吏贪赃枉法,以达廉明的政治。《吕刑》把反对贪赃腐败明确写入刑法,开创了运用法律反腐败的先河。[45]
西周末年,西周奴隶主贵族日益腐化,周厉王逃奔于彘。太子靖在镐京即位,是为周宣王,周宣王命毛公治理邦家内外,针对政治腐败,对臣民进行了训诫,意图扭转父亲周厉王时的那种政治风气,力图开拓出一个不荒怠政事,不壅塞庶民,不让官吏中饱私囊,不欺负鳏公寡妇,不酗酒,尽职尽责,时刻勉力,恭记祖训的廉洁时代。这样的廉洁风气持续了一段时间后又不行了,周宣王的儿子周幽王即位后碌碌无为,国家再次衰败,西周终被犬戎所灭。